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中国在行动
2021-12-06本刊编辑部
“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出的强而有力的承诺,也是中国降碳减排的决心与目标。
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碳达峰、碳中和”被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再一次考验着“中国速度”,意味着我国要用不到10年时间实现碳达峰、用不到30年时间完成从碳达峰向碳中和过渡。与全球早已实现碳达峰的国家从达峰到作出2050年碳中和承诺的所需过渡期约为60年相比,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速度更快、力度更大,而且任务更艰巨。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国之大事、利国利民之大业,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减碳规划,非一人之力、一部门之力、一领域之力可实现,需要凝聚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共同行动,并朝着同一目标努力,主动拥抱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戮力前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作为“十四五”时期——碳达峰关键期、窗口期的七项重点工作之一。要求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明了行动方向,明确了行动力度。
风好正是扬帆时,不待扬鞭自奋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中国在行动。沿着中央提出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方向前行,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了《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以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为目标,督促相关地区和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政策,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接入和调度运行,规范清洁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及时发现清洁能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清洁能源得到高效利用,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言必行,行必果。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道路上,我国以政策引领社会各界共同行动的“中国行动”正在全速行进中。企业担当、金融助力,促进清洁能源在各行业中高效利用,实现各行业低碳转型,开启我国降碳减排新征程,让“2030前碳达峰,2060前碳中和”的中国承诺全部在“中国行动”中得以实现,彰显大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