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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培法治沃土 育文明之花

2021-12-12郑志刚

民生周刊 2021年25期
关键词:清远市普法法律法规

郑志刚

2021年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志愿者到凤城街道凤宇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通过!”

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广东省清远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上,随着主持人的宣布,《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正式出台,为清远人大依法强化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推动清远地方性法规全面进入社会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标志着清远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近年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以“文明与法”为主题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与法同行,共创文明”系列活动,从立法、监督执法、普法等几个层面大力推动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助力清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走深走实、开花结果。

科学民主立法 护航文明创建

“小区外围红线内区域归小区业主还是政府所有?是否可以设置收费的临时停车位?如果可以设置临时收费停车位,那么产生的收益应当归谁所有?”

10月12日,一场立法听证会正在热烈进行,参加听证会的群众代表围绕业主普遍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向听证陈述人连珠炮般发问,陈述人则耐心进行解释说明。针对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多发、业主群众反映强烈的现状,市人大常委会从2019年开始启动《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以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由于物业管理涉及利益方较多,各方诉求各有不同,争议较大,市人大常委会本着慎重、缜密、公开的原则,坚持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利用覆盖全市8个县(市、区)的立法联络点和85个乡镇(街道)的立法联络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建议,对法规条文逐条进行论证、修改,力争把此部法规立好,做到切实管用、群众拥护。

早在2017年,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公布了全市第一部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全市城市建成区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予以法律规范,拉开了清远文明创建的法治化序幕。之后,市人大常委会以每年一至两部的频率,陆续制定出台《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与文明创建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对市区大气环境保护、生活垃圾管理、市民文明行为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为全市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严格监督执法 引领文明创建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清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近年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对《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3部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认真整改法律法规执行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监察司法法律监督,今年首次听取市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每年均听取市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确保“一委两院”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营造全面依法治市浓厚氛围。

同时,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执法监督,运用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方法,致力推动解决学位、车位、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结合教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通过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和职能部门重视解决全市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学位紧缺问题。2020年以来,全市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2所、幼儿园21所,新增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学位14000余个,有效缓解了“入学难”问题。结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市区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建设情况工作评议,促使市区63个交通黑点得到整治,市区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得到一定提升。结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持续对市区黑臭水体整治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工作评议,推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整治工作。目前市区4条黑臭水体全部达到“初见成效”(即不黑不臭)的标准。

加强全民普法 助力文明创建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注意加强与市委普法办的协同配合,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两微一网一刊”等自有媒体以及本市各类主流媒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本市制定的6部地方性实体法规等。组建了常委会机关普法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市区部分繁华路段、公共场所等设置普法宣传栏,建设了一个宪法主题公园,利用公园内的户外电子广告屏向公众播放法治宣传视频等,将法治宣传融入百姓日常生活中,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号召代表积极投身防疫斗争,并迅速组织编印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汇编,通过各类媒体、人大代表等利用各种时机向群众推送和发放,并安排专业人士做客清远电台《以案释法》栏目,围绕公众高度关注的疫情防控问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有效扩大了群众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缓解了群众的恐慌感和焦虑感,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清远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冠肺炎病例“清零”作出了应有贡献。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网格员+信息员”作用,利用遍布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和片区的570余个代表联络站,指导和组织代表以联络站为主阵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等,大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利用代表进站接待选民群众等时机,组织部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代表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依法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支持鼓励广大代表成为宪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民主法治建设的“监督员”、学法用法守法的“示范员”、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员”,全市民主法治建設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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