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了的商人
2021-12-06汪杨胡楠
汪杨 胡楠
“你們纪委监委不是只管国家干部吗?我只是一个商人,该交代的我都已经交代了,为什么还不放我走?”河南籍商人师某在看守所内疑惑地问西昌市纪委监委调查人员。
2020年4月,凉山州纪委监委将美姑县某局局长受贿案指定西昌市纪委监委办理。市纪委监委大胆探索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片区配合,协同作战的全新办案模式办理该案,即由纪检监察室从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形成优势互补的攻坚力量,组成调查组。通过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将“三位一体”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破办案瓶颈,提执纪质效。该局长受贿案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扎实推进全员办案、优质办案的全新实践。
经过初步核实,西昌市纪委监委于2020年4月30日对该局长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间,该局长主动交代了在任期间收受商人杨某(另案处理)、师某等人贿赂的违纪违法事实。
2020年6月初,调查组通知师某到办案点询问,师某对其涉嫌行贿的问题矢口否认。为加大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行贿行为,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西昌市纪委监委果断对师某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师某被留置后,态度仍然恶劣,拒不配合调查组调查工作。他在被留置的20天里,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你们有本事就把我判了。”
虽然留置期限有3个月,但调查组并没有和师某过多纠缠,而是调整思路、步步为营,通过反复查阅近万页的招投标资料,先后询问了数十名相关人员,查清师某安排多家公司参与投标,并通过上述局长向招投标代理机构打招呼、评标过程中增加师某指定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标,帮助师某中标的犯罪事实。因该罪名属公安机关管辖,调查组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师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调查组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攻坚方案,最终决定异地羁押师某,以调查串通投标为切入点和攻坚点,从而牵出其行贿犯罪事实。为此,调查组按照方案,暂停了对师某行贿问题的调查,转而协助公安机关,全面开展串通投标案的调查,在大量详实的证据面前,师某很快被依法执行逮捕。师某被捕后,心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一改之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还主动向办案人员询问他有没有从轻情节,会被判多久。
调查组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决定先由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明确告知师某,虽然其交代了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但因未交代行贿的犯罪事实,并没有法定从宽情节,让其认为避重就能从轻的幻想破灭。接着调查组成员继续向师某施压,并抛出了其部分行贿的证据,告诉他只有主动交代问题才是唯一出路。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师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彻底摧毁,如实向调查组供述了带着非法目的接近上述局长后,通过他的帮助获得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并向其行贿的犯罪事实。
“自从我当上局长以后,在平时的人情往来中,我碍于面子,低于500元不好意思拿出手,只要认识的随礼500元,稍微熟悉的随礼1000元,亲戚几乎都是随礼2000元。我家中有三个子女,妻子又没有工作,久而久之造成经济入不敷出,让我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该局长在忏悔书中写道。
久入芝兰之室而不闻其香,久入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好干部标准的论述中说过,“党员干部必须时刻防止贪欲缠身、人情腐败、权力寻租和温水煮青蛙。”近日,上述局长因涉嫌受贿罪,师某因涉嫌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被西昌市纪委监委移送西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该局长和师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作者单位分别为西昌市纪委监委、四川省纪委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