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制度自信 催生履职自觉
2021-12-05省人大代表
文 刘 涛(省人大代表)
担任省人大代表九年来,我深切感受到,在宪法精神的照耀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障了代表行使职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代表履职中的自豪,加深了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自信更催生了代表履职的自觉。下面,我结合自身履职经历,谈三点认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厚的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制度基础。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履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更好地保障了代表履职。
2014年,我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广东部分地区存在消防队伍建设不稳定、设施落后等问题。为推进消防安全建设,我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行程近1 000公里,先后到广东省消防总队和东莞、韶关等地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于2015年领衔提交了《关于尽快解决我省消防工作中的紧迫性重大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2016年,这项工作被省政府纳入全省“十大民生实事工程”,省政府投入上亿元专项资金,为111个欠发达地区执勤消防站配备器材,让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人大制度中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深厚制度基础,让代表履职见效果、出成果有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鲜明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特点。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2019年7月,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省人大常委会就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开展专题询问。在两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中,我和其他委员代表有针对性地询问,应询单位坦诚以待。这场专题询问,对于促进司法机关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推动广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民营经济更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也是留学生输出大省。在今年省人代会会议期间,我建议我省高等院校为因疫情滞留省内的中国留学生适度开放校内课程。省教育厅今年6月作出书面答复,我感觉没有切中要害,对答复表示不满意。省教育厅获悉后非常重视,厅里三个处室领导和合作办学的机构代表、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负责人等专程到我所在的律所开了一个座谈会,深入交流后,于今年10月重新作出了一个客观全面、措施得当的答复,我对这个答复很满意。
从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专题询问到省教育厅重新作出书面答复直到代表满意,都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汇聚点,它聚焦社会热点、关注百姓呼声、回应群众关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各项工作让人民满意。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特点和价值底色!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强大制度活力。我的两届省人大代表、两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履职经历,让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活力有深刻感受。
第一个感受是,人大制度始终处于不断发展之中。人大立法工作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提出更高要求,从以前重点解决有法可依到如今不断追求科学立法。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特别注重“小切口”立法,突出立法的务实管用,凸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鲜活的生命力。
第二个感受是,不论是常委会分组讨论还是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大家在审议、讨论中坦率发表意见,意见是否采纳和如何吸纳看的是有没有道理,而不是职务高低,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民主风气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三个感受是,基层民主的根基得到有力夯实。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以前,广东一些县乡人大机构设置缺位、人员经费保障不足、工作开展不规范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在李玉妹主任亲自推动下,从出台“县乡人大工作十条”到连续三年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年”,再到部署“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广东县乡人大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全省基本建成以镇(街)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为主、村(居)联络站为辅的代表联系群众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层“神经末梢”得到激活,人大制度在广东基层焕发出蓬勃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