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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灼华、恽毓鼎等复科举事件考释

2021-12-06牛明月

煤炭高等教育 2021年3期
关键词:胡思学部科举

陈 胜,牛明月

1905年废科举后,维系儒学的制度支撑不复存在,随之而来的社会动荡、文化断裂,超出了当初提议废科举者们的估计和想象。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社会上有关改学校、复科举的呼声不断。胡思敬在《国闻备乘》一书中提出:“某月日,民政部参议刘彭年、翰林侍读学士恽毓鼎、给事中李灼华同时具疏请复科举,皆留中不发。三人本巧宦,忽进此背时偭俗之言,人皆讶之,后乃知为鹿传霖所授意也。”[1]73此种说法于各史书中均未见记载,所言的上奏时间不详,且究系是三人联名上书,或各自上书,亦难以判断。鉴于《国闻备乘》作者胡思敬熟悉晚清官场情形,该书于晚清史事亦多有发覆,史料价值较高,素为史界所重视,因此有必要对此作进一步考释。

据现有资料,李灼华共有两次上书请求复科举的举动。第一次是在1907年9月18日,李灼华上书清政府,认为“学堂难恃,拟请兼行科举,以济学堂之穷”,“变通学堂,复行岁科两试,以期持久,而免流弊”[2]993-996,明确主张变通学堂,恢复科举。查阅李灼华所上“一折一片”两稿原件,署名其上的只有李灼华,并无刘彭年、恽毓鼎二人之名,因而此次上书应为李氏自己单独上奏。恽毓鼎此月日记失记,也无其它资料证明刘、恽二人在这一时期也有类似奏折。

李灼华的第二次上书请复科举是在1909年2月8日。据《宣统朝上谕档》(第35 册)记载:“谕旨给事中李灼华奏国文将废、中学就湮,拟请暂复岁科两试一摺。又片奏学堂腐败,请量为变通,以除积弊等语。”[3]26-27此事在《大清宣统政纪实录(一)》中也有相同的记载[4]121。李灼华在折中“拟请暂复岁科两试”,被当时人普遍认为是主张“复科举”。如《申报》即就此事进行了多次报导,称“李灼华请复岁科试折,学部将缮折驳覆,惟请饬各省注重国学”[5];“御史李灼华请复科举一折,学部已得各尚侍同意,议决驳覆,即日入奏”[6]。

查恽毓鼎此日《日记》:“晴,已刻赴铁厂,为胡怀庭署正点主。至长椿寺吊唐鄂生尚书之丧及孙孟延周年行礼。未刻至李处赴袁先生、李珩甫约,趁西城归,看《后周记 太祖》下、《世宗》上。”[7]422一日活动轨迹清清楚楚,据此可断定其在此日并无上书事宜。十余天后,恽毓鼎确有一次与人联名上书之事,不过合作之人不是李灼华,而是其同僚侍讲学士李士轸。据《日记》1909年2月20日记载:“一夜大风,入晨未减。呈递封奏,毓鼎前衔,李学士(士轸)后衔。前衔写恽毓鼎等,后折仍列二人衔名。辰初三刻事下,奉旨学部议奏,钦此。”[7]425《恽毓鼎澄斋奏稿》中收录了这一奏折,即《拟请改定学堂章程折》[7]97-99。在这份奏折中,恽毓鼎先列举出了已兴修的新式学校存在的诸多弊端,如经费缺乏、学堂难创办且容纳的人数少、师资质量低、教学内容偏颇等。随后,恽毓鼎指出科举废后旧式人才无出路,新式人才未培养出来,为官者多为捐纳人员,“人才中绝,儒士沉沦”。面对此等境况,他认为“为今之计,科举已废,势难再复,唯有寓科举于学校,渐开登进之阶”[7]98,其对于恢复科举一事的态度至为明确。但与此同时,他希望学堂借鉴科举取士的一些做法,授予考试合格者“诸生”、“举人”、“进士”的身份,以此作为过渡阶段的临时措施。

目前有关刘彭年的相关资料发现较少,尚未找到他的个人著述和奏折。据《大清宣统政纪实录(一)》1909年记载:“民政部刘彭年奏:学堂办理不善流弊兹多亟宜整顿变通一摺。著学部议奏。”[4]139依《宣统朝上谕档》(第35 册)记载,这一奏议的日期应该是在1909年2月24日[3]47-48。这两份资料都显示刘彭年在这封上奏中主张整顿变通流弊甚多的学堂,但由于相关资料已经阙失,尚无法断定刘彭年是否明确提出复科举的主张。

但可以肯定的是,刘彭年的奏折中很可能提出了与恽毓鼎相类似的建议,是以当时的一些舆论将三人的建议等而视之。如学部的上奏中就将三人相提并论,认为他们所提出的解决方法“颇有近于规科举之处者”。“至李灼华、恽毓鼎等刘彭年各折片所陈学堂各事宜,或为慎防弊端,或为保存国粹,亦自各有所见。惟其所指摘者多系办理不善之过,并非臣部定章即系如此。臣部职司所系,谨当督饬所属并咨行各省实力整顿,勿稍偏倚,务期文行教修体用兼备。庶几有实效而无流弊,至其中所陈考试办法颇有近于规复科举之处者,断难议行。”[8]

事实上,当时的一些报刊在报道中也混淆了三人的观点,将李灼华、恽毓鼎、刘彭年看成立场一致的复科举派。1909年3月4日《申报》的一篇社论中指出:“中国中科举之流毒深矣。而自数年以来,一般国民稍有进化之萌芽者,全恃科举废、学堂兴。东西洋输入之学说,以有破其束缚而启其智识。顾种其毒於章文诗赋者,至犹未尽消融也。给事中李灼华近忽以国文将废,中学就湮,奏请暂复岁科两试。然其说而有以汉学废弃,必须县试入泮始准入学堂为请者,则有翰林院侍读恽毓鼎。心韪二人之说而不敢显然请复科举为天下笑,而调停其说曰:学堂办理不善,流弊滋多,以整顿变通为请者,则有民政部右丞刘彭年。此诸公者皆以保存汉学为请者也。试即以汉学论。”[9]同一时期的《广益丛报》也认为:“侍读学士恽毓鼎,深恐汉学废弃,日前奏请学堂学生必须县试入泮,始准入学堂肄业,其意本欲裁撤学堂,仍复科举,与李灼华同意,交学部议奏。”[10]由于《申报》等刊物的影响巨大,三人同时上奏要求恢复科举的说法才在当时社会上广为流传。胡思敬在著《国闻备乘》时可能没有看到李、恽、刘的奏稿,直接采用当时报章上的说法,以致有了三人上书要求复科举的记载。

由上分析可知,1909年2月,李灼华、恽毓鼎、刘彭年三人确曾分别先后上书清廷,对学堂中存在的诸多弊端进行批评,胡思敬所说的三人同时具奏,大约就是1909年2月三人的上奏活动。但三人上书的日期并不一致,且相互间的基本立场又有很大不同。李灼华上奏于1909年2月8日,恽毓鼎上奏于1909年2月20日,刘彭年上奏于1909年2月24日。李灼华意在恢复科举,而恽毓鼎、刘彭年二人则是明确要求整顿、变通学堂。胡思敬认为三人同时上奏要求恢复科举,则可能是受到了当时一些社会舆论的影响。

1909年3月25日,恽毓鼎在《日记》中记载:“昨日都察院京察参劾科道给事中李灼华,御史俾寿、常徽,均以声名平常,回原衙门行走。今日召见三台长,复奉特谕,申邪说之戒,不知何所指也。”[7]430-431在《大清宣统政纪实录》(一)中也有相关记载:“都察院奏:现届举行京察之期,谨将声名平常未孚众望之员据实参劾一摺。给事中李灼华、掌云南道御史俾寿、掌浙江道御史常徽,均著回原衙门行走。”“昨据都察院奏参李灼华等一摺。已照所请惩处矣。朝廷为言路中扬清激浊,具有深衷。嗣后凡有言责诸臣,仍当慎体朕意。于一切新政得失利病,吾民疾苦,皆须剀切敷陈,屏除邪说,当以李灼华等为戒。”[4]158-160《宣统朝上谕档》(第35 册)亦有关于此事的记载[3]85-86。依此可以确定,李灼华在1909年3月24日以京察见黜,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那么,李灼华何以被参?清廷上谕中的“邪说”又是何指?李灼华在1909年2月8日上书对学校教育多有攻击,进而要求复科举,而学校在当时又是一项全社会极为关注的“新政”。清廷在处理李灼华的上谕中特意强调言官们应体察上意,支持新政,屏除邪说。李灼华被参劾回原衙门行走,极可能与其上折攻击学校、要求恢复科举之间有很大的关系。当时的一些报刊的报道也提供了某些佐证。《申报》对此进行了多次报道,1909年3月27日的报道称:“御史李灼华填入计典,因请复科举故。”[11]4月4日《申报》再次对李灼华进行了报道:“都察院此次所参之李灼华等三员皆系取决舆论,因日前各堂召见时摄政王论,嗣后各事总以舆论为要,故有此举。”[12]虽然此次报道中未点明是何舆论,但该时期与李灼华相关的报道多为倡导复科举之事。如《东方杂志》的一篇报道中即说:“灼华所奏未知内容若何?就交旨内摘由,称系因国文将废、中学就湮,拟请暂复岁科两试。则竟系复从前童试,以为渐复科举之地而已。藉口国文中学若童试科举等进身者,即可以振国文而昌中学。今试持不出于科举者之文学与李灼华辈较,恐学之范围固未必为灼华所梦见。即与谈文,谓灼华能抗今日青年之学子者,其人未必见世界之大者也。旨交学部议奏,正当视其结果如何。”[13]另一篇报道中也指出“声名平常”只是李灼华被弹劾的借口。“初三日谕令给事中李灼华御史俾寿常徽各回原衙门行走。从都察院之请也,李灼华等三人,或妄意揣摩阻挠宪政,或受人指使甘为鹰犬。都察院劾以声名平常,谕旨即立俞其请,次日复降。谕申戒言官以李灼华等为戒,亦可仰见朝旨之一斑也!”[14]而当时的《华商日报》的一篇社论中也点明了这一点:“前御史李灼华以国文湮废,请暂复岁科试,回原衙门。”[15]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李灼华受到处分应与舆界广泛报道他奏议复科举一事相关。

李灼华在1909年3月24日因倡言复科举受到清廷的谴责与处分。那么,若果如胡思敬所言,李灼华、恽毓鼎、刘彭年三人同时上奏恢复科举,恽、刘二人也应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从上谕及恽毓鼎的《日记》等资料来看,恽氏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仍然担任清廷内阁学士一职。在这一时期的各种文献中,也没有发现刘彭年受到处分的任何记载。因而我们大致可以推定,恽毓鼎、刘彭年二人并未牵涉到李灼华上书恢复科举一事当中。由此亦可推定,胡思敬所言“三人同时具疏请复科举”一说是受到当时舆论的影响而记载有误。

在三人当中,恽毓鼎是清末名士,有书写日记的习惯,其在光绪十年后的活动,日记中基本都有所反映。作为由科举入仕的官员,恽毓鼎对科举有很深的感情,在日记中多次提及科举,对其子侄故旧的科举考试情况也十分关心。不过,他对科举的命运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1898年他在日记中写到:“本日奉上谕,废八股,改试策论,令部臣详议章程。臣谨按:时文之弊,至今已极。……若改为论体,……诚善制也。唯愚意义理之学断不宜废。”[7]160这说明恽毓鼎也认为当时科举中的时文弊端已经十分严重,科举改革有其必要性。恽氏自认为是理学的捍卫者,是以当改革科举的行动真正开始后,他对理学受到冲击的情况感到十分担心,在日记中多次表达对主张停废科举的张百熙、张之洞、袁世凯等人不满。1903年他在日记中写道:“近来新学盛行,四书五经几束之高阁……久而久之,圣贤义理不难弃若弁髦矣。学术人心,可忧方大。张袁二制军立意欲废科举,其弊害至于是,更有不可胜言者,袁世凯不足道,张香老举动亦如此,岂不可痛哉!”[7]221之后,面对无法避免和更改的废科举结果,恽毓鼎唯感:“科举在今日诚可罢,唯各省学堂未能全立,从前奏定章程尤未妥善,必须重加订定,方可培植人才。若即持此课士,恐十年之后圣经贤传束之高阁,中国文教息灭,天下无一通品矣!”[7]276因而,从思想倾向上看,恽氏完全有可能在废科举后提出恢复科举的主张。

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1906年恽毓鼎即上奏希望学部注重经学。据《东方杂志》报道:“学部通咨各省谓现据恽阁学毓鼎奏明奉旨嗣后各省学堂所定课程务须归重经学,至东西各学惟习其专门实业,不得轻忽经书,以期保存国粹云。”[16]甚至在民国成立后,恽毓鼎一度任孔道会会长,与王锡蕃等“联名呈请大总统将小学读经咨询政治会议决施行”[17]。其传统卫道者的守旧角色,很容易使人们把其归于李灼华一流,误将其改革学校教育的上书视为要求恢复科举。

最后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据胡氏记载,李灼华、恽毓鼎、刘彭年三人上奏恢复科举是出于鹿传霖的暗中授意。在李、恽、刘三人中,现在可以看到的资料显示鹿传霖和恽毓鼎是有很多交集的。如1908年6月10日鹿传霖在日记中记载:“夜风,阴,陈夔麟辞,冯相华、张栋南、恽毓鼎(国史馆提调)、谢绪珍均因痔发未见。”[18]而恽毓鼎的日记中也多次提到“鹿相”,指的应该就是鹿传霖。但恽毓鼎对学校和科举的相关议论、李灼华上书恢复科举一事是否与鹿暗中指使有关,因史料有限,便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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