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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留守:农村儿童留守城市及其社会隐喻

2021-12-06易文彬黄晓晔

江西社会科学 2021年10期
关键词:城市化农民家庭

■易文彬 黄晓晔

在中国城乡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城市出现了一个特殊群体,大量农村儿童涌入城市,从留守农村到留守城镇,为实现城市就学,成为城市的“再留守儿童”。农村儿童留守城市,主要有个人独自留守、祖辈陪同留守和单亲陪同留守三种形式。再留守的发生既有微观层面个体城市化动力,也有宏观层面结构变迁的压力,其实质是为实现城市化而积累人力资本。但这些再留守儿童从农村熟人社会进入城市陌生人社会学习生活,失去传统支持,会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城市政府应为其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与救助,学校为其提供关心关爱和学习帮扶,社区为其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留守城市的农村儿童完成就学目标。

留守的最初含义是指家庭主要成员出国而导致其他家庭成员留在国内的现象,其实质是一种家庭成员地理上的分离现象。因此,从地理位置和事件出现的时间看,我们可以将农村儿童留守城市的现象称为“再留守”或“二次留守”。在我国城乡社会加速转型的大背景下,随着农村拆村并居和优质的师资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农村留守儿童的农村就学变得愈发困难。越来越多的农村留守儿童选择进城就学,成为城市的“再留守儿童”。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9》显示,2017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1550.56万人,比2016年减少175.73万人,减幅为10.18%。[1]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少[2],除了计算方法的变化之外,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减少的留守儿童进城就学转变为城市再留守儿童。作为中国城乡社会快速转型的产物,农村儿童留守城市,不仅对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具有特殊的含义,而且作为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也具有深远的影响。一直以来,学界和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农村留守群体问题[3-5],关注农村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6]和城市流动儿童的教育与社会适应等问题[7][8],但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就学的“再留守”现象鲜有研究。因此,笔者拟对此做一些初步探究,以期让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就学的再留守现象得到学界及社会各部门的关注与重视。

一、基本样态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乡经济社会差距急剧扩大,特别是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一方面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几乎所有的好教师都集中在城市的中小学,教学技术、设备水平也是农村无法比拟的;另一方面农村就学难,随着新一波撤村并居和教育资源优化重组,很多行政村的教学点因生源不足而被撤并,农村留守儿童就学变得愈发困难。农村教育资源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缺乏与农民对高质量基础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因此,为了让下一代能够分享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越来越多有经济实力的“农二代”通过购房或租房等形式把家临时安在城镇之中,方便小孩在城市就学。

(一)再留守的基本形式

目前农村儿童留守城市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为单独留守城市,一般存在两种情况:寄宿亲戚家或寄宿学校。寄宿学校,日常生活起居需留守儿童自理,与留守农村的儿童相比,城市学校提供了更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他们只需安心学习即可。寄宿亲戚家,生活方面有人照顾,但学习辅导和外出安全还需靠自己。由于中国的人情关系比较复杂,只有极少数留守儿童选择寄宿亲朋好友家。对经济条件稍好的家庭,为免去不必要的麻烦和人情债,他们一般会选择全封闭式管理的私立学校寄宿就学。第二种为祖辈陪同留守。从我们实地调查的情况看①,青年农民一般在本县城或本市购买了商品房,也有不少租房的,为了还房贷和支持小孩的城市就学,夫妻双方到沿海发达地区或大城市打工,让父母来城市照顾小孩,一方提供务农收入,另一方提供家政服务,这种形式的幸福指数比较高,各得其所,各尽所能,可以实现家庭分工合作的最优化。与留守农村相比,陪同留守的祖辈不用分心干农活,可以一心一意照顾留守儿童,并且祖孙共同面对陌生的城市环境、迎接不同的挑战,也有利于隔代之间的情感交流,让他们的关系变得更密切。但不足之处是祖辈在学习上不能很好地指导儿童,代沟明显、共同话语偏少。第三种是父母一方陪同留守。如果祖辈年龄太大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劳动帮助,父母一方,一般是母亲会陪同孩子留守城市就学。这种留守模式的儿童一般比较懂事,父母管教比较严,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二)再留守的样态分析

从再留守儿童的来源看,主要是从农村留守转为城市留守,还有一部分是城市流动儿童转为城市留守儿童。父母为了支付小孩高昂的学杂费和生活费,不得不远离家庭到其他工资收入较高的沿海城市或大城市打工。目前,这种“进城就学”所形成的“再留守”现象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作为城乡之间的“双重边缘群体”,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到城市再留守,对农村而言,再留守儿童是农村的逃离者、背叛者,他们脱离农村熟悉的社会关系网络;对城市而言,他们是陌生的外来者、城市新居民和未来的建设者,但也是城市儿童的竞争者抑或合作者、新朋友;留守城市的农村儿童,远离了自己熟悉的世界,寄居在城市成为城市暂时的“落脚者”,在复杂的城市社会环境中默默努力奋斗。留守城市是从农村走向城市并最终扎根城市的过渡性准备阶段,是一个不断进步和充满艰辛的过程。他们对城市的情感是既爱又恨,藏于他们内心的痛苦往往是进城既是为了重新寻找安生之所,同时又在客观上构成了对故乡的抛弃。[9](P114)留守城市的农村儿童成为城乡之间的双重边缘人,但与城市、农村的同龄人相比,他们的选择空间较大,进退有据,成功可融入城市,失败可退回农村。

对农村留守儿童而言,进城留守既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跃进,在一定意义上迈出了城市化的第一步。“城市总是孕育着各种新的观念、时尚、道德和需要,然后流传到其他地区。所谓社会变化,就是对城市的追随和效仿”[10](P253)。城市作为文明的中心,是财富、希望、机会、活力的象征,人人向往之地。对再留守儿童而言,留守城市是学习、观察、熟悉和逐步适应城市的过程,也是为扎根城市积累人力资本的过程。对城市同龄人而言,再留守儿童会带来新鲜感,他们有了新伙伴和学习竞争者。城市再留守儿童与城市儿童,他们由于家庭背景、经济条件、生活习惯等的不同,在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等方面大相径庭。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们会逐渐相互接纳和建立互信。大多数城市学生会慢慢接受农村再留守儿童,但能与农村同学深交的较少;而留守城市的农村同学则期盼与城市同学打成一片,友好相处,但往往因为缺乏自信而难以如愿。从留守农村到留守城市,基于地缘和学缘关系纽带,城市再留守儿童会自发形成一个个临时性的同学圈、朋友圈。因为相似的经历和相同的境遇,他们同病相怜、惺惺相惜,相互交流和支持,在日常的互动中变得熟悉并建立一定的互信和友谊。随着学业结束,这种临时性的社会圈子一般也会随之解体,但个人之间的友谊和特殊关系可能会延续较长一段时间,并为他们最终融入城市提供持久支持。

二、发生机制探究

农村儿童留守城市是中国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独特社会现象,因此,将其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是结构性制约与个体行为互动产生的一个城市化现象。从发生学角度讲,既有微观层面个体城市化的内在动力,也有宏观层面社会制度体制结构性的外在压力。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村留守儿童再留守城市是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的必然产物。

(一)微观层面的个体动力

从农民个体层面看,农村部分家庭成员选择留守城市的主要目的是让小孩分享城市优质的教育资源,接受好的教育,希望他上个好大学,最终能在城市找到一个正式的稳定工作,在城市安居乐业。一些学者从经济学角度认为“再留守”是逆城市化现象的反向留守。[11]然而,笔者认为,农村儿童留守城市就学是为了最终融入城市积累人力资本,本质上仍然是一种隐性的城镇化过程,而不是逆城市化现象。中国农民基本是家庭本位或家庭主义的思维,家庭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导向决定家庭成员的分工。小孩是家庭的中心轴,也代表一个家庭的未来与希望。为了给小孩创造较好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家庭成员进行最优的分工合作,外出务工或留守务农,每个成员都承担一份责任,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无法改变自己身份地位的农民,一般都把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希望孩子实现自己未竟的事业——城市梦,所以再苦再穷也要让孩子读书。

20世纪八九十时代出生的第二代农民工,初中或高中毕业就接过父母的接力棒,踏上进城打工之路。与第一代农民打工的目的不同,新一代农民没有务农技术和经验,曾经的留守经历让他们普遍存在厌农、弃农情绪,他们视野开阔、思想活跃,他们的人生理想不再是回乡种田,而是要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城市人。新生代农民工,一方面上完学就进城打工,对农业、农村、土地和农民等不那么熟悉;另一方面他们渴望进入城市、融入城市社会,享受城市现代文明生活。[12]他们尽量把家安在本地城镇中,一方面虽然他们身份不是真正的城市人,但也要过城市人的体面生活;另一方面可以让他们的小孩接受更好的城市教育,将来考大学在城市就业,成为真正的城市人。通过祖辈父辈两代人打工,一代人读书,三代人的接续努力,以家庭成员的地理分工和职业分工为手段,以牺牲家庭生活完整性为代价,实现农民家庭社会地位的整体向上流动。所以进城就学的农村留守儿童身上承载父母乃至整个家庭的希望。与留守农村读书的儿童相比,他们是幸运的,拥有更好的学习条件和升学机会,同时也面临城市同学的强竞争和陌生环境的无形压力。

(二)宏观层面的制度结构制约

从宏观制度层面看,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农村儿童留守城市的主要原因。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藩篱,不仅是地域分离,也是职业和社会保障的隔离,更成为社会身份地位高低的标识。一方面是城镇正规单位就业的“职工”,他们享有中国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劳动法规保护和福利;另一方面则是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作为临时工和城市的暂住者,不享有正规职工所享有的法律保护和福利,也不享有城市居民的权利,尤其是不享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13](P217)这就带来两种结果:一是“跳农门”“做城市人”成为许多农村人的人生目标;另一个是城乡二元体制排斥农村人,跨越体制障碍最有效便捷的办法是高考,通过高考直接转变自己的农民身份。国家宏观制度设计所形成的机会结构制约着新生代农民的行为选择空间。因此,让小孩接受更好的基础教育考上一个理想大学几乎是所有新生代农民的共同愿望。但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的务工收入不足以维持一个家庭的城市生活,无法实现家庭迁移,他们只能选择让小孩留守城镇就学。“中国的情况与其他国家不大一样,中国是以户籍制度及其背后的相关规定为控制工具,促使农民工到城市居民不愿去的行业、干城市居民不愿干的活,比如建筑业、服装业、家政等。中国农民工不是一级劳动力市场的外溢人口,而是被一级劳动力市场排斥在外。事实上,农民工的劳动现状是制度的产物,户籍类型和户籍所在地赋予城乡居民不同的机会,使得城乡之间有很深的隔阂。尽管从20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了户籍改革,但与城市居民相比,绝大多数农民工仍处于制度、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最底层。”[14](P6)

农民工一般从事非正式经济部门工作,低工资、低福利、无保障,为了支撑小孩进城读书,他们只有选择二次流动,从农村流动到本地的城镇,再流向工资收入较高的沿海城市。随着主要成员的流动,家庭也面临再次分离,出现新的二次留守现象。理想情况是一家人流动到沿海城市打工和读书,保持家庭生活的完整性。但从调查情况看,发达地区虽然工资水平高于内地,但高昂的房租和生活费以及高昂的借读费,是绝大多数农民工无力支付的,更何况打工者的工作时间不稳定,没有规律,经常加班,根本无暇顾忌孩子的学习生活。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为了支持小孩进城读书,必须“背井离乡”以获取较高务工收入。父母在乡下务农,儿女在城市读书,自己在沿海打工,一个家庭分居三地,三代人共同努力或许可以勉强实现一个家庭的城市梦。因此,农村儿童留守城市就学是一种不得已的理性选择。概而言之,这种为了支撑孩子再留守城市的家庭分工模式,虽然能实现小孩城市就学、考大学的目标,但牺牲了家庭生活的完整性,家庭功能残缺不全,这不仅导致留守儿童问题化,有的甚至导致了家庭的解体。所有人都在不断盘算着自己的前途,一方面是乡下难以忍受的贫困生活,另一方面是城市生活难以负担的开支,同时也盼望着有一天能时来运转,突破这两方面的窘境。[15](P7)对一个打工家庭来说,留守儿童的城市化之路异常艰难。

三、社会隐喻剖析

农村儿童从留守农村到留守城市,从被动留守到主动留守,从流动转为留守,折射了一个时代社会变迁的缩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渐进式城镇化的一个具体表征。从中国城乡社会大转型的背景看,城市再留守现象具有多重社会隐喻。

(一)城市化是农村儿童留守城市的主要目标

“城镇化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人口迁移和产业集聚是生产力不断进步的必然结果。”[16]城镇化的实质是农业人口非农化、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与老一代农民不同,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弃农厌农思想严重,不愿以农业为生,对农村缺乏感情,而且自身也不认同自己的农民身份。[17]第一代农民工是生计理性,随着市场化和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有限的农业收入不足以维持家庭正常开销。而新生代农民工则不一样,他们大部分曾经是留守儿童,留在农村与祖辈一起生活,长大了在城市打工,对他们而言,农村贫穷落后,城市繁花似锦,宁愿在城市要饭,也不愿回农村遭人白眼。“人们常说,在整个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所有有能力的人都离开乡村去了工厂和城镇,或者决心移民,只留下了迟钝的人,没用的人和无知的人。”[18](P254)但由于中国快速城市化是以低成本工业化为基础的,农民工的低工资实现了工作和身体的城市化,却无力实现身份城市化。作为一个特殊的城市边缘群体,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就学,不仅承载了父辈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化梦想,而且经历了城市与乡村的双重生活体验,他们的人生目标是实现完全城市化。留守城市就是为了考上大学,获取进入城市的通行证。

(二)教育仍然是当今中国农民向上社会流动的最重要机制

从社会学意义讲,教育作为一种社会选拔机制仍然是农民“通向城市的阶梯”[19](P20-26)。自古以来,中国城市与乡村不仅是一种地理分工,更是一种经济社会分层。新中国建立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也实现了相同的社会分层功能,城乡分离分治,城市领导乡村。农村人要变成城市人,在计划经济时代,除了当兵、获得劳模等,最主要的渠道是通过中考和高考考入公立中等或高等学校。改革开放后,城乡之间的屏障逐渐消除,允许农民自由流动进城务工经商,但是改变农民身份的条件仍然很苛刻,一般要求在城市购买价格高昂的商品房才能拥有城市户口,因此只有少数成功发财致富的农民工能达到要求。如今,即便有了城市户口,也只是做了名义上的城市人,因为你不可能进入具有社会保障的城市正规部门工作,更不要说融入城市社会,让别人认同你的城市身份。通过高等教育取得高学历文凭成为农民进入城市正规部门工作的通道,进入城市正规体系,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人,否则,即使生活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但仍是城市的准市民。所以,新生代农民非常重视教育,不惜一切代价把小孩送到城市就学,经过三代人的分工合作和共同努力最终实现城市化目标。

(三)农村儿童留守城市折射出中国城镇化的复杂性和渐进性

在当前中国工业化发展水平及城市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而农民工群体数量巨大的前提下,完全快速消除城乡二元体制也不现实,特别对特大城市、大城市而言有困难。低工资、高房价及城乡二元体制共同构成户籍人口城市化的阻断机制。中国农民采取了多元化、多层次、多阶段性的城市化策略。第一代农民工身体城市化,但生活方式和身份还是农民,第二代农民工身体、生活城市化,但身份还是农民。作为第三代农民,农村留守儿童无法随父母进城实现家庭迁移和完全城市化,而是经过3—12年的城市就学过渡阶段,为自己积累人力资本,也为城市最终接纳巨量的农村转移人口提供一个较长的准备期。一代农民工返乡务农、二代农民工进城打工、三代农民进城读书,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基于家庭代际分工的“接续城镇化”模式。[20]中国渐进式城镇化,虽然不能像西方那样通过人口自由迁徙一步到位,但从身体城镇化到生活城镇化再到身份城镇化[21],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实现的方式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独特的优势。一方面,可以减轻城市政府在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缓解大城市的城市病;另一方面,劳动流动和教育流动为新生代农民最终实现城镇化积累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农村儿童再留守城市是实现身份城镇化的关键阶段。

四、保障体系建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满足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就学的愿望,政府、学校与社区应该形成合力提供服务与支持。

第一,城市政府应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就学构建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城市政府在政策设计和财政安排方面应考虑再留守儿童城市就学的基本需求,并为困难家庭提供社会救济,确保再留守儿童顺利完成就学目标。乡村的命运主要取决于国家如何经营大城市,以及为这些城市移民人口提供什么样的权利与资源。[15](P125)由于打工收入不稳定,一些农村家庭容易陷入经济困难而难以为留守城市就学的儿童提供经济支撑,也可能会因突发性事故、自然灾害、生病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而无力支撑孩子的城市就学事业。留守城市就学的农村儿童会因此突然陷入生活困境,精神焦虑、成绩下滑甚至辍学。因此,城市政府应借助学校和社区建设专项数据库,掌握再留守儿童的学习、日常生活等信息,织密织细农村儿童留守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及时救助体系,及时救助经济困难的留守学生,免除各种收费或发放生活补贴,做到不让每一个再留守儿童在城市辍学。

第二,城市学校应为再留守儿童构建关心关爱体系。由于再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身边,碰到困难得不到长辈及时的帮助和教导,容易产生留守焦虑综合征。学校可以像农村精准扶贫那样建档立卡,掌握每一个再留守学生的学习、生活、情感等基本情况,动态监控和定点帮扶,把所有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建立老师点对点、城市优秀学生一对一的帮扶制度,帮助困难再留守学生,设立帮扶基金和奖励机制,发放老师专项帮扶津贴,奖励进步学生;开通爱心热线、视频聊天等平台为再留守儿童与父母的定期交流沟通提供便利,在重要节日和生日等敏感时间点定期开展一些亲子活动,强化亲子感情和教育引导。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促进师生大融合,学校、班级、小组等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促进教师、城市学生与再留守儿童之间的交流互动,为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温馨的环境。

第三,城市社区应为再留守儿童和陪读人员创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从留守农村到留守城市,留守城市意味着直接嵌入在一个陌生的全新社会网络之中,其运作逻辑介于契约精神与人情逻辑之间,作为一种弱关系社会资本,其互信度和支持度较低。如上所述,再留守儿童及陪读人员都处于城市边缘,往往受到城市社会的排斥。因此,城市社区应该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通过网格化管理将留守城市的农村儿童及陪读人员纳入社区服务对象,协助政府做好帮扶和救济工作。城市社会志愿者通过定期的学习辅导、捐物捐钱等行动帮扶再留守儿童。

“中国文化实质就是农民文化,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归根到底是一个农民社会改造过程,这个过程不仅是变农业人口为城市人口,更重要的是改造农民文化、农民心态与农民人格。”[22](P2)农村儿童留守城市接受教育,虽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却是宏观结构性制约下中国农民城市化、现代化的理性选择[23],体现了中国式城镇化道路的特色。城市政府、学校和社区要适应新形势,各尽其职为农村留守城市儿童提供必要的服务与帮扶,努力构建新时代的新型城乡共同体。

注释:

①笔者于2017年6月和2019年7月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吉安市吉州区禾埠街道做了“农村流动人口城市生存状况及迁移意愿”的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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