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兵家社会保障思想探要
——以《尉缭子》为中心的考察
2021-12-04张申
张 申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尉缭子》是先秦兵书的代表作之一,在北宋元丰年间被收入由官方刊行的《武经七书》中。元明清三朝的《尉缭子》大都是以《武经七书》中的版本为蓝本刊印的,今本也是如此[1]。明清时《武经七书》多作为武学和武闱的指定教材和考试内容,这进一步推动了《尉缭子》的研究和广泛流传,其书亦以其杰出的军事思想而备受古今学者的推崇。清人朱墉盛赞曰:“七子谈兵,人人挟有识见,而引古谈今,学问博洽,首推尉缭。”徐勇认为,就像韩非是先秦法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一样,尉缭也是先秦兵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同《吕氏春秋》是先秦杂家学派的集大成著作一样,《尉缭子》亦可称得上是先秦兵家学派的集大成著作[2]。《中国古代军事谋略》评价《尉缭子》一书的突出特点是注意从战略、政略的高度来论述军事问题,并从军事哲学的角度对百家争鸣进行了初步综合[3]。故研究战国兵家社会保障思想,集先秦兵家之大成的《尉缭子》一书是一个绝佳研究切入点,也是一个不能绕过略过的兵家思想宝库。
春秋以来随着列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如齐国“相地而衰征”、晋国“作爰田”、鲁国“初税亩”、郑国“使田有封恤”、魏国“尽地力之教”和秦国“废井田、开阡陌”等,以致战国时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已开始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社会生产是人口繁衍、物资供应、亲睦百姓、财政充裕和国家富强的基础和条件[4]。“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5],故在以农业为主的战国社会,保障民众生存和基本生活的目的归根到底是要维持农业生产和再生产,是缓和社会矛盾和维护统治秩序的必要手段。同时,战国时因列国间连年征战,刘向云“万乘之国七,千乘之国五,敌侔争权,盖为战国”和尉缭言“今战国相攻,大伐有德”即是最现实之写照,这就更加剧和扩大了原有社会矛盾所带来的影响。不仅如此,战争规模的扩大和持续时间变长,对后勤保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孙武“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和尉缭“十万之师出,费日千金”皆有详论。统治阶级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减轻民众损失和促进国力提升,建立与社会和时代背景相适应的保障措施已迫在眉睫。当国者吸取那些亡国之君的教训,已知安抚百姓对于巩固统治和缓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性,故采取了安民、徕民、抚民、救民和济民等多种保障措施。
凡是一部有价值的著作,它所反映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都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1]。尉缭的社会保障思想十分丰富,其书所论大体体现并代表了战国时期社会保障的目的、作用和必要性、重要性等各方面,现择要论述如下。
一、以人为本——战国社会保障的基础
春秋时期,战争规模尚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之内,如尉缭言孙武“提三万之众而天下莫当”,抑或齐桓公“提十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至战国时“今天下诸国士,所率无不及二十万众者,然不能济功名”。从时间跨度来看,进入战国时代后,鉴于战争的作战范围扩大到了四海之内,故“患在四海之内,不起一岁之师”,由于战争持续时间更长而无暇与民休息,以致甲胄都长出了虮虱,“起兵,直使甲胄生虮虱”。再从征兵范围来看,郡县征兵制得到推广并且征兵年龄延长。战国以前,兵役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国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进入战国后,列国针对不断扩大的战争规模,统治者征兵已不再按照年龄来征召,如秦国在长平之战时“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6];又楚大司马昭常语齐使曰:“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7],这是连六尺以下十五岁的少年也要征发为兵了。田单亦曾将妻妾皆编入守城之军;而墨家守城之法:“守法,五十步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又云“诸作穴者五十人,男女各半”[8]等;秦国“壮女一军,老弱者一军”[9];魏国“后其壮,前其老,彼敌无前”。而女人除参与守城外,甚至还要和男人一样参与惨烈的攻城战,“使之登城逼危,男女数重,各逼地形,而攻要塞”[10]。战国全民皆兵,不分男女老幼,究其原因,是因为战争胜负的结果在战国时已能决定一个国家的存亡。如春秋时鲁成公二年“鞌之战”,齐师败,“齐侯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11],说明当时战争结果的胜败还不足以影响到国家的基本统治,即使军败但四境之内尚有守御部队,战争的烈度和影响尚在可控范围之内,统治者还能保卫一方民众。“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境不守;战而不胜,以亡随其后”[7],至战国时战胜轻则四境不守,战败重则亡国,战争成为当时社会的主题,故尉缭总结道:“战国则以立威抗敌相图,而不能废兵也”[10]。随着列国加紧扩军备战,民的重要性史无前例地愈发凸显,因为民不仅是国家统治的对象,又是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战国时,列国普遍施行“平战结合、全民皆兵”的普遍义务兵役制度[12],民披甲为兵,兵解甲为民,在某种程度上民即兵也。故人口是列国政权赖以延续的基础,所以,战国统治者越来越重视人这个军事要素中最重要因素。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各国变法的相继实施,人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统治者尽可能掌控有效的人力资源,控制户口,扩大征兵对象。一个明显表现就是“野人”越来越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并逐渐同原来的“国人”一样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孟子就指出,民是诸侯三宝之一,“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13]。从西周末年周宣王“料民于太原”,至战国时国野制彻底瓦解,其中推动并加速这一过程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战争,“夫将之所以战者,民也”[10]。尉缭明确指出了将帅赖以乘胜立功、统治者得以称霸兼并的主要资本即是人民大众。当时统治者认识到了民众是决定列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鉴于国野制逐渐瓦解和被打破,战国社会保障思想的提出和实施也是统治者对其民一视同仁的一个重要体现。虽然其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统治者为了提高民众作战的积极性,利用其去发动战争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但手段已有所缓和。尉缭也直言不讳地揭示了战国社会保障思想施行的根本:“乞人之死不索尊,竭人之力不责礼”。虽然较之前的一些强制性手段已有所改变,但是亦是因为国野制瓦解等原因,战国时服兵役的义务性意义已远大于权利性意义。在“泓水之战”前后,“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国人皆咎公”[11],表明春秋时国人对于军事和政治是非常敏感的,因为他们与整个国家是利益共同体。而进入战国后,战争愈发频繁,“数战则民劳,久师则兵疲”[6],兼之战国以来社会逐渐由血缘宗族利益共同体变成地域性的物质利益国家共同体,反过来迫使统治者注重人事,在各方面保障民众的衣食住行。又因当时全民皆兵,故当时的社会保障亦可视作社会保障,以服务军事战争为主要保障方面。
此外,重人的军事思想还体现在战争方式和战争目的改变等方面。尉缭所处的魏惠王时期就是一个战争方式和目的转变的时期,故其书多次强调人事的重要性,开篇即以问对的形式因魏惠王问黄帝百战百胜之事而谏言“黄帝者,人事而已矣”,进而指出“天官时日不若人事也”;其后两引当时民谚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并结合武王伐纣等实例来论证古圣人所贵乃“谨人事而已”。梁惠王时期魏国之所以由盛转衰,即是因为不知人事之重要性。经魏文侯、武侯两代国君发愤图强,至魏惠王早期魏已成战国首霸,“昔者魏王拥土千里,带甲三十六万,其强而拔邯郸,西围定阳”[7],但魏惠王的意识还停留在春秋时的争霸思维中,沉湎于“乘夏车,称夏王,朝为天子,天下皆从”的霸主荣耀中。稍后进入了争地争城的兼并时代阶段,大约同时期的秦国也没有完全认识到人的作用,如对新征服地区的原住民进行驱离,以本国罪民迁去其地以实边境,“二十一年,错攻魏河内。魏献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赦罪人迁之”[6]。但事实上当时诸国已实质进入争地争城的兼并阶段,对此孟子有着深刻的论述,“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13]。与此同时,战争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战国战争多国战,因为一次失败就可能直接导致国家灭亡,故每遇战事常全民皆兵。各国统治者也意识到人事的重要性,所以在夺取对方土地的战争目标指导下战争方式也变成了对对方人口的消耗和杀伤。皇甫谧《帝王世纪》中指出:“计秦及山东六国,戎卒尚有五百余万,推民口数,当尚千余万。及秦兼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杀伤三分居二。”更为确切的数字则如“前312年秦破楚于丹阳并斩首八万;前307年秦拔宜阳并斩首六万;前301年秦败楚于重丘并斩首二万;前300年秦攻取楚襄城并斩首三万;前293年秦败魏韩军于伊阙并斩首二十四万;前275年秦破韩军并斩首四万;前274年秦击破魏于华阳并斩首十五万;前260年秦破赵于长平并坑卒四十五万等”[14]。秦兼并战争的成功就在于夺取对方土地资源的同时,也对对方人口进行了有效杀伤,直接损伤了对方的实力。
兼并和统一战争的持续进行,也为诸子民本思想提供了现实基础,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儒家的孟子;同时,也为汉初军事、社会保障思想和民本思想奠定了基础,更为汉初统治提供了借鉴。但需要注意,此时的重人事与后世历代大一统王朝的民本思想有区别,后世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统治、缓解社会矛盾和寻求政治安定,而在对战国这个特殊历史时期的社会保障思想进行考察时尤其需要考虑其时代背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频繁的战争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各国要保障战争需要并为战争服务。在当时各家民本思想中,大体可分为理论型和实践型两种保障思想,墨、法和兵家三种民本思想概属实践型保障思想,因为战争为兵家提供了实践基础,故兵家是研究战国时期保障思想的一个绝佳切入点。需要注意的是,当时兵家常职兼一方之守,在政治家牧民的立场上来看,其安民保民职司的内在要求使其与诸子的政治追求相统一;另外,作为兵家,不仅在成王败寇的观念中追求胜利,而且胜败也是评价将帅的一个重要方面,故其最为现实。但与后世历代大一统时代的军事家不同,战国兵家还尚未将士卒作为其一将功成的阶梯,故须辩证地来看待战国之兵家。虽然兵家所倡导的各类军事性保障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役民使民,但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是提高了民这个阶层的整体生活水平。
二、战国兵家社会保障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富民救济
社会救济思想包括社会救济和富民储蓄两部分内容。战国兵家社会保障思想中社会救济的对象主要是“民流者”,而民流者既包括己方民众又包括对方的民众,施行的是无差别对待的救济安抚政策。社会救济思想还可以细分为赈济、养恤、给粟、节俭和储蓄等。救济虽然有一般的长期性举措,还有临时性的安抚措施,且救济标准较高,但世谚常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其最终目的和主要指导思想还是富民,因为统治者意识到只有民富才能国富。我国古代社会保障思想体系的发展,经历了由富仓府到富大夫到富士再到富民的演变和进化历程,其对应了三代以来暴君治下的亡国、西周封建以来残存至今的仅存之国、春秋五霸之国和战国时有能力完成历史统一任务的王国,也与列国在战国这段陵夷迭兴的历史长河中各相对应,“王国富民,霸国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仓府”[10]。
战国社会保障思想直接来源于春秋军事优抚思想,既是对春秋军事优抚思想的继承又是对其扩大和升华。优抚思想在春秋时期的发展与当时的战争环境有直接关系,且有了可以称为优抚待遇的事项[15]。迄至战国初期虽然优抚措施和思想日益丰富,“庶人之有爵禄……盖自战国始”[16],各国普遍以军功爵制代之以世卿世禄,“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6],但从吏民所获爵位一般不可超过高爵等原则[17],并结合当时列国皆以争霸为主的战争形式来看,其欲富及优抚者还是作为军队主要来源的“士”,即国人。而随着战争方式和战争目的改变、生产力发展和国野制逐渐瓦解,战国中后期富民思想的提出,优抚对象已由原来带有宗法血缘的“士”,变成了对以地域为限、划分的国野混合的“民”的保障。这不仅体现了统治基础的改变和扩大,还可以在一定程度看作是中国古代社会保障思想体系构建的基本完成。
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也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战争直接导致大量流民的产生,所以在可持续战争观的指导下救济对象的主体是民,主要目的则是安民。尉缭指出,战国以来“今天下诸国士,所率无不及二十万众者,然不能济功名者”的原因就是“不明乎禁舍开塞”,而禁舍开塞的主要措施之一即是“民流者亲之”,同时这也是作为人君威服天下的必胜之道之一。由于列国相互攻伐又务在杀伤,所以人和土地的矛盾在当时并不凸显,故只需“民流能亲之”并“无夺民时”即可安之,重在统治者的意识和态度。除此外,以尉缭为代表的战国兵家之所以被宋明儒生所推崇,评价其所论主于“分本末,别宾主,崇俭节敛,右文左武,虽未纯王政,亦窥见其本”[18],概是尉缭能够超越时代局限进而揭示战争的本质。他认为,战争“其武议在于一人”。武议即言用兵之目的;一人者,胡君常说:“一人,指为暴之一人也”[10]。以尉缭为代表的战国兵家,所奉行之理念并不是为了战争而发动战争,而是“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的王道战争指导思想,追求的是“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的战争形式,努力做到“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施行的是无差别对待的救济安抚政策,不仅反对“盗兵”而且将天下之民也视为自己之民,“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与儒家“空想型”的理论性社会保障思想不同,战国兵家是有能力将这种亲民、济民和救民思想付诸实践的,故其社会救济思想更难能可贵。汉初贾谊也认为:“先王见始终之变,知存亡之机,是以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6]牧、安点明了民本思想的本质和目的,因为只有保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统治者的物质利益和巩固君主政治的社会基础。[4]战国时期相关安民思想很多,为后世历代统治者所采纳,并在秦汉时逐渐发展成令自实田、屯田和假民公田等鼓励民众安居生产的政策,也成为中国古代战乱及战后初期在人地关系相对缓和时期补救流民、恢复战后生产的经常性措施之一。
战国时期的战争类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从争霸到兼并再到统一战争。梁惠王时期的争霸战争已然背离了兵事的本质成为“盗兵”,开始攻无过之城、杀无罪之人,并且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财货以及臣妾人之子女。后来战争愈烈,更是以杀伤敌方有生力量作为兼并战争的主要手段,并且全部迁出原住民,使兵之所及农无不离田业、贾无不离肆宅、士大夫无不离官府。秦昭襄王二十一年“错攻魏河内。魏献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赦罪人迁之”。尉缭主张的无差别社会保障和救济思想在战国后期体现出了巨大作用,此举后为秦国所采纳并成为秦统一战争的一大助力。如安陆本属楚地,概于前278年秦将白起拔楚郢都后属秦。20世纪70年代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11号木牍显示,黑夫与惊随秦军攻略楚地淮阳,并且通过战斗获得了爵位。由其姑姊朋友俱在安陆,可知其人虽原为楚人,但能够为了爵位等赏赐为新的统治者效力,并且对于官府及大王有很深的信任:“闻王得苟得毋恙也?辞相家爵不也?书衣之南军毋不也?”说明其对于征服者归属感较强。“庄襄王元年,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于民”[6],此救济安民的保障诏令可看作秦国国策转变的标志,昭示着秦国统一战争的开始。因为战胜者在转变成新统治者角色的过程中,必然要对其民善加优抚并保障其权利,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被征服者的信赖和效命,成为无往不利的“必胜之道”,“故能并兼广大、以一其制度”者即尉缭所言之“义兵”。
黑夫家书中说“母视安陆丝布贱,可以为襌裙襦者,母必为之,令与钱偕来。其丝布贵,徒钱来,黑夫自以布此”[19],说明直到战国后期士卒还需自备衣食钱粮参加战斗,若不能获得与付出相匹配的爵位和赏赐,必然会对其家庭经济状况造成严重冲击,而愈加频繁的战争无疑更是加在普通人民身上的沉重负担。而尉缭在战国初期就明确提出了赈济和给粟的军事救抚思想。以守城战为例,在战时要为守城军民提供薪食并形成法令保障其实施,命之为“守法”;在必要时还要“发窖廪救抚”。因为在战国时期地域政治取代血缘政治后,统治者与民的根本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所以统治者只有通过行济民安民的“仁政”,以确保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获得民众的支持和效死才能维持庞大的军队规模来应对日益加剧的战争规模,并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13],进而得以延续社稷、争霸或兼并。反之,若统治阶级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在乎自己的府库、仓廪是否充足而不知救抚民众,只会使民众四散逃亡,连军队的兵源都不能保证,“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13]。尉缭亦云“亡国富仓府”,所以不知救抚民众的统治者和其国家必然会灭亡。可以说,社会救济和保障不仅是战争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推动了战国社会保障思想的进步。同时,救抚思想在战国时代取得长足发展并被重视也是时代的局限和必然要求。史迁云:“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6],计然云亦然,并言“太阴三岁 处金则穣,三岁处水则毁,三岁处木则康,三岁处火则旱。故散有时积,籴有时领,则决万物不过三岁而发矣”[20]。战国连年爆发战争,大量征发适龄男女参军,仅老残弱病者得免,田地荒芜无可得食,再加遇有水旱等灾,则必须仰赖国家的赈济。一些有效的赈济办法如均输和常平法就起源于战国并在后世逐步完善,成为赈济救抚的常法之一:“均输之畜,仓廪之积,战士以奉,饥民以赈。故均输之物,府库之财,非所以贾万民而专奉兵师之用,亦所以赈困乏而备水旱之灾也”[16]。
赈济主要是用粮食等实物来救抚民众最低生活需要限度的一种保障措施。战国时期国之所以为国、战之所以得胜,皆因有民以力战也。“国主之有民也,犹城之有基,木之有根。根深则本固,基美则上宁”[21],民众尚且挣扎在生死存亡的边缘,国家又如何能争霸于诸侯?故赈济只能延缓亡国的速度,并不能保证国家在争霸和兼并的“优胜劣汰”残酷竞争中胜出。所以结合当时的民生实际和战争现实,尉缭提出了“积蓄说”。积蓄说大体可分为富士和富民两种,“王国富民,霸国富士”。其中富士的最典型代表就是秦国,士即兵卒,是当时能够参军作战成为国家军队兵源的青壮男子。秦国商鞅变法后奖励耕战,目的就是以法律形式确保了所有能够参军作战者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这部分亦军亦民的人的生存并提高其待遇,虽然调动民众的战争积极性,但却是一种狭义的、有限的和功利的保障思想。富民与富士两种优抚思想,本质上是战国“王霸之辨”思想在政治理想和统治方法上的反映,富君、富士和富民思想的嬗变也是社会不断进步、理论发展和思想解放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吴起依靠武卒曾使魏国成为战国首霸,但尉缭已经认识到争霸和兼并并不是战争的真正归宿,只有大一统才是顺应并符合历史发展大势的,故其在吴起富士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富民思想,不仅提倡“王国富民”的王道政治理念,更认为“民当有储蓄”。储蓄一词最早即见于《尉缭子》一书,并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储蓄思想[22]。战国兵家的富民思想至汉代更是进一步发展成了“富民为本”思想。王符指出:“为国者以富民为本,民富乃可教,民贫则背善。”[23]在他看来,富民不仅是为国之本,更是太平之基。战国兵家能从济民的角度认识到富民的重要性,提出“王国富民”这样具有重要价值的理念和政治命题,在中国古代是极其可贵的。
(二)耕战省狱
战争是当时社会的主旋律,其救济与保障思想主要是服务战争以取得战争胜利,故其救抚之出发点和归宿皆本于军事后勤保障。战国的社会生产力虽然较春秋时有了较大发展,但就农业而言,其抗灾能力依然尚低,不仅歉丰无常,而且连年征战对于农业的消耗和损害都是巨大的。孙武子言“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尉缭亦以为然并云“十万之师,费日千金”,此外千里馈粮、内外之费、宾客之用等对于粮食的消耗可能更甚于军队所费。所以在发动战争前,要核计粮食是否足用,这是与审校兵员是否齐备一样权重的事情,然后才可以兴师伐乱。“凡兴师,必审内外之权,以计其去。兵有备阙,粮食有余不足,校所出入之路,然后兴师伐乱,必能入之。”在为国之重要性这一点认识上,儒家和兵家有其一致性。“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24]在兵家看来,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食指的就是五谷粮食,而广义上食的意义则包括粮食与衣物,这是在社会保障思想指导下对民本思想的具体化和扩大化。故尉缭指出,军队后勤保障管理从根本上来讲就是要协调好人与食之间的关系,“经制十万之众,而王必能使之衣吾衣,食吾食”。尉缭也同样指出了国家治理的根本所在,呼吁统治者必须要注意到人民的现实需要并以此来施政:“凡治人者何?曰: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故充腹有粒,盖形有缕”。简而言之,后勤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本是要确保民众衣食无忧。
兵家社会保障思想认为,最重要的后勤保障是要重视农业生产,农业的兴废直接影响到民生,“故务耕者民不饥”,粮食的丰歉关系到民众的生存生活和国家社会的稳定与否。世谚云“民以食为天”,结合战国战争实际则表现为军事后勤保障问题,进而影响军事战争的成败乃至于国家存亡和君主政治的盛衰安危。耕战者,既耕且战也。战国兵家的普遍重视农业生产,尉缭将之修成号令明法,目的就是为了“使天下非农无所得食”,解决了民众后勤保障的后顾之忧后,还将其作为赏罚的依据来激励民众为国奋战,“非战无所得爵”,这样民众才会争相拼死作战,国家才会无敌于天下,“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在国家层面上,万乘之国是有能力争霸天下的,千乘之国则应当以守成为业,但不论是万乘还是千乘之国,想要国家免于被兼并,都要以重农为业,“万乘农战,千乘救守”。战国兵家结合其自身丰富的实践,深刻认识到了战国时代三要素“人”“地”和“战”之间的内在联系,“战所以守城也,城所以守地也,地所以养民也”,并揭示了其三者关系的本质和目的,“故务耕者民不饥,务守者地不危,务战者城不围”,表明重农思想的目的归根到底还是“养民”,是兵家社会保障思想的具体体现。其至商鞅时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的系统理论学说,为统治者和民众所接纳并逐渐成为一个国家所奉行的战略决策,帮助秦国在战国中脱颖而出最后获得统一战争胜利。世所知鞅以左庶长主变法于秦,是政治家、改革家和思想家,但商鞅的军事才能可能更多地为政治上的盛名所掩盖,其不仅战绩显赫,“前340年商鞅伐魏,虏公子卬;前339年与魏战岸门,虏魏错”,而且还是与孙武、吴起和白起并称的杰出兵家,“孙吴商白之徒”。所以说,以商鞅为代表的兵家耕战式社会保障思想并不是闭门造车,而是来源于当时的战争实践,且符合最广大人民的现实需求,其理论也经过了实践检验并且证明了是切实可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尉缭与商鞅虽然同为战国兵家的典型代表,在耕战等社会保障思想上较为一致,颜师古注曰“缭为商君学”[5],但二者在对待商业方面还是存在较大差异。商鞅以农为“本”,以商为“末”,行抑商之法,如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阖家没为官奴。尉缭则从实际出发,指出了“市”存在的必要性。“市者,所以给战守也”,他认为“市”的存在是对军事后勤保障的重要补充,是必不可少、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对于那些不足以战、守的百乘之国尤为重要,“夫出不足战,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因为商业可以沟通有无,不仅可以促进物资的跨地域转运进而自足,“事养不外索资”。此外,还可以帮助统治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天下大势从而做出正确决策,“视无见,听无闻,由国无市也”。虽然万乘之国要力行耕战、农战,在重视农业生产、以农为本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商业对于国家更好运转的积极作用,“万乘无千乘之助,必有百乘之市”。尉缭所提倡的“市”,是由国家主导下的商业体系,颇似计划经济体制,“夫市也者,百货之官也”,是兵家根据战国军事战争实际,以后勤保障为出发点对生产、资源分配以及各类生产资料进行分配和计划的一种经济体制。因为在当时列国连年攻伐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军队与国家在很大程度上融为一体,彼此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化,只有进行国家主导的“市”体制才能尽可能多地救抚广大民众,才能更好地发挥军事后勤保障的功用。“人食粟一斗,马食菽三斗,人有饥色,马有瘠形,何也?市有所出,而官无主也。”长平之战也是印证尉缭军事思想正确的一个很好例子。战国战争形势渐由局部武装冲突发展成波及天下、必须倾国之战的统一战争,赵国虽然为万乘之国,但由于战争规模扩大且持续时间更长,导致后勤保障出现短缺,“赵无以食,请粟于齐,而齐不听”,最后导致战败等一系列恶果。不仅如此,缭书中多次出现的关于“市”的记载,“一贼仗剑击于市”“兵有胜于市井”“暴国贼骨于市”等,也说明在战国时“市”已经成了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重视发展农业是社会保障思想得以贯彻执行和发展的基础,为了将自然灾害和战争人祸的危害降到最低,战国社会保障思想应运而生并获得了较大发展。其立足于“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是为了保障广大民众的生存权利,根本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和巩固统治,但通过国家强制力等手段来积贮备荒,也的确有效减轻和缓解了自然灾害和战争人祸的破坏影响。《周礼》有载:“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厄;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25]春秋以前,在交通要道每30里有“委”,每50里有“积”,以供军队或他人使用。“委积”一词最早用于军事后勤以指代作为军事用途而储备的物资[26]。战国时列国时常无力抵御各种灾害,故非常重视委积,“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春秋以后战争往往相持数年,“起兵,直使甲胄生虮虱者”,对粮食消耗更大,甚至举国之战的胜败之机就在于粮食是否充足,故长平之战时秦王亲自之河内,“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尉缭曾指出,耕、守和战是古圣王的“本务”,而“兵事”又是最迫切的首要问题,历代先王专于兵事最重要的有五事,其中“委积”则是最重要的,“故务耕者民不饥,务守者地不危,务战者城不围。三者,先王之本务也。本务者,兵最急。故先王专于兵,有五焉:委积不多则士不行,……务此五者,静能守其所固,动能成其所欲”。孙子言“无委积则亡”,孙膑亦云“城小而守固者,有委也”,其说大体与尉缭所言相类,表明春秋以来军事后勤对军队存继、作战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后勤保障重要方面的委积,其重不在委亦不在积,关键在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救抚,“遂发其窖廪救抚”,否则就会虽空有委积而国亡,即尉缭子批评的“亡国富仓府”的情况。
(三)军事优抚
荀子曰:“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27]。荀子认为,国家若要富强,就要保障爱护百姓,在收支上开源节流。百姓只有安居乐业去发展农业,国家才能富强。如果不顾生产,只顾浪费物资,百姓就会十分贫困,“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所以不仅要“开源”,“节流”也同样重要。如果把耕战、治市看作是开源,则节敛崇俭即可视为节流。战国时普通民众不仅累困于连年不休的战争,而且还受到贵族的残酷奴役,而这种奢侈无度的行为还是在不顾民众生存生活的情况下,以至于“今短褐不蔽形,糟糠不充腹”。而统治阶级不仅不思悔改,甚至还变本加厉竞相奢靡,“今也,金木之性不寒而衣绣饰,马牛之性食草饮水而给菽粟”,追逐侈靡风蔓延。以尉缭为代表的战国兵家首先驳斥了这种“治失其道”的弃民思想,认为应当提倡和践行以民为本的重人事思想。其次,他重申了重视和发展农业的必要性,只有让男女各司其耕织之职,把民众从服务统治阶级无用的奢侈生产中解放出来,“夫无雕文刻镂之事,女无绣饰纂组之作”,力行耕战使“民无二事”,才能有所储蓄。这不仅是节敛思想的进一步完善,而且还是战国社会保障思想积极预防理论的深刻体现。最后,尉缭还将古今治民之道进行了对比,“古者,土无肥硗,人无勤惰,古人何得,而今人何失邪”,针对这种情况,他认为是“盖古治之行,今治之止也”,古代圣王贤君重视人事而不逐侈靡,“木器液,金器腥。圣人饮于土,食于土,故埏埴以为器,天下无费”,饮食皆本于“土”,归根到底还是劝谏人君要重视农桑以农事为本,可见其社会保障和救抚思想是一以贯之的。明清时诸兵书注家对于战国兵家的这种思想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其“崇俭节敛”的保民安民思想不仅是“右文左武”的深刻体现,也是战国兵家践行王道政治的具体表现,明人赵光裕、归有光等皆有是论。
尉缭同样重视军队礼亲观念的教育。虽然春秋以来宗法制度逐渐瓦解,作为曾经有法保障、具有约束性的规范,逐渐沦为一般性的伦理道德观念。但战国兵家在军队内采取一系列礼亲措施,将其重新提高到政治的高度,还借军令、礼法和赏罚将其重新政治化并赋予其具有军事特色的政治意义。兵事既久,易师老民疲,故兵家多以峻法严刑督责部伍,如此虽能使民畏其威而不能怀其德惠,故并非长久之计。治军牧民,均当需文武并举,一张一弛而有其度,故兵家在整个国家层面倡导礼亲之义和孝慈之俗,“国必有礼信亲爱之义,则可以饥易饱;国必有孝慈廉耻之俗,则可以死易生”。一方面,通过礼亲友爱名义对弃同袍、失亡将帅者严惩,“若大将死,而从吏五百人以上不能死敌者斩,大将左右近卒在陈中者皆斩,余士卒有军功者夺一级 ,无军功者戍三岁。战亡伍人,及伍人战死不得其尸,同伍尽夺其功”;另一方面,将互助相救同袍者树为典型,或赦其罪,或记有功,“战亡伍人……得其尸,罪皆赦。”可见,兵家认为“什伍相联,及战斗,则卒吏相救,是兵之二胜也”。这些举措为军队及社会制定了礼亲孝慈的行为准则,并在军法军礼的保障下有效施行,使其成为具有强大控制力的精神武器。礼信亲爱等观念对军事战争的影响很大,实践证明其对于士卒奋勇作战、艰苦奋斗都有着积极作用,“共寒其寒,共饥其饥。故如有子十人,不加一饭;有子一人,不损一饭”。随着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大,兵家在军事和社会实践中也认识到礼亲思想对于维系等级制度和保持军队战斗力的特殊作用,经过兵家的军事化粉饰后成为军队教化的工具,出现了礼信亲爱和孝慈廉耻等军事性礼法,表现出了强烈的政治色彩,对于维护军队统治秩序和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愈加显著。尉缭对兵家战争之道进行总结并指出:“使什伍如亲戚,卒伯如朋友,止如堵墙,动如风雨,车不结辙,士不旋踵,此本战之道也。”
兵家同样非常重视士卒的心理感受,指出将帅与士卒的关系不仅是上下级的制约控制关系,并将其生动比喻为心和肢节,认为将帅御下当以心诚感化为主,“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其心动以诚,则支节必力;其心动以疑,则支节必背。夫将不心制,卒不节动,虽胜,幸胜也,非攻权也”。其目的无非是想通过精神优抚来维系宗法制崩溃后的上下纽带,从而达到乘胜立功的军事目的,为争霸和兼并战争服务。对于精神优抚,兵家提出了“气”的概念,孙子曰:“三军可夺气”[28];吴子曰:“凡兵有四机:一曰气机”[29];《司马法》云:“凡战,以气胜”[30];至尉缭时已系统地提出了“战在于治气”的理论,因为民众之所以奋战,就是因为有“气”的支撑,“民之所以战者,气也”。所谓治气,是指作战治军时军民的“士气”,既可解读成英勇杀敌之斗志,也可理解为旺盛勇锐之士气[31],还能归为军事战争中的精神力量因素[32],也有人将其看作是战争中主客双方作战需要将领去把握和激励气势的“气机”[33],故兵书中所论的“士气”指向的是人的精神、意志层面,其对人的关注是对主观性的把握,这恰是春秋战国时期传统“天命”观受到冲击和人本思想发展的体现[34]。对于如何治气,尉缭认为,首先作为将帅应有信民之心,“古者率民,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这样才能受到民众拥护得其效死;其次要先礼亲而后赏罚,把精神优抚置于物质保障之上,突出军事礼法教育的重要性,“古者率民,必先礼信而后爵禄,先廉耻而后刑罚,先亲爱而后律其身”;最后,身为将帅和统治者要认识到军事优抚的根本目的。一将功成乃将帅之欲,并兼广大为人君所欲,若要驱使百姓为己之“私利”拼死效命,就不能有“高人”之心,“乞人之死不索尊,竭人之力不责礼。故古者,甲胄之士不拜,示人无已烦也。夫烦人而欲乞其死、竭其力,自古至今未尝闻矣”。兵家是诸子中最兼收并蓄的一派,同时也是实践性最强的,故其兼有法家之功利,故在行为上常以身作则,“故战者必本乎率身以励众士,如心之使四肢也。志不励,则士不死节;士不死节,则众不战”。如“吴起与秦战, 舍不平陇亩,朴樕盖之,以蔽霜露”,又能做到将不先己,“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井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佚必以身同之”,此即孙武所言“上下同欲者胜”。虽然兵家并不掩饰其优抚的目的,也的确不是以广大民众的利益为根本,但观其以民为本的思想以及具体的优抚举措,却实实在在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和提高了民众的生存和生活水平,是值得肯定的进步性社会保障思想。
精神优抚亦需辅以物质优抚,虽然要“先礼信而后爵禄,先廉耻而后刑罚,先亲爱而后律其身”,但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却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被兵家称之为“励士之道”,因“赏禄不厚则民不劝”,故励士之道的根本在于厚民生,“励士之道,民之生不可不厚也”。与兵家以人为本的保障思想一以贯之,重点在于厚赏禄,“爵列之等,死丧之亲,民之所营,不可不显也。必也因民所生而制之,因民所荣而显之,田禄之实,饮食之亲”,目的在于劝民从上,“乡里相劝,死生相救,兵役相从,此民之所励也”。而励士之道、厚民之要,又务以“贵小”为重,与司马穰苴诛庄贾如出一辙,“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夫能刑上究、赏下流,此将之武也”,这不仅是兵家武德的内在要求和实际体现,也是对“文能附众,武能威敌”的文武之道的身体力行。战国兵家对于将军事礼法应用于救抚和保障的构建和阐发,尤其是其关于精神优抚的保障思想,目的是将外在的强制性法制转化成民众内在的礼法自觉,并始终贯穿以民为本的保障思想,在保障史上占有着重要地位。
(四)调均和制度保障
随着战争持续时间的延长和规模的扩大,军事战争对于普通民众的影响愈发深刻,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标志是入伍为兵性质由权利性向义务性转变的完成。战国时期,贫富分化不仅表现在财富方面,还明显体现在生存生活的保障上。当时有俗谚云:“千金不死,百金不刑”,说明两极分化不仅表现为财富分配的“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而且刑法所针对和适用的对象都是普通民众,毕竟拥有“百金”财富就可免于刑罚加身,如果拥有了“千金”就更是相当于有了“不死”的丹书铁券护身。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战国均平思想应运而生,虽然其他学派的学者和政治家对于均平也有不少议论和关注,但兵家因其丰富的治军料民经验,其理论最具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故战国调均和均平思想的代表依然是非兵家莫属。
与流民问题一样,“民一犯禁,而拘以刑治”的酷烈统治也成为亟须解决的社会突出矛盾。“关联”和连坐也成为国家法制建设的一大阻碍,同时也成为社会救抚和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夫决狱,小圄不下十数, 中圄不下百数,大圄不下千数。十人联百人之事,百人联千人之事,千人联万人之事。所联之者,亲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其次知识故人也”。这种肆意“关联”良民的汹汹囚情则直接导致了“农无不离其田业,贾无不离其肆宅,士大夫无不离其官府”,其害甚危。首先,农离田业、贾离肆宅直接导致军事后勤保障的不足,兵法曰:“十万之师出,日费千金”,粮食和市等保障物资的充足与否又会影响战争胜负,进而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其次,士大夫并其官府是国家治理和统治的基础,国士之才德虽冠盖一国,但面对“笞人之背,灼人之胁,束人之指”的残酷讯法,国士亦不能免于自诬,“虽国士有不胜其酷而自诬矣”。这样,统治既不稳又没有人才的国家,其覆亡只是早晚之事。此外,旧贵族不仅凭借“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还能靠千金、百金之财关说上下而免于刑罚,造成“今良民十万而联于囹圄”的窘境,使百姓日削月朘,逐渐陷入“富者愈贪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的恶性循环,使社会更加难以治理,若为人君不能知此,则国家处于旦夕之危亡,“上不能省,臣以为危也”。故尉缭谏议人君应当“善审囚之情”而不待箠楚,这样即能“囚之情可毕”,战国兵家虽主言兵,但并不妨碍他们对圣王之道的向往,并为之努力并试图实现一种王道政治和王道军事的理想状态,“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
兵家的调均原则并不是简单地主张平均分配,而是按照功劳和贡献的多少来重新分配社会财富,对原来不同等级的社会成员在财富占有上通过赏罚来进行控制,这也构成了战国社会保障及其优抚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普通民众是军队构成的主要来源,但其作为一个群体而言在社会和军事活动中的力量和权利较弱,在平时生产生活中常处于贫困状态,针对其获取财富较少、较难的问题,兵家为充分调动民众积极性,综合运用赏罚举措时也注意保护其权利,特点就是“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和“刑上究、赏下流”。在战国兵家的军功爵制体系中,“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赏罚原则已取代“亲亲尊尊”的旧时代体系,在量功时常以“功”为录入准则,是“见功而行赏,因能而授官”。在新的赏罚体制下,即使“人主之子也,骨肉之亲也”,也需为国立功效命,“犹不能恃无功之尊,无劳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并且兵家通过“明吾刑赏,使非农无所得食”“明赏罚,使有必战之心”“明赏赉,止奸之术也”和“接兵角刃,则赏功立名”等赏劝之法,将之纳入社会保障和优抚体系,使天下之民在军事战争中“自发地”用命效死,最终取得胜利。同时,兵家认为赏罚之法又必须佐以制度才能得以有效施行且必须“明其制”,认同“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以德化人的民本思想,主张“吾用天下之用为用,制天下之制为制”的施政理念。这是对西周时期明德慎罚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为后来德主刑辅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和社会普遍的政治和军事价值观形成奠定了基础。
三、结语
任何政策和思想只有付诸实践,才会产生实际效果。古代曾有许多好的社会保障学说和主张,但在“家天下”的统治下,好的社保主张却难以制度的形式得以实施,只能寄希望于圣君的体恤和循吏贤臣的力行[4]。战国兵家是我国古代极少兼有君主立法权和官吏执法权的特殊群体,成为战国兵家社会保障思想的孕育产生以及躬身践行提供了条件。国君拜将,将代表君权和军权的斧钺授予将帅,表明在军中将即君也,“谋于庙,行令于廷,君身以斧钺授将,曰:‘左、右、中军皆有分职,若逾分而上请者死’”。同样,如果在军中君命与军令冲突时往往执行的是军令而非君命,穰苴曰:“将在军,君令有所不受”,孙武子亦云:“君命有所不受”;信陵君曰:“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尉缭曰:“军无二令,二令者诛”。故在军中士卒只知有将而不闻有君,“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可见将令即是军中的最高法律形式,所以将帅在军中亦是言出法随,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可比国君的立法权力。
同时,将帅还拥有高度自主权和行政执法权。战国兵家不仅上马治军而且还下马牧民,吴起与商鞅即是其中代表。战国将帅在军中自置幕府为常事,拥有自主自配社会资源的权利。“李牧者,赵之北边良将也。……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府,为士卒费”。如此,则相较于大一统时期的社会保障尚且需要圣君体恤和贤臣力行,战国兵家在拥有“一肩挑”的高度自主权后,大大减少了保障立法与执法中的不确定性,提高了保障与救抚操作的可行性。兵家不仅身体力行、将不先己,与士卒共苦同甘,“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井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佚必以身同之”,还尤其注重厚抚士卒,保障并提高其待遇,如李牧“日击数牛飨士,厚遇战士”,王翦“日休士洗沐,而善饮食抚循之,亲与士卒同食”。这些都表明兵家的保障和优抚思想是一种长期性的日常行为,而贯穿战国时代的战争也为兵家社会保障和救抚思想的实践提供了历史舞台。
战国之兵家与历史上其他时期的将帅也有本质上的区别。《七略》将先秦到汉初各种学说派别分为“九流十家”,后班固将其收入《诸子略》,这是处于大变革时代的百家诸子对如何统一天下、修齐治平、教化保障百姓等方面思想的总括。诸子出于王官,兵家亦出于王官,“兵家者,盖出古司马之职,王官之武备也”。且在整体上而言,兵之一家与诸子百家是对等的,故班固单独将兵家列于《兵书略》而不入《诸子略》,兵家之权谋、形势、技巧和阴阳诸派别,亦对等于诸子之道、儒、墨、法诸家。国家最重要的事莫过于祀、戎,更可见兵家于国事之重。战国兵家以擅于军事而称“家”者,亦表明其是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思想体系的学术派别。与九流十家一样,兵家对于大变革时代亦有其政治主张和理想追求,即“并兼广大,以一其制度”,在本质上与诸子之追求是殊途同归的。而其他时期的将帅,哪怕杰出如卫、霍,也只是帝王意志的执行者,追求的仅是军事上的胜负而没有自己独立的理想追求和政治抱负,“重车馀弃粱肉,而士有饥者。其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骠骑尚穿域蹋鞠”。战国兵家则与之相反,其重人事、厚民生,皆以保民安众为出发点,批评“损敌一人而损我百人”的暴虐式战争,提倡不动刀兵以威慑服人,“民不发轫,车不出暴,而威制天下”,归根结底还是兵家立足于重人事的出发点、以保障救抚民众为根本,进而以军事战争为载体实践其理想的过程。
泓之战的结果以及时人对宋襄公的批评,表明了“不重伤、不擒二毛”式君子战争的失败,不仅标志着旧式礼制在军事领域的彻底崩溃和瓦解,也代表了周礼在社会和军事等保障制度方面的彻底终结,故战国兵家尤其重视以制度保障救抚的实施。《尉缭子》近半章节对法令的论述则最有代表性。有学者认为,战国时期的优抚无论在思想观念上还是在初步形成的一些制度上都与三代有很大不同,说明了这一时期优抚从萌芽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35]。对于这一时期保障和优抚思想的性质可以进一步进行明确,“新发展阶段”说法固然无措,但较为模糊。从兵家在制度保障方面主动进行体系构建来看,其不仅是三代与秦汉社会保障思想的过渡阶段,而且秦汉社会保障思想与救济学说在此时均已有了较为系统的论述,以此来看战国社会保障思想实为后世历代亦奠定了基本而系统且全面的基础。此外,以战国兵家的社会保障实践来看,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的社会保障思想与专制统治思想依然共存,其思想与政策虽不乏精华,但从兵家不讳言之“乞人之死不索尊,竭人之力不责礼”来看,它依然属于统治阶级的得民、保民和治民之道。但“三代以来尚矣,用兵之道,以仁义为本,以权谋为用。仁义者,所以抚士民、服豪杰;权谋者,所以济机务、成功业也”。总之,战国兵家在追求自身“成功业”政治抱负的同时,能够不忘以人为本、救抚士民的理想追求,将其融入自身“功业观”并形成具有战国时代特色的兵家社会保障思想,还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