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层人大工作看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1-12-10覃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人大工作最重要的是做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从基层人大工作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这既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上有没有广泛参与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更加丰富的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保障每个人都能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比如,民生实事迈入人大代表“票决时代”,从“一厢情愿”到“你情我愿”,从“一人撑船”到“众人划桨”,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又如,法规草案征询成为人大代表常驻“代表之家(站)”听取意见、建议的主要内容之一,一辆辆设在百姓身边的立法“直通车”,满载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建议诉求直达地方权力机关。
从基层人大工作看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从今年上半年起,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陆续展开。期间,上海人大开发建设的“换届选举云平台”尤为引人关注,将选民登记环节纳入,并将功能延伸至选举全过程,助力告别“三分离”现象(人户分离、人企分离、企业经营地和注册地分离),以可视化、可量化的方式呈现选举过程的每个步骤与细节,有利于最大限度提升选民参与度,共同推选出优秀的基层“当家人”。
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参与到选举工作中,让选举结果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意愿,是民主选举的应有之义。从选区划分到选民登记,从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到讨论、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从广泛宣传到选举日投票……各地人大应善于运用和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学习借鉴上海等城市先进经验,以大数据赋能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全力做到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古今中外的实践都表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因此,从基层人大工作看全过程人民民主,还要看有没有健全的机制和法定的渠道保障人民的广泛参与权。
“名非天造,必从其实。”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当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民意作为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的“风向标”。比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的“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立法时组织一万多名北京市各级人大代表走进大街小巷,围绕条例内容集万民之智、纳百家之言,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立法后组织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具体了解民众对法规实施的满意度,明确改进工作方向,使监督检查更有实效。
又如,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佛山县乡人大工作焕发出强大生机,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其中,禅城区南庄镇人大探索开发南庄人大APP,通过技术“微创新”努力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代表好帮手,最大程度满足代表工作需要,推动代表为民履职“无淡季”。三水区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省推行“民生微实事”立办制改革,极大激发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方力量,把政府“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诸如换路灯、添置健身器材的民生小事,再也不用经历调研、讨论、申请、立项、审批等一系列繁冗程序,即可实现快速办结。南海区丹灶镇人大创建“民意直通车”活动、高明区人大荷城街道工委召开政情通报会、三水区芦苞镇人大开展代表述职活动,等等。
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行使民主权力,集中体现在换届的投票选举上;体现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公共事务决策上;体现在民主选举环节,体现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国家治理其他环节;体现在政治领域,体现在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成为人们日常和生产生活的组织部分。除了上述的基层人大民主实践外,还有浙江省义乌市打造“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安徽省池州市打造“居民议事会议”破解街道人大履职之困、广东省连续数年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一项项生动的、创新的民主形式,在基层人大竞相涌现、共同绘就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动人场景,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