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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年行动 推动国企改革发展

2021-12-07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民航管理 2021年3期
关键词:集团公司国有企业改革

□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钟 友/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怎样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个重大的时代命题,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2015年出台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经过几年的改革,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进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有力推动了企业发展质量效益的明显提升。但改革不平衡不充分仍然存在、一些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尚待进一步深入解决、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仍有待加强。

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这是面向新发展阶段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未来三年落实国有企业“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自2017年民航局出台《关于深化局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局属各国有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在聚焦主责主业方面,加大清理退出低效无效资产工作力度,集中资源保障行业运行和服务,进一步增强了行业发展后劲。在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局属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出了疫情防控和经济重振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作用,也显示出了国企改革的良好成效。

2018年以来,集团公司在民航局的指导下,全面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重大进展,突出表现在:以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领全局,形成集团公司新的总体工作思路,努力打造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机场管理集团;安全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落实习总书记指示,深化实施“三大战略”;聚焦主业,推进经营转型;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集团公司改革工作中还存在差距、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制约改革“卡脖子”的体制机制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推进改革的“中梗阻”现象仍然存在;三项制度改革还不到位、市场化经营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基层创新没有完全调动起来;多样化的奖励激励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实施改革三年行动加快解决。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主动深化改革,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进一步激发企业的活力和潜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力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面要有新拓展

我国国有企业不同于其他所有制企业,也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属性,“特”就特在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2020年底通过的《关于中央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一次提出要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从而明确把党的领导列入职权法定是基本要求,是依法全面履行党的领导的基础,在法律上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予以了保障,更有利于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从而有效制衡、协调运转。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两个“一以贯之”,深刻阐明了我国国企改革是有立场、有方向、有原则的,就是国企改革必须根植于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也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要将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实践中。

2019年,集团公司坚持立足实际,围绕集团战略目标和工作思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集团高质量发展,形成了“1-2-1-1”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即贯穿一条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一个融合——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一消一控两创”;实现一个目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打造世界一流机场管理集团,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推动二级公司制企业将党建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下一步,集团公司将认真贯彻政策要求,积极探索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新模式、新实践,力求更加成熟完善。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要有新成效

现代企业制度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或者说所有权和代理权的分离,因此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授权经营和权力制衡机制,从而构建起一套系统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一种制衡关系。在管理与控制之中,确保企业经营者既有独立经营自主权,又严格控制各类风险,防止内部人控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这其中,要重点把握四点:

一是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前置研究不等于前置决定,不能代替其他治理主体做出决定。而且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前置研究讨论的内容和重点也应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应主要包括: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分级分类细化制定《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通过清单管理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二是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各级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建立起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同时要通过建立起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和议事规则,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等制度,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实现董事会规范运作。

三是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积极作用,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建立起经理层议事规则。明确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既要避免授权不足,致使经理层权限过小,自主性、积极性不足,也要避免授权过度,导致监督管理失控现象。

四是夯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基础。充分利用企业改制等契机,系统梳理、优化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部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通过制度落实出资人的法定有限责任、强化企业的独立法人主体地位。强化制度执行,建立起制度执行、修订、完善的循环。通过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在集团公司的具体实践中,修订了集团党委工作规则和党委会议事规则,调整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事项清单,后续将根据中央最新要求及集团公司改制进展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以明晰各治理主体权责,确保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方面要有新气象

三项制度改革是真正实现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关键,也是最为敏感、难以推动的改革任务。要遵循市场规律、企业发展规律,打破各方利益固化的藩篱,通过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真正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并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以充分激发企业活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创造更大经济价值。最重要的是把握和推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要大力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通过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切实解决经理层成员任期虚化、责任不明确、契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按照聘任协议实施聘任或解聘、按照业绩合同约定严格考核、兑现薪酬等方式,强化权责对等、业绩考核与兑现,干得好就奖励、干得不好就调整甚至解聘。对商业类企业要更进一步,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应积极探索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人员与职业经理人的合理转换通道,探索身份转换实现方式。

二是要统筹运用多种方式强化中长期激励。在健全业绩决定薪酬分配机制的基础上,推动收入能增能减,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关键苦脏险累岗位倾斜。重要的是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人才结构和贡献等因素,实施有针对性的中长期激励措施,形成与其他所有制同行业企业竞争力相当的激励水平。通过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探索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骨干员工跟投机制等,实施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实际的激励方式,充分激发骨干员工和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具体到集团公司而言,集团公司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开展董事会行使选人用人权的范围、流程等方面研究;逐步探索应用更加灵活、精准的选贤任能机制;探索制定职业经理人制度;坚决贯彻中央、民航局政策要求,从严从紧管控集团成员单位工资总额,建立工资与效益同向联动的管理机制。

在企业自主创新方面要有新突破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把科技创新工作与国家的国运、民族的复兴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更加强调创新的核心地位,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摆在各项规划任务的首位进行专章部署,这在我党编制五年规划建议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要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国有企业在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中的重要作用。在这方面重点是要把握和发挥好技术创新的客观规律。

在“产学研用”这个创新链条的环节中,国有企业是“研发”和“应用”两个环节的主体。其中,在创新研发中,大企业非常重要,可以凭借规模优势和平台优势搭载和孕育很多的创新,形成一种创新的生态。在市场环节,只有将创新产品推向市场,让用户使用上,技术创新的价值才真正实现。大型的国企首先就具备了这种市场的空间,有利于技术的转化和使用。因此,对重大应用技术应实行以企业为主体,“揭榜挂帅”,解决研用脱节问题。同时,在“学”的环节要重点与高校院所做好对接,将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在企业中进行转化,实现产业化;在“产”的环节可以利用生产外包厂商来支持科技创新的产品化。

具体到集团公司而言,就是要落实好“4-1-4”的技术创新工作思路,即:聚焦“四型机场”,以技术创新推动“四型机场”标杆建设;打通“一个链条”,打通深度融合的创新链条;推进“四大创新”,创新技术体系、创新产品产业、创新生态建设、创新制度机制。发挥好机场行业大型国有企业的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方面优势,以“用”带动“产、研、学”深度融合,提高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核心竞争力。

在稳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国企活力方面有新动作

混合所有制改革确实具有复杂性、敏感性、不确定性。因此,《三年行动方案》提出要坚持“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则,即: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要把握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避免盲目性,避免一混了之。要重点把握公司治理机制的调整、优化和完善。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等改革任务,重点不再是“混”,而是在“改”,即通过“混”来改进、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也就是说不能为了混而混,最主要还是通过“混资本”来“改机制”,达到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因此,混改后企业要深度转换经营机制,要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积极引入与企业高匹配度、认可度和协同度的战略投资者,让战略投资者成为公司的积极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具有话语权。同时,国有企业要对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推动混改企业建立起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在三项制度改革上取得率先突破。

在这方面,应认真总结、吸取以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教训,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宜改则改、稳妥推进。持续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监督,绝不能在混改中把国有资本搞垮了、侵蚀了,要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集团公司应始终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稳妥推进混改工作,研究三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开展混改试点,并针对已具备混改属性的企业研究优化调整。

民航业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安全和服务是民航的永恒主题。集团公司更是要服务于坚守安全底线和提升服务品质两大核心职能,突出机场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本质属性,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对标世界一流机场,以打造全球标杆机场为目标,始终站在用户立场,更多关注安全、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实现安全高效、真情服务。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真正解决长期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提高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将集团公司建成为世界一流的机场管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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