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改革的实践研究
——以实施经典阅读为例
2021-12-07黄明儒
黄明儒 成 波
(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2湖南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沙 410208)
研究生教育重视科研能力培养,法学研究生教育尤为如此。法学是一门既具有较强实践品质又十分侧重思维方式养成的学科。然而当前的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或更多地倾向于实践和应用属性,或停留于传统的讲授,而教学效果却不尽人意。但实际上,如果学生缺乏经典理论的训练,则无法具有整全的知识视野与思考深度,这既不利于学生积累抽象思维的形成,也不利于指导现实的法学应用实践,导致难以实现高层次创新型法学研究人才的培养目标。有鉴于此,思考如何推进法学研究生教育中的理论教学成为必要。本文便是在研究生教育教改的背景下,以高层次创新型法学研究人才培养为目标,指出传统的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存在的不足,分析经典阅读对课程理论教学的价值,结合笔者自身承担的《大陆刑法学》与《外国刑法学》课程中融入经典阅读的实践,探索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改革的路径和方法。
一、传统的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存在的问题
虽然杜威现代教育思想和人本主义、建构主义等教育理论已经逐渐为我国高校教师所熟知并接受,但是总体看来,当前高校课程教学的主导思想仍然没有跳出赫尔巴特的教育主张,即“三中心”的教学模式[1]。这一问题在传统的法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尤为突出。具体而言:
(一)以授课教师为中心,忽视学生主体地位
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的实施应以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为主线,学生在整个教学环节应处于中心地位,是教学实践的主体。然而,当前法学研究生理论教学中仍以“教师讲,学生听”的知识传授型教学模式为主。这种以教师单向式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侧重于单方的知识灌输,仍然是以授课教师为主线,而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难以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组织实施过程中学生参与度较低。如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选择等仍然是由教师一人决定,关于课堂将要讲授的内容,学生在听课之前并不会有所了解与准备,课堂上师生缺乏实质性的交流,长此以往,学生形成一种学而不思的状态,仍然是“老师教一步,学生做一步”;二是现有的教学评价仍为授课教师主导模式,仅适用于教师的讲授情况,较少涉及学生的参与度,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存在出入,这既不利于教学模式的改进,也不利于教学效果的提升。
(二)以传授知识为中心,忽视学生学术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我国传统的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仍以教师传授知识为主,内容上主要集中于阐释法律规范、进行法理的分析以及对法律体系的引介,缺乏对研究生法律思维的启发性培养、问题意识的树立和学术创新的引导。一方面,从研究生教材的选取上来说存在几处不足:一是选取的随意性较大,大多是任课教师根据自身的研究兴趣推荐教材;二是系统性与理论性结合度不高,因研究生教材选取数量一般为一到两本,以刑法课程为例,有些研究生选取的教材依然是沿用本科阶段的《刑法学》教材,虽然在知识体系结构方面较为完整,但理论性不强;而有些虽采用专题式编写的教材,尽管在理论阐释上会较为深入,但由于学界在中国刑法理论上存在纷争,主张不同立场的学者在其著作中阐述的内容大不相同,选取单一教材亦无法让学生具备整全的理论视野。另一方面,教师传授的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缺乏对交叉学科研究动向和趋势的介绍,如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等;前沿信息量不够,缺乏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如,尽管学生接受了课堂传授的知识,但学生对于学术前沿仍追踪不足,这使得学生缺乏创新的知识基础,从而缺乏创新的原动力。
(三)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缺乏课堂内外的联动
当前,法学研究生课程的理论教学空间仍然局限于课堂之内,主要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然而在课堂教学的时间安排方面,因研究生的课程往往集中在第一年,有限的课时量亦难以满足讲授内容的面面俱到。学生在既定的时间内完成课堂学习,获得所学科目的学分之后,对于课堂所学内容则较少在课后予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研究,这亦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发挥。
二、经典阅读为弥补传统理论教学不足提供契机
基于以上在传统的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中所普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改变教学方式势在必行。近年来,高校越来越注重经典阅读的重要作用,各个法学院也不同程度地举行相关经典阅读、读书会等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素养、反思批判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在培养模式、创新教学等方面为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改革的进行创造了良好环境。将经典阅读融入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能为弥补传统的理论教学不足提供有利契机。
(一)经典阅读融入教学有利于激活学生主体性、参与性
一般而言,经典都是对特定时代重大问题的深刻思考与集中表达。阅读经典既可以拓宽我们认识世界的视野,同时也能加深我们对于社会现实的理解。经典原著所蕴含的思想高远深邃,内容博大精深,方法科学精当,是研究生学习的知识基础和能力来源[2]。正因如此,将经典阅读融入教学,开展经典阅读训练,其区别于一般的填鸭教学的授课模式,通过让学生阅读经典学术著作进行开放性专题研究,再结合教师小班精品授课,尤其注重课程中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增强学生在课堂中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二)经典阅读融入教学有利于培养研究生学术精神与科研创新能力
经典著作作为智慧的结晶、学术史上的明珠,其除了对作者当时所处社会的重要问题进行集中的讨论以外,还为我们认识、把握并解决当下的现实问题提供富有历史智慧的分析思路和解决路径。法学研究生阅读经典著作,不仅使其对法学流派与历史渊源有深刻的了解,亦为其完整理解当下的法律术语、制度设计提供了更为清晰的脉络,打开了更加开阔的视野,从而有利于未来学术的创新与法治实践的发展。正如有学者指出,阅读经典扩展了我们的视野,让我们自觉地质疑那些自诩为主流的思维方式,向我们揭示了现实的丰富性,为人的独立性创造提供动力[3]。有教授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创新遵循的是“经典阅读→问题意识→闲静思索”的严格规范和研究理路,其中“经典阅读”是学术创新的必经之路;“问题意识”是学术创新的生命起点;“闲静思索”是学术创新的自由空间。”[4]可以说,欲提升法学研究生的科研创造力,使其学术研究具有生命力,则需要经典阅读所带来的理论底色予以奠基。因此,我们在研究生课程中实施经典阅读,便是为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学术素养以及思维能力所作的有益探索与实践,有利于高层次创新型法学研究人才的培养。
(三)经典阅读融入教学有利于突破课堂教学的时空界限
在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中融入经典阅读,可以根据课程特点以及研究生培养特点,选取较为合适的经典著作让学生阅读并进行开放式专题研究。课程注重强化教学的学术性,但同时并不否定现实,并非单纯的学术说史,强调使学生在教学、阅读过程中,能够培养出良好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强调对学生学术思维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的培养[5]。如此,一方面,我们既克服了传统单纯理论教学深度和广度的不足,亦有利于将课堂拓展到课外,还能将课外进行的阅读与课堂的探讨学习相结合,有效地将学习的时间与空间延长。另一方面,设定该教学目标,不仅有助于教师自身在教学实践中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而且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学术精神和创新能力,促使学生形成更高的学术追求和知识追求,进而形成更高层次的人生追求,从而促使教学效果得到充分的释放。
三、以经典阅读改革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的实践
针对以往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中存在的诸多不足,结合经典阅读之于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的价值,笔者在承担的研究生课程《外国刑法学》和《大陆刑法学》中积极尝试实施经典阅读、主题报告、互相评议、总结评述等进行教学,从课前阅读、课中研讨、课后拓展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实践,旨在丰富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改革以及将改革方案应用、推广与完善。
(一)课前阅读
学生课前阅读阶段是在教学中实施经典阅读的前提和基础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教师不仅要推荐合适的阅读书目给学生,同时还要在阅读方法上予以引导。
1.阅读什么?——科学设置经典阅读书单
根据研究生学年段的不同,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由教科书到专著,科学设置经典阅读的书单,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知识和学习方法——树立问题意识——批判反思应用,逐步培养阅读习惯以及学术素养,并深化思维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如何阅读?——多种阅读方法相结合
指导学生阅读的方法包括索引式阅读、反思性阅读、理论投身式阅读等,使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不至于泛于形式、浮于表面,而是对理论命题进行全面的了解,对文本中蕴含的论证思路予以挖掘,还可以产生自身的实践视野,以帮助他们独立地思考和判断。
通过组织学生课前阅读,充分发挥出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作用。学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老师传授的知识,而是通过阅读经典法学著作和学术论文对理论知识予以深入的研究和细致的思考,学生亦在这一过程中培养了阅读习惯与能力。同时,也进一步激发教师的指导作用。教师注意到学生在刚开始阅读经典著作时,一方面因学生自身的知识储备相对薄弱,难免会碰到阅读与理解上的一些障碍;另一方面由于学生自身判断力不足,阅读可能成为不知正确与否的“自说自话”,导致学生在经典阅读过程中,容易出现泛化阅读、理解偏差甚至可能出现对经典著作的文本本身产生误读。因此,教师应给予学生提示和鼓励,在文本选择、阅读导引过程中不断启发学生。
(二)课中研讨
在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对学术命题展开探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对于学生具备整全的理论视野,提高学术素养以及培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均具有重要的作用。
学生在阅读经典的过程中树立问题意识,结合中国实际,由一个问题展开思考与探讨,是实施经典阅读的重要步骤,主要包括呈现阅读经典后的观点、组织学生探讨、总结评述三个步骤。具体实施过程为:每位学生按专题的形式,由一个问题展开,一个人主讲自己所选取的问题,其他同学提问、评议,最后由教师就该问题和整个探讨情况进行点评。例如,学生通过研读《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后,有三名学生分别围绕“因果关系论”“犯罪参与体系之探讨”“未遂犯的处罚根据论”三个主题进行主讲;或围绕同一个主题从不同角度出发进行研究,如主题为“刑法教义学之解读”,分别由三名学生围绕该主题从“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的关系发展——结合我国刑法教义学发展实际”“刑法教义学如何应对疑难案件”“被害人教义学”这几个不同的角度主讲。主讲结束后由两名学生进行评议,其他学生进行提问,再由主讲人予以回应。在学生主题探讨阶段结束后,由教师对此次讨论的主题做出总结性陈述。教师先对阅读的经典著作和已讨论主题所涉及的刑法理论背景向学生做一个介绍和评述,加深学生对探讨主题所涉刑法理论的理解,进而对探讨的各个环节、每个学生的表现有针对性地予以点评,指出学生的优点及存在的不足,并向学生指明今后改进的方向。
(三)课后拓展
在课堂探讨之后,不能止步于此,而应继续创新研究,予以课后拓展,这是实施经典阅读的升华阶段,且是连接课中研讨与课后进一步研究的一个持之以恒的过程。因课堂受课时等因素的限制,难以让每个学生得到充分的锻炼。有鉴于此,可以拓展课堂,将课程学习与平时的读书会、研讨会等相结合。在这个阶段,教师仍然要认真指导学生通过汲取经典阅读所带来的理论营养,充分吸收和学习经验,就研究主题或是阅读过程中发现的研究兴趣点进行深入探讨,引导学生体验研究过程,鼓励学术创新。比如引导学生在学派立场争论中研究具体问题:“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论战中的不能犯研究”;或结合课程特点进行比较研究,如通过让学生研读山口厚《刑法总论》,再选取一个理论问题与我国刑法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探讨,比如“中日刑法中的未遂犯比较研究”“比较法视野下的正当防卫”等。
一个学期结束后,每个学生要根据自己的事先研究和课堂探讨,按照通用的论文规范完成一篇学术论文,并以此为契机,将成果予以转化,或将学术论文投稿予以发表,或带领学生参加相关学术年会,或将学生的优秀作品予以集结出版并将经验予以推广。
四、结语
法学研究生教育,旨在为国家培养高层次的创新型法学研究人才。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应该贯穿研究生教育的整个过程,而课程学习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6]。传统的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是以授课教师、传授知识、课堂教学为中心的“三中心”教学模式,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缺少对学生学术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亦缺乏课堂内外的联动,直接影响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有碍于法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将经典阅读引入法学研究生课程理论教学,充分发挥出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作用,提升教学的互动性与参与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性思维,是基于培养高层次创新型法学研究人才的教育教学改革的有益尝试。当然,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仍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在实践中及时总结,以期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更多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