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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1-12-14杨群义

上海农村经济 2021年5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产业化加工

■ 杨群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盐城市的实践表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必须重视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一、盐城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状况

近年来,盐城市将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招大引强、挂大靠强、培大育强,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取得一定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数量不断增加。一手抓引进外来企业资本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手抓鼓励农民创新创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既抓铺天盖地,又抓顶天立地,大中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齐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逐年增加,不断壮大。全市每年新办100家以上规模龙头企业,先后引进中粮集团、上海光明集团、北京汇源果汁集团、江苏雨润集团、黑龙江北大荒集团、浙江温氏集团、通威集团等一大批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户盐城。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发展到1692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385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7家,省级龙头企业82家,分别占全省总数的9%和11%。国家龙头企业数居苏北五市首位,省级龙头企业数一直稳居全省第一。

二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质效不断提升。持续推进百家龙头企业提升工程,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战略重组,加大技改投入,发展精深加工和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商业模式,发展电子商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运行质量明显改善。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436.61亿元,税金30.61亿元,利润88.65亿元,从业人员达19.66万人。全市89家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423.08亿元,比上年增长8.8%;利税总额19.36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利润14.03亿元,比上年增长8.8%。

三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创建、科技创新、外向开拓和联农带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济实力、竞争活力、带动能力不断提升。全市169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销售收入超亿元的达493家,通过 ISO9000、HACCP、GAP、GMP 等质量体系认证的达543家,通过质检机构计量认证的达485家,获得“三品”认证的达427家,获得省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驰名)商标的达112家。江苏宁富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龙头企业积极开展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全市建有省级以上研发中心的龙头企业达46家,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增强。龙头企业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积极构建“公司+合作社+农户+生产基地”的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惠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9年全市龙头企业采购值达576.75亿元,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51%,全市龙头企业带动农户213万户,增收52.44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

但是与全国全省整体发展水平相比,与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相比,盐城市龙头企业不多、不优、不大、不强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全市89家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只有10家,全市还没有一家企业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没有一家企业进入全省前十强。2019年全市89家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平均销售收入只有4.72亿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现有龙头企业中,经营养殖产品和高效经济作物的企业仅占52%,产品出口企业仅占3%,利用外资的龙头企业仅有23家。相当一部分农业龙头企业产品竞争力、科技支撑力、自我发展动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能力不强。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的作用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生产服务、精深加工、三产融合、市场开拓等多种功能,外联市场、内联农户,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领头羊”,推动农业效益高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第一生产车间”建在基地农户,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生产基地”的经营模式,带动成千上万的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动传统产业向新产业新业态转变,一产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提升农业综合效益。江苏海大食品公司进入滨海县以来,带动60多个村,进行农田结构调整,改一年稻麦两季粮为二年五茬四青蔬菜,发展四青蔬菜10多万亩,四青蔬菜亩效益达8000多元,为以往种植粮食的5~6倍。江苏宝龙集团,实行统一基地备案、统一供应苗种、统一供给饲料、统一技术管理、统一用药防治、统一定价收购,先后培植种养大户200多人,推广发展以虾蟹混养、稻虾轮作、龙虾精养为主的多模式养殖基地6100亩,平均亩收益在4000元以上。响水县近几年先后引进和培育盐城万洋农副产品公司、浙江银河食品公司、贵州九丰农业科技公司、江苏天荷源食品饮料公司,在这些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先后建成了全省规模最大的西兰花、浅水藕产业基地,打造的10公里长10万亩高品质西兰花,畅销全国,出口美、日、韩多个国家,成为大众餐桌上的“香饽饽”,农民增收的“摇钱树”。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为质量品牌建设的“主力军”,推动农产品质量高

农业龙头企业主动适应市场新需求,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推动低端农产品向高端农产品转变。农业龙头企业引领绿色化发展“走前头”,积极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江苏万盛食品有限公司自建3000亩玉米种植基地,新建沼气池,利用自产玉米养猪,猪粪制沼气池发电,沼气渣肥田,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低碳农业,生产的有机黑猪畅销上海大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引领优质化生产“唱主角”,大力开发高端农产品,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江苏富安茧丝绸公司从蚕茧生产到缫丝,实现全程质量监控,生产的“FUAN”牌白厂丝年平均等级达5A以上,其中6A级高等级生丝的比例占80%,是国内唯一常年批量生产6A级高等级生丝的生产出口企业,产品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为提升产业链价值链的“火车头”,推动农民收入高

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加工”“农业+旅游”“农业+互联网”,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利益共享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江苏富安茧丝绸公司带动和服务富安镇及其周边养蚕农户4万户,6万亩蚕桑基地,年产优质蚕茧10万担;公司每年从收烘和加工利润中提取30%进行“二次分配”,累计达1.1亿元。同时,还从每吨高档丝的出口利润中拿出6000元,对蚕农进行奖励,每年奖励资金达400多万元。富安镇亩桑园效益近万元,一个龙头企业,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农民。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对策

(一)围绕培植新特产业集群,招大引强发展龙头企业

市层面应着力围绕打造优质粮油、高效蔬菜、规模畜禽、特色渔业、生态林果、特种经作等优势产业集群,采取多种形式,大招商、招大商,重点在招引国家级龙头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上求突破,在招引外向型、科技型、精深加工型龙头企业上求突破,在招引投资超亿元、发展“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项目上求突破。通过招大引强,兴办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集群,大力构建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社带动、品牌支撑、基地依托、利益联结的龙型特色产业集群。具体路径:一是围绕做大优势产业,招大引强。大丰区引进温氏食品集团投资4.7亿元,建成盐城温氏畜牧公司,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对合作养殖户实行“四统一保”,即统一供苗、统一供料、统一提供技术服务、统一加工销售、统一为合作农户提供保险方面的支持。带动发展合作养殖户922户,从业人员7228人,2019年销售肉鸡2900万羽,养殖户获利9500万元,销售肉猪45万头,养殖户获利11000万元,引进一个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做大了一个畜禽产业。二是突出发展新特产业,招大引强。东台市2016年引进山东诸城浩天药业有限公司,兴办的浩瑞生物公司,总投资30亿元,占地面积652亩,一期项目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新上甜菊糖加工生产线,年产4000吨甜菊糖,实施后带动当地20万亩标准化甜叶菊生产基地,5万农户年增收3亿元左右。2019年实现销售3.89亿元,入库税收1525万元,引进一个甜叶菊加工龙头企业,兴起了一个新特产业。三是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招大引强。东台市引进中粮集团投资30亿元,兴办的中粮肉食(江苏)有限公司,建设集畜禽养殖、屠宰、深加工、冷链配送、分销及肉类产品进出口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建设金东台、梁南两个大型生猪养殖基地和肉食产业加工园,2019年公司总资产达2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新增带动基地农户1万户,倾力打造养殖规模、现代化程度、产品质量、肉食品牌、沼气清洁能源“五个全国第一”,对提升东台市生猪产业的发展水平带来深刻的影响。

(二)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集聚集约发展龙头企业

全市除响水县外的8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面积70722亩,已建成面积35302亩,基础设施已完成投资49.16亿元,进区项目197个。有7个县(市、区)和大丰木材产业园建成了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东台市、建湖县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示范基地。2020年响水县新规划建设了1000亩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全市9个县(市、区)都建有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已成为招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载体。引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搞好功能分区,明确发展目标,提升规划层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功能配套,增强承载能力。引导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加快启动建设生产服务与管理功能区,建立融资担保、电子商务、检验检测、仓储物流、劳务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探索在加工集中区内设立农产品加工创业中心,建设标准厂房出租,使集中区成为中小高新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创业孵化基地。加强招商引资,引进更多农产品加工项目进区建设,县(市、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每年力争有3个以上规模农产品加工项目进区,进区项目集中度在40%以上。支持有条件的重点镇在工业集中区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十四五”期间,9个县(市、区)力争全部建成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使农产品加工项目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打造2个销售超100亿元和5个销售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三)实施重点龙头企业提升工程,提质转型发展龙头企业

对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创新潜质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挂牌服务,采取“一企一策”给以重点扶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业领军企业。一是突出规模培育,努力做大龙头企业。引导重点龙头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强资产重组,加快上市步伐,新建厂房、新上项目、新增设备,不断提高产能,扩张规模,做强实力。重点培植一批年销售10亿元、20亿元龙头企业,鼓励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年销售超50亿元、100亿元和上市公司的目标迈进。二是突出科技创新,努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引导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平台,建立科技投入的增长机制、科技人才的培养机制和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鼓励加快技术研发创新和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改进生产加工工艺,开发多元化的新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行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拓宽项目融资渠道。三是突出品牌创建,努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引导重点龙头企业建立食品生产“溯源制度”,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争创省级、国家级、国际品牌,增强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诚信度,扩大市场占有率,着力打造一批名企、名品、名牌。

(四)着力延长补强产业链,三产融合发展龙头企业

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二产农产品加工为龙头,推动向“两头”延伸,一头联结一产向原料生产基地延伸,一头联结三产向流通服务延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互支撑,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一是着力建设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基地。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紧紧围绕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建立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态化、设施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当地农民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二是着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吸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组建紧密型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逐步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以合同订单为约束的新型互惠联结关系。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定向投入机制、价格保护机制、风险保障机制和利润分配机制,优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三是着力发展农产品现代冷链物流和营销新模式。积极支持龙头企业与“自嗨锅”“拉面说”“汤先生”等电商平台合作研发和销售新餐饮产品,发展网络营销。鼓励企业探索“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新型营销模式,拓宽企业市场推广渠道。四是着力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产业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相关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构建产、加、销和文化、休闲、旅游融为一体的新型业态和发展模式。

(五)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加大激励发展龙头企业。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积极整合项目资源,增加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信贷担保等方式,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对新办的龙头企业要及时评定信用等级,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可一次性核定信用额度,以信用贷款方式满足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对风险可控、综合回报较高的龙头企业季节性收购农副产品所需贷款给予一定额度支持。大力推进产业链金融、“信贷+保险”等服务模式和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业务。规范引导省内农产品加工企业IPO、新三板挂牌。三是落实税收扶持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选择部分行业,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按规定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凭收购发票抵扣增值税和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四是认真落实用地用电等政策。在用地上,对新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原有企业新办农产品加工项目,进行优先供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全面落实国家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农业服务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要求,切实减轻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用电成本。五是强化责任考核。将招大引强、培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发展责任。对新办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项目按1∶3计算招商引资额进行绩效考核及相关政策奖励。对招引的重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项目实行领导挂钩服务,“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定优惠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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