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资源保护对策研究
2021-12-07杜国明
■ 杜国明 马 辰
近年来,黑龙江省作为黑土保护重点省份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深入推进黑土资源保护工作。7月下旬,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聚焦农业强省建设,再次强调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
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东北黑土地的保护工作。2017年,出台《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2020年,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2021年,印发《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黑龙江省亟须进一步掌握黑土资源状况,科学合理利用黑土,保护黑土资源,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及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就此,笔者进行了相关研究与思考。
一、黑龙江省黑土资源保护中的不足
(一)黑土流失与退化问题较为严峻。由于水土流失治理防护投入仍有不足,许多坡耕地有机质、土壤氮素和速效养分呈下降态势,黑土层变薄,肥力下降,特别是典型黑土的水土流失地区、沟壑增多。黑土层厚度目前每年以3~10mm的速度递减。若再不采取有效措施,将直接影响全省农业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影响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甚至危及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建设、粮食生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对黑土污染整治需进一步“加力”。由于气候、环境、习俗等因素,以及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畜牧粪便、水产养殖、农作物废弃秸秆、农业废弃塑料薄膜、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的不合理处理,使黑土污染状况堪忧。黑土污染修复工作仍面临多方面挑战,如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滞后;土壤修复技术、装备、药剂研发储备不足;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严重滞后等。
(三)黑土资源保护综合成效低,合力共建任务艰巨。黑土资源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程,涉及部门较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由于目前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到位,沟通协调和推进合力不足,形成了多部门各自为战、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现象。因此,需要打破管理体制的束缚,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共建,拓宽筹融资渠道,整合各项资源,有效推进黑土资源保护。
二、推进黑土资源保护的路径
黑龙江省黑土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黑土资源保护势在必行。由此,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推进黑土资源保护立法。目前,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专门法律,而且在《农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也有专门条款强调对土壤资源的保护规定。但我国有关土壤保护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缺少专门对黑土资源保护的法律。现有法律、法规对黑土保护与利用的行为约束不大,而且黑土保护相对于其他资源保护有一定的特殊之处。所以,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黑土保护法律法规,从土壤保护、水土保持、肥力下降、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立法,对黑土资源实行全面系统、科学严格的保护。
(二)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完善相关配套服务。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协会等组织并实施有关耕地保护的教育计划,定期举办有关讲座、培训,特别是要重视生产大户的教育和培训,引导农民自觉实施保护性耕作;规范保护性耕作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服务,让农户参与管理,将保护性耕作的推广转变为一种农民的行为自觉。针对目前黑土保护利用农机配套和技术服务提供不足的现状,可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黑土区广大农户提供能满足保护性耕作要求的农业机械和技术配套服务。
(三)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黑土地粮食生产保障能力和稳定性。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细碎化田块,适当调整田块地表坡降,提高土地平整度,完善农业配套工程建设,保障农业生产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配套、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科学合理地提高黑土的农业生产条件,从而保持黑土肥力,改善不良土壤结构。黑龙江各地还要因地制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相结合,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龙江模式”。
(四)强化黑土资源保护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要坚持黑土保护的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依照黑龙江省农业发展的需求,强化黑土保护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推动黑土质量提升、黑土污染治理修复、黑土水肥协同管理等关键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评价黑土资源的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提出适合黑龙江省农业发展需求的黑土资源管控技术体系。黑土资源保护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应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的环境,加快黑土资源保护学科的发展,储备新型技术型人才。
(五)加大对黑土资源保护的监管力度。首先明确黑土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和政府职责,在土地规划、监测、使用、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等方面明确政府主管部门责任;其次规范黑土资源保护措施,在秸秆还田、深翻深松、退耕轮作、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盐碱地治理、化肥农药地膜管控等措施上进行规范。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畜牧等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避免多头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为黑土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