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发达国家不能欠债不还
2021-12-03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上,会场内外有一种声音显得尤其迫切,那就是国际社会尤其是众多发展中国家强烈呼吁发达国家兑现承诺、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的应负责任。
众所周知,在长达20多年的联合国气候谈判进程中,一些发达国家总是试图逃避应负的责任。它们甚至挑战“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减排责任,并迟迟不兑现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支持的承诺。这种缺乏诚意、回避责任的做法不利于各方达成共识,拖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脚步。
气候变化是伴随人类社会进入特定历史阶段而出现的挑战。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活动,特别是发达国家大量消费化石能源所产生的二氧化碳累积排放,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显著增加,加剧了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作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被确立为国际气候谈判的基本原则。国际社会一直敦促发达国家在减排问题上做出表率,并在技术、资金、能力建设等方面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但一些发达国家言行不一,制定目标时夸下海口,后续却缺乏行动力。
发达国家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承诺,2020年前每年至少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支持。虽然发达国家自称气候融资完成程度逐年提高,但“掺水”“湊数”现象严重。一些国家甚至把道路建设等发展援助资金改头换面算作气候援助资金。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损害了气候谈判的公平性,破坏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本次气候大会期间,少数发达国家还极力混淆视听,渲染发展中国家减排量承诺不够,别有用心地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现碳中和的时间,意图迫使发展中国家承担与其能力和累积排放量不相符的责任。这不仅是为了转嫁自身对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更有以减排压缩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空间的嫌疑。
作为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中国强化自主贡献目标,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新模式,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展现大国担当。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指出,在碳达峰时,发达国家人均排放比中国高得多,“我们既要压低峰值、又要缩短这个时间,这也是中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做的努力。”雨林国家联盟联合创始人费德丽卡·比塔认为,“与一些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对其承诺的落实始终如一”。
面对气候变化这一全人类共同挑战和全球气候治理领域前所未有的困难,世界各国应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国际社会期待格拉斯哥气候大会就关键议题凝聚起共识,迈出坚实步伐。发达国家不能“欠债不还”,应以实际行动履行历史责任,尽快弥补已承诺资金的缺口,并设定新的集体量化资金目标。正如美国前副总统戈尔所说,气候行动上,已经完成工业化的国家“有义务做得更多”。
◎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