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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高校毕业生留洛就业意向分析与对策研究

2021-12-09卫梦婉

现代农村科技 2021年12期
关键词:洛阳市意向薪资

卫梦婉

(洛阳社会科学院 河南 洛阳 471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近年来,全国各大中城市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纷纷推出“人才新政”,以期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全面了解洛阳市高校毕业生留洛就业意向,进一步推进洛阳市就业制度改革,改善就业指导工作,增强洛阳市人才吸引力,笔者针对洛阳市部分大中专院校2020届毕业生留洛就业意向展开调研。

1 样本基本情况

本次洛阳市高校毕业生留洛就业意向调查问卷发放范围为洛阳市5所大中专院校的2020届毕业生,回收有效问卷共计4891份。

在本次4891份有效样本中,从性别来看,男生为2237人,占比为45.74%,女生为2654人,占比为54.25%;从户籍所在地来看,拥有洛阳户籍的毕业生为770人,占比为15.74%,非洛阳户籍毕业生为4121人,占比84.26%;从学历层次来看,专科生为2505人,占比51.22%,本科生为2365人,占比48.35%,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生共占比0.43%;从学科类别分布来看,本次调查专业类型占比排名前三的依次为工学、医学、文科类专业,占比分别为33%、18.11%、17.44%。

2 调查结果分析

为全面了解洛阳市高校毕业生留洛就业意向,针对毕业生留洛工作意向、首选就业城市、首选就业单位性质、洛阳市就业环境满意度、就业影响因素、对洛阳市就业环境不满之处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设计,并展开调研,调研结果如下。

2.1 留洛就业意向。调查结果显示,仅有23.7%的被访毕业生表示愿意留洛就业,32.96%的被访毕业生表示毕业后无留洛就业的打算,43.34%的毕业生则表示都可以。从户籍因素来看,非洛阳户籍的毕业生,留洛工作意愿明显不足,明确表示愿意留洛工作的人数占比仅为16.14%。从学历层次来看,具有明确留洛就业意向的毕业生中专科生占比超过一半,为56.34%,相比本科生、硕士、博士留洛意愿较强。

2.2 首选就业城市分析。针对无留洛就业意向的毕业生,我们进行了进一步的就业首选城市调查。在被访对象中,就业首选地区排名前五的分别为中部省会郑州及武汉等城市、生源地、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珠三角地区。除生源地之外,其余四个地区无论从经济发展程度、市场化水平还是企业数量,都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对毕业生具有较大吸引力。

2.3 首选就业单位性质分析。调查结果显示,毕业生首选就业单位性质选择频数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国有企业、其他事业单位、学校及科研院所,这三类单位以稳定的就业环境与较小的工作压力等优势吸引了绝大部分的毕业生。除工作相对稳定以来,这三类单位还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名声以及相对优越的福利条件,成为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此外,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的学历越高则越希望到国有企业、政府单位、事业单位这些相对稳定的单位就业。

2.4 洛阳市就业环境满意度分析。针对洛阳就业环境满意度这一问题,56.41%的毕业生表示洛阳市就业环境一般,29.63%的毕业生表示满意,7.77%表示很满意,4.19%的毕业生表示不满意,2%的毕业生表示很不满意。总体而言,被访毕业生对洛阳市就业环境满意度一般。

2.5 就业影响因素分析。调查结果显示,针对就业影响因素这一问题中,过半数被访毕业生选择了薪资待遇、个人发展空间、工作环境、工作地点、工作稳定性等选项,选择频次占比分别为73.48%、67.25%、63.51%、55.4%、50.17%。可以得出,薪资待遇是毕业生在选择职业时的首要考虑因素。在对毕业后第一份工作的期望薪资进行调查时,有53.52%的被访毕业生选择3001~5000元,选择5001~8000元、8000元以上、2000~3000元的占比依次为29.74%、10.38%、6.35%。

2.6 洛阳市就业环境存在的不足之处分析。为更好地服务洛阳市高校毕业生,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我们就当前毕业生认为洛阳市就业环境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调查。如图1所示,高校毕业生选择频数排列前三的选项依次为:薪资待遇低,对毕业生吸引力不强、发展机会较少,成长空间不足、缺少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这一结果与毕业生就业影响因素的结果基本吻合。

图1 洛阳市就业环境存在的不足之处

3 结论与对策

3.1 结论。通过上述对洛阳市部分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意向选择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3.1.1 毕业生留洛工作意愿不足。从调查结果来看,洛阳市对毕业生就业吸引力不足,尤其难以吸引非洛阳户籍毕业生。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洛阳市整体平均工资偏低,远低于毕业生期望值。二是就业岗位存在供需矛盾。毕业生在选择就业单位时首选方向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学校和科研院所,而洛阳市部分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每年提供就业岗位数量有限且招聘门槛较高,难以满足洛阳市高校毕业生需求。三是就业公平性不足,工作人情关系复杂,招聘过程中存在“人情牌”现象。部分被访对象表示,在求职过程中遭遇过“托关系”“走后门”现象,认为洛阳市就业公平性不足。

3.1.2 毕业生择业观与现实需求不相适应。在对就业地区、就业单位性质和期望薪资的选择上,很大部分毕业生偏好留在一、二线等大城市发展,愿意去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的人数较多,对薪资的要求也较实际平均水平高很多。这都体现了毕业生就业意向有些脱离实际,未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不合理性。

3.1.3 政府和学校就业指导帮助单一,就业指导工作体系有待健全。调查显示,毕业生对于招聘信息的获取渠道主要来源于高校就业处发布的招聘信息,对于政府组织的招聘活动了解甚少。而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局限于信息发布、面试技巧培训、政策宣传等服务性工作,指导内容过浅,指导形式表面化,缺乏实用性。

3.2 对策建议

3.2.1 进一步发挥政府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要根据洛阳市经济发展和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做好人才需求规划,并向各洛阳市高校及全社会及时发布。一方面为高校在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上提供信息依据,缓解就业岗位供需矛盾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向大学生及家庭宣传普及此类需求信息,为大学生在选择专业上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减少人力资本投资的盲目性,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3.2.2 积极倡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一方面应发挥政府和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政策导向作用,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毕业生树立“从小做起、从头做起”的择业观;另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利用新闻媒体“传声器”的角色建立起毕业生与社会需求之间的桥梁,及时正确地传递好社会职业需求导向,营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避免毕业生形成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择业观。

3.2.3 出台更多毕业生留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在洛阳市工资水平普遍偏低的大环境下,政府更应出台住房补贴、生活补贴、户籍管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毕业生留洛择业。同时在税收、资金、管理等方面支持大学生创业,如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手续更加简化,各级工商部门为毕业生设置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等措施,给毕业生留在洛阳就业创业真正提供实惠和便利。

3.2.4 进一步推动高校落实就业主体责任。应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学科专业布局调整力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做好校企联合培养、订单定制培养等工作。鼓励高校在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充分利用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就业创新能力,全面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2.5 加大就业信息宣传力度。政府和高校可利用大学生比较关注网络的特点,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定期集中发布就业招聘信息,让毕业生充分了解洛阳市最新人才需求动态及就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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