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2021-12-05耿月锋于志波王安民宋月凤
冯 克,耿月锋*,于志波,王安民,宋月凤
(1.聊城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山东 聊城 252000; 2.山东省农药检定所,山东 济南 250100; 3.聊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山东 聊城 252000;4.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聊城市分校,山东 聊城 252000)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使用上量大面广,为农业高质高效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多年来由于多数农药使用者环保意识薄弱,在使用农药后往往将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沟渠,造成农药包装废弃物逐渐成为危害人类健康与生态环境的又一重要污染源,目前已到急需解决的时期[1-2]。
1 国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现状
近年,国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问题越来越受到高层重视。在立法政策方面,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中要求,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对随意丢弃和不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行政处罚。2020年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为地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提供了基本标准和参考。在回收处理实践方面,全国多地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等多省(市),青岛市、浏阳市、双鸭山市宝清县等多地都开展了回收处理工作[3],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 聊城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模式和开展情况
2.1 聊城农业基本情况 聊城市地处鲁西,下辖8个县(市、区)和3个市属开发区,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大市,耕地面积850多万亩,乡村人口480多万人,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优质粮食和瓜菜菌、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的主要供应基地。据统计数据,2018年聊城市农药使用商品量为8 158吨[4],2019年聊城市农药使用商品量为7 888吨[5],每年产生的包装废弃物估计都在1 000吨左右。由于对回收处理缺乏系统性管理,农药使用后大量的包装废弃物被随意丢弃,给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2 聊城市方案的制定和出台 2019年9月,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经过充分调研,参考全国各地已有的工作经验,按照《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制定了《聊城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方案(试行)》。方案中提出了建设县乡村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提出了财政支付型和生产经营单位付费型两种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模式,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全面综合研究,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慎重选择。
2.2.1 财政支付型回收处置工作模式 农药使用者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农药经营门店;丢弃在田间地头、沟渠等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乡镇(街道)组织各村设法清理回收,经营门店和村组织收集的回收物送到乡级回收仓库。各乡级回收仓库接收的废弃物由县级贮存站负责拉运至县级贮存站。体系建设及回收处置发生的费用由县级财政资金给予兜底支付,回收单位不用交纳回收处理费。
2.2.2 生产经营单位付费型回收处置工作模式 采用此模式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由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综合考虑研究各项因素的成本及利益平衡,制定出每公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费用最高限价并向社会公布。农药使用者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购买农药的经营门店,由农药经营者将回收暂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拉运至县级贮存站。丢弃在田间地头、沟渠等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途径与财政支付型相同。农产品生产基地、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等农药使用单位,从农药生产企业购进农药而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使用单位直接送交县级贮存站。农药经营者向县级贮存站送交农药包装废弃物时,按农药包装废弃物重量多少交纳相应的回收处理费,其回收处理费来源及分摊比例由农药经营单位、农药经营批发单位、农药生产企业之间自主协商议定。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防治组织、家庭农场等农药使用量较大的单位,直接从农药生产企业购进农药而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以上单位送交县级贮存站,并交纳相应的回收处理费,所需回收处理费来源与销售农药的生产企业自主协商议定;网上购买农药与销售方无法商议的,回收处理费由农药使用单位自付。县级贮存站回收的丢弃在田间地头、沟渠等处难以确定回收责任主体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费用由所在地县级财政列支。县级贮存站执行回收处理费用价格有关规定,不得擅自突破。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种种困难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均未尝试此模式。
2.3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措施 方案出台后,聊城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会议部署、督导调研、通报进展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县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办公室)。在工作推进进程中,莘县和阳谷县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试点县。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聊城市克服困难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2.3.1 加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资金落实 县乡村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的关键是财政资金支持。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资金申请与落实。截止到2020年年底,聊城市各地申请专项财政资金1 631.42余万元,到位资金近1 022.426万元,保障了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资金。
2.3.2 加强组织领导,设置组织机构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回收处置办公室。由回收处置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内各部门,加强对回收与处置活动的管理,规范回收处置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3.3 做好县级贮存站规划确定和建设 由于情况各有不同,县级贮存站规划确定和建设呈现三种类型。一是县级自建贮存站。根据需要新建(或改建)一家县级贮存站,贮存站应设施设备齐全,大小规模合适,符合环保有关要求。二是委托现有的环保回收公司。辖区内已有具备资质的环保回收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一家公司担负起本辖区县级贮存站功能职责。三是跨区域委托。对于辖区面积比较小,涉农乡镇(街道)数量少,辖区内又没有具备资质的环保回收公司,可通过招投标程序委托其他县(市、区)的具备资质的环保回收公司进行收集转运处理。
2.3.4 做好乡镇回收仓库规划建设 每个乡镇(街道)(非涉农街道除外)选择合适位置,建设一处面积≥20平米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仓库,临时存放村级回收点交来的包装废弃物。乡镇回收仓库依靠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或是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筹划建设,建成后纳入县级回收处理体系统一管理。
2.3.5 村级回收点的设置 一种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或乡镇筹措资金为辖区内各村庄、农药经营门店配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袋,村委会面向村民每月定期定时进行回收。如阳谷县统一设置发放专用回收桶1 600个,临清市发放大型防渗漏的吨包袋1 000个。另一种是以乡村农药经营门店为回收点,担负村级回收功能。
2.3.6 落实农药经营门店及农药使用单位的回收责任 农药经营门店和农产品生产基地、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种植业家庭农场等农药使用量较大的单位,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场所或回收桶、袋,建立台账记录全部回收活动。要求农药经营者主动向购买者宣传提示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劝导购买者积极配合回收要求。
2.3.7 多层面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对于难以确定回收责任主体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乡镇安排发动各村组织人员开展集中回收攻坚活动。有的县、区配备专门村级监管员,捡拾村头、路边、沟边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到乡镇回收仓库。农药经营门店和农药使用量较大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回收到乡镇回收仓库的废弃物,由县级贮存站使用专用车辆运送至县级贮存站,再交专业处置企业进行销毁处置。
在回收处置工作上阳谷县摸索出一套好的方法:一是用好乡镇(街道)管区的村级监管员,定期捡拾散落在田间地头路边沟边的废弃物,带动农药经营者、使用者妥善收集回收。二是用好考核评价,压实责任。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压实各级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按工作成效评分得分。三是做好政府监管下的企业运营。通过县级政府公开招标购买服务,遴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运营企业,县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指导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回收台账和管理制度,对网点回收、县乡间运输、县级贮存库存放以及适时销毁处置等活动全程监管。
2.3.8 强化回收处理宣传及培训 聊城市县两级对此高度重视,印发专题宣传材料、制作电视宣传公益广告,组织召开培训会(班)培训农药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管理人员,利用村内大喇叭、公示栏、宣传车、村镇集市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等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为回收处理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2.3.9 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县级贮存站、农药经营门店、生产基地的监管,落实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各项规定制度,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安全顺利开展。莘县在农药经营门店电子追溯系统台账中添加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记录模块,对废弃物回收监管更深入更精细。
2.4 回收处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截止2021年7月,聊城市县级贮存站都已确定或建设完成,90个乡镇(街道)已完成回收仓库建设。全市各县(市、区)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323吨,销毁处置143吨。随着回收处理工作的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被随意丢弃的现象大有改观。
3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1 回收处理费用的收取难以操作 农药使用后包装废弃物难以“追根溯源”,难以与生产企业直接关联,最终回收处理费用基本都是由当地财政支付,造成了一定的财政压力,处理费用的收取仍需探索。
3.2 农药使用者主动交回包装废弃物的积极性不高 农药使用者多为一家一户,生态环保意识不强,主动交回包装废弃物的意识较差。
3.3 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地方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职能上界定不清,尚未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基层对于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4 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建议
4.1 加强回收处置费用的源头管理,征收企业包装废弃物处置费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处置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承担。对于生产企业应交的部分,笔者建议从源头管理入手,顶层立法或制定规定,向企业征收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费并上缴国家财政,再将征收的资金通过专项资金形式由各省按照各地农药使用量多少按比例下拨县级财政使用,用于各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4.2 鼓励发展专业防治服务组织 开展专业防治服务多采用大包装农药,大包装桶回厂再循环利用可减少环境污染。
4.3 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纳入村规民约 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纳入村规民约,形成“主动收回包装废弃物为荣,随意丢弃包装废弃物为耻”的村民自治约定。
4.4 加快土地适度流转,转变农业生产方式 加快土地流转后形成更多的生产经济组织,减少农药使用个体,组织统一用药,便于管理。
4.5 加强科技创新,探索处置新模式 一是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像玻璃瓶、塑料瓶类型的包装物,对部分可回收利用的采用清洗再利用,减少处置费用。二是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将塑料瓶彻底清洗处理后打碎做原料,制作建筑、市政等工程上使用的防尘网、公路交通上使用的器材。三是鼓励企业探索研发使用可降解的农药包装材料。
4.6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考核机制 从国家层面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