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相对贫困地区教育扶贫长效机制研究
2021-12-14刘之逸谢佳丽
□刘之逸,谢佳丽,王 茜
(吉首大学 湖南 吉首 416000)
1978—2019 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5 亿人减少到551 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0.7%降低到0.6%。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世界减贫作出了巨大贡献。目前,湖南省仍有52 个相对贫困地区。政府应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扶贫活动,帮助相对贫困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1]。
在农业较为有限的承担范围内,增强及改善人口素质是脱离贫困的重要途径之一。教育扶贫是通过提高教育资源投入占比和加大赞助力度,增大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以彻底解决贫困问题的一种扶贫方式。与一般扶贫模式比较而言,教育扶贫可以解决人口素质低下、创业能力缺失等问题,因此可以通过教育投资解决相对贫困问题[2]。
1 湖南相对贫困地区发展现状
2020 年,湖南省所有深度贫困县已经实现全部脱贫,分布在湖南省各贫困村的将近8.95 万人脱离贫困,易贫返贫程度降低至0.65%,绝对贫困问题基本不复存在,但是湖南省仍然认定泸溪、古丈、龙山、永顺、桑植、凤凰、保靖、花垣等地为相对贫困地区,这些地区是老、少、边、穷地区。相对贫困地区存在的问题包括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不足以承担居民生活需要、城镇化进程落后于其他地区、易贫返贫程度高等。当前湖南省已经脱离深度贫困,其相对贫困地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经济发展落后
在我国实行精准扶贫政策以来,湖南省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显著提高。2013—2020 年,湖南省地区生产总值从1750.12 亿元增长到41 781.5 亿元,经济发展增速提至62.24%,平均增速达10.37%。在实行精准扶贫政策后,湖南省相对贫困地区GDP 大大提高,但其增速较非贫困地区滞后。湖南省相对贫困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水平与其他地区相比较为滞后。在实现小康程度的五大类指标中,相对贫困地区经济指标总体下降,人民生活指标与2019 年相比降低了2%。经济发展落后是相对贫困地区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大力发展经济刻不容缓。
1.2 人民生活水平有待提高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所赚取的家庭现金收入,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收入。与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比,湖南省相对贫困地区居民可支配收入较低。2019 年,湖南省相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1 567 元,除凤凰县达到全国贫困县要求之外,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其他6 县均不达标。桑植、古丈、永顺和麻阳的居民可支配收入都低于全国相对贫困地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
1.3 易贫返贫率高
返贫是指某些地区或某些阶段的贫困人口在脱贫之后受外界一些不利因素影响,重新陷入贫困的现象。返贫现象的存在,抵消了人们在脱贫过程中作出的努力。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恶劣的生存环境、落后的经济水平和人们较低的素质水平,使当地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其发展更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贫困生、贫困老人、残疾、低保人士占比高,易贫返贫率高,已经成为制约贫困人口脱贫的一大阻碍。
2 湖南省相对贫困地区教育扶贫现状
2.1 教育扶贫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自从2013 年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理念以来,针对不同教育类型、不同学段、不同教育人群,我国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台了许多教育扶贫政策[3]。随着教育扶贫推进,教育扶贫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更加全面。
湖南省制定了各区域的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当前已形成了以《湖南省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 年)》为指导,包括《关于加快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在内的教育扶贫政策体系。湖南省已逐渐构建出涵盖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在内且较为完善的政策网络体系,在多个层面为相对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提供了政策支持。
2.2 教育扶贫参与主体协同联动性差
教育扶贫强调共同治理和长效合作。湖南省相对贫困地区在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的过程中,各部门帮扶合力不够,协同联动性较差。非政府组织缺乏实践意识,联动扶贫只停留在思想层面。教育扶贫力量主要依靠政府的行动,各类扶贫主体呈现出各自为政的局面。一是管制型政府权力大,剥夺了非政府组织的话语权,双方对教育扶贫政策的实施缺乏有效沟通交流。二是缺乏有效的信息对接平台。政府部门无法高效、精准地将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反馈至学校,同时学校没有制定及时接收政府信息的对接机制。双方出现信息壁垒,导致帮扶信息无法及时处理与反馈[4]。
2.3 教育扶贫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
相对贫困地区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并没有对资金使用进行明确规定。资金使用缺乏公开、透明,导致资金使用环节存在较多不规范的内容,财务管理出现混乱。一些地方官员为了一己之私,利用自身权力牟取私利,没有将资金给予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同时,相对贫困地区财政部门人员较少,分工不明确,部分地区存在单人在岗总揽所有事务的现象,导致地方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缺乏监督力度。
2.4 相对贫困地区教育理念存在思想误区
相对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缺乏,教育发展滞后,社会风气较差,缺乏文化底蕴。一些学生家长综合素质较低,认同“读书无用论”,认为孩子读书是浪费时间,不如直接打工带来收入。同时,部分在校贫困学生因自身基础差对学习缺乏兴趣,将教育扶贫补助用于吃喝玩乐,沉迷游戏,没有立志通过努力学习摆脱贫困。这些情况导致相对贫困地区失学、辍学现象严重,制约了教育扶贫的可持续推进[5]。
3 教育扶贫长效机制的构建策略
在解决绝对贫困以及深度贫困问题后,贫困治理的方向从较明显的绝对贫困转为更隐蔽的相对贫困。湖南省相对贫困地区存在经济发展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不高、易贫返贫率高等问题。大力推行教育扶贫机制,对相对贫困地区脱贫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
3.1 构建政府主导的“多位一体”长效帮扶协同机制
在构建教育扶贫长效机制的过程中,提高多元主体的活力,激发帮扶合力,增强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性,是教育扶贫取得实效的关键。政府应简政放权,尊重非政府组织的积极性和需求,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教育扶贫提供政策便利与支持。
社会组织是教育扶贫的主力军。需给予社会组织更多的话语权和自由空间,创造良好的教育扶贫环境,提高社会主体广泛参与教育扶贫的积极性。要打造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信息对接的平台和机制,加强双方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进行信息的整合与反馈。
同时,要完善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教育扶贫治理的法律体系,从法律意义上明确社会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激发其使命感,实现社会多元主体的最大效能,逐步构建长效帮扶协同机制。
3.2 构建教育扶贫资金的监督联动机制
扶贫资金为教育扶贫攻坚提供了物质基础,是推动湖南省相对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教育扶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对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追踪和管理,并及时在信息平台更新资金动向。各部门通过平台共享信息,进行工作联动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解决。多方相互监督,有利于扶贫资金有效使用。
其次,严格实施问责。对于滥用职权、挪用扶贫资金、贪污等违法行为给予曝光,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实行责任追究督查机制,从源头打击腐败,绝不姑息任何贪污行为。
3.3 构建革新教育扶贫理念的机制
思想指挥行动。为了推动教育扶贫可持续发展,要有针对性地转变教育扶贫理念。
首先,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将各部门动员起来,让相对贫困人口看到教育扶贫的效果和成绩,使其拥有获得感并对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充满信心。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和谈话,增强相对贫困人口文化自觉和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其次,要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善于观察和发现学生的优点,耐心挖掘学生的潜力,坚持扶智和扶志相结合,帮助学生从心底增强志气,从各方面激发学生的内生学习动力。要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力度,保证“一个都不能少”。对于已辍学的学生,要用心走访,耐心劝导学生家长,积极沟通,让学生早日回归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