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21-12-03庭国勋韦明武罗登荞郑天静
庭国勋 万 彪 韦明武 罗登荞 郑天静
1.贵州省黔南州养殖业发展中心,贵州都匀 558000;2.贵州省瓮安县养殖业发展中心,贵州瓮安 550400
近年来,随着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我国畜牧产业发展受阻,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传播,直接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1]。由县乡兽医干部、村级防疫员组成的基层防疫队伍成为了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第一道防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主要包括畜禽免疫、检疫、疫情排查及疫情处置等技术性工作,对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有重要意义。现以贵州省黔南州为例,结合笔者工作经历,就当前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探讨。
1 黔南州动物防疫体系现状
黔南州下辖2 个县级市、9 个县、1 个自治县。机构改革前,全州共有13个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兽医卫生监督所(含州级),分别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检疫、执法等工作。机构改革改后,全州仅三都县保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福泉市保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罗甸县、平塘县保留动物卫生监督所(站),其余县市均撤销合并成了养殖业发展中心(含州级)。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与农业站所合并成综合农业服务中心,两块工作一套人马。随着“三权归乡镇”,乡镇兽医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归乡镇政府,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只做业务指导。
2 黔南州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动物防疫体系不完善
一是防疫机构设置不科学,防疫力量被弱化。如今省级仍保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而州、县级的上述机构却被撤销、合并,导致上下级机构不对应,职责职能划分不清,工作衔接不畅。二是防疫工作量增加,防疫人员编制、人数减少。行政区划调整,乡镇、村(社区)面积增大,辖区内防疫工作量显著增加,但兽医人员编制、人数没有增加;由于乡镇农业和畜牧类站所合并,畜牧兽医干部既要负责畜牧工作,还要从事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畜牧干部精力有限,使得很多防疫工作无法落实落细。三是免疫、防疫方式缺乏创新。面对非洲猪瘟等烈性动物传染病的传入,对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更高,但基层动物免疫多数仍依靠村级防疫员走家串户上门免疫,为传染病交叉传染埋下隐患。
2.2 防疫设施设备不全
一是兽医办公场所布局不合理。多数乡(镇)没有设立特定的动物检疫场所,有的兽医站甚至仍与乡镇政府合署办公,在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上存在隐患。二是防疫设施设备落后。多数乡(镇)没有基本的疫病检测、分析设备,对于动物疫病检疫、诊断只能依靠传统的“望闻问切”和多年积累的经验进行。
2.3 工资待遇低,防疫队伍老龄化严重
村级防疫员负责一个自然村内畜禽免疫、产地检疫及动物疫情排查等工作,随时有感染人畜共患病和被动物攻击伤害的风险。目前,全州村级防疫员补助最高的是福泉市500元/月,最低的是三都县、长顺县100 元/月,其他县(市)的防疫员补助200~400 元/月不等。工作量与工资待遇差距大,工作环境恶劣,使得多数年轻人不愿意从事该项工作。防疫队伍老龄化严重也是一个必须直面的问题。以瓮安县为例,2020年全县共有村级防疫员164 名,平均年龄50.79 岁,其中最大年龄为75 岁,40 及40岁以下的只有19 名,仅占总人数的11.6%。防疫队伍老龄化严重,文化水平低,导致自学能力弱,专业知识不能得到及时更新,难以满足当前复杂的疫病防控需求[2]。
2.4 饲养管理不科学,养殖户防疫意识淡薄
当前全州养殖规模化水平较低,主要以中小型养殖户和散养户为主。由于技术、资金有限,很多中小养殖场建设未经专业的选址、布局指导,生物安全防控设施达不到要求,导致自身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弱。一些中小养殖场虽然有管理制度,但仅停留于形式,不能严格执行;部分偏远分散的农户因对畜禽疫病防控措施不了解,不配合防疫人员免疫注射工作,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由于受利益驱使,私自购买来源不明的“便宜仔猪”。
3 对策和建议
3.1 深化动物防疫体系改革,建立健全机制
有效的动物防疫体系是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保证,只有建立适合本地畜牧业发展现状的动物防疫体系,才能有效地减少动物疾病的发生,减少损失[3]。一是要科学设置动物防疫机构。机构设置关系到防疫工作的统一性和防疫队伍的执行力。在设置之前要对全州现有的防疫机构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当前机构设置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设置和补充,明确责任清单,专人专事,保证各级部门工作的有效衔接。二是盘活基层防疫资源,提高防疫员工作积极性。在现有的向畜牧兽医技术合作社购买防疫服务的基础上,对现有合作社、防疫员数量进行精简,成立一支专业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防疫队伍,通过增加服务类别、拓宽服务范围等方式增加防疫人员收入,让有限的基层防疫补助经费更好地推进动物防疫工作。三是创新免疫方式。结合“动物疫病净化”“先打后补”等新的防疫政策,由养殖场(户)自己进行免疫,业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补助。提高免疫效率的同时,避免交叉传染的风险。
3.2 加强基础设施和防疫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基础防疫设施的配制。结合防疫工作的需要,逐步在乡镇设立常规的检疫、诊疗功能区,增设必要的动物诊疗、检测设备,改善疫病防控人员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将基层防疫队伍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任务指标,做到动物防疫人员定人、定岗,减少专业人员挪作他用。通过增加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能力提升和继续教育的机会,吸收专业大学生、乡土人才等方式提高兽医队伍专业技术水平。三是改善兽医工作人员待遇。各级财政应增加对于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经费支持,建立公平合理的职称评定及绩效奖励机制,加快动物防疫人员有毒有害津贴等政策补贴的落实。四是加强对兽医群体及兽医工作内容的宣传和关注,让社会了解和尊重兽医工作。
3.3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全民防疫意识
动物疫病防重于治,兽医主管部门应借助电视、广播、手机APP、短视频等媒体,加强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析常见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知识,让社会大众了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营造动物防疫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于养殖场户、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运输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管控,做到既保证本地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供应,又要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传入和发生。
4 结 语
当前,随着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日益频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复杂而严峻,基层动物防疫员作为防疫的最前线,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不断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基层兽医队伍建设,才能扎实开展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才能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才能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