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与地方政府行为关系研究
2021-12-11□杨燕
□杨 燕
一、引言
大力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安全产品消费需求的长久之计和根本之策,要“不失时机推动工业绿色发展”①。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及实现“双碳”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中长期内的发展离不开创新与绿色。可以预见,“十四五”时期基于创新驱动的工业绿色发展将是各地挖掘投资和消费潜力的重点领域。工业企业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也是区域实现产业绿色转型、零碳排放的重要推动者,工业企业选择的技术路径会在源头上影响工业领域投资的方向、结构、强度以及绿色消费的拉动成效、“双碳”目标的达成。在我国,地方政府控制着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权和关键性生产要素[1],对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的影响不可忽视。
目前,国内针对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与地方政府行为的研究并不多,主要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的成效评价、影响因素分析、推进战略、政策建议、概念模型构建等主题[2-6],对工业企业的技术路径选择虽有关注但是碎片化的;另一方面,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中的地方政府行为研究尚未得到足够重视。要克服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中面临的外部性问题、满足工业企业对更高层次外部互动协作的需求、有效推进绿色技术创新的扩散,仅仅依靠工业企业的自我规制和市场机制并不能完全奏效,还需要地方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制度约束,以纠正“市场失灵”和“系统失效”,增强企业绿色创新内生动力。[7-9]在区域创新系统中,地方政府处于外围创新环境层,负责建设创新环境和服务体系,并不直接参与技术创新活动,[10]但是地方政府能够通过环境规制、财政支持等行为推动高校及研究院所开展促进技术进步、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绿色消费理念、壮大绿色消费市场进而影响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的意愿。然而,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规制、财政补贴等地方政府行为对工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绿色技术创新意愿的影响及政府、消费者、排污企业的演化博弈分析。[11-21]极少数文献[22-23]对制造业绿色创新与地方政府行为的关联性进行了分析,但也只是探讨了地方政府行为与企业是否开展绿色创新的关联性,并没有进一步讨论地方政府行为与企业不同绿色技术路径选择的关联性。此外,也有部分学者[24-25]关注到了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政策实施等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特征和影响机制,但没有聚焦于工业企业的绿色发展和技术路径选择。
二、理论分析
(一)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
从企业的视角看,工业企业主要有末端治理、绿色工艺创新、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转向4 条绿色技术路径②。其中,末端治理、绿色工艺创新和绿色产品创新常被作为3 个不同层次的绿色技术创新活动[13][26-27],绿色转向属于投资领域变迁[15],但本质上是以末端治理、绿色工艺创新和绿色产品创新为支撑,只是跨领域转移需要克服既有惯性,要充分考量成本。总体而言,这4 条路径反映了工业企业对于不同环境问题差异化的技术解决思路和目标,对社会环境教育、经济发展程度和产业协作的要求也有差异。[26][28]从4 条路径对工业企业在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的投入要求看,一般地,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转向是相对高阶的绿色技术路径,其次是绿色工艺创新,最后是末端治理。工业企业选择的绿色技术路径不同,付出的努力也会有差异,工业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体,对于绿色技术路径的选择是一个与地方政府、其他相关企业博弈的过程,期望用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收益。[21]
(二)地方政府行为对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的作用机理
广义上,地方政府行为是地方政府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一切相关行为[29];狭义上,地方政府行为指地方政府某个(些)行政部门调控经济及承担制度变迁和扩散责任的行为,或某个(些)特定视角下地方政府履职的相关活动。[29-30]本文取狭义上的理解。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中的地方政府行为是地方政府推动工业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理念、方式、动能、要素投入效率绿色化的调控活动的总和。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及环境治理相关研究中,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治理体系、生态环保治理体系以及其他衍生的地方政府自利行为、环境规制行为、财政支持行为、金融信贷干预行为等都是基于地方政府行为视角解释各地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中诸多现象③的关键性要素[25][31-37],这也构成了本文识别行政性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财政支持、金融信贷干预4个关键性地方政府行为及理解这些行为对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作用机理的基础。
与以往研究相比,本文新增了两类关键性地方政府行为,即绿色宣传教育行为和绿色公共服务行为,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这两类行为是提高消费者和工业企业对绿色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进而扩大绿色发展需求和供给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新发展理念,2016 年又采取了对省级党委、政府的环保督察等一系列强有力的绿色发展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又要求“十四五”时期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而省级地方政府倾向于同中央的明确政策保持同步[38],因此我国各省级政府大概率地会加强绿色宣传教育和绿色公共服务。
1.环境规制行为与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
环境规制是政府用来约束工业企业环境破坏行为、推动工业企业选择环境友好型生产经营策略的政策工具群[15],包含行政性环境规制和市场型环境规制④:前者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的限定污染排放指标和严厉的惩罚手段推动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遵循环境法规的要求,本质上强制要求企业把污染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后者的目的是通过市场化的政策调节拉动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逐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等。在我国,地方政府实施环境规制的方式和强度会因其目标、成本、收益、风险的不同而有差异。东部地区市场化水平不同程度地高于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的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强度会大概率地同它所处区域的市场化水平保持一致,即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强度通常会高于欠发达地区。此外,各地方政府也会因为生态环保政绩考核约束不同程度地提高两类环境规制行为强度,但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做大地方经济规模仍会是首选目标,同时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地方政府行为偏差”“环境规制失灵”现象会有所收敛,但仍将继续存在,且发达地区更为普遍。
随着地方政府环境规制行为强度的加大,欠发达地区工业企业由于技术创新基础较弱,技术交易环境等条件又相对有限,为了减少或不被政府处罚甚至关停,加大对末端治理和绿色工艺创新两条路径的投入会是首选;发达地区工业企业则因为技术创新基础较好,绿色工艺创新会是首选路径。不仅如此,由于欠发达地区工业企业面临的人才不足、资金短缺、技术能力不高、区域地理空间条件不佳等现状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质的改变,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行政性环境规制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区域工业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困境,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则为区域工业企业改造提升现有设备及工艺提供了可预期的动力,但是这个动力也只限于对现有设备及工艺加以改造提升,对于对资金和技术有更高阶要求、风险更高的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转向两类活动是无效的。总言之,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为了有效推动区域工业企业开展绿色转型发展活动,理性上会更多地实施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发达地区则因为在合规达标的前提下更注重高质量的绿色创新驱动,会着力加强区域工业企业选择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转向两条路径。
需要指出的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性环境规制行为对区域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会产生显著性影响,但存在一个合理的强度区间:规制力度太小难以对企业造成压力,无法达到预期结果;太大则会超出企业的承受力,反而会拖累企业。这个理解与环境规制和绿色技术创新效率之间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这一广被验证的结论本质上是一致的。
2.财政支持行为与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
地方政府给予区域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财政支持主要是对工业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活动的激励性经济补偿,而研发补贴、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收、贴息贷款等则是较为常见的形式。已有研究[27][39]发现,地方政府提供的研发补贴对工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同时存在“杠杆效应”与“挤出效应”:“杠杆效应”是因为地方政府的研发补贴可以缓解工业企业在实施绿色发展中遇到的资金难题,降低研发风险,进而激发工业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挤出效应”是因为工业企业面对地方政府的研发补贴会形成资源依赖,从而开展迎合性、寻租性、策略性的“绿色技术创新”活动,比如:利用较少的创新投入申请价值贡献较小、门槛较低但地方政府会给予补贴的“绿色”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规避风险高但价值也高的绿色产品创新活动。
在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基于地方政府官员任期的考核机制并没有改变,获得政治晋升仍然是地方领导干部的重要目标之一。政治晋升的前提是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两个目标的“有机组合”。在一定时期内,地方政府可支配的投资总量是有限的,假设同时存在经济增长和生态环保两个投资方向,其中,生态环保方向的投资收益由于涉及绿色技术创新而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和滞后性,地方政府则会更偏向于经济增长方向的投资,且生态环保收益的不确定性越高,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的投资意愿就越大。[18]同时,研发补贴属于财税增长贡献不大的公共品,因此地方政府为区域工业企业提供财政支持的积极性不会太高,并且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支持规模往往会小于发达地区。结合上述背景,地方政府基于对投资、收益及风险的理性评估,会更多地支持技术门槛低、要素投入少但短时间内有助于同步提高生态环保政绩和经济发展政绩的绿色技术创新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政府的这一理性选择可能会使得区域内更多工业企业选择末端治理和绿色工艺创新路径,导致陷于低端绿色技术“路径锁定”。
3.金融信贷干预行为与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
一方面,随着财政分权改革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地方财政收支难以支撑地方政府追求GDP 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金融要素及对金融要素的资源配置就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各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追求由“高速度”转变为“高质量”,金融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血液和核心,金融信贷机构则成为了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的对象之一。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对金融信贷机构的着力重点不同:相较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底子薄弱,区域地理空间要素不优,地方政府干预金融信贷的主要着力点在支持地方工业平稳、快速发展;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干预金融信贷的主要着力点则更多在支持地方工业做大、做强、做优。就推动区域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而言: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会首先引导资金流向末端治理、绿色工艺创新等对于区域工业企业相对容易开展、落地的活动,其次是绿色产品创新、绿色转向等技术门槛高、资金门槛高、风险高的领域;发达地区工业企业创新要素充裕,绿色技术水平也相对高阶,民营类企业占比更高,活力更强,地方政府会首先引导资金流向绿色工艺创新,然后是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转向。
4.绿色宣传教育行为与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⑤,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持续不断地影响甚至重塑工业企业和消费者的价值观,进而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影响工业企业的绿色技术路径选择。理论上,地方政府加大绿色宣传教育活动的力度可以倒逼、牵引工业企业开展末端治理、绿色工艺创新等绿色技术创新活动。这其中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地方政府对工业企业、消费者的绿色宣传教育是有效的,即在接受地方政府的绿色宣传教育活动之后,工业企业愿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开展相应的绿色发展活动,消费者有主动监督环境问题、维护公共环保收益的公民意识且愿意在能力范围内购买绿色产品;二是工业企业有能力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活动。这意味着,对于技术、人才、资金底子薄的工业企业而言,如果地方政府的绿色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或方式方法不当,又或地方政府只是开展绿色宣传教育活动而没有提供实质性的扶持政策,就会导致绿色宣传教育对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的正向影响不显著,甚至还可能会因为过载的信息对企业决策造成负担;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能绿色宣传教育对消费者的绿色生活方式产生了影响,但消费者却无力负担绿色产品,导致对工业企业的绿色技术路径选择形成了负面影响。
5.绿色公共服务行为与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
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的核心支撑是技术创新。企业的技术能力、学习吸收能力、拥有的机会和对创新成果的独占性对其绿色发展路径选择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包括为区域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发展活动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等,其本质是将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发展的部分内部成本转化为外部地方政府职能,需要地方政府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同时也受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思维观念和价值取向的约束。地方政府从提供公共服务到有效推动区域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发展活动重要的一环就是企业基于组织内外部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决策。[8]从上述视角看,地方政府的绿色公共服务行为只是影响区域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路径选择众多因素中的一项,而且是不能为企业直接提供资金支持的一项。尽管如此,基于典型的“经济人”假设,只要地方政府的绿色公共服务行为有助于区域工业企业减少在绿色发展路径上的成本,就仍然会正向影响工业企业的路径选择,只是具体选择的路径会因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行为的强度、企业内外部发展因素等的综合作用不同而产生差异。
(三)企业内部和区域地理空间要素
工业绿色发展是区域内工业企业、政府、研究机构和中介组织等创新主体间基于复杂互动,高效配置自然资源、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同时实现经济收益和环境收益的绿色创新过程,也是重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系统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的绿色化改造和创新。区域工业企业对于绿色技术路径的选择还会受到企业内部因素和区域地理空间要素的影响。[10]企业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规模、年龄、性质、创新基础、融资约束等[9][17],区域地理要素主要包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工业经济占比等[17][40]。这些因素在测算环境规制、财政支持等地方政府行为与绿色技术创新效率、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关联性的计量分析中常作为控制变量。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技术体制是解释技术创新模式和路径选择差异的强有力因素,且不同的工业行业、同一工业行业的不同细分领域所面对的技术体制会有差异[41-43],也即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的路径选择会受到一个或多个技术体制的影响。本文借鉴已有文献[44]的处理方法,用技术复杂度表征一个地区工业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⑥,技术复杂度越高,工业企业的技术水平越高。
三、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一)模型构建
方程(1)用于检验环境规制、财政支持、金融信贷干预、绿色宣传教育、绿色公共服务等单个地方政府行为对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的影响。但是,仅考虑单个地方政府行为的回归结果可能会夸大单一变量的作用,也可能遗漏掉一些重要影响因素,因此构建方程(2)以进一步检验地方政府行为共同作用于4 条路径选择的情况。
式中Pathi表示第i 条路径,具体地:Path1代表末端治理路径(EndT),Path2代表绿色工艺创新路径(GProcessTech);Path3代表绿色产品创新路径(GProductTech);Path4代表绿色转向路径(GTrans)。GBj表示第j 个推动区域工业绿色发展的地方政府行为,具体地:GB1表示地方政府的行政性环境管理规制行为;GB2表示地方政府的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GB3表示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行为;GB4表示地方政府的金融信贷干预行为;GB5表示地方政府的绿色宣传教育行为;GB6表示地方政府的绿色公共服务行为。X 是一组控制变量,αj是地方政府行为系数,ε 表示随机扰动项,μ 和λ 分别表示个体和时间的固定效应。
为了保证数据的平稳性和可比性,对绿色技术路径相关变量取对数,对地方政府行为、区域空间地理要素及企业内部要素相关变量除以全国均值。各变量的测度方法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及测度说明
(二)数据说明
本文样本为全国30 个省(区、市)2008—2018 年的数据,港澳台及西藏地区由于数据缺失等原因暂不列入分析。数据主要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及30 个省(区、市)的统计年鉴等,局部缺失数据通过插值法补充。为便于掌握回归结果的区域特征,又进一步区分了发达地区样本和欠发达地区样本:欠发达地区样本由四川、江西、河北、吉林、海南、宁夏、广西、山西、新疆、青海、黑龙江、云南、贵州、西藏、甘肃等14 个综合发展指数较低省(区、市)的相关面板数据组成,其他16 个省(区、市)的相关面板数据构成发达地区样本⑦[45]。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 呈现了全国样本中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样本量均为330。从离散值及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异看,各地工业企业在4 条绿色技术路径的选择、企业规模、创新基础差异性较大,各地方政府的行政性环境规制行为强度、绿色宣传教育行为强度、绿色公共服务行为强度差异性突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增加值占比、对外开放水平差异性较大。
表2 全国样本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⑧
(二)工业企业路径选择与地方政府行为的动态变化
围绕研究问题,本文基于2008—2018 年我国各省(市、区)的相关年鉴数据,先后统计分析了我国不同地区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选择的路径、地方政府行为及它们的变化,计量分析了地方政府行为与路径选择的关联性。由于篇幅限制,此处暂不列示详细图表。
1.工业企业选择的绿色技术路径及变化
2008—2018 年,我国工业企业选择的绿色技术路径以路径2 和路径3 为主,其次是路径1 和路径4。2009 年和2014 年是两个转折点:在2009 年,我国工业企业首选的绿色技术路径由路径2 调整为路径3,此后每年持续小幅拉开差距,在2014 年差距明显加大。发达地区工业企业选择的绿色技术路径及转折点和全国样本是一致的,只是4 条路径的曲线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欠发达地区工业企业绿色发展选择的技术路径也是以路径2 和路径3 为主,转折点在2013 年:在2013 年以前,欠发达地区工业企业绿色发展选择的技术路径首先是路径2,其次是路径3;从2013 年开始,欠发达地区工业企业首先选择了路径3,其次是路径2。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在路径2 上的投资呈小幅缩小,在路径3 和路径4 两个相对高阶的绿色技术路径上的投资在加快扩大差距。不仅如此,欠发达地区在路径1 上的投资与发达地区也呈现出加速扩大的形势。可能的原因是: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及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关注,我国从2008 年下半年开始提高了对绿色发展的呼声,在2012 年底,党的十八更是将生态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并列,形成“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而这一决策部署在省级地方政府层面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相应地,政府层面的绿色发展压力和意图快速地传导到了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层面。在这个过程中,欠发达地区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尤其是高阶绿色技术创新活动的紧迫性比发达地区弱很多。
2.关键性地方政府行为及变化
2008—2018 年,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行为强度一直不同程度的低于发达地区,在2011—2013 年,两个地区行政性环境规制行为强度的差距先快速缩小后快速加大再趋于平缓,而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差距整体小于两类地区间行政性环境规制行为的差距。我国各地方政府对区域工业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整体不大,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在大多数年份里都高于发达地区,可能的原因是欠发达地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规模基数远低于发达地区,在同等增量情况下,欠发达地区的占比更高。各地方政府的金融信贷干预行为强度普遍较高且较为均衡。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绿色宣传教育行为强度远高于欠发达地区,不过,两类地区的差距在2014 年以后呈现小幅波动并趋于缩小。各地方政府的绿色公共服务行为强度持续增强,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绿色公共服务行为强度在2014 年以后增速连年扩大并在2018 年小幅超过了发达地区。以上结果支持本文对工业绿色发展中地方政府行为的理论分析。底层逻辑在于:现行的地方政府绿色GDP 考核体系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制度化,因此对地方政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行为存在“软约束”,相应地,各地方政府对于区域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的调控活动只会以自身政治和经济收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而不会区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
(三)基准回归结果
基于3 个样本的面板数据,用Stata16.0 对方程(1)和方程(2)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从实证结果看,随机效应模型和反映个体特征的固定效应模型均可采用,不用进一步考虑混合回归。采用Hausman 检验确定面板数据模型的形式,检验结果的P 值为0,表明更适于采用固定效应模型。
表3 方程(1)和方程(2)的回归结果:三个样本
从表3 的结果看,对于路径1:在全国范围内,地方政府的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和金融信贷干预行为均与路径1 显著正相关,前者显著正相关,后者显著负相关;在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和金融信贷干预行为均与路径1 显著相关,前者显著为正,后者显著为负;在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与路径1 显著正相关。对于路径2:在全国范围内的结果和路径1 一样,都是与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正相关、与金融信贷干预行为负相关;在发达地区,金融信贷干预行为和绿色公共服务行为均与该路径2 显著负相关;在欠发达地区,金融信贷干预和绿色公共服务两类行为均与路径2 显著正相关。对于路径3:在全国范围内,地方政府行为中只有金融信贷干预与该路径显著正相关;在发达地区,金融信贷干预行为也呈现出显著正相关,此外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显著负相关;在欠发达地区,金融信贷干预行为显著正相关,绿色宣传教育行为显著负相关。对于路径4:不论哪个样本,都只有金融信贷干预行为显著正相关。
表3 的结果表明:第一,每条绿色技术路径都有1~3 个显著相关的地方政府行为,这说明工业企业无论是在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其路径选择都会受到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只是不同地区的工业企业在发展基础、发展阶段和区域空间地理环境等方面差异性较大,导致工业企业在路径选择上对地方政府行为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第二,3 个样本的回归结果存在局部差异,但整体差异不大,这表明对区域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有显著影响的地方政府行为是有限且相对独立的,这一结果也进一步印证了第一个结果的稳健性;第三,全国样本的结果并没有表现出和某个地区样本结果特别高的一致性,这表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工业企业在4 条路径的选择上是有差异的,产生的原因在于两个地区在地理空间要素、工业企业内部发展要素的差异;第四,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行为对区域工业企业选择路径2 和路径4 产生了“挤出效应;第五,不能给予企业实质性支持或方式欠妥的绿色宣传教育活动可能会引发企业的逆反性决策,这体现为在3 个样本中绿色宣传教育行为的相关系数基本都是负数,甚至在欠发达地区样本的路径3 中,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
就控制变量而言,第一,区域工业企业选择路径3 和路径4 对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存在一个门槛值。当前,我国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应该分别处于门槛值以下和以上,在门槛值以下呈显著正相关,在门槛值以上则作用不再显著。第二,区域工业经济的规模越大,欠发达地区的工业企业越可能会选择路径2 和路径3,发达地区的工业企业则偏好选路径4。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2 个样本中,区域工业经济增加值占比分别与路径4 及路径2 和路径3 显著正相关。第三,国有工业企业倾向于首选路径2,且发达地区的国有工业企业明显地排斥路径3 和路径4。在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两个样本中,区域国有经济成分占比均与路径2 显著正相关,只是在发达地区样本中,区域国有经济成分占比还与路径3 和路径4显著负相关。第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利于工业企业选择路径3。对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区域对外开放水平都与路径3 显著负相关。第五,区域人力资本存量对于欠发达地区工业企业选择路径2 和路径3 是一个显著的正向支撑力,但对发达地区工业企业的支撑主要体现在路径1 上。可能的解释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发展理念被提到国家战略层面,工业排放标准逐年提高,发达地区工业企业在路径1 上的投入增加,相应地,人力资本存量也较多地配置到了路径1。第六,区域技术复杂度工业企业对原有技术路径依赖度越高。无论是欠发达地区样本,还是发达地区样本,区域技术复杂度都与路径4 显著负相关,表明我国工业企业的技术水平越高,越不愿意转换行业或发展方向。第七,无论是欠发达地区还是发达地区,企业规模越大,越可能选择路径3 和路径4,这表现为在2 个地区样本中,企业规模均与路径3 和路径4 显著正相关。
(四)稳健性和内生性检验
本文采用分样本回归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3 个样本对方程(1)和方程(2)的回归结果表明:尽管样本不同,但工业企业对每条绿色技术路径的选择都有1~3 个显著相关的地方政府行为。同时,不同样本对应的显著相关的地方政府行为也相应的呈现出了符合样本特征且可解释的差异性。因此,可以判定回归结果是稳健的。考虑内生性问题会影响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性,因此,对模型的内生性也进行了检验。采用系统广义矩阵估计方法(System-GMM)进行内生性检验发现,回归模型内生性问题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基准回归模型解释自变量、控制变量已具有很高的完备性,遗漏变量的可能性不大;另一方面,在中国特色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地方政府的行为主要受其考核压力影响,而不是区域工业企业的路径选择,即地方政府行为与区域工业企业绿色技术路径选择不存在内生性。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结论
(1)在现行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治理体系中,地方政府行为的“总开关”仍然在中央政府,且省级地方政府倾向于同中央政府保持同步;(2)金融信贷干预行为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工业企业选择路径2、路径3和路径4 都是显著相关的,需要特别重视;(3)不能给予企业实质性支持或者宣传不到位的绿色宣传教育活动可能会引发企业的逆反性决策;(4)现行的绿色公共服务行为强度对欠发达地区的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是合适的,但要推动区域工业企业选择高阶的路径3 则仍需加强,发达地区的则亟需加强;(5)国有工业企业普遍偏好选择路径2;(6)发达地区工业企业有落入低阶绿色转型发展“路径锁定”的风险;(7)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行为对区域工业企业选择路径2 和路径4 已产生“挤出效应”。
(二)政策启示
1.加快实现从“小局”到“大局”的转变
一是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要树牢。各地要跳出就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论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的“小局”,全局性谋划基于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建构区域竞争的根本优势、新引擎和制高点。坚持创新驱动,探索独具区域特色的工业绿色发展技术-经济范式[46],构建核心、关联、衍生三类产业链的良性互动生态,实现“存量变革”“增量崛起”。二是推动制度约束实现从“软”到“硬”的转变。各地方政府的要加快完善相关制度的指导性、配套性和问责性,增强落地效率和整体功能,落实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绿色GDP 考核晋升机制。明确划分生态环保统管部门和行业分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消除“囚徒困境”和“底线竞争”压力。加快建设横向连接、纵线贯通、多层次的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大数据平台”,加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减少信息不对称性,提升工作推进的协调性。
2.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及时跟进入围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骨干企业的改革行动,在充分考虑企业的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市场竞争程度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支持入围企业制定差异化的绿色发展方案,重点支持入围企业绿色产品创新(路径3)和绿色转向(路径4)活动,防范工业企业尤其作为区域重要支撑的大企业、国有工业企业对现有自然资源、低阶技术形成“路径依赖”的潜在风险。着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基于区域特色优势资源加快向“高”“精”“尖”“专”“绿”方向转变,持续做大,及时升规,加快融入国内经济大循环格局。探索建立“政府-国有工业企业、地方龙头工业企业—中小微工业企业”协同开展绿色发展活动的机制和政策,共建良好区域工业绿色发展生态。
3.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力度
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加大对绿色工艺创新、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转向的投入。支持区域金融信贷机构加快针对大企业及技术能力强、发展潜力好但暂时遭遇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的绿色金融信贷产品研发。对授信政策当中明确的节能环保、污染治理、绿色新兴产业等相关领域的高阶技术创新项目加大授信力度和信贷投入。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力度:坚持小额分散的普惠原则,突出公益性和引导性,探索构建以省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龙头、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依托、中小微工业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省市联动担保体系。
4.实行差异化的环境规制和财政支持
对于发达地区,要持续加大对区域工业企业诸如准入许可、排放标准、禁令等行政性环境规制的强度,同时加快扭转现行市场型环境规制行为对区域工业企业选择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转向的负向作用,防范落入低阶绿色发展“路径锁定”的风险。对于欠发达地区,要重点检视现有绿色税收减免、研发补贴等政策手段对于区域工业企业选择绿色工艺创新产生负向作用的关键点和作用机制,优化市场型规制和财政支持行为,逐步缩减区域工业企业实施迎合性、寻租性、策略性的“绿色创新”活动的空间。
5.持续改进绿色宣传教育行为方式
建立结果导向的评价机制和组织运行体系,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改变传统的“漫灌式”绿色宣传教育活动方式,分层(规模、创新基础等)、分类(行业)甚至“一企一策”地推进绿色宣传教育和绿色公共服务进企业。检视绿色宣传教育活动对人民群众建构绿色消费意识及形成绿色消费的实质性作用,建立、完善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的政策及机制,推动人民群众成为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参与者、见证者和受益者。持续加大对绿色公共服务尤其是绿色技术交易中介平台建设的投入,加大绿色公共服务行为强度。
注:
①资料来源于2020 年9 月3 日《人民日报》第05 版。
②此划分主要是基于中国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实践,绿色发展领先的国家10 年前已经研讨了“from cradle to cradle”(从摇篮到摇篮)以及以CSR(企业社会责任)为商业战略开展绿色创新活动。
③包括打擦边球、政策变通、执行偏差、与违法企业结成利益同盟等。
④已有文献对环境规制的划分还有第三类,即企业自觉自愿的自我规制,鉴于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地方政府行为,因此没有将其列入分类。行政性环境规制包括产品标准、准入制度、产品禁令、环境标准、技术标准、生产工艺管制、许可与配额;包括污染排放税、排放权交易、环境补贴、使用者收费、押金退还制度、专项补贴等。
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7 年5 月26 日)。
⑥本文主要用技术体制来反映一个地区工业企业整体的技术水平,故将其归入了区域地理空间要素一组。
⑦围绕新发展阶段我国欠发达地区的新特征,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和创新能力四个方面构建了新发展阶段我国欠发达地区的综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基于2018 年和2019 年全国省级数据计算出各省(市、区)的综合发展指数,同时,参考欧盟对相对落后地区的两条划分两条标准线,将全国30 个省(市、区)划分为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两组。
⑧因为篇幅关系,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2 个样本的统计性分析在此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