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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音乐批评史(连载9)

2021-12-10明言

岭南音乐 2021年4期
关键词:列子礼乐老子

文|明言

第二章 西周至战国的音乐批评(七)

⑤《老子》的“音声”

关于音乐的“音声”命题,《老子》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二章》)。如何理解这里所谓的“音声”?《礼记·乐记》认为:“声成文,谓之音。”《风俗通义·声音篇》认为:“声,本;音,末也。”《说文》解曰:“声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徵羽,声也;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前人的解释不无道理,笔者以为:“音声”二者的“音”,指的是经过人的艺术加工之后形成的“人化”之“音”;二者的“声”,指的是自然存在未经“人化”之“声”。

结合篇中的上下文,可以发现文中每四字中的定语:“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都是一对相反相成的概念体;把这几组排比矛盾体连起来,构成为文中演绎“美”与“善”的比喻。每对矛盾体后面的修辞:“生”“成”“形”“和”“盈”“随”,指代的是二者互相矛盾而存在;这里的“音声”二者既是相互矛盾的,又是相互依存的。结合《老子》哲学的价值取向,可以发现《老子》以为:人类认知中的“美”“善”皆是虚伪的,既然这个论述的母体不可靠,立足于这个母体之上的“音”也是虚伪的。它之所以虚伪的原因在于:“音”是人为的创造物而非自然的。故,在音乐批评的价值取向方面,《老子》崇尚的是进入到“致虚极、守静笃”状态之后,人的超验系统感受到的“无声”之状态的“大音”——“道”的音响存在形式。

⑥《老子》的“五音”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而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十二章》)

该章与“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三章》)的语义观点一致。作者阐述的立足点,都是否定当时盛行的文化价值观与音乐生活方式,他的否定从“为腹而不为目”开始,这里的“目”指的是人的欲望感受器官(耳鼻口心),“腹”指的是人的基本生存需求(食能果腹),两者中前者的满足是没有止境的,必须予以限制,否定这些的目的在于褒扬他的“道”论。《老子》“道”论以确立“无为”为手段,以否定一切“人为”为目标,把人的“欲”(欲望)与“知”(知识,智慧)视为世间祸害的源头,剔除这些祸害就需要“去彼取此”“为腹而不为目”,进而否定人的知识智慧系统及其文化成果。了解了《老子》的文化价值观,再来看他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的命题,就不难看到他是在全然否定人创造出来的“五色”与“五音”,及其与之相关的各类审美活动。《老子》的治世观就是“愚民”,所谓“为腹而不为目”“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等,都是在讲述这个道理。出于这个观念,明心开智的“五色”“五音”都在其批判与拒绝的范围之内。扬弃了这些闭目塞听的“大伪”之后,便进入到他的理想国: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與,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八十章》)

⑦《老子》的“非乐”

与墨子一样,《老子》也主张“非乐”,但他的这种主张与墨子之间有着哲学基础的不同。他是否定一切人为的音乐,倡导道境的“大音”。所谓:

我大象,天下住。住而不害,安平泰。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言,淡兮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三十五章》)

这里的阐述,是以人为素常的“乐”与“饵”对人的诱惑,致使人偏离“道”境的感受融入之径,进入偏斜无度纵欲之途。他的“非乐”,是否定一切含音乐在内人为的文化。本章的“饵”与《十二章》的“五昧”一致,本章的“乐”《十二章》的“五音”相通,在他看来人的“乐”与“饵”都是诱惑欲望无度发展的东西,不仅对于悟道、甚至对于养生都是有害的。“乐”与“饵”的特点是有色香味,可令人心动;与此同理,有形之“象”、可以美目,音乐之“声”、可以悦耳,这些对于悟道、养生、乃至于治国,都是有害的。

基于《老子》文化批评价值观的考量,可以发现:《老子》的“非乐”的“乐”,是泛指人世间一切人为的音乐。因为“道”是“无味”的,不可品味;“道”是“无象”的,不可见视;“道”是“无声”的,不可听闻。作为个体来讲,只有“致虚极,守静笃”才是悟“道”的正途;作为政治来看,做到“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才是治国安邦之正“道”。

⑧《老子》的“大音”

上士阐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弗笑,不足以为道。是以建言有之,曰:明道若味,讲道若遇,夷道若纇;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媮;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始且善成。(《四十一章》)

在《老子》中,本来以排比、连缀的方式来论喻“道”的“大音希声”,由于涉及到了音乐的审美与批评,所以一直都成为大家关注与议论的焦点。对此,笔者曾经这样论述道:

“道”为何?老子称之为“天”。他所指的这个天,一非天文概念之天,二非常人心中理喻的天,同时又将两者全部吞纳在里面。它是以宇宙的大化流行为本体的“天”。它是物又非物,具有可感知性,但又不像客观实体那样清晰,明确。它无所不在、无所不包、无边无际、无始无终、无形无踪、无迹无声……如此这般玄而又玄之“道”,作为肉眼凡胎之常人又如何去理喻它呢?故老子就列举出常人的视、听觉和一般的思维所能及的概念:象、音、器、方等,以排比的论喻方式对“道”的概念进行陈述。“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如果以“道”为母体的话,那么象、音、器、方及其他在“本文”中以“大”字开头的事物就为其子体。这样一来,理喻母体“道”与子体——“大音”之间的关系及“大音希声”的内涵,就有了一个较为明晰的逻辑基础。1

合乎“道”的本性的“希声”之乐,才是最为完美的音乐,而具备“道”的属性的“大音”,是不可以常态听觉器官来听闻的,是故:“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于是,儒家“中正平和”之乐被扬弃,进入“涤除玄鉴”“致虚极,守静笃”状态后的精神感悟的超验之乐——“大音”得以确立。

2.《列子》

列子(约公元前450年—公元前375年),古帝王列山氏之后,郑国圃田人(今河南郑州)。被誉为“先秦天下十豪”之一,名御寇、又名寇、亦作圄寇。战国初道家思想代表人。列子是介于老子与庄子之间重要传承者。其学本于黄帝、老子,主张清静无为,归为“黄老”,被道家后学尊为前辈。创立的先秦哲学学派——“贵虚学派”(列子学)对后世宗教、哲学、音乐、养生、科技等领域均产生广泛影响。

《列子》2又名《冲虚经》,前450至前375年由列子、列子弟子以及其后学所著,是道家重要典籍。汉代被尊为《冲虚真经》,列子由此被封为“冲虚真人”,其学说被誉为“常胜之道”;唐玄宗下旨设“玄学博士”诏告《列子》为《冲虚真经》;北宋加封该经为《冲虚至德真经》。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道家”部分录有《列子》八卷(早佚),今本《列子》八卷乃东晋人张湛辑录增补而成。书中记载民间故事寓言、神话传说等134则,涉及题材广泛。《列子》发扬黄老之幽隐,默察造化之神奇,讽谏劝诫喻世论人思想深刻。现存《列子》篇中涉及音乐的内容多寡不一,根据批评的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①对音乐由来的批评

对于音乐由来的这个音乐本源问题,列子是基于其道家哲学的立场,在谈论“道”“理”的时候涉及的,其曰:

天地无全功,圣人无全能,万物无全用。故天职生覆,地职形载,圣职教化,物职所宜。然则天有所短,地有所长,圣有所否,物有所通。何则?生覆者不能形载,形载者。不能教化,教化者不能违所宜,宜定者不出所位。故天地之道,非阴则阳;圣人之教,非仁则义;万物之宜,非柔则刚:此皆随所宜而不能出所位者也。故有生者,有生生者;有形者,有形形者;有声者,有声声者;有色者,有色色者;有味者,有味味者。生之所生者死矣,而生生者未尝终;形之所形者实矣,而形形者未尝有;声之所声者闻矣,而声声者未尝发;色之所色者彰矣,而色色者未尝显;味之所味者尝矣,而味味者未尝呈:皆无为之职也。能阴能阳,能柔能刚,能短能长,能圆能方,能生能死,能暑能凉,能浮能沉,能宫能商,能出能没,能玄能黄,能甘能苦,能膻能香。无知也,无能也;而无不知也,而无不能也。(《天瑞第一》)

列子在这里对于“道生万物”的诠释,与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高度抽象、“云缠雾绕”的阐释风格不同。他以“天、地、圣、物”四者之间,各有所长、各务其所的分工切入,这就把“天、地、人”三者的自然属性表述的明明白白,同时也把“人”的能动性与先天禀赋明确出来,使得“人”在“天、地、物”面前的定位变得清晰、职能变得明确。这样一来,具备主体能动性的“人”遵循“天、地、物”的规律(“职”能),把握好“有声者”的特征与属性,遵循其内在艺术规律,使“有声者”发“声”(此处“有声声者”中的第一个“声”字,应为动词“发出”的意思),进而按照艺术设计构思的调式音阶“能宫能商”的乐音运动转化开来,音乐便由此产生了。这种看起来的“无”,却是“无不知也”“无不能也”。

在本章里,列子还假《皇帝书》之口,从发生学的层面言简意赅地进一步阐释了这个命题:

《黄帝书》曰:‘形动不生形而生影,声动不生声而生响,无动不生无而生有’。(《天瑞第一》)这里所谓的“声动不生声”,“而生响”,就是在揭示音乐发生的哲理:作为诉诸于人的听觉系统的“声”是音乐得以存在的基础,列子在这里把“声”作为音乐的“意向性的存在”,而将这种存在转化为切实可感受的音响形式,就需要“意象化”的“声”“动”起来,之后“生”出耳朵可以感受的“响”。故而“声动”“生响”。列子的对音乐由来问题的这种高度富于思辨色彩的诠释,在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中可谓是独树一帜。

②对音乐之乐的批评

音乐有基本的使人愉悦、快乐的基本功能,这是任人都晓得的。但是,对其问题的奥妙之处作出深刻而又形象的阐述,却不是都能做好的。列子引述了三个故事,说明音乐之乐(le)的道理:

孔子游于太山,见荣启期行乎郕之野,鹿裘带索,鼓琴而歌。孔子问曰:“先生所以乐,何也?”对曰:“吾乐甚多。天生万物,唯人为贵。而吾得为人,是一乐也。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为贵,吾既得为男矣,是二乐也。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吾既已行年九十矣,是三乐也。贫者士之常也,死者人之终也,处常得终,当何忧哉?”孔子曰:“善乎?能自宽者也。”(《天瑞第一》)

林类年且百岁,底春被裘,拾遗穗于故畦,并歌并进。孔子适卫,望之于野。顾谓弟子曰:“彼叟可与言者,试往讯之!”子贡请行。逆之垅端,面之而叹曰:“先生曾不悔乎,而行歌拾穗?”林类行不留。歌不辍。子贡叩之,不已,乃仰而应曰:“吾何悔邪?”子贡曰:“先生少不勤行,长不竞时,老无妻子,死期将至,亦有何乐而拾穗行歌乎?”林类笑曰:“吾之所以为乐,人皆有之,而反以为忧。少不勤行,长不竞时,故能寿若此。老无妻子,死期将至,故能乐若此。”子贡曰:“寿者人之情,死者人之恶。子以死为乐,何也?”林类曰:“死之与生,一往一反。故死于是者,安知不生于彼?故吾知其不相若矣,吾又安知营营而求生非惑乎?亦又安知吾今之死不愈昔之生乎?”子贡闻之,不喻其意,还以告夫子。夫子曰:“吾知其可与言,果然;然彼得之而不尽者也。”(《天瑞第一》)

孔子观于吕梁,悬水三十仞,流沫三十里,鼋鼍鱼鳖之所不能游也。见一丈夫游之,以为有苦而欲死者也,使弟子并流而承之。数百步而出,被发行歌,而游于棠行。孔子从而问之,曰:“吕梁悬水三十仞,流沫三十里,鼋鼍鱼鳖所不能游,向吾见子道之,以为有苦而欲死者,使弟子并流将承子。子出而被发行歌,吾以子为鬼也。察子,则人也。请问蹈水有道乎?”曰:“亡,吾无道。吾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与齐俱入,与汨偕出。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此吾所以道之也。”孔子曰:“何谓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也?”曰:“吾生于陵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黄帝第二》)

孔子路遇的这二位老者、一位“丈夫”,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在“歌”:荣启期是且弹且唱的“鼓琴而歌”,百岁的林类是拾穗而歌,水性极好的“丈夫”是“被发行歌”,其歌的方式虽异,但歌的情绪状态,却是高度一致的——高兴(快乐)。音乐的基本属性与功能——“乐”,在这三位歌者那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呈现。从列子杜撰的这三个故事里,我们可以获得这样音乐价值与批评标准的基本信息:音乐的基本功能与属性,就是“乐”(快乐)。二位老者的“乐”与那位“丈夫”的“乐”(快乐)的理由很简单,也很“道家”——安时处顺、抱残守缺,少私寡欲、知足知止,清静无为、顺其自然。这就是列子以音乐的方式,揭示其“道喻”的高妙之处。

③对音乐创作的批评

音乐创作的过程是怎样的?音乐创作的结果是如何的?列子基于《尚书·舜典》与《益稷》记载尧帝命夔创作音乐,夔基于自然与动物现状,创作大型乐舞《箫韶》的事迹,给出了道家立场的诠释:

尧使夔典乐,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箫韶九成,凤皇来仪,此以声致禽兽者也。然则禽兽之心,奚为异人?形音与人异,而不知接之之道焉。圣人无所不知,无所不通,故得引而使之焉。禽兽之智有自然与人童者,其齐欲摄生,亦不假智于人也。(《黄帝第二》)

在尧帝时期的中国社会,人与自然、动物的关系,是更为密切、更为依赖的关系,这种关系也体现在音乐的创作与表演的实践活动中。有创造力的音乐家就是善于创造性地把握这种关系,并利用这种关系为实现自己的音乐艺术构思的目的而服务的人,夔无疑就是这种人。伴随着石器时期的乐器的节律(“击石拊石”),人与兽翩翩起舞(“百兽率舞”),如此场景招徕上天的神鸟朝拜(“凤凰来仪”)。在列子的观念里,“禽兽之心”也能为“无所不知,无所不通”的“圣人”所用;“禽兽之智”也是善于“摄生”的,故其生来就与人相同。瞭悟这个规律的“圣人”,在其创作实践中创造性地灵活运用,才能够创作出来引得“凤凰来仪”的《箫韶》乐舞。这是古代社会原始概念的“万物生而有灵”“生而平等”观念在音乐批评实践中的体现。

④对幻化之乐的批评

善于“讲故事”并以事喻理的列子,在这里讲述了一个“幻化之乐”的美好故事:

周穆王时,西极之国有化人来,入水火,贯金石;反山川,移城邑;乘虚不坠,触实不硋。……穆王敬之若神,事之若君。推路寝以居之,引三牲以进之,选女乐以娱之。化人以为王之宫室卑陋而不可处……穆王乃为之改筑。……简郑卫之处子娥媌靡曼者,施芳泽,正蛾眉,设笄珥,衣阿锡。曳齐纨。粉白黛黑,佩玉环。杂芷若以满之,奏《承云》《六莹》《九韶》《晨露》以乐之。……不恤国事,不乐臣妾,肆意远游。……已饮而行,遂宿于昆仑之阿,赤水之阳。别日升昆仑之丘,以观黄帝之吕,而封之以诒后世。遂宾于西王母,觞于瑶池之上。西王母为王谣,王和之,其辞哀焉。乃观日之所入。一日行万里。王乃叹曰:“于乎!予一人不盈于德而谐于乐,后世其追数吾过乎!”穆王几神人哉!能穷当身之乐,犹百年乃徂,世以为登假焉。(《周穆王第三》)

一位自西方极乐世界具有幻化能力的人来到周穆王面前,穆王奉为上上宾,极尽所能是为之服侍,其人仍不满足。于是,穆王以举国之力重修宫殿……仍不以为然者,遂跟从化人“同游”进入极乐世界领略其魅力:“观黄帝之吕”做西王母宾客,王母与之在瑶池宴饮、为之吟诵歌谣,穆王随之应和,曲调悲凉、哀叹。这个故事暗喻的是道家“至乐无乐”“大音希声”的“道”理。在列子的价值观念看来,举一国之力的任何精神享受的作品,在“至乐”面前,都是卑微不堪的。

⑤对习琴悟乐的批评

古琴,因其形制完备与作品文献的累积,使得这件乐器较早地成为士人阶层的用乐主导之器,先秦时期的音乐生活中,就充满了对这件乐器的批评文献。列子的批评,自然也绕不开对这件乐器关注。师文习琴悟乐的故事,就是其对音乐深层艺术内涵把握的阐释:

匏巴鼓琴而鸟舞鱼跃,郑师文闻之,弃家从师襄游。柱指钧弦,三年不成章。师襄曰:“子可以归矣。”师文舍其琴,叹曰:“文非弦之不能钩,非章之不能成。文所存者不在弦,所志者不在声。内不得于心,外不应于器,故不敢发手而动弦。且小假之,以观其所。”无几何,复见师襄。师襄曰:“子之琴何如?”师文曰:“得之矣。请尝试之。”于是当春而叩商弦以召南吕,凉风忽至,草木成实。及秋而叩角弦,以激夹钟,温风徐回,草木发荣。当夏而叩羽弦以召黄钟,霜雪交下,川池暴沍。及冬而叩徵弦以激蕤宾,阳光炽烈,坚冰立散。将终,命宫而总四弦,则景风翔,庆云浮,甘露降,澧泉涌。师襄乃抚心高蹈曰:“微矣,子之弹也!虽师旷之清角,邹衍之吹律,亡以加之。被将挟琴执管而从子之后耳。”(《汤问第五》)

师文前三年的习琴行为,只限于“柱指钧弦”这种表象的动作与指法的学习,终是“不成章”。自己终于觉悟到自己这种外部表面的是肤浅的,“文所存着不在弦,所志者不在声”。于是告假别师、刻实静修瞭悟作品之真谛,最终在师襄面前奏出了具有“景风翔,庆云浮,甘露降,澧泉涌”般境界的琴曲。列子以师文习琴悟乐的故事,呈现给读者的音乐表演的价值追求、音乐批评的标准等层面的信息异常丰富:前三年的师文习琴状态与当下社会莘莘琴童的情况一致,孜孜以求的是外在化的指法、手型、节奏、力度、速度等外化指标,而忘却了音乐作品的内在真谛,是在把握了以上的这些外在指标之后,富于高度个性化、深邃艺术性内涵的呈现与演绎。只有臻达这个目标,音乐作品的个性化演绎的价值才能彰显出来,演奏家个人的艺术风格与独特价值才能实现。

⑥对音乐境界的批评

对于音乐演奏的境界这个批评标准与价值取向的问题,列子可谓是异常注重。为此,又专门给读者“讲了”以下两个故事:

薛谭学讴于秦青,未穷青之技,自谓尽之;遂辞归。秦青弗止。饯于郊衢,抚节悲歌,声振林木,响遏行云。薛谭乃谢求反,终身不敢言归。

秦青顾谓其友曰:“昔韩娥东之齐,匮粮,过雍门,鬻歌假食。既去而余音绕梁欐,三日不绝,左右以其人弗去。过逆旅,逆旅人辱之。韩娥因曼声哀哭,一里老幼悲悉,垂涕相对,三日不食。遽百追之。娥还,复为曼声长歌,一里老幼善跃抃舞,弗能自禁,忘向之悲也。乃厚赂发之。故雍门之人至今善歌哭,放娥之遗声。”(《汤问第五》)

第一个故事就是成语里的“响遏行云”典故的由来,这个故事要求音乐表演者的追求目标,应当是“以境动人”——歌声臻达“声振林木,响遏行云”的境界。第二个故事就是成语里的“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典故的由来,这个故事要求音乐表演者的另一个追求目标,就是“以情动人”——音乐是时间的艺术,自然是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这个音响学的常识列子当然懂得。他的意旨在于:虽然是音乐的声音消失了,但音乐动人情感与艺术内涵的力量,却是让人久久难以忘怀的。在这里,不是韩娥歌声之音“去而余音绕梁欐,三日不绝”,而是韩娥歌声给人心灵的震撼“三日不绝”。以上两个故事分别暗喻出音乐表演的境界——直指人心、摄人心魄。

与《老子》的道学“云缠雾绕”阐述风格与叙事方法不同,《列子》的风格与方法,是向读者讲述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并以故事的高度思想内涵与丰富哲理,给人以玩味与领悟的无限空间。

3.《庄子》3

庄子(约公元前369—?),战国中期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名周,宋国蒙邑人(河南商丘、安徽蒙城、山东东明?)宋国公室后代,先祖可追溯到宋国第11代国君宋戴公。庄子是继老子之后道家学派代表人物,庄学创立者,与老子并称“老庄”。庄子全面继承老子学说,一生崇尚自由拒入仕聘。《庄子》是其代表作,其中有《逍遥游》《齐物论》《养生主》等。以“《易》以道阴阳”,将自己的“三籁”思想与《易经》三才之道融汇,还曾率先提出对儒家影响深远“内圣外王”思想。据传庄子曾隐居并卒葬南华山,唐天宝初被诏封为“南华真人”,《庄子》被奉为《南华真经》。

自周文王确立礼乐制度以来直到春秋时期,理论家们都是围绕着礼仪的运用与雅俗的关系展开思想的博弈。进入战国后,周王朝的国家意识形态,逐渐被多元意识形态冲破,对礼乐的批判理论开始浮现。这是因为战国时期的各类艺术开始进入表达人的情感欲望的阶段,面对着世间翻天覆地的人的情感的解放运动,思想者开始重新思考艺术价值及其批评标准问题。这个时期的艺术批评观念,分为截然对立的否定派和肯定派。墨法两家是最坚定的反对派,墨家站在经济实利主义的立场反对,法家站在艺术与集权政治相矛盾的立场反对。虽然道家也是反对派,道家是站在自然本位立场反对,其反的是作为人的创造物的乐舞艺术。

《庄子》的哲学,是对《老子》思想全面继承之后,步入更为深刻批判的哲学;《庄子》的思想,是对《老子》思想全面掌握之后,进入更为深刻的思想;《庄子》的理论,是对《老子》理论娴熟运用之后,走向诗化批评的理论。笔者以为,从艺术批评的角度看,《庄子》可视为“艺术的哲学或哲学的艺术;艺术的批判或批判的艺术”。

①“道法自然”“法天贵真”

“道”“法”“自然”(即事物自身,“自然”的存在方式是自然而然,“自然”的价值指向是自在自为)。《庄子》(含内篇7篇、外篇15篇、杂篇11篇)是其哲学思想的集中载体。《庄子》思想师宗于《老子》,《老子》中直接涉及音乐的只有2篇,其哲学观与批评观,为日后《庄子》的文化否定论奠定基础。在老庄哲学中“道”是最高范畴,《庄子》曰:“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渔父》)。“道”将事物本然状态作为最高显现形式,这里“法天”的“天”即“道”,“道”基本特征即“法自然”,故反对任何人为的对事物自然属性进行改变的行为(“礼”“俗”都是这种东西)。从根本属性上看,西周至战国时期的音乐艺术,是人对人化乐音体系的控制与操作技能的呈现过程及其结果,作为当时的人的创造物的音乐艺术,就与“道”理相违背。

在《庄子》那里,“道”是“自然”的、“无为”的、自由的、自在的、合规律的。故,他是“真”的,“真”就在于自然规律与自由状态的统一;他也是“美”的,“美”就在于自然规律与自由状态的统一;他又是“善”的,“善”就在于自然规律与自由状态的统一。故,“道”乃“真”“善”“美”的浑然天成。这种“真”“善”“美”浑然天成之美,可谓之“大美”“至美”;此“大美”“至美”远高于世俗之美(“天下莫能与之争”《天道》),又可将世俗之美囊括其中(“众美从之”《刻意》)。“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渔父》)。这里的“法天贵真”,是要求人应自然而无为地复归于“赤子之心”,这样才能实现自由,才能法“道”。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应做到“安时而处顺”使“哀乐不能入”(《大宗师》),超越现实(“坐忘”)、超越自我(“心斋”),融入“道”境做“逍遥游”。

②礼乐批判

《庄子》推崇“道”“天”,是为了摒弃“礼乐”语境下的“人”:“牛马四足,是调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秋水》)。在他看来“天”顺应自然本性,礼乐下的“人”违反自然本性。所以要以“天”非“人”、以“道”非“礼”(周以来的典章制度、伦理道德)。在《庄子》看来,周公(文王)总结前代成就确立起来的礼乐制度,与其说是文化的进步,莫如说是倒退甚至是反动:

世之所高,莫若黄帝。黄帝尚不能全德,而战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尧不慈,舜不孝,禹偏枯,汤放其主,武王伐纣,文王拘羑里。此六子者,世之所高也。孰论之,皆以利感其真而强反其情性,其行乃甚可羞也……黄帝不能致德,与蚩尤战于逐鹿之野,流血百里。尧舜作,立群臣,汤放其主,武王杀纣。自是之后,以强凌弱,以众暴寡。汤武以来,皆乱人之徒也。(《盗跖》)

昔者黄帝始以仁义撄人之心,尧舜于是乎股无胈,胫无毛,以养天下之形,愁其五藏以为仁义,矜其血气以规法度。然犹有不胜也。……夫施及三王而天下大骇矣,下有桀跖,上有曾史,而儒墨毕起。于是乎喜怒相疑,愚知相欺,善否相非,诞信相讥,而天下衰矣。大德不同,而性命烂漫矣;天下好知,而百姓求竭矣。于是乎釿锯制焉,绳墨杀焉,椎凿决焉。天下脊脊大乱,罪在撄人心。(《在宥》)

在庄子看来,被孔子及其儒家弟子顶礼膜拜的礼乐文明,就是社会发展的邪恶产物,“礼乐制度”广泛实施之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礼乐遍行,而天下乱矣”(《缮性》)。黄帝尧舜禹汤乃至周的各代圣王史,就是一部社会动荡、人性丑恶的沦丧史。被周文王的“礼乐制度”教化出来的民众,“皆以利惑其真而反其情性,其行乃甚可羞也”,社会的“乱人之徒”“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喜怒相疑,愚知相欺”。如此一来,庄子通过对“礼乐制度”批判,也就颠覆了当时社会整个人类历史文明进程及其成果。《庄子》在外篇《渔父》中以浪漫主义的文学构思,展开深刻的现实主义批评。用虚构的对话人物的口吻,展开犀利的贬斥性批判。

孔子游于缁帷之林,休坐乎杏坛之上。弟子读书,孔子絃歌鼓琴。奏曲未半,有渔父者,下船而来,须眉交白,被发揄袂,行原以上,距陆而止,左手据膝,右手持颐以听。曲终而招子贡子路,二人俱对。客指孔子曰:“彼何为者也?”子路对曰:“鲁之君子也。”客问其族。子路对曰:“族孔氏。”客曰:“孔氏者何治也?”子路未应,子贡对曰:“孔氏者,性服忠信;身行仁义,饰礼乐,选人伦,上以忠于世主,下以化于齐民,将以利天下。此孔氏之所治也。”又问曰:“有土之君与?”子贡曰:“非也。”“侯王之佐与?”子贡曰:“非也。”客乃笑而还,行言曰:“仁则仁矣,恐不免其身;苦心劳形以危其真。呜呼,远哉其分于道也!”(《渔父》)

在这里他指出:国君、王侯、大臣、平民各有分工、各有其责,倘若一介布衣“上无君侯有司之势,下无大臣职事之官”,却“饰礼乐,选人伦”“以化齐民”,这不但是越俎代庖,其品质也值得怀疑。而孔子的身份非“有土之君”“侯王之佐”,却要承担救世的责任,“恐不免”“苦心劳形以危其真”。《庄子》总结儒家的人格缺陷与道德偏执为:“八疵”(搃、佞、谄、谀、谗、贼、慝、险)、“四患”(叨、贪、很、矜)。《渔父》认为,“礼乐”乃“人事”,推崇“礼乐”就是拘“人事”弃“天道”,为了符合礼仪规范,摒弃“事亲则慈孝,事君则忠贞,饮酒则欢乐,处丧则悲哀”的人之常情,就是对自然和人性之真的逆反。《渔父》谴责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蚤湛于伪而晚闻大道也!”“人有畏影恶迹而去之走者,举足愈数而迹愈多,走愈疾而影不离身,自以为尚迟,疾走不休,绝力而死。……愚亦甚矣”。《渔父》以音乐鉴赏切入,扩展为对儒家的批判,《庄子》在艺术上对“礼乐”的批判与政治上的“非汤武而薄周孔”是一致的。在战国时期,“礼乐”是艺术,也是现实政治、人生问题的隐喻。基于学术规律与艺术本体看,作为“人事”的“礼乐”,是在自然、人性之外非本体性的附加的“伪”,是事物的外在映像,这种“人事”之“伪”越多,离“道”越远。

③文化批判

由于道家就是以对儒家为代表的“礼乐”体系进行批判为开端的,所以,不管是老子还是庄子,对以儒家为代表的“礼乐”体系乃至整个社会的政治文化系统,都提出了尖锐而又深刻的批判。在这一点上,老子有过“五音令人耳聋”“乐与饵,过客止”的批判,庄子也曾经提出过“推(推除)仁义,宾(摒弃)礼乐”的口号。他在《骈拇》中认为以“礼乐”为代表的社会政治文化体系,是“钩”“绳”“规”“矩”“纆”“索”“漆”,这些都是对人的束缚、对人性的戳害。他以寓言的方式,对此批判道:“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应帝王》)。他把“倏”“忽”二帝的行为比喻为社会文化目的,他们以这种行为对中央之帝——“浑沌”进行“开窍”(开蒙)活动,其结果就是“浑沌死”。

墨子在对“礼乐”进行批判的时候,看到的只是它的外在弊端:耗时、耗财,没有抓住“礼乐”自身的核心症结问题,而庄子则抓住了“礼乐”的这个核心症结——束缚人情、戮害人性。所以,他的批判更为深刻。对此,他又批判道:

“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故纯朴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圭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马蹄》)

基于此,就需要:“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胠箧》)

④“至乐无乐”

出于“道法自然”“法天贵真”的文化批评观念,他在崇尚自然之乐的同时,也肯定世俗性的适情之乐:

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贵、寿、善也;所乐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也;所下者,贫、贱、夭、恶也;所苦者,身不得安逸、开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声。若不得者,则大惧以忧。其为形也,亦愚哉!……今俗之所为与其所乐,吾又未知乐之果乐邪,果不乐邪?……果有乐无有哉?吾以无为诚乐矣,又俗之所大苦也。故曰:“至乐无乐……”。(《至乐》)

庄子基本承认世俗之乐的合理存在,他否定的是为了取得音声之“乐”而不择手段、鱼肉乡里的行为。他认为这种音乐行为既有害于体,又无益于心。认为“无为诚乐”“至乐无乐”(最美好的享受,就是没有人间的这些音乐)。庄子以自己的行为和对他人行为的赞美,证实了他的这种肯定适情之乐的批评观念:“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至乐》);奏乐者“临尸而歌,颜色不变”(《大宗师》),“围之数匝,而弦歌不惙”(《秋水》)。适情的音乐就是尊重人心、由乎性情的音乐,庄子对这类音乐只是基本肯定,并没有加以推崇。他推崇的还是自然的音乐,何谓“自然之乐”?就是合乎“道”的法则的音乐。这种音乐是怎样的呢?庄子这样解释道:

“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神之又神而能精焉。故其与万物接也,至无而供其求,时骋而要其宿”。(《天地》)

音乐之美,不在有形的、可以听闻的音声之内,而在合乎“道”境的“听乎无声”的音乐之中。只是以外在化声响展开的音乐是非本质的部分,本质的部分是不可得闻的,所谓“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意即如此。对于自然之乐的评价,还可以找出这样的例证:

子綦曰:“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子游曰:“敢问其方。”子綦曰:“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而独不闻之翏翏乎?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銒,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前者唱于而随着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刀刀乎?”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子綦曰:“夫天籁者,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齐物论》)

在这段论述中,已经出现了一个逻辑递进线索,这就是:人籁、地籁、天籁。三者中逐级递进,“天籁”为“至乐”。同时,“天籁”也可以包括“人籁”与“地籁”。就是说如果“比竹”“众窍”能够合乎自然规律,去除人为的印记,也可以成为“天籁”。这种“天籁”的特性就是“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苞裹六极”。

⑤“天乐”体悟

肯定世俗性“人籁”的适度运用,褒扬自然性“地籁”的自然之乐,崇尚“道”境“天籁”的“至乐无乐”,这就构成了《庄子》对“人、地、天”三类音乐的批评价值取向的链环性结构。要实现这个音乐审美阶梯的递进目标,基本的路径与方法就是“心斋”“坐忘”。围绕着“天乐”(“至乐”)的实现途径的批评,也就集中体现在“心斋”“坐忘”上面。“心斋”(摒除杂念,心静虚纯)“坐忘”(“堕肢体”、“离形”,忘却自身存在,任由脱离形骸精神逍遥遨游)。“坐忘”是前提,“心斋”是目标。就是主体的心灵进入一种超脱的意境,超越现实、超越自我,从而进入极度自由的灵性空间。对此,他以孔孟师徒为寓言人物,描绘道:

颜回曰:“回益矣。”仲尼曰:“何谓也?”曰:“回忘礼乐矣。”曰:“可矣!犹未也。”他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忘仁义矣。”曰:“可矣!犹未也。”他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坐忘矣。”仲尼蹴然曰:“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仲尼曰:“同则无好也,化则无常也。而果其贤乎!丘也请从而后也!”(《大宗师》)

他以调侃式的语气,把颜回描述成一个得道的仙人,使得他的老师孔子也羡慕不已,紧随其后。颜回在这里所谓的“坐忘”,就是指离开肢体、退除聪明、忘却智慧,使自己的精神在宇宙大化中任意“流行”。审美的精神随着“心斋”“坐忘”,而进入到另一个极度自由的世界。他在继承老子的音乐批评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与“大音希声”一脉相承,又有个人创建的“天乐”观:“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就是这种审美意境体验过程的阐述。

从以上的梳理与解读不难发现《庄子》的哲学是否定哲学,其否定文化、否定礼乐、否定艺术、否定音乐,既有的他认为不合“道”理的所有人为的成果,都在其否定范围之内。面对其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西周至战国时期的最高艺术成就,就是礼乐制度及其相关的音乐成果(“六艺”)。《庄子》否定的是礼乐制度本体以及勾连的雅乐创作与表演技术体系。他否定这种艺术的目的不是否定艺术本体,而是认为这种功利目的的艺术是压制人性、束缚自由的,必须要批判与扬弃。但“道”境的音乐——“至乐”“天乐”却是要极力推崇与弘扬的。故,他反现有的“礼乐”的目的,是立一种新型的艺术范式与批评标准——符合“道”境的“至乐”范式与“天乐”标准,而这个新的音乐范式与批评标准是对既有范式与标准的超越。

注释:

1.明言:《论“大音希声”研究中的“本文”及“远化”》,《中国音乐学》1994年第2期。

2.《列子》采用版本:叶蓓卿译注《列子》,中华书局2011年。

3.《庄子》采用版本: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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