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探讨
2021-12-11曲洪锋
曲洪锋
(大庆油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 大庆 163000)
0 引言
现阶段我国油田工程项目的监理机制与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制大体相似,整体流程为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授权,承包人得到授权后开始工程施工,监理方子工程开始后进行全程的工程监理工作,三者互相衔接,监理人为发包人提供比较的工程监理工作。在整个工程过程中,工程监理方承担着监督、检查责任和义务,需要直接对发包人负责。但目前我国油田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负责,监理机制落实相对困难,监理工作不到位已经成为常态[1]。
1 项目特点
如前文所述,油田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环境十分复杂,由于是油田投产初期的建设对象,地质条件、地下环境均极为复杂,在改造过程中容易出现于原设计图不符合的情况,提高工程管理难度,因此油田维修改造工程的监理工作应充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从各个方面做好准备工作,才可以良好的实施。
2 油田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存在的问题
2.1 监理企业注重揽活、轻视管控
我国监理市场竞争十分严峻,许多建立企业为提高自身市场份额,获得更大盈利能力,将主要的精力均放在投标工作中,为了获得项目不惜最大限度降低价格来提高中标几率,导致在中标后监理资金严重缩水,只能进行低水平的监理运行,部分企业还存在承揽项目与具备总监理资质人员数量不对等的情况出现,甚至存在挂靠监理证件的现象,最终导致项目监理质量不过过关[2]。
2.2 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梯队断档
目前我油田项目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理工作人员年龄、学历、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相差较大,年龄较小的建立人员学历较高,知识水平储备交广,但工作经验较少工作能力啊差,虽然工程监理知识储备丰富,但对招标知识、以及实践工作能力、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相对较差,年龄较大的监理人员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但受年龄决定学习能力较弱,对高新监理技术相对欠缺。此外,目前油田工程监理人员中兼职人员比例较高,许多人员在多家企业任职,仅仅在监理企业挂名,并不参加实际的监理工作。
2.3 监理自身定位不明确,作用发挥有限
企业对监理工作较为轻视,导致企业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维系正常的监理制度,导致监理工作任意缩减人员编制和组织结构,管理和人员配比严重不足,设备和仪器也相对缺失,现场工作程序混乱,缺少必要的工作规章制度制约,工作人员不按照监管程序办事,责任落实不到位。此外,许多业主对监理工作的作用以及工作原则认知错误,人为监理人员是为自身服务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方法应充分参照自身意愿,导致监理工作人员在履行自身监理责任和义务时相对受限,不利于发挥监理作用。
3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油田工程项目市场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管控措施不够具体,许多制度条款与当地政府制度存在冲突,转包监理业务的现象十分普遍,导致监理市场混乱,存在大量的恶意竞争现象。在不良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监理企业为了寻求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不得不压力报价,而为了保证自身盈利能力,压力监理成本导致监理质量下降,这是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监理企业长期低成本运行,最终造成了建立队伍素质降低,监理工作质量失衡。
3.1 建立人员待遇较低
监理成本的不断压缩,导致监理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逐步较低,较低的薪水无法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也难以保障员工的企业忠诚度,导致监理企业人才流动性较大,高素质人才比例较低,制约着企业的发展,许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远低于正常监理的成本水平,让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得过且过,主观责任感较差。
3.2 缺乏设计阶段的监理
目前油田维修工程项目监理的重点多数放在对工程建设阶段的监理中,确缺少对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导致工程项目在图纸制定以及施工计划制定时缺少必要的监理,施工设计的可行性与客观性无法得到保障,导致工期失控、工程变更问题的出现。工程项目的发包人多数不具备项目的设计管理能力,对施工技术和知识掌握也相对较少,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对监理人员有过多的干预,许多发包单位为了完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不顾整个工程质量,过度追求工程进度,导致监理工作失衡。目前在监理工作主要从质量、投资、进度等三个方面对工程项目进行整理的掌控,但其中投资控制很大程度上由发包人掌握,进度主要由承包人控制,监理人员在进行投资和进度控制时也受到较多的制约。
4 提高项目监理工作水平的对策及建议
首先,规范油田工程项目市场,完善招标项目的审核标准,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坚决杜绝违章竞标的现象发生。其次,监理企业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建立队伍素质水平,完善建立工作制度,从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高素质人才吸引力,形成良性循环。最后,要建立工程项目监理评价制度,对每年度的监理企业进行全面的考量,从企业监理队伍水平,到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以及企业业绩建立综合性全面考量体系,并建立相应奖惩以及红线淘汰制度,对优秀企业给与必要的奖励以及政策支持,对触犯红线制度的企业给与必要警告,对屡次触犯红线规定的企业应进行范围通报,并勒令其三年内不允许进入油田工程建设市场,以此来规范油田工程项目监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