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实践路径
2021-12-06刘旭冉
刘旭冉, 孙 超
(安徽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23003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如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三农”工作的重心就此转向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不同阶段的战略任务,在内容和实施方法上具有高度的契合性[1]。站在历史的交汇点上,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重要课题。在以往的脱贫攻坚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注重将扶贫工作同扶志、扶智相结合[2]。这一论述旨在激发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提高其自主脱贫的意识与能力,具有高度的前瞻性和现实性。乡村振兴从深度、广度、难度上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因此要注重借鉴脱贫攻坚中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乡村振兴中农民是行动主体、受益主体,保障农民主体地位,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不仅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也是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必由之路,更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应有之义。
一、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必然逻辑
(一)主要理论阐释
内生动力也被称为“内驱力”,指个体为了达到某种需求而自发产生的内在驱动力。将内生动力这一概念最早应用于扶贫开发战略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内生动力”与“脱贫内生动力”在内涵上是一脉相承的,两者都认为内生动力源自于内在的需求。马克思指出:“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3]每个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从事社会活动,进而实现自我发展。因此,人的需要是内生动力产生的直接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人的行为。农民的内生动力来源于他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种需要在未经外界因素刺激之前,尚处于一种潜在的、静止的状态,一旦受到外在诱因激活,就会转化成源源不断的自我发展动力与能量。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看,“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4]。内生动力作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并不是单纯受外界客观因素影响而形成,而是经过自身认同进而形成持久的、稳定的动力,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如果只是单纯靠外力的扶持,而忽视调动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尽管能在短期内缓解贫困的现状,但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农民的依赖感,不会让农民从根本上摆脱贫困[5]。只有把握好内外因关系,充分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最大程度发挥农民内在的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才能使脱贫攻坚的成果经受住时间和人民的检验,进而将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
(二)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现实意义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必须要把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想要彻底摆脱贫困,走上致富的道路,就必须注重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给农民精神上补钙、意志上充电、举措上助力。内生动力之要,在于“内生”,是一种精神、志气、观念、干劲。一旦农民的内生动力被激活,就能集众智、汇众力,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农民脱贫志向稳定性、促进农村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是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6]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如何统筹谋划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是摆在面前的新任务。在艰苦卓绝的脱贫攻坚战中,贫困群众苦干、扶贫干部实扶、社会力量真帮,“人”是夺取胜利的关键因素。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也要用好“人”的因素。因此,只有充分激活农民的内生动力,汇聚起广大农民共同奋斗的强大力量,才能有效破解“扶则立,不扶则废”和“年年扶,年年贫”的格局,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第二,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是提升农民脱贫志向稳定性的应有之义。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五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7]。然而,帮扶只是辅助手段,帮助广大农民群众立志才是重中之重。如果只强调外部帮扶,而不注重激活农民自我发展的内驱力,极有可能面临返贫的风险,无法从根本上帮助农民摆脱贫困。只有充分激发农民勤劳致富的斗志和决心,调动农民干事创业、发家致富的内驱力,让他们在实践中真正尝到甜头、看到盼头,建立自我效能感,才能让脱贫致富内化为农民自身的信念,为农民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第三,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是促进农村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诉求。受自然和地理位置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地区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财政实力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地区的长远发展。然而经济发展并不主要取决于自然资源的丰瘠或资本存量的多寡[8],贫穷落后不应成为自甘堕落的借口,而应成为脱贫致富的动力。乡村发展的本质是农民的健康发展。党和政府要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尤其是要调动农民的内生动力,唤醒农民的角色意识、自立意识,树立农民的责任感、使命感,从而有效推进农村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现实困境
(一)农民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一系列重大行动和重要工程的推进给乡村带来了活力生机和无限可能,农民的积极性也随之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贫困人口要想脱贫致富,必须要有主观脱贫的意愿和客观脱贫的能力[9]。当前部分农民主动参与的意识和能力匮乏,极大阻碍了后续繁重艰巨的乡村振兴任务走深走实。第一,“等、靠、要”思想仍然存在,农民“不愿”发展。虽然很多农民在政府的帮扶下已脱离贫困户的队伍,但自我发展的观念不强,靠“外”给予的意识仍然存在。长期依赖政府和国家所提供的各种补贴和优惠政策,根深蒂固的趋利思想导致他们丧失奋斗的动力,一心只想坐享其成、不劳而获,久而久之形成依赖心理[10];第二,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农民“不敢”发展。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是农村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受自身文化水平与客观环境的影响,农民自身发展能力相对薄弱。大部分农民不敢创新,不愿意尝试新型产业,倾向于传统的生活和生产方式。缺乏扎实的劳动技能是制约农民自谋发展的一大短板,使得农民无法依靠自身实力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信心明显不足,影响了内生动力的激发。农民的可行能力和内生动力之间有因果关系,内生动力不足是可行能力不足的主要表现[11]。
(二)农民主体地位有待巩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定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12]然而在很多农村地区,农民的主体性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农民的经济主体性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地方政府在立项实施各种农村发展项目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忽视农民的主体地位,没有充分尊重农民自身的意愿以及自主决策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的参与感与成就感[13];第二,农民的社会主体性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社会主体性关乎农民在乡村治理中能否拥有政治权利和参与能力。从以往乡村自治和乡村民主的实践经验来看,由于农民利益诉求平台和现代化社会组织的缺失,导致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上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缺乏一定的表达权和话语权,组织合作意识明显不足。尤其是在当前农村人口外流的大背景下,很少有人愿意关注治理问题,对于村委选举等公共事务更是漠不关心,一度使得乡村治理陷入尴尬的境地,这不但会加深干部和农民之间的疏离,也会导致基层干部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极大影响乡村建设。
(三)基层干部能力有待增强
当下正处于转接过渡的关键时期,乡村振兴一线条件艰苦、矛盾复杂、任务繁重,亟需一批能指方向、扛重活、打硬仗的基层干部。乡村强不强,关键靠“头羊”。基层干部的能力和作风直接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质量和成色[14]。作为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一环,基层干部要做好“绣花针”,穿起基层千条线,织好三农发展布,助力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基层干部在思想和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具体表现如下:第一,职业倦怠现象日益严重。基层干部刚开始投身脱贫攻坚工作时,凭借极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的工作态度,不断推进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然而,随着精准脱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扶贫工作压力日益增大,高强度的工作环境、压力型的考核机制以及各种繁琐的工作让基层干部逐渐丧失了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疲于日常应付而缺乏实干担当的精神。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以后,乡村振兴面临更艰巨的任务,基层干部职业倦怠现象日趋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身心健康,也影响了乡村振兴的质量和效率[15];第二,政绩观存在偏差。自正式实施精准扶贫策略以来,各地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目标,严格执行干部责任制。基层干部通过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来逐步完成脱贫工作。在这个考核机制下,部分基层干部由于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重视个人政绩而容易忽视农民真正的所需所想[16];第三,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作为乡村振兴的直接主导者,基层干部自身首先要对政策有深刻的理解,才能更好地带动群众谋发展。然而一些基层干部由于经验不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理清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内在逻辑关系,将二者视为完全孤立的两项任务,不注重二者的统筹协同,导致了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断链”问题,零散化和碎片化特征逐渐涌现[17]。这导致不少农村地区存在“两张皮”运作现象,脱贫攻坚成果得不到及时巩固而使得部分农民面临随时返贫的风险。
(四)产业发展存在短板
产业兴旺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保障,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直接本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是发展的根基,产业兴旺,乡亲们收入才能稳定增长。”[18]只有产业发展好,乡村才能真正实现科学、持续、健康地发展。如今,乡村产业发展方兴未艾,但也面临一些问题。第一,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产业发展支撑有所欠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产业振兴的“先行之本”,也是推动农村现代化的动力引擎[19]。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农村面貌日新月异,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然而由于历史欠账较多、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依然薄弱,供给数量偏少、质量不高、缺乏创新点,与农民需求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难以适应当前产业发展对基础设施的新需求;第二,特色产业匮乏,产业融合不高。一方面,很多地区在发展产业的选择上倾向于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甚至直接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成功典型,导致产业质量参差不齐,同质化现象屡见不鲜,产业缺乏创新,不具竞争力[20]。另一方面,产业融合体系不够成熟,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乡村产业链较短、前后延伸不足、产业之间割裂明显、融合度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21]。
(五)乡村文明建设亟待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既要塑型,也要铸魂。”[22]文化是提振农民精气神、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法宝,事关农民文化素养能否实现稳步提升、乡村文化能否得到有效传承以及乡村风貌能否达到显著改善[23]。因此,“十四五”期间不仅要推动乡村物质文明的深化发展,更要推动乡村精神文明的高度繁荣。以文明乡风滋养乡村振兴,着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农村。当前农村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较之前有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第一,农村文化发展整体落后,小农意识比较严重。长期的城乡二元化导致农民容易产生因循守旧、故步自封的思想观念,接受新文化和新思想的积极性不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是农民的主旋律;第二,陈规陋习泛滥。农村整体文化内容及形式较为单一,优良文化相对匮乏。由于长期受地方不良习俗的侵蚀,根深蒂固的陋习思想无法得到有效转化,优良传统文化得不到有效传播,导致农村文化建设环境比较恶劣[24],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培养农民勤劳致富的积极观念;第三,农村文化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动力明显不足。基层政府不够重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甚至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乡村振兴就是要一心着眼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又虚又空,没有抓手。不少农村地区不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文化体系,精神文化建设无法得到根本落实,不能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导致乡村文明建设相对滞后。
三、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实践路径
(一)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提高参与积极性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党的领导、政府的帮扶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最终还是取决于农民自身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农村工作的主体是农民,脱贫致富终究要靠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因此,必须要综合施策,最大程度调动农民自身的积极性,保证农民想发展并且能发展。第一,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愿发展”。要想从源头上扭转农民封建落后的旧观念,就必须从解放农民的思想入手。一方面,通过村级广播、入户宣讲、召开群众大会等方式,大力发扬自力更生、劳动光荣的优良传统,从根本上帮助农民破除“贫困惯性”,使其树立“勤劳方能致富”的思想,引导农民自立自强、向上向善。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文化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农民对乡村振兴战略中主体地位的认识,在其内心植入深深的“乡土梦”和进取精神,增强身份认同感和角色归属感;第二,加强技能知识培训,让农民“敢发展”。根据农民的现实需求,邀请农业、林业、畜牧业等方面的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指导,开展多样化“短、平、快”的技能培训[25],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农民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以提高农民的知识技能与综合素质为根本要求,培育有知识、懂技术、自身硬、肯实干的新型农民。
(二)完善乡村制度建设,保证农民主体性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目的是让乡村人民群众的生活好起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富裕富足,除了要保证政府主导,还需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主体性体现在农民的生计生活场景之中,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实现的重要动力。因此,在推动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多维度为农民增权赋能。第一,充分尊重农民的经济主体性。政府在对农村产业发展进行决策时,要善于规划引导而非大包大揽,应充分考虑农民的所思所想,以农民自身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在政策上予以支持,最大程度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处置权[13]67,从根本上杜绝政府全权决策、农民被动施策的现象;第二,极力保障农民的社会主体性。始终坚持人民导向、服务导向,切实保证“以农民为中心”。一方面,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人民群众来了解其真实的愿望和需要,把农民的根本利益和目的追求放在首位,为农民提供充分表达自己观点和诉求的平台[26]。另一方面,通过培育村民理事会、合作社组织等多样化农村社会组织,确保农民直接参与到公共事务协商中,提升村民组织化水平和参与治理的水平,也有助于更好地教育、引导农民,让农民找准自己位置、拓展自身价值,进而逐步实现从传统农民到现代农民的转变[27]。
(三)抓好基层干部培训,加强干部主导性
基层干部是乡村振兴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基层带头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切实解决当前基层干部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第一,增强激励机制,改进考核制度。一方面,提高基层干部的福利待遇以及晋升奖励,对基层干部多施以人文关怀,用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双重方式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增强其幸福感和获得感。另一方面,完善政绩考核机制,杜绝形式主义。通过多维度设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考核机制相结合,保证其精细化、合理化。同时,精简工作流程,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基层干部能专心投身于公共服务之中,把精力用在刀刃上[16]40,让广大基层干部生活更有甜头、工作更有奔头、干事更有劲头;第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政绩观。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形象表达。对基层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要把握重点,引导其始终秉持“以改善民生为己任”的理念,践行“亲民为民”的宗旨,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及时矫正干部出现的不当政绩观,使其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切实抓好主要矛盾;第三,加强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针对部分基层干部经验不足、对政策把握不到位的问题,以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工作为抓手,通过组织专业领导部门做好深入细致的专题研讨会,切实提高基层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14]28,引领基层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同时,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和平台,加强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理清基层干部思想政治上的误区,让基层干部真正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增强发展持续性
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一定要抓牢产业振兴这个“牛鼻子”,破除一切阻碍产业发展的束缚,不断完善产业振兴实现路径。第一,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要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重大问题。新农科的提出是适应社会需求变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结合新时期农业农村面临的新形势,针对产业发展对基础设施的新要求,加大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坚持条块结合、互联互动、同驻共建的推进机制,对原有乡村水、电、网、路等基础设施进行优化再升级,不断强化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智慧农业、物联网、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物流终端等新型农业生产设施建设[28],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不断为乡村振兴培育新增长点、新动能;第二,加强产业融合,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注重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产业之间的相互渗透、互补共进以及各种要素之间的重新配置和交叉融合,积极培育壮大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质高效产业,强化支柱产业建设,促进已有产业进一步提档升级,服务引领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村村有产业的基础上,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提高产业效益,壮大产业规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带贫能力,着力打造走得出、立得住、叫得响的产业集群[29],做好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的平稳衔接。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转化为物质力量
文化作为强大的精神力量,直接影响乡村振兴的发展。站在历史的交汇点上,要在进一步增强乡村文化软实力、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将文化建设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各领域、全过程,助力乡村用精神和物质“两条腿走路”,为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精神力量。针对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第一,推进移风易俗,打造文明乡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决打击封建落后的旧思想。以农村文化广场、图书室等公共场所为载体,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确保精神文明建设与农民生活紧密衔接起来,提高农民文化素养[30];第二,传承优良传统文化,汲取正向能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注重整合优秀文化资源,发掘中国传统优良文化,尤其是要善于将艰苦奋斗精神、斗争精神、民族精神等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吸收到民风教育之中[31],注重对农民进行教育熏陶,使其摒弃陈旧观念,提升精神风貌,确保农民以极高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身到乡村振兴的实践中来;第三,完善文化建设体系,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从基层干部到农民群众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明确文化振兴对于激发内生动力的重要性,从根本上改变民众对文化建设不重视的态度。通过设计“乡村文化墙”,开设“脱贫致富光荣榜”“美丽乡村靠大家”“除陋习,树新风”等专栏,加强文化兴农的宣传教育,让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民风教育,形成积极向上、艰苦奋斗的“大气候”,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风气。
四、结语
乡村振兴任重道远、道阻且长。农民既是乡村振兴的主要参与者,又是乡村振兴的直接受益人,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推动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对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发展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立足当前乡村发展的新形势,破除乡村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障碍,通过不断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巩固农民主体地位、提高基层干部素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把农民融入到乡村振兴的伟大进程中,为构建美丽家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