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理性的“吃瓜群众”
2021-12-13王言虎
王言虎
互联网正在改变我们的语言习惯。它不只制造了“绝绝子”“永远的神”这样的网络新词,也在重塑原有词汇的语义。譬如“瓜田”,在我们的理解中,它应该如鲁迅所描述的那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瓜田,就是种瓜的地方。但在互联网语境下,“瓜田”成了一个人们追逐、围观八卦的地方,它不再是一片物理意义上的土地,而代表了一种网络虚拟空间。
无远弗届而又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每天都有“新瓜”诞生。哪怕是某个普通人,因为某些事情卷入了公共舆论场,也要被“吃瓜群众”拿着放大镜打量,甚至被阴谋论、被网络暴力。所谓“吃瓜”,变成了一些网民公然侵犯他人隐私的挡箭牌。
十几年前有句话很是流行,叫作“围观,改变中国”。那时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网络刚刚在中国兴起,大量的公共议题在社交媒体上被围观、被讨论,中国公共舆论场达到一个新高度。一定程度上,当下流行的“吃瓜”,也有公共围观的意思,对推动一些公共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更多时候,网民所谓“吃瓜”,压根不具有公共参与的性质,不过是对猎奇八卦事件的追逐与窥探。他们满足的是自己的猎奇心理与窥私趣味,于公共生活并没有什么真正价值。
在一个热点事件转瞬即逝的时代,“吃瓜群众”就像一个个被八卦牵着走的木偶。他们没有固定标准,也谈不上“情绪稳定”,想要的只是那种虚无缥缈的参与感,把他人的事情搞得一地鸡毛。等到热度一过,他们也哄的一声,作鸟兽散。
前几年在中文互联网世界中颇受欢迎的以色列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对“吃瓜学”有一个专业的解释:自人类认知革命后,八卦就成了人性刚需。这充分肯定了“吃瓜”的价值。但“吃瓜”在互联网语境之下,除了追求无意义的新闻琐屑,还正在侵害当事人的权利,成了一种可怖的武器。
一些网民“吃瓜”很“不讲武德”,他们在围观网络事件的时候,已经超越了道德与法律边界,造成了当事人权益的折损。前一段时间,花样滑冰世界冠军陈露因为与某霍姓艺人前女友同名,被一些人网络暴力,生活遭到严重侵扰,不得不公开发布声明谴责无良网友。这在让人气愤之余,也令人有点儿哭笑不得。
如果说,某些明星因为享受了大众围观带来的名利、红利,还可以让渡一些私人空间,那很多普通人,就完全是无辜的受害者了。譬如被错换人生二十八年的姚策,由于其身世的復杂,引来了大量的“阴谋党”与网络暴力,给当事人及其家人带来极大困扰。一些网友仅凭情绪与一知半解的信息,就随意猜测错换原因,辱骂当事人,尽显丑态。甚至把“吃瓜”搞成了“无边界的自由”,滑向了违法边缘。
“吃瓜群众”最大的悲剧就是,人人手持心中圣旗,却满面红光走向了不义。他们不知道,正义的实现靠的是理性、逻辑和客观,而绝不是情绪与以我为主的成见。
公共围观不只有“吃瓜”,还有更重要的内容等着网友去参与,比如舆论监督、建言献策等。有品质的公共围观,绝不在各色八卦与狗血互撕里,它多出现在对不义事件的批评中,对公平正义的呼唤中。从这个意义而言,多去鲁迅笔下的“瓜田”里走一走,远比把“网络瓜田”搞得乌烟瘴气有价值得多。
【原载《时代邮刊》】
插图 / 网络暴力 / 佚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