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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有道:民初私立大学的生存图景与境遇应对
——以办学资源获取为中心的讨论(1912-1927)

2021-12-07国,唐

复旦教育论坛 2021年6期
关键词:国立大学立案师资

金 国,唐 娅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办学自主权与办学资源是近代中国私立大学①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要素。中华民国(以下简称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私立大学享有较高办学自主权,然而却常常面临资源获取的困境。本文将研究视角下移,聚焦日常办学实践,以办学资源获取为中心,呈现并探讨近代中国私立大学的办学困境及其成因,以及其如何在政府与社会之间谋求办学资源以应对办学困境。对此问题的探讨,一方面有助于“同情之理解”民初私立大学的生存境遇,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深化理解20世纪20年代前后中国大学办学模式的变革。

诚然,民初的私立大学亦有学者关注。现有研究成果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整体研究。《近代中国私立大学研究》为该类代表作,但该著作仅概述民初私立大学发展状况,未做细致探讨。另一类为个案研究。本文的案例高校如南开大学、复旦大学、朝阳大学等渐被学界关注,但仍有一些经教育部立案认可的私立大学,如民国大学、中华大学、明德大学、平民大学等常被忽略,更无将之纳入私立大学整体进行考察。总体来说,虽然民初私立大学渐受关注,且已取得相关成果,但从研究时段、研究对象、研究视角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和研究的必要。

一、私立大学的办学困境:经费、师资与生源

伴随私立大学治理理念的变革,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民国北洋政府实现了从晚清不鼓励创办私立大学到民初有条件立案的制度变革。为此,陆续有私立高校申请立案。限于篇幅,本文以教育部立案认可的私立大学为中心,通过办学历程的梳理,从经费、师资以及生源等方面阐述私立大学面临的办学困境。

(一)经费支绌及其筹措的不确定性

办学经费是私立高校创办的基础和前提。尽管《私立大学规程》《私立专门以上学校认可条例》先后对办学基金以及经费维持有明确的规定,但民初私立大学普遍存在经费支绌的状况,即便教育部立案认可的私立大学亦常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形。面对经费支绌的窘境,中国大学学生主动议决“本学期每人每月加费一元”[1]。不独中国大学经费支绌,其他学校亦如此。1924 年民国大学“预算收入支出比对不敷洋二万三千九百六十五元九角四分”[2]14。1920年南开大学入款为24471 元,出款为33558 元,亏欠2931 元;1922 年亏欠1219元;1923年亏欠42001元[3]。1923年,中国教育改进社的统计大体能反映私立高校整体办学经费状况。数据显示:私立专门学校生均支出费用为114.38 元(按银元计算),而国立、省立以及“教会及外人立”学校生均支出费用分别为593.68 元、207.40 元、1108.88 元,四类学校平均支出费用为399.95 元[4]10。从数据来看,尽管“自民国五年而后,教育经费逐渐被军人体用”[5],但相比而言,“私立大学经费之困难,较国立大学者尤甚”[6]。

除经费支绌外,私立大学办学困境还在于经费筹措的不确定性。因属私立,私立大学尤为依赖办学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办学经费获取。但在战乱不断的近代中国,工商业发展举步维艰,办学经费获取更具不确定性。办学经费获取的不确定性,使得私立大学随时面临停办的风险。中华大学、明德大学都曾因办学经费支绌而被迫停办。复旦大学亦出现经费难以维持的状况,以致校长李登辉不得不“商之于本届毕业同学及同门会,勉其扶助母校”[7]。其实,不仅私立大学存在经费筹措的不确定性,国立大学亦如此。张伯苓曾述及国内各大学办学概况:“此数年间,与吾校同时而起之大学,如东北、西南、东南、河北、鄂大及厦门等,皆耸动一时。而至今除东南、厦门与南大三校外,他将成为泡影,或至今尚未实现。”[8]无论国立抑或私立大学,办学经费都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但比较而言,私立大学的不确定性更为显著,筹款遂成为私立大学校长们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二)师资短缺及其延聘的劣势

师资(包括教员与职员)是私立大学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但私立大学的师资建设往往不及国立高校,突出表现为生师比相对较高。1922 年中国大学共有教职员137 人,学生1417 人[9]2,生师比为10.3。1923 年朝阳大学拥有教员77 人,学生1103 人[10],生师比为14.32。据统计,1923 年私立专门以上学校每一教职员平均学生数为10.2,而国立、省立与“教会及外人立”专门学校生师比依次为5.1、6.5 与4.0[4]9。私立高校生师比是国立高校的两倍。普遍来说,私立大学在师资延聘上处于劣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薪俸较低,难以吸引师资。与国立大学相比,私立大学薪俸较低,在师资延聘中不具优势。1921 年“国立大学专任教授的月工资在350 至500 元之间。复旦大学校长李登辉的工资,每月才200元,此外别无任何津贴。”[11]南开大学虽被誉为近代中国融资最为成功的私立大学,但其薪俸与国立大学相比差距较大。1926 年何廉收到两份聘约,南开大学提供的薪俸仅为180 元,而国立暨南大学提供的薪俸则为300元[12]。总体而言,私立大学较低的薪俸在吸引师资方面存在劣势。国立大学也常利用高薪聘请私立大学教师。即便筹资能力较强的南开大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亦有数名教授被国立大学高薪聘走,遑论其他私立大学。

二是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较弱,难以稳定师资。由于办学条件差,私立大学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以致难以稳定师资。1925 年,大夏大学教授有60余 人[13]。1926 年,教 职员 减 至39 人[14]。据1928 年 统计,4 年间共有60 名教职员离职,其中教授23 人,具有海外留学背景者43 人,其中不乏毕业于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世界名校的教师[15]。如此师资状况在私立大学中实为少见。殊为可惜的是,离职教职员任职时间都很短,最长者仅3年有余。如此频繁的师资流动,与“五卅惨案”、校舍被英兵所占等外部环境密切相关[16]。由于抵御外部风险能力较弱,其他私立大学的师资流动状况亦复如是。民国大学自1917 年成立,至1920年夏季,共有21 名职员、50 名教员离职[17]1-5。中国大学在创办初的6年里,离职教员多达122人[18]1-9。由此可见,师资离职不可谓不频繁,离职率不可谓不高。

(三)招生规模与办学质量之间的矛盾与纠葛

生源之于私立大学的重要性主要在于影响办学经费的获取。私立大学的经费来源主要有捐款、政府补助以及学费。捐款、政府补助具有不确定性,而学费相对稳定,遂成为私立大学重要的经费来源。私立大学获取办学经费,较为便捷的办法即扩大招生规模。据统计,1923 年国立专门学校平均学生数为351.2 人,省立专门学校为204.2 人,私立专门学校为362.9 人,“教会及外人立”专门学校为223.3 人[4]9。其中,私立专门学校招生规模最大,而片面追求招生规模必然影响办学质量。

为扩大招生规模,私立大学一般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利用入学资格中的“同等学力”,扩大招生规模。为此,教育部饬令各专门学校招生时“一律从严,所录各生同等学力者不得逾中学毕业生十分之二”[19]。二是扩大预科比例。预科对办学设施的要求较低,因此深受私立高校青睐。三是缩短修业年限。如复旦大学,其招生时规定“大学分预科、本科二级,预科二年毕业升入本科,本科二年毕业可得学士”[20]1。这显然与《大学令》的要求相背离。《大学令》规定,“大学本科之修业年限四年,预科二年”[21]。复旦大学缩短了年限,有利于吸引学生报考。

严格招生,提升办学质量对于学校发展至关重要。生源质量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私立大学难被立案认可。不被立案认可,则影响优质生源的招录,乃至师资延聘。但问题在于,部分私立大学在创办初期,主要依靠学费收入维持办学,倘若没有足够数量的学生,怕难以维持正常运转。因此,于私立大学而言,生源规模与办学质量之间的矛盾与纠葛,需要办学者权衡考虑。

二、阻碍发展的因素:政府定位与捐赠环境

分析民初私立大学的时代背景,可知影响私立大学发展的因素很多。诸如战乱、工商业发展不成熟,甚至学界派别、权力政治等都是影响私立大学资源获取的重要因素。现有成果多有述及,本文不再赘述。除却以上因素,政府定位与捐赠环境对于私立大学发展的影响同样重要,不应被忽视。

(一)差别化定位:合法性许可下的不公待遇

有学者分析教育政策时认为,民初私立大学获得了与国立大学大体平等的地位[22]。但在具体办学中,政府将私立大学区别对待。之所以如此,与政府对私立大学的定位相关。1914年5月,教育部颁发布告,明确表述了私立大学的定位,即“辅助国立大学教育高等人才”[23]。既是“辅助”角色,则难享有同等之待遇。兹举两例,略加说明。

一是经费补助(庚款)方面的区别对待。办学经费是私立大学的生命线,因经费支绌而被迫停办者比比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立大学除享有政府常规拨付的办学经费之外,还享有临时补助的优先权,诸如庚款使用。无论国立抑或私立大学,均为国家培养人才,理应在政府补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而恰恰相反,政府在分配庚款时,却将私立大学排除在外。1925 年,政府将法国退还庚款分期拨作国立大学维持费,而未考虑私立大学[24]。这引起私立大学强烈不满。之所以将私立大学排除庚款补助之外,与因政府定位而形成的“偏见”有关。“国立大学、私立大学都是办的教育,造就的国民。那‘庚款不主张用于教育则已;主张庚款用于教育,则应当一视同仁’按数均分了”[25]。

二是财政部裁员的“歧视性”对待。1922 年,财政部裁员,其规定国立大学或国外大学毕业者可以留任,而国内私立专门以上学校毕业者则被裁员。为争取权益,私立高校毕业生呈文财政总长,争取同等之待遇[26]。私立大学办学质量良莠不齐亦属事实,但经教育部立案认可的私立大学,办学质量较有保障,如此歧视性对待,不仅挫伤私立大学办学积极性,也影响招生。财政部的歧视性对待,某种程度上折射了政府对于私立大学的偏见。

尽管私立大学具备创办的“合法性”,但办学过程中常被区别对待。在法律系统中,这类不公待遇早有端倪。1912 年《法院编制法草案》曾规定,“在国立大学或专门校充法律学教授满二年以上者”可免司法官考试而任命为判事官、检事官,而“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充法律学教授”要满三年以上,方可获同等待遇[27]。这类不公待遇也出现在日本补助中方留日学生方案中。根据商议,日本补助380 名留日学生经费,但“私立大学专门生及成绩稍次年级较低者,给予半费”[28]。这一动议招致了私立高校学生反对。鉴于私立大学遭遇不公待遇,北京私立大学联合会召开会议并“呈请教育部迅速重新修订教育法规,以期国立私立学校一律平等待遇”[29]。诸如此类的不公待遇,窄化了私立高校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捐资兴学环境营造不足,不利于办学资源获取

作为社会组织,私立大学的资源获取与政府捐资兴学环境的营造密切相关。民国北洋政府主要借助捐资兴学褒奖条例营造兴学环境。1913 年教育部首次颁布《捐资兴学褒奖条例》。1914 年教育部修订该条例,主要涉及:其一,扩展授奖范围,将海外华侨与团体捐资兴学纳入授奖范围;其二,提高大总统特定褒奖的金额,“捐资至二万元以上者,其应得褒状由教育总长呈请大总统特定”;其三,调整请奖年限,将请奖年限从1910 年调整至1912 年[30]。褒奖条例的颁布与修订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民众捐资兴学的积极性。据统计,1912至1917年捐资兴学在千元以上的请奖数量分别为488 例、250 例、140 例、117 例、93 例与135例,捐资总额分别为2253712 元、784622 元、413343元、590210元、294109元与462637元[31]44。但从统计数据来看,请奖数量却呈现减少态势。为进一步激发民众捐资兴学热情,1918 年7 月3 日,教育部再次修订捐资兴学褒奖条例,继续加大了请奖力度。

北洋政府虽不断修订条例,但效果不理想。1918至1926 年间,捐资千元以上的请奖人数逐渐降低,从1918 年的128 例降至1926 年的8 例[31]44。尽管北洋政府再次修订条例,然而“并未扭转捐资兴学的颓势”[31]47。捐资兴学的颓势与时局有关,更与政府奖励力度关系密切。相较晚清,民国北洋政府奖励力度较弱。晚清政府奖励捐资兴学的方式主要有:一是赏给实官;二是赏给虚职;三是赏给匾额[31]9-10。暂且不论奖励实职是否合理,但仅从奖励力度而言,民国北洋政府要弱于晚清政府,并且某种意义上呈现减弱的趋势(如提高请奖额度),更遑论调动民众的捐赠热情。

捐资兴学激励机制不完善影响私立大学的资源获取。南开大学的捐赠主要依靠严修、张伯苓的私人关系,诸如徐世昌、黎元洪、卢木斋、袁述之、罗氏基金会、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等均与严修或张伯苓有着密切的私人关系。严修与徐世昌为同科举人,与卢木斋为亲家,与袁世凯情谊深厚,袁述之又系袁世凯堂弟。南开大学之所以能够获得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的大额资助,与张伯苓担任副董事长密切相关。而获得罗氏基金会的大力赞助,则与孟禄有关。张伯苓在美游学期间与孟禄多有互动。很明显,南开大学的捐赠,多来自私人关系,而非普通社会民众。融资最为成功的私立大学,其捐赠状况如此,足以说明政府营造的捐赠环境难以充分激发民众的捐赠积极性。

三、生存有道:办学困境下的应对举措

(一)面向政府,争取同等待遇与谋求办学资源

私立大学面向政府争取同等待遇与谋求办学资源,主要凭借如下两种方式:

其一,积极谋求立案认可,争取同等之承认。立案不仅是私立大学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衡量办学水准的重要标志。被立案才有可能获得民众认可,才有可能获得与国立大学同等待遇。为此,私立大学积极谋求立案。复旦大学多次申请立案,过程颇为坎坷。1921 年学校呈请教育部立案,1922 年、1924 年接连申请立案,均未获通过,直至1925年8月20日,复旦大学才获正式立案认可[32]。除复旦大学外,民国大学亦屡次呈请立案,但均因办学基金无着落而未获批准。1921 年民国大学推定董事樊守仲、杨永泰等二十余人,要求其每月承担二十五元的募捐任务,以期“一年内募足基金十万元”。1922 年6 月17 日,民国大学终获立案,继而被农商部、司法部备案,学校根基“乃臻确定”[17]2。1923 年5 月12 日,平民大学登报宣称已获教育部立案[33]。于私立大学来说,立案不仅是政府对其办学质量的认可,也是无形的“品牌”资源,有助于私立大学获取办学经费。

其二,强化与政界人物的往来互动,谋求办学资源。强化与政界人物的往来互动,是私立大学获取办学资源的重要途径。主要方式有:一是设置董事会,并邀请政界人物担任校董。1924 年政府颁布《国立大学校条例》,要求国立大学设立董事会。事实上,私立大学较早设有董事会,董事会也成为沟通政界人物,谋求办学资源的重要途径。也因此,私立大学董事会多有政治人物位列其中。1923 年平民大学共有30 名董事,多数具有政治背景,其中不乏前国务总理、前司法总长等[34]25-27。邀请政治人物参与校董会,为私立大学争取办学经费提供了便利。1918 年3 月,民国大学代理校长张国仁成立董事会,“推冯国璋为总董,复请冯公子家遂分向各省省长、督军劝募津贴”,“应者如河南、江苏、山东、浙江等数省月各津贴本校五六百元”[17]1,取得了一定成效。除以上学校,其他私立大学概莫如此。二是聘请政界人物担任校长。私立大学多聘请政界人物出任校长,以谋求办学资源。民国大学在创办之初即推选马君武为首任校长。在学校发展深陷困境时,董事会还曾公推蔡元培为校长,挽救学校于困境之中。蔡元培为国民党元老,其在争取办学资源方面具有巨大“能量”。蔡元培离职后,董事会公推前农商次长、水利局总裁江天铎为校长[17]1-4。作为国民党元老发起创办的私立学校,中国大学与政界人物保持着“天然”的密切关系,几任校长或代理校长中不乏政界人士。较为著名的校长或代理校长有宋教仁、黄兴、彭允彝、林长民、王印川、王正廷等。在校长及董事会的努力之下,中国大学获得政府补助主要有:江苏省公署补助银币五千元;交通部补助票洋三百元;吉林省公署补助银币一千五百元;广西财政厅补助银币三百元;等等[18]1-2。

(二)面向社会,争取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

私立大学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其一,借助董事会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一是借助董事会成员声望进行募捐。董事会成员多为社会贤达,私立大学常利用其声望募集办学经费。1919年春,民国大学校长陈量就曾“携带各董事署名之募捐启及捐册”前往南洋募款[17]1。二是利用“推为本校董事”的方式激励捐赠。民国大学规定:“捐款在五百元以上者,推为本校名誉董事;一千元以上者推为本校董事;在三千元以上者推为常务董事;在六千元以上者推为常务董事外,并提名悬像于本校;捐款在万元以上者由常务董事会临时议定之。”[2]1三是校董会设法筹集。募集款项为董事会职责所在,案例众多,限于篇幅,不再枚举。

其二,成立筹集基金委员会筹措办学资源。私立大学还通过成立临时筹集基金委员会的方式筹措办学经费。民国大学为在一年内“募集基金十万元存银行,以其子息充本校常年经费之用”而成立募集基金委员会[2]1-2。为巩固校基,文化大学亦组织募集基金委员会,拟募集基金二十万元,其成员包括孙宝琦、颜惠庆、卢信、胡汝麟、王家襄等人,并公推孙宝琦为募集基金委员会委员长[35]。筹集基金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与募集办法,各校有所差别,但其性质和功能大体一致,均为民初私立大学筹措办学经费的常规举措。

其三,借助校友力量谋求多方面支持。私立大学虽被置于“辅助”的角色,但的确培养了诸多人才。中国大学统计了历年就业情况,其中省议会议员25 人,充当律师者450 余人,行政界供职者400 余人,教育界服务者150 余人,实业界服务者120 余人,司法界供职者170 余人,军界供职者70 余人,从事社会事业者400余人,文官考取者70 人,法官考取者90 余人,留学欧美德者30 余人,留学日本者180 人[36]。尽管各私立大学校友职业分布有所不同,但均为学校发展的宝贵资源。私立大学多利用校友力量为其办学谋求多方面支持,因而也更为注重校友会建设。

此外,私立大学还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南开大学设立的矿科,即是校企合作的典型代表。1920 年李组绅允诺每年补助南开大学款项三万元,专办矿科,毕业后学生在矿场做事[37]。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南开大学培养了一批矿科人才。据1934年的就业统计,大部分矿科学生仍服务于矿业,“直到现在还平均有二十四人在他的本位事业上作事,矿科成绩之佳,可以想见了”[38]。尽管后因经费支绌而停办,但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亦值得肯定。

(三)面向自身,设置应用性学科与延聘优质师资

为应对办学困境,私立大学多设置法、商等应用性学科。私立大学的校长们因绝少有幸获得国家的资助,所以他们的策略是向市场寻求资金[39]。于私立大学而言,获取办学资源较为便捷的办法即扩大招生规模,而扩大招生规模,则必须向市场看齐,设置易于就业的应用性学科。明德大学创校之初,即设经济商业科[40]。民国大学大学部设有法科、商科;专门部亦设有法律学系、商业学系等,应用性学科占多数[17]1-2。其他学校亦是如此。

如上所述,多招生意味着多增加学费收入。以1923 年平民大学为例:大学部本科每年学费39 元、讲义费12 元;专门部各本科每年学费35 元,讲义费12元;大学部预科每年学费33 元,讲义费8 元;专门部预科每年学费33 元,讲义费10 元[34]87-88。该年招生情况为:大学部一年级135 人,专门部预科88 人,专商一年级38人[34]1-25。粗略计算,一届学生的学杂费收入约为12445 元,尚不包括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另据1922 年1-6月份的统计,1-6月份学费总收入(按:学费是按学期收取)为8250 元,而教薪、职薪、电话、邮费、房租等总支出为9350 元[34]217,学费收入占总支出的88.24%。可见,于私立大学而言,学(杂)费是较为可观的经费来源。实用性学科尤其法、商科的设置遂成为民初私立大学的“标配”,成为私立大学获取办学经费的重要举措。

除设置应用性学科,私立大学还强化延聘优质师资。尽管师资流动频繁,但私立大学非常重视师资建设,通过各类途经延聘优质师资。民初私立大学在师资延聘方面,尤重海外留学生群体。1919 年复旦大学共有28 名教员,其中海外背景者有李登辉、盛柯、薛瀛、林齐恩、曹惠群等7 人[20]2-4。经多方努力,至1927年复旦大学大学部教员增至54人,具有海外背景者达36 人[41]。1923 年,平民大学共有教员61 名,具有海外背景者27 人,主要来自日本帝国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德国陆军大学、美国三藩市大学等学校[34]35-40。中国大学在陈容的运作下,吸引了多名留美同学到校任教,师资中具有海外背景的有方宗熬、吴成章、汪长禄、汪郁年、杜国庠、李敬思等29人[9]1-7。

四、结语:“生存”逻辑下的别样办学

被教育部立案认可的私立大学,多具办学实力。即便如此,也常面临办学困境。迫于生存压力,私立大学游移于政府与社会之间,形成了与国立大学迥异的办学模式。

就办学理念而言,私立大学更为注重应用性人才培养。有学者指出,借由蔡元培及其在北京大学的改革,德国大学的观念波及中国高等教育的整体[42]。但实际上,私立与国立大学的办学理念有所不同。私立大学多以实用学科为主,而国立大学的学科设置较为宽泛。当然,亦有国立大学学科设置略显单一。但国立大学与私立大学的重要差别在于,国立大学的学科设置并非基于“市场”的逻辑,而私立大学重点考虑面向市场且易于就业的学科。

就府学关系而言,私立大学更为积极地构建往来密切的互动关系。孙任以都在分析“现代教育机构”时指出,并不是所有的著名大学都与政府有关系[43]。事实上,教育部立案的私立大学几乎都与政府或政界保持密切的往来互动,且府学关系的建立,多源自私立大学的积极所为。一个颇有意思的观察,在20世纪20 年代前后爆发的教育独立运动中,少有私立大学参与其中。反观国立大学则刚好相反。办学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的国立大学,极力倡导教育独立,试图摆脱政治的无端侵扰。

就管理体制来说,私立大学更早引入董事会制度。前文所述,私立大学早于国立大学引进董事会制度。尽管政府颁布《国立大学校条例》,要求国立大学设立董事会,但北京大学、北洋大学等高校并未依规执行。董事会制度在国立大学的本土化移植阻力重重,并最终破产。与之相反,私立大学在引进董事会制度方面,颇为积极。私立大学之所以维持办学,与董事会制度的引入及其作用的发挥是分不开的。

以上呈现了民国初年私立大学的别样办学模式。稍显遗憾的是,时人对此缺乏“同情之理解”。诸如有批评者将私立大学办学乱象归结为教育界与军人政客之间的互相利用[44]。不可否认的是,批评所指的乱象部分是存在的。私立大学与政界关系密切是基于“生存”逻辑的无奈选择。也唯有如此,私立大学才得以为继。在分析和探讨民初私立大学办学模式时,不应忽略其生存与发展的特殊背景,不能罔顾其内在的“生存”逻辑。

对作为近代中国大学重要组成部分的私立大学进行探讨,有助于深化理解20 世纪20 年代前后中国大学办学模式的变革。众所周知,20 世纪20 年代前后,中国大学办学模式正逐步从德国大学模式转向美国大学模式。有学者认为这一转变始于留美归国教育博士郭秉文以及其在东南大学的实践[45]。亦有学者指出“中国高等教育对美国大学的模仿始于清华大学”[46]。而事实上,早在东南或清华大学之前,南开大学即以哥伦比亚大学为模板,借鉴了美国大学的办学模式。作为中国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私立大学的办学实践不应被研究者所忽视。

此外,在述及办学模式变革的成因时,代表性观点认为主要受到美国以及归国留美学生等方面的影响[47]。亦有学者从文化论的视角阐释办学理念变革的成因[48]。尽管美国的影响以及实用理性的传统文化对办学模式的选择亦有影响,但起决定作用的应为民初大学所面临的生存压力。无论国立抑或私立大学,“生存”始终是办学者首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探讨私立大学基于“生存”逻辑的办学模式选择机制,似可深化对20 世纪20 年代中国大学办学模式变革的认知和理解。也即在阐释民初中国大学办学模式变革的成因时,可将“生存”逻辑纳入分析视角,而这恰恰是以往学界所忽略的。

注释

①本文所指私立大学为国人自办的私立大学、私立专门学校,不包括教会大学。限于篇幅,本文论述时以教育部立案认可的私立大学为主,包括明德大学、朝阳大学、武昌中华大学、中国大学、民国大学、平民大学、南开大学及复旦大学等。为叙述便利,在不影响语义的情况下,文中将私立专门学校与私立大学统称为私立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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