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族村落精准扶贫的三个基本问题
——基于从江县大歹村调研的反思
2021-12-07王国超
王国超,潘 华
(1.贵州民族大学,贵阳 550025;2.贵州省民族博物馆,贵阳 550002)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记书在湘西花垣县排碧乡十八里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省考察时再次提及“精准扶贫”问题,指出“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精准度,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1]。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考察期间明确提出了六个精准的要求,即“扶持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2]。
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对村落扶贫问题的高度重视。精准扶贫思想的提出,以及此后不断地丰富其内涵,使之成为合目的、合规律的科学概念,由此解决了中国许多错综复杂的扶贫问题。尽管如此,民族村落扶贫依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对其基本问题进行梳理及探究。
1 民族村落扶贫的精准性内涵与路径更新
1.1 民族村落扶贫精准性内涵拓展
扶贫,就是帮扶贫困的群体或个体,使之脱贫。马克思指出: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实践[3]。在这里,马克思分析了主客体的相互创造、相互转化关系,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两个要素比较中,环境改造与创设显得更为迫切。民族地理学认为,地理环境对种族、民族体质和民族性格及心理素质具有重要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愈是民族发展的早期愈是明显。也就是说,人类生存于自身与自然环境共同编织的文化网中,继而持续衍生出多元化的独特生命形态。
对于贵州省从江县大歹村而言,这里的苗民在迁徙之前,各方面理应与其他苗族支系没有太多差别,正如明朝之前安顺屯堡汉族与当时当地江浙一带的汉族也没有文化差异一样,都是后来在不同生存环境作用下逐渐生成的独特文化形态。因此,文化模式的特殊性是人的特殊性和环境的特殊性两者之间长期互动的结果。
民族村落扶贫的精准性,首先是人与环境的精准识别,尤其是自然环境最为根本。笔者认为,对于大歹村而言,其贫困的原因源于大歹人长期与生境斗争中生活模式的最佳选择,是两者互动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一种生命形态,是人们将之与外界比较而得出的差异现象。
1.2 民族村落扶贫精准性路径更新
精准扶贫内涵的拓展,意味着其实现路径也需更新。民族村落扶贫精准性,除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外,需要从人的生存环境的改造与优化入手,联动着人的教育。据此重启人与环境的良性互动机制,继而使民族村落真正精准脱贫。
首先,第一要素是人。人是改造自然的主体,而教育则是人改造自然的动力源。学前教育是教育的底层力量,具有奠基性作用。但学前教育作用力的表现具有滞后性与潜隐性,以致于当前民族村落村民难以由此体验到教育红利,继而无法主动投入、参与。而高等教育则反之,其成效不仅速度快,且较为显著,所以发展民族村落的高等教育是民族村落扶贫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可进一步完善与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并配套相应的就业政策,由高等教育牵动出基础教育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构建健康的教育生态。高等教育具有很强的引领性,可以帮助民族村落村民消除对外在世界的恐惧与逃避,并积极参与到学校教育之中,推动民族村落脱贫发展。
大歹村村民获取外部信息的途径相对闭塞,调研中发现,在大歹村电视、电脑及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并不普及,加之村落里的部分村民只会大歹苗族苗语,也限制了他们对于外部信息的获取及认知。因此,需要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在民族村落中引入现代大众传播媒介,开展大歹村汉语言及文化相关培训,从而实现民族村落精准扶贫。
其次,第二要素是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民族村落自然环境设施建设涵盖生活设施建设、生产设施建设两个方面。民族特色村落旅游是非常好的扶贫路径,它通过富有特色生活设施的改造与创设,借以向城市人兜售乡愁,不仅使民族村落村民增加收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如今,各级政府已着力发展大歹村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种传统民族文化传承场所也将得以修复与拓展,让民族传统的文化和精神得以传承。同时,大歹村生产设施建设也在不断完善,村落基础生活设施、修通高等级公路等,不仅便利了大歹人的生活,增加村民物质收益,也会逐渐转换大歹人传统的生产方式。
人并非超环境存在物,环境已成为人自我定义的一个要素。人文环境是自然环境与人互动过程的结果,人文环境的改变更多是人的改变。大歹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极为不便,村落里少有人外出读书。对大歹人来说,安分地在这一与外在世界相对隔绝的村落里生产、生活与繁衍,是大歹村落自然状态下的生活轨道,任何与这种生活状态有异的行为,都极易被视为一种越轨。
调研中笔者发现,村落里小孩特别多,大小孩背(带)小小孩几乎随处可见。据一位驻村干部介绍,该村2 000余人,仅有280余户,也就是说每户约7~8人,每户至少就有5~6个小孩。反观笔者曾调研过的丹寨县羊望村,同样是苗族村落,但那里50岁左右的家庭就几乎只有两个小孩了,有三个小孩的家庭微乎其微。近年来,大歹人也在国家政策帮助下慢慢觉醒。据村民反映,现在30岁以下的青年人也不想生小孩了,这个年龄的家庭一般只有2~4个小孩,大部分都会选择出去打工。由此可见,人文环境的优化是自然环境、外在力量、村落人自身等内外综合因素持续互动的结果。
2 民族村落扶贫的文化进化论与相对论
文化进化论理论认为人类的社会文化和生物进化一样,也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逐渐地发展。这种循序的进化过程是全世界所有文化的普遍发展规律,造成这种普遍性的原因在于人类心理的一致性。文化相对论理论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具有其独创性和充分的价值,都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与其经济条件相适应的。文化价值没有共同的等价物,不能用欧美的道德观念作为评价其他文化的尺度,人类学应该维护每个民族独立的权利[4]。
在民族村落扶贫问题上,存在着理论研究与实践推行两个外在民族村落的主体。其中,实践推行的责任主要在于各级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及慈善机构,他们更多追求效率,追求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比如民族村落旅游开发、农业产业化,两者均是农村市场的拓展与开发。民族村落旅游开发是在民族村落内通过兜售旅游服务,以获得收益;农业产业化是通过农产品规模生产,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刺激农村市场发展。显然,以上两条路径都遵循了文化进化论内在逻辑,即利用外力强行将民族村落原有的生活模式、文化模式打破,建构新的经济秩序,将低阶段的经济形态跨越到高阶段的经济形态。仅从经济发展而言,速度快、效果好,但也会存在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市场经济追求效率,民族文化却具有某种惰性,以慢为原则,以致使其难以紧跟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最终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不同步、不同频,使经济发展走向瓶颈。
文化进化论行为逻辑对个人或群体自身情绪情感缺乏应有的关注与关爱。常常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村落经济收入大大提高了,人们物质生活得以改观,但市场思想也已悄然内置于他们人格结构之中,指引着他们言谈举止。人们深感民族村落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淡薄了,原来人与人守望相助的社区特质被市场逻辑所淡化。
然而,持文化相对论的群体,认为人类学应该维护每个民族独立的权利,他们提倡保护民族村落的文化,竭力回避与抗议先进与落后的论说,坚持民族村落生活模式的独特性价值。对主流文化或外来文化向民族村落的渗入满怀焦虑。贫困,原本就是进化论的产物,若没有比较,没有某一标准或尺度,贫困就不可能相对地存在。根据文化进化论观点,社会总要有尺度,总要有先进与落后之别。一个国家或地区,只要有多民族或多族群共存,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就必然共存,即其中某一民族成为主流,另外其他民族必然成为非主流。如何调谐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之间的关系,使两者处于良性张力,促进多样性文化在一个共同体之中实现和而不同文化生态,促使大歹文化与国家主流文化融合发展,是当前亟需讨论的重要议题。
但是,人类学者常常描述并高扬民族村落生活之静美。他们坚守文化相对论理念,通过细密的田野考察,深度挖掘出民族村落文化的价值,竭力论证民族文化的价值,尤其是教育价值,似乎民族村落的一人一草一木均富含独特的文化信息,均需要保护、传承与发展。然而,民族传统文化需要扬弃,也需要优化或进化。
在两种理论导向下,持文化进化论的官员极可能存在忽视民族村落的文化价值及文化持有者情感冲突的行为,而持文化相对论的学者也同样容易存在忽视民族村落拥抱现代文明,追求美好生活的内在诉求的行为。文化进化论强调社会的发展与变化,以及人类文化阶段性进化,但不应该以某一文化变量为尺度,对其他变量的忽略甚至放弃,而应是整体推进,因为人是完整意义上的生命体。而文化相对论却容易走向文化保守,甚至走向极端,演变成为文化民族主义、分裂主义的武器,继而造成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所以,民族村落精准扶贫,不仅是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5],而且应精准到鲜活的、整全的人;须以细致的田野考察为政策推行依据,而不仅仅局限于以“1天1美元的贫困标准”[6]精准识别。
3 民族村落扶贫的主动性与受动性
这里的主动性与受动性,主要是指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及学者在内的外在力量与民族村落的内在力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与互动。在本次调研中,调研组属外在力量,大歹人自身属内在力量。
调研组在从江县大歹村调研过程中,会对大歹人生活模式进行拍照记录,但往往未征得大歹人同意就随便拍照。作为外在力量的调研组,甚至是政府、公益组织等,该不该打扰大歹人平静的生活,经由与调研组讨论及自我反思,结论逐渐得以明晰。其实,大歹人被打扰是不可避免的。从某种程度而言,人类的每次进步都在被打扰过程中生成的,有时候是被大自然所打扰,有时候是被外界人所打扰。人类在改造自然过程中,也常常被自然所型塑。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由此观之,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更为重要,但笔者认为,对于漫长人类历史而言,如果仅仅是较短暂的历史片段,外因反而显得更为重要。外因可诱引内因提前启动,发生作用力,继而使内因与外因形成联动机制,使事物持续发展。因为人类个体或人类群体的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某种自我保护机制,这种机制极易形成保守机制。当内在机制能平衡发展时,也就是说没有被外在力量所打扰时,这种保护机制就容易形成保守机制,继而产生对外在力量的排斥与逃避。
不管外在力量向善与否。本质而言,人类发展价值的持续提升,就必然不断拓展生存空间与思维空间。此时,向善的外在力量显得弥足珍贵,它可启动人类之内因与外因不断升级并持续联动着人类走向自由全面发展。当然,这种向善是极为主观的,向善是生成性的概念,并非是静态的既成性概念,需要审慎为之,而不能用力过猛。只有探究与尊重大歹村落的文化生成逻辑,尊重其发展天性,顺势而为,绝非以城市为尺度,简单粗暴,唯此,方能使大歹这一民族村落成为一种独特的自由发展的生命形态,融入乡村振兴格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