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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形式及对策建议

2021-12-07

现代农村科技 2021年5期
关键词:网格化网格农产品

陈 合

(盐山县农业农村局 河北 盐山061300)

近年来,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重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对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责任化、规范化,提高监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形式

1.1 明确网格化监管三大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履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着重强化监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县、乡镇、行政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发展。

1.2 合理设置监管网格。以县农业农村局为监管网格单元,所辖区域为一级网格,明确监管领导和责任人;以乡镇为属地网格单元,所辖区域为二级网格,明确监管机构,设置1名以上专职监管员;以行政村为基础网格单元,所辖区域为三级网格,由村委会确定1名村干部担任协管员。

1.3 落实网格监管职责

1.3.1 监管网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指导辖区内二级、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查处网格化监管发现的违法现象。对发现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启动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有效处理,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农业农村局内部实施全员监管,专人分片包联涉农乡镇和重点企业。根据生产和监管工作实际,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以及风险较高的小农户等作为网格化主要监管服务对象,细化到基础网格单元,逐个明确责任人。农业投入品网格化监管以生产企业和经验门市为监管对象,按分布区域划分监管网格,落实到具体监管执法人员。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农产品追溯等工作。

1.3.2 属地网格。各乡镇政府承担本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任务。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执法检查工作,对规模生产主体每季度至少巡查检查一次;负责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检查、产品速测、普法宣传等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农产品抽样工作;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部署的具体工作;监督指导所属行政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辖区内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信息档案,落实监管责任。

1.3.3 基础网格。负责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对辖区内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重点对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协助上级开展隐患排查、执法检查、产品抽样、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台帐。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重。当前我们还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时期,农业生产经营分散、规模小。以盐山县为例,有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开发公司等450多户,还有数目众多的散户。农产品生产环节较多,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产地生产、收获、保鲜、屠宰、储藏运输、包装等,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对所有农产品生产者及农产品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其任务量可想而知。

2.2 网格化监管队伍不稳定。由于机构编制、经费、工作调动等原因,监管人员少且不稳定。盐山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牵头、组织、协调、调度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乡镇监管人员多为兼职,除完成监管任务外,还经常被安排其他工作;村级协管员一般为村干部,因年龄、换届等原因经常更换。

2.3 监管经费不足。近几年,由于财政紧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不足,使先进的监管设施设备如大数据、信息处理、无人机、专业检测设备等不能普及使用。在网格化监管中,乡镇是重要的一环,但乡镇政府未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财政预算,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比较困难。

2.4 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部分生产企业领导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和质量观念淡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兽药残留超标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级协管员责任意识不强,对本村发生的农产品生产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理睬、不举报,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领导,强化督导。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对网格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为强化各主体的监管责任,农业主管部门应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情况纳入考核,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进行督导和考核。

3.2 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宣传培训等,把网格化监管工作与推进农产品监管体制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网格正常运行。

3.3 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利用各种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目的意义,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动态、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4 加强培训,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对网格化监管人员采取集中培训和乡镇根据各自实际培训的形式,邀请农产品监管、农业执法、农业标准化生产及法律等方面的专家,通过现场讲解、剖析案例、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微信、QQ等资源多种手段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网格化监管人员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使质量意识、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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