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考试安全风险分析及其应对策略

2021-12-06张奎勇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监考作弊考试

张奎勇

(牡丹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0)

近年来,伴随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思想进一步浮躁、功利主义泛滥,加上考试作弊手段的集团化、产业化和高科技化,考试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考试安全风险已成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考试机构和考务人员所面临的最大安全隐患。它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公正的底线、党和政府的信誉和社会安全稳定。因此,深入研究和思考考试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分类情况、形成原因和应对策略,对有效防范考试安全风险、尽力减轻损害后果,确保考试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一、考试安全风险概述

(一)风险概念

风险是与损失相联系的概念,是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我国学者对风险概念的研究,大致分为两种观点:一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二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1]。因此,人们认为:“风险既能够带来威胁,也能带来机会。”所以,即使有风险,人们也去做,就是这个道理。

(二)考试安全风险的概念

考试安全风险是指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由于人们对考试认识和观念的偏差,对考试政策与法规的宣传、理解和落实不到位,以及考试制度和实施程序设计不科学、组织实施不严密,社会环境不友好等对考试本身及其组织机构和社会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潜在损失的可能性。这种损失的可能性贯穿于考试组织的全过程,只要条件成熟,随时都可能爆发。

二、考试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2]

(一)普遍性

在当前形势下,国家和有关部门只要组织选拔性、资格和学历认定性考试就必然伴随着考试安全风险,它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是普遍存在的。所以,考试安全管理也具有普遍性。

(二)客观性

考试安全风险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与客观环境和一定的时空条件相联系,损失的发生和危害程度也是不确定的。但有一定的规律性,可以在考试实践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认识其客观规律。

(三)可测定性

考试安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随机发生的。然而,在一定程序上有其规律性,可预知、可预判。可以在大量的随机事件中寻找出规律性事件,按照最佳效果模式,预测风险程度的大小,科学设计出若干套减少考试安全风险损失的方案,并找出最佳方案,实现损失的最小化。

(四)负面性

考试安全风险带有一定的破坏性,是负面性的。这种负面性影响波及面很大,甚至影响到社会公平公正、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信誉,以及社会稳定。

三、考试安全风险分类[3]

根据对考试实践的分析与研究,将考试安全风险分为以下13类:

(一)认识风险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考试违纪作弊属于道德范畴,在一定程度上,对考试违纪作弊者给予同情,有些业外人士对严惩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不理解,甚至说情或者阻挠。近年来,随着考试形势的变化和人们认识程度的提高,对严惩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给予了理解和支持。然而,人们对不同考试的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对高考、中考、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对其违纪作弊行为处罚的呼声较;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特别是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教师资格考试、职称考试的重视程度依然很低,在其过程中出现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多数社会成员给予理解和同情。如果加大惩处力度,必须遭到指责和声讨。一些社会人员认为,不就是考生为了获得一个高中毕业证、大学学历文凭、职业资格证书、能力水平评定和一个评定职称资格么?有必要那么严格?这种认识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经常给考试安全带来很大的风险和隐患。

(二)政策风险

即有顶层设计问题,也有政策宣传、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13年以来,部分省市出台异地高考报名政策之后,让很多不法人员钻了空子。2015年12月5日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多年前内地考生将户口迁入新疆鄯善,如今被查程序违法,10多名已上至大二的学生将面临学籍作废。还有,前些年,高考加分政策也让很多考生钻了空子,有的考生违规篡改民族成份、办理侨属侨眷证书和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这些都是由于政策制定得不严密所至。有的省份由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时间安排不当,多数学校在结业考试前完不成教学任务,学生没有足够的复习时间,给社会助学机构可乘之机,造成各地频频出现学考泄题事件。表面看上去,政策风险是静态的,但是,它的发酵期长,隐蔽性强,波及面广,危害性大。

(三)法治风险

这个风险是随着新《刑法》的实施营运而生。新《刑法》明确将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被代替考试,以及伪造证件或者提供假证件报名或参加考试等5类行为定为犯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如果考试执法过程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上访或行政诉讼。如果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工作人员不作为、执法不严,或者参与舞弊,工作人员随时都有触犯渎职罪、考试舞弊和作弊罪的风险。2016年6月1日新实施的《教育法》也明确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对其做出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处分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也将会导致上访或行政诉讼。法治建设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震慑考试作弊者,另一方面也给考试执法机构和相关人员带来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很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四)制度风险

经过几十年的积累,从国家到各地制订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考试制度、规则、标准和程序。然而,随着考试政策、形势、环境和要求的不断变化,很多方面没有及时补充和完善,如美容技术的兴起,以及青少年考生正处于生长发育期,造成考生身份很难确认,需要及时制定疑似替考考生记录登记制度、笔迹和指纹识别追踪制度等,以便于有效地防范工作失误的风险。同时,还存在考试制度、规则和程序执行标准不统一、不一致、不到位的问题,如考生上厕所的问题,各考点很难执行统一的标准;视频监考和保密室视频录像资料回放制度也很难执行到位,制度形同虚设,根本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有的制度脱离实际,工作量大,程序繁琐,很难执行到位,很容易走过场。

(五)责任风险

目前,很多专业考务工作人员和一线监考教师责任和担当意识严重缺失,很多考前检查不到位,走过场、重形式,检查的质量和效果不佳。所以,导致很多地方频频出现高考听力设备、电子时钟出现故障的事件。同时,考试机构派出考务秘书和巡考人员还存在任务过重、责任不清的问题,不同程度地承担了考点主考和监考教师的部分工作任务和责任,不仅增加了他们的工作任务和风险,还在一定程序上纵容了考点主考和监考教师不担当、不负责的现象,很多考试机构人员不愿意深入考试一线担当考务秘书和巡考人员。

(六)管理风险

一是从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到考试报名、运送卷、组织考试、监考、评卷、考试信息发布等一系列程序化的运作过程中,都存在着作弊的空间;二是从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湖南泄题事件,到2014年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考试作弊事件,还是到2014年黑龙江成人高考百冠事件,都有考试机构和大学相关人员参与在其中,个别公职人员利益熏心,玩忽职守,知法犯法,严重影响了国家教育考试的形象和公信力,同时也反映出各级考试机构在管理上存在许多漏洞和不足。

(七)高科技风险

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作弊手段花样翻新,一是作弊器材从一开始的BP机、手机发展到现在的针孔摄像机、无线耳麦、跳频传感器等,作弊手段达到了间谍级别;二是不法分子和作弊团伙通过手机短信、QQ、博客、微博、微信、飞信等新媒体快速建立客户群,兜售作弊器材,建立买卖关系,传输考试信息,互动性强、发酵速度快、边际成本趋于零,对考试的危害性极其严重;三是考试作弊方式形成了一条庞大的产业链和集团,内部分工非常细致、责任明确、沟通和联络十分快捷,有盗取试题的、兜售试题的、建立买卖关系的、组织答卷的和向考场传送试题答案的、也有通过直接攻击招生考试网站篡改考试成绩和考生信息的,专业化水平极高,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疯狂程度。

(八)保密风险

虽然近年来各地非常重视试卷和答题卡的安全保密工作。但在保卷过程中,值班值宿人员经常擅离职守,由一个人看试卷和答题卡。试卷和答题卡进入保密室后,偶尔忘记开启保密室视频录像设备;有的地方没有配备用电保护设备,停电时保密室视频录像设备无法运行等。这样,时常造成视频录像监控盲点,埋下了考试安全风险。还有的地方经常疏忽对考生个人信息、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和录取信息的安全管理。很多时候,保密用计算机与上网和工作用计算机共用一台,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很容易遭到网络攻击。这些都是考试安全的高危风险。

(九)监督风险

一是有的工作人员对考试数据复查意识较差,办法陈旧,措施不多,很多时候走过场;二是对工作检查的力度不大,往往是有部署,无检查,时常出现工作漏洞;三是一些省、市、县派出的巡考人员责任心不强,巡视和监督力度不够,经常是走过场,巡视成为摆设,发挥不到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的作用;四是有的县(市)错误地认为巡考影响考生答卷,不允许或阻碍巡考人员进入考场监视考场考试秩序和监考人员的工作情况,忽视和淡化了人防的力度。

(十)操作风险

有的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不按考务规程和要求操作。一是有的考试机构接到省发纪要试卷和答题卡后,不进行当场点验、校对和分类放置试卷和答题卡工作,而是直接根据考点、考场分拣和入库试卷和答题卡。发现问题了,再重新校对,这给考试安全埋下了很大隐患;二是考试时,很多监考教师不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分发和收取试卷,简化程序,经常是试卷、答题卡和草纸一起收,造成各地时常出现漏装试卷或者答题卡的现象;三是很多地方和考点没有全面落实考点运送试卷和答题卡的专用通道的要求,有的监考教师拿试卷和答题卡回办公室或者上厕所,还有监考教师一个人拿着试卷和答题卡从考务办到考场或者从考场回到考务办,缺乏有效监控;四是有的大学组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过程时,为了节约考试经费支出或者由于在周六、周天很调配监考教师,安排一位监考教师实施监考,对考试缺乏敬畏,缺少应有的严肃性;五是有的大学没有规范的考务办,整个收发、点验试卷和答题卡的过程无法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六是有的考点大门和考场安检不严格,走过场,安检形同虚设。大门安检没有将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东西和疑似违规作弊设备控制在门外,考生依然将手机、手表带入考场;七是很多考场安检后,依然有考生将书包带到考试座位拿出考试用品后再将其送到前边的物品放置处。这样,存在考生将手机、无线通讯、手表及电子贮存设备等带到考试座位的风险和隐患。

(十一)保障风险

一是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和数据上传期间,存在计算机等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和网络畅通无阻的风险;二是考试期间,存在标准化考点设施设备无法正常运转、不能时时视频监控和全程录像的风险;三是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存在预案设计不科学、不完备,组织机构不健全,信息传输渠道不畅通,运行机制不严密,不能在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情原因、处置经过和结果,消除社会疑虑,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四是存在对考场时钟不能时时监控,及时校正。以及,司铃人员和播音人员不坚守岗位,不能严格按时、按要求司铃或播放考试指令、错放外语听力光盘等风险;五是存在医疗保障不能及时到位,不能及时处置问题。警务人员不能全部到位,不能及时维护考点及其周边秩序,不能快速帮助处置违纪作弊事件等风险;六是存在无线电侦测车辆不能按要求及时到位,并及时侦测和屏蔽有害信息等风险。

(十二)外部协作风险

考试前期或者考试期间,考试机构如果没有及时与参考学校、助考机构和考点学校,以及与教育行政、公安、保密、环保、工信委、无委会等部门和机构进行有效地沟通与协作,很容易造成考试信息传递不畅,相互协作不力,出现对考生考前教育不到位,相关考试纪律要求和警示无法传达到考生,考点周边环境得不到综合治理,无法营造良好的考试外部环境,无法有效地处置有无线电信息侵扰、有害噪音干扰、交通拥堵和交通安全等隐患,如若发生以上事故,必然严重影响考试安全顺利地进行。

(十三)社会环境风险

一是要在全社会营造了健康、向上、诚信的考风考纪环境;二是要创造依法施考、严厉执法的考试氛围。否则,存在严重的社会考试安全环境风险。

四、考试安全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4]

导致我国考试安全风险的原因较多:一是受考试的功利性和高利害性的影响。传统的“光宗耀祖”和“功名利禄”的思想根深蒂固,加上人才观、学历观和价值观的错位,人们将不惜一定代价,甚至采取违纪、违法等措施追求高学历、高职位、高职称、多证书,以求得高回报、高收益和大名气;二是人情面子和关系社会在作祟。2000多年的封建思想和人治观念,很多人无法摆脱关系网和人情面子,这些为考试作弊的滋生提供了土壤,也是纵容、包庇甚至参与、或主导考试作弊的主要原因;三是对考试作弊长期存在错误的认识。人们对考试作弊产生了错误的认识,认为考试作弊只是一个人能力缺失后不良反应和行为表现,没有人将打小抄或者考试作弊作为可耻行为,出现了考试作弊认知上的误判和偏差。有的时候,极少数考试执法人员一定程度地同情和理解考生作弊行为,时而参与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还有极少数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不想得罪他人,更不想由于处理不当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经常是对考试作弊行为视而不见或者避重就轻地处理考试作弊事件;四是法律意识淡薄,执法执纪不到位。早在新《刑法》和新《教育法》出台之前,《保密法》中就已明确规定:“考试结束之前,盗取和泄露考试试题和答案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然而,我们的考试机构、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熟视无睹,没有达成依靠法律处理考试作弊的共识,大多数人喜欢运用行政规章,即《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试违规作弊行为,以回避承担执法风险及其衍生次生灾害。即使新《刑法》和新《教育法》执行,但由于考试执法者安全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执行难度较大,很可能出现避重就轻的现象,对考试违规作弊现象起不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五是考试管理粗放,缺乏有效监督。长期以来,我国对考试管理缺乏统一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的要求,政出多门,各地执行标准不统一。同时,在制度、机制层面上缺乏连贯性、整体性、统一性和一致性,执行起来漏洞百出,监督制约机制疲软、乏力,致使监督上盲区频频出现,存在很多管理风险;六是在考试作弊手段和器材日新月异的今天,防作弊设备、器材和手段严重落后,更新速度缓慢。加上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防作弊设备的投入较低,很多防作弊设施、设备不仅落后,数量不足、而且管理不善,根本满足不了考试监控和防护的需要。如果遇到考试举报,很难提供有说服力的、清晰的视频录像和音频资料证据;七是考试作弊风险成本过低,作弊者有恃无恐。无论是个人作弊,还是团伙作弊,作弊回报的利益远远高出他们所付出的代价和成本。作弊者被抓后充其量受到考试纪律的处理,仅仅伤其皮毛而未动其筋骨。久而久之,诚实应考的考生看到作弊者屡屡得手,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感到自已“吃亏”,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考试作弊的行列,这种现象在高校学生中屡见不鲜。还有,过去公安部门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或者在人情网的面前,热衷于罚款或者刑事拘留,对考试作弊、舞弊行为没有进行有效的打击,根本没有起到震慑和威慑作用。

五、应对策略

参考风险弱化、风险转移、风险管控、风险回避、风险自留等传统的风险规避策略[5],结合新的考试政策和形势的变化,提出如下积极应对考试安全风险的策略[6]:

(一)进一步提高人们对考试的认识和观念

这是至关重要的,人们的认识和观念不解决,考试安全风险很难减少和弱化。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看待考试安全的问题,将考试安全风险防范作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的重要内容和有效举措,加以深入研究、思考和落实,把防范考试安全风险工作贯穿于考试的全部和始终,以“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作为考试设计、管理和实施的第一目标,进一步增强依法施考和依法治考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考试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让考试在阳光下操作和运行,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地实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党和政府的形象和信誉,以及社会稳定。

(二)重视和加强法制建设

一要尽快、尽早地出台适用于各级各类考试的《考试法》,震慑疯狂的考试作弊企图和行为,切实保护考试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利益、经济利益和心理安全,并为考试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二要进一步增强考试执法执纪意识。全国上下必须增强考试法律意识,将考试作弊作为犯罪行为,将考试作弊等同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将泄露试题、试卷内容作为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来看待,并且将其作为严重的失信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引发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做到集体防范;三要切实提高考试执法执纪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各级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刑法》《教育法》《保密法》《知识产权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即教育部33号令)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切实提高其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并将其融入各项工作制度、规则和要求之中,作为灵活处理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有力武器,即要坚持原则,惩罚作弊行为,也要切实保密自身利益和安全。

(三)不断优化和完善各项考试制度、程序和规则

考试的整个过程涉及环节多、责任主体多、参与人员多。一要进一步明确各工作环节中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责任,划清责任范围,工作权限,以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要科学设计考试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规则。一定要理清和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即程序是操作的方法和行动的路径,规则是行为的准则和工作标准,做到两者相辅相成;三要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一定要符合当地的工作实际情况、考试政策变化、各类考试的实际状况,以及各类考试的实践规律。即使对国家和省制订的规章制度,也要本着“考试不出现纰漏、不出现安全事故,考试万无一失”的三条原则,进行本地化实施,融入本地、本机构的考试管理制度之中,并且经常调整和完善,发挥其最大的效应;四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度一定要执行到位,不能简化,也不能漏项,更不能不执行。对规定要求的失当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实施倒查机制,加大考试责任事故追究和处理的力度;五是建立和加强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重点岗位、关键部位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防控、有效监督;六是坚决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度,防止监督检查流于形势,走过场。特别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运行机制,对突发性事件做到快速认定、快速报告、快速处理,在有效的时段内进行处置。严格执行报告和保密制度,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同时,经常组织和开展反思、总结和同伴互助等活动,不断充实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则和程序,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全面降低考试安全风险。

(四)全面加强和升级技术防范能力和水平

一是切实提高考试技术水平和措施。在选拔类考试中,通过花卷技术,实现一题多卷,有效地阻隔和切断抄袭者和被抄袭者之间的信息对接。对非选拔类考试(即资格认定和过关性考试),比如全国英语四六级、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等,建议参照汽车驾照笔试的方法,实施网络化考试。建立大容量的电子试题库,利用统计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不同的应试人员快速生成内容不同的等值试卷,有效地防范和杜绝应试人员在考试现场相互直接抄袭和考场外传入考试答案的现象;二是建立健全严格且完善的报名、信息录入及现场确认技术。考试报考信息录入时,即要保证考生本人亲自到报考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还要采用身份证识别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和再确认,又要广泛利用影像、指纹和刷脸等信息采集技术,以及采集考生笔迹信息等方法,采集考生独一无二的信息,以备考试期间或考试结束后发现疑似替考人员时,采取以上技术和措施进行考生信息确认和识别;三是实现随机编排考场。通过数据库和编程技术随机编排考场,自动生成考生的考场号、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将应试人员在一定范围内打乱,切断熟人之间的信息联系和考场内外勾结。四是重视和加强试卷保密室硬件建设。各地和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建立标准化的试卷保密室,并利用网络技术、通讯传输技术、影像集成技术、计算机存储技术和用电保护技术,对试卷保密室实施24小时全程录像和远程监控,并实施6小时回放抽查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室管理制度,出入有记录、交接有手续,24小时值班值宿无空缺。同时,禁止工作人员将手机、手表、照相机、录像机等设备私自带入试卷保密室,堵死一切可能发生试题泄密的源头;五是加强标准化考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快改善标准化考点设施设备,及时做好更新换代,切实提高“机防”能力;六是充分利用好标准化考点设施设备。利用标准化考点的视频、影像、网络等设备和技术,实现视频监考、网上巡查、应急指挥、考务综合管理、视频会议、考生咨询服务等多项功能,切实为考试服务。采取视频回放和定位技术,有效核查和校验违规作弊行为,防范工作失误,震慑违纪作弊人员。同时,充分发挥好金属探测器、无线电屏蔽仪、作弊克、电子时钟等设施设备的作用和功能,全力防范考试安全漏洞;七是做好试卷分析工作。通过电子阅卷技术,甄别和分析是否存在大面积考试作弊舞弊现象和是否存在雷同试卷。通过笔迹识别技术甄别替考考生。

(五)加强专业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队伍建设

一要进一步加强考试机构人员的准入和选拔制度,选拔德才兼备的人员从事考务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门考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其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坚决防范人为造成考试安全风险的发生;三要加强专门考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我们必须把细化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转化为考务人员的自觉行为,才能有效防地范考试安全风险,将风险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监考教师队伍建设。一要进一步明确监考教师岗位责任,与监考教师签订责任状,全面落实考场责任承包制;二要严格把好监考教师选拔关。选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的教师担任考试监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监考人员资源库和监考人同业绩档案库;三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实施监考教师准入制度,对他们进行严格的法制意识、管理知识和考试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四要合理设计监考报酬的设计和发放工作。确保监考教师付出的劳动和责任与所获得的经济报酬基本等值,略高一些。监考工作补助经费应包括劳动报酬和保密费两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考虑占用休息日参加监考工作的实际情况,监考工作所得报酬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他们的合法利益;五要重视和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奖惩工作。充分发挥激励机制,增强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将广大教师们在监考工作上的业绩与绩效考核、评优、晋级等挂钩,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参与违纪作弊和工作失误的坚决惩处,决不姑息。对违法者,坚决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充分发挥考试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联络;二是重要考试期间,组织联合检查,进一步优化考点内外环境,打击考试作弊舞弊行为,有效防范考试安全隐患和风险;三是建立联络和请求援助机制,考试机构不能存在“等、靠”思想,不能等着别人上门服务,更不能认为人家上门服务是应该的,要主动出击,积极赢得领导和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按照正常渠道和措施,提前做好请示报告和沟通工作,防止工作被动。

(七)加大对考试相关政策、法规、纪律要求和规则的宣传力度

一要加大对新《刑法》、新《教育法》《保密法》《知识产权法》《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让人们知道考试作弊的危害及其要付出的代价;二要大力宣传考场、报名等相关规则的力度,让考生明确知道当前的考试纪律要求,防止由于认知错误和行为不当出现报名和考试失误,以及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条幅、宣传板等途径和措施,重点控制和防止考生将手机、手表,以及商务通、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带入考场,并告知考生处罚后果,防范考试作弊风险的发生。

(八)建立全国考试诚信监控体系

参照国外成熟经验,国家要优先建立教育考试诚信监控体系,以教育诚信和考试诚信带动诚信社会的建设。同时,建立和完善教育诚信和考试诚信记录规则,即要建立高标准的诚信记录要求,又要有措施,比照汽车驾照的扣分机制,先给予一定的分值,有失信行为一次扣一定分值,扣完或者低于一定分值不能报考相应大学,或者不能毕业、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以及不能借贷助学贷款等。但,还有补偿和加分机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有见义勇为行为,每次可以加一定的分值。

(九)加大考试风险成本

所谓“风险成本”是指人们采取某种行为的危险程度和可能付出的代价。我们要通过法制建设、考试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和考试违纪作弊处罚力度,让那些想作弊的人不想、不敢、不能作弊。让考试作弊风险足以让人们望而怯步,将用一生的代价偿还。不仅让他们付出经济成本,更要让他们付出时间成本、名誉成本、诚信成本和道德成本。

猜你喜欢

监考作弊考试
基于Excel VBA的考试管理系统设计
作弊
监考时……
西安监考老师上门送考后就地隔离
有人要你帮忙作弊怎么办
防止作弊
Japanes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obotto Take Entrance Examinations
你考试焦虑吗?
准备考试
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