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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构建新举措研究

2021-12-15范钦

审计与理财 2021年11期
关键词:监督管理部门体系

■范钦

一、前言

随着国有企业参与市场化竞争,以及改革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不断深入,实施有效的国有企业全方位监督管理势在必行。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内外部协同共进的监督体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外部监督主要是由国家监督部门实施,内部监督是建立在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体系上的企业内部监督活动。为适应市场化、多元化的国有企业经营发展,各类监督工作也呈现出相应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在这样的环境及要求下,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相关监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合理分工,协调配合,进一步优化监督体系框架,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构筑全方位的监督保障,促使国有企业监督部门全面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职能,成为国有企业长远发展的必要保障。

二、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构建目标一致、步调统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大监督体系格局,是适应现代国有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化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与结构的重要保障,对于促进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高质量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有企业监督机构数量与种类均较多,常见的包括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等,各类监督职能在完成监督工作任务的同时,也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助力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诸多的监督种类也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出现。

1.缺乏有效的协同监督机制。

在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虽然各类监督部门或机构的监督属性是一致的,但各监督岗位分为多头领导,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不受统一的管理,且各部门的上级管理主体间没有完善的协同运作体系,缺乏有效明确的联结纽带,造成各项监督工作出现割裂状态,影响监督效率与效果,实效性较差,不能形成监督合力。

2.缺乏长效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

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往往采取结果导向型的工作原则,其工作成果经常依赖于现有的问题。在多个监督部门联合执行监督管理任务时,由于各部门的关注重点不同,其产生的监督成果也各有侧重,在成果运用方面显得各自为政,不能及时共享各监督部门的内部重要信息资源,不能进行综合的成果评价并指导后续的整改工作。

3.缺乏创新的监督管理方法。

目前,由于很多国有企业尚未有效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及制度化流程,导致监督部门在执行监督工作的过程中缺乏创新的监督管理方法与手段,从而影响整个国有企业监督部门开展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完善监督管理的方法和流程能够对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效果不足的问题起到重要作用。

三、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必要性

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工作格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立足长远,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也在日益深入,伴随而来的是国有企业不断壮大的发展规模和不断复杂的业务类型,以适应市场竞争,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在此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各种类型的经营风险及不规范行为,因此在国有企业内部,有效的内部监督显得尤为重要。由此可见,为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平稳运行,各个相近职能部门的有效整合与协作势在必行,在国有企业监督领域,构建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十分突出,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妥善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在进行国有企业监督的过程中,各个企业由于经营业态、企业性质等诸多情况的不同,监督过程中所制定的对象、内容、标准以及方式均有一定程度的差别。对此,应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构建有效的大监督体系,将各类监督职能进行有效整合,进而提高整体监督水平与效果。

2.有效拓宽监督视角,保证监督工作效果。

整合各类监督职能,打破原有各监督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的现象。通过协同执行监督工作任务,能够有效发挥原有各监督部门的领域优势,拓宽监督整体关注视角,做到国有企业全方位监督管理,保证监督成果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国有企业全面提升。

3.综合运用监督方法,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由于国有企业内部存在的各类监督职能的侧重点不同,导致各个监督部门在进行企业监督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也存在差异。随着国有企业业务经营日趋多样化,监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也必须与时俱进,只依靠某一个监督部门的方法不能满足现阶段监督管理的复杂性。因此,构建大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方法和手段是未来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大势所趋。

四、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成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内部包含多个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常见的部门包括监事会、纪检部门、内审部门、风控部门、法务部门和工会等,有的企业甚至包括党群部门。各监督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是确保国有企业的业务经营行为和内部管理活动等符合党纪国法的要求,但是,对于各监督部门而言,监督内容存在一定的区别。其中,监事会是依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经营层级相关负责人的业务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目的在于确保国有企业资产及利益不受损害;纪检部门是根据党章党纪的规定,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执纪管理,更多的是针对党员干部个人的行为或活动进行监督问责;内审部门作为传统的内部控制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国有企业各类经营及管理活动进行控制与审查,且内部审计必须具有独立性;风控部门主要是通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对企业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合理性评估和风险界定及防控;法务部门主要是依据各类法律规范,对国有企业法律业务方面的专业指导和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会主要是依据《工会法》及《劳动法》等,代表广大职工对企业实行民主监督。

图1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构成图

由此可以看出,各类涉及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别侧重于不同的监督方向。在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各监督部门如何协同作战,以形成最大的监督合力,是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的关键。

五、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举措

1.建立大监督体系制度,凝聚监督合力。

大监督体系作为国有企业内部各监督部门监督力量整合后的整体监督机构,是在国有企业党委、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构建大监督体系,必须成立监督委员会,整合现存的监事会、纪检、内审、法务、工会、党群等多个具备监督职能的部门,综合运用各部门相关监督职能进行统筹管理,形成大监督体系下的决策、执行、报告、整改一体化平台,从集团总部到各所属企业,从企业领导到各级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全覆盖,促进党内监督、职能监督协同发展,建立多维度的监督体系,提高大监督效果。

2.制定统一的监督制度与规则。

在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运行过程中,必须有一套完善的配套制度作为先决条件。在监督协作的工作思路下,要从企业内部各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监督内容、执行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统筹安排,进而建立大监督体系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具体包括工作领导、管理运行、监督执行、整改考核等。另外,还需要制定资源共享、联合检查、整改落实、人员调配管理制度等多方面配套规定。

3.优化监督方法,提升工作实效。

大监督体系的建立旨在最大限度地提升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从而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能力水平。因此,在体制建立及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监督方法。首先,要坚持以日常常态化的监督形式,以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以巡查检查为基本工作方式,综合采用传统的会谈访谈、民主测评、专项审计检查、走访调研、考核分析等多种手段,结合各类创新性技术方法的应用,进行有效的全方位监督。

4.充分协同外部监督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和民营企业蓬勃发展,但相比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除了追求经济效益外,更加注重社会责任的承担,因此,在国有企业历史发展过程中,监督工作必不可少且日渐重要,其中,来自于企业外部的监督同样至关重要。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在执行监督工作时,必须注重相关监督部门与相应外部监督机构的协调配合,例如对接国家审计机关、纪律检查机关、行业监管部门等,要做到充分利用外部监督信息或成果,促进内外部监督资源的整合,确保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既满足内部需要,又符合外部规定。另外,借助外部监督力量,还能最大限度地强化内部大监督体系业务水平。

5.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

通过整合大监督体系中各监督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综合梳理各监督职能中发现的问题与漏洞,从而设立问题清单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管理工作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全过程工作程序。要发挥监督成果的高效运用,就必需建立信息相互流通渠道。例如,纪检监察、内部审计、风险防控、造价审核、绩效考核等多方面的监督人员可以共享信息和成果,以此最大限度地提高大监督体系运行效率化。另外,国有企业还可以根据大监督体系中监督部门得出的监督成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大监督”体系工作报告,有助于管理问题的整改和解决。

6.加强国有企业文化建设,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存在和运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建立在完善优良的企业文化和远大愿景的基础之上,从而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长远的高质量发展,真正意义上促进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与业务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形成良性的长效机制。因此,以国有企业的文化建设为基础,进一步指导大监督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是大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的必要保障。

六、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在改革开放不断迈向新台阶,市场经济环境发生日新月异变化的新时代,国有企业必须不断适应经济发展形势,方能紧跟时代步伐。大监督体系的构建需要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大监督体系格局,这样既有利于企业各层级机构与企业间共享监督成果,又有利于全面把握各层级实际管理运作中的不足,进而建立制度化、标准化的内部控制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经营风险,为国有企业尽快融入现代化市场经济,提升全面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保障。在此过程中,内部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整合国有企业内部监督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构建顺应新形势的大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流程,促进监督成果的有效应用,成为当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保持长效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构建与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必须建立明确的体系规章制度,分工落实各类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创新的监督方法与手段,以国有企业文化建设为背景促进大监督体系的长远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为企业的发展持续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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