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广西人居环境建设中的文化传承
2021-12-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舒 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1 前言
当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城市的不断成长,文化产业建设不断发展,在对居住环境、服务功能提出完善要求的基础上,还要求规划设计具有一定的文化地域特色。为此,在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合理运用民族特色文化元素,不仅应从政府主导的角度出发,对相关设计、建设资源进行深度、高效整合,因地制宜,促进地方建筑、文旅等相关产业链的良性发展,同时,还应深度挖掘精神内涵与文化特征,改善人居环境,在保持传统文化表现特征的基础上,优化人居环境规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美丽广西的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助力。
2 基于文化传承角度推进人居环境优化建设的意义
广西属于多民族聚居地,不同民族文化的传承历史、文化特征、精神内涵等不仅表现在传统手工艺、舞蹈、歌曲、民族节日等活动中,同时,在建筑构造、民居布局中,也有着具象化的体现,是各民族发展历史的见证者,对现代多元文化发展格局的形成与建设也有着重要价值。作为民族文化传承载体,人居环境风貌的维护与开发是现阶段物质文化建设的关键内容;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结合区域长效发展规划,改善人居条件,也是增强民族发展核心凝聚力,拓展文化传承渠道与范围的有效举措。以广西建筑中常见的高脚房屋为例,又被称为干栏式建筑的代表,可以适应广西的气候变化,将自然风貌与人文特征相互融合,集中体现出来,是广西文化特征的代表性建筑形式。
3 当前人居环境协调建设面临的实践问题
3.1 人居环境条件有待改善
由于各民族风俗习惯、居住环境、自然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性,如果在人居环境规划建设中缺乏战略性引导,将会造成村民的建筑朝向多样、用地不集约、资源浪费、道路等级和道路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人居环境建设条件有待改善。当前,在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村屯扩建、改建审核不严格,交通设施建设不完善,不利于相关经济产业的开发,导致人居环境闭塞;第二,原有的居住环境建筑密度大、间隙小,安全风险较高、居住舒适度低;第三,现代土地开发与管理政策全面实行的背景下,村庄整体布局散乱,不利于土地的高效化、集中化利用,对于农业生产自动化、机械化的发展也有着局限作用。
3.2 人居环境建设模式单一 缺乏文化内涵
城市建设高速发展,使得城市建设模式单一,追求速度,不注重内涵,忽视了城市本身特有的东西,城市特色、历史建筑、传统文化不断丧失。设计人员在对城乡进行规划布局时,不仅需要综合考虑原有建筑形式需要保留与改进的部分,同时,还需要正确认识到建筑、周边景观对文化传承带来的多方面影响。现阶段,存在部分城镇在改建过程中克隆某一城市建筑的问题,简单的复制建筑外形,整体建设不协调,不注重原有建筑及周边景观的保护工作,砍树填湖、挖山拆房,不注重保护名木古树、古建筑、古街道等,忽视了传统文化,结果就是表面光鲜亮丽,却未实现人居环境优化建设的目标。以商业化的多个古镇为例,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有景观在慢慢的遭到破坏。目前,仍旧存在部分居民私自改建、新建新型住宅、建筑规划不合理等问题,导致部分地区新旧建筑交错,整体布局混乱。此外,在自然环境的开发方面,对林业、矿业、渔业等相关资源的过渡开采,也对原有的古镇、城区文化风貌造成了破坏。
4 在人居环境规划建设中贯彻文化传承目标的有效路径及取得的重要成果
4.1 在人居环境规划建设中贯彻文化传承目标的有效路径
4.1.1 创新城镇规划思维,积极探索新技术的应用
人居环境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为更好地营造文化氛围浓厚、和谐发展的人居环境,一方面,需要设计人员创新城乡规划设计思想,站在统筹全局、长效开发、多方共赢的层面,提出合理的改建设计,在保留传统建筑蕴含的民族精神、文化特点、审美趣向等传承特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适当融入现代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多功能建筑等理念,积极运用可再生、环保性的建设技术,在新的条件下以新的思维方式为指导、以新的建筑材料为基础、以新的结构施工技术为手段,在保留原有建筑风貌的同时,完善建筑功能,建设更舒适、便捷、安全的人居环境,为打造具有独特文化魅力的广西提供助力;另一方面,注重开发广西的文化资源,强化文化推广、弘扬工作,基于文化传承角度,建设特色文化名片,提升城市建筑规划的有效性与科学性。除此之外,为了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平衡发展,应打破原有封闭式保护理念,通过合理规划建设指导,调动城镇、农村群体的参与性、增强文化自信,全面推进生态村、文旅融合产业等工程的建设。如侗乡鸟巢将侗族传统建筑工艺与现代设计观念结合起来,可以同时容纳六千人观看舞蹈、斗牛等表演活动,兼具功能性与艺术性,不仅体现了侗族特有建筑文化发展特征,同时将不同木结构搭建技术融合起来,也是设计新技术的重要体现。
4.1.2 强化政府引导,保护建筑文化特征
为全面落实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优化城乡规划布局,继承并弘扬广西民族发展悠久的民族文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应从全局发展、统筹规划的角度出发,基于地区经济、文化、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建设需求,对城区、农村地区的建筑布局、风貌进行维护与管理,强化政府引导,联合多方力量,集中优势,推进广西民族文化的长远发展。为此,首先,政府应强化政策宣传的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建筑维护、改造等方面工作的重要性,并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建设工作;其次,应保留建筑特有的文化特征,不仅要维护建筑造型、结构、材料等方面的文化要素,还应注重建筑艺术审美、情感内涵等精神层面特点的保护。如,在干栏木楼建筑的改建中,应适当保留建筑整体构造不被改变,在提升建筑使用安全性的同时,凸显建筑特有的民族审美意趣与文化表现特征;第三,设计人员应适当融合时代精神,使建筑在保留民族特色的同时,把握时代特点,紧跟发展浪潮,对建筑富含的历史、情感、文化等内涵进行重构,使其焕发出新的光彩。
4.1.3 因地制宜,改善人居环境条件
人居环境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服务城乡居民群体,因此,在按照协调性、文化性、艺术性原则对设计方案进行指导的同时,还应该强化民居环境功能方面的优化调整。为此,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方面:首先,在应在保证建筑整体性、艺术性不被破坏的基础上,逐步加强配套消防设施、绿化景观、交通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完善村寨、古镇等传统民居密集居住地服务功能的建设。其次,贯彻因地制宜、和谐发展的原则,在规划人居环境时,注重与周围自然环境、文化环境的协调性,优化土地、设计、建设等相关资源的利用效率,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为居民群众提供更便利的生活环境;第三,在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民居设计、建设工程中,需要结合地区祭祀、婚丧、庆典等文化活动的组织形式、表现特征方面的不同,对人居环境进行合理规划。如,在公共空间的设计方面,可以建设特色风雨桥建筑,为庆典、宴请等活动提供便利的公共活动平台。
4.2 在人居环境规划建设中贯彻文化传承目标取得的重要成果
现代城镇整体建设规划战略的不断落实,为广西地区建筑工程的设计与建设领域提供了发展助力。自全区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地开展“三清三拆”的村庄数量已达7000个,已完成900个,累计清理村庄垃圾7万多吨,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在广西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方面,设计人员基于自然环境特点,对景观构造、基础设施、道路交通等人居条件影响因素进行了综合分析,按照环境整体协调性原则开展人居环境建设,在保留老城区人居环境文化、艺术、审美特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现代城市的布局,完善城乡服务功能。老旧小区改造是在原有建筑基础的上,保留了其中的文化意蕴,对于民族文化的现代传承与建筑技术的多元化发展有着积极作用。“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积极开展以“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三个专项活动为主要任务,进一步促农增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改善村容村貌,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极大提升。组织开展了两次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评选,至“十三五”期末,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总量超过100个。以黄姚古镇的规划建设为例,改造工程保有了原有的建筑风貌特色,对空间格局没有大幅度改建,历史文化价值受影响较小;其次,建筑改造设计注重与自然环境的协调性,贯彻了山水与人居环境和谐发展的建设原则。
5 结束语
广西作为多民族聚居、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村寨、古镇等区域的传统建筑较为多见,具有较高的文化传承价值。在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的实际设计与建设阶段,为深度挖掘建筑结构的文化内涵,合理保留建筑风貌,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发挥引导、宣传与组织方面的职能,提升公众对建筑文化的保护与开发认识,相关设计人员也应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从全局发展的层面出发,贯彻建筑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谐共生的原则,为广西地区文化的继承、弘扬奠定基础,为美丽广西的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