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部视野下明代经义的文体建设及文章学意义
2021-12-02龚宗杰
龚宗杰
(复旦大学 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上海 200433)
明代科举以义、论、策三场试士,且尤重头场,这使经义这种科考文体在明代得到长足发展。成化、弘治年间,经义“八股”的体制格式逐步定型,当时的场屋写作,明人也自称“至于成化、弘治间,科举之文号称极盛”(1)夏言:《请变文体以正士习等事疏》,《夏桂洲先生文集》卷十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7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556~557页。。体制的成熟与创作的“极盛”,意味着明前期对经义文体内部空间的挖掘,至此也渐趋饱和。因此,正德、嘉靖以降,先后出现如清人所说的“以古文为时文”及“兼讲机法,务为灵变”(2)方苞:《钦定四书文》卷首《凡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51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3页。,本质上看,都是原本作为封闭性文体的经义,在其内在自足性无法支撑全新创作的情况下,转而借助外部资源来寻求新变的过程。无论是借助与古文的对话来拓展其批评体系,还是在此基础上追求“机法”来吸收辞章学要素,都进一步推动经义由考试工具向文学性文本倾侧,并为晚明乃至清代尝试将其纳入与诗赋、古文并峙的文体序列,提供了一定的合理性。
在上述进程中,相比于官方在制度层面的调控,晚明经义的发展更多得益于文人士子在文章学层面的建设。明中叶以后,文士对场屋作文的讨论日渐公开,经义论评逐步兴起并发展为公共知识话题。其结果之一,便是新兴序体样式“时文序”开始涌现,逐步分割原本由“试录序”所主导的官方话语权。与时文序同步,晚明时文选本的大量刊刻,则促进明代经义文本的自我经典化。这些都为经义获得独立的文体地位创造了相应条件。通过考察明人文集、文评、选本等集部文献及上述诸多现象,我们既可以理清明人对经义文体建构的不同层次,也可考见其背后的文章学意义。
一、 经义论评的公开化:文集、文评及二者的交涉
自北宋更科举之法而以经义、论、策取士,宋元时期科考文体的程式化就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出现了像《答策秘诀》《作义要诀》一类针对性很强的文章学论著。尽管明代科举依仿宋元旧制,但我们搜检明人文集与文评诸书,可看到明人对本朝经义的系统论述,要到明中叶以后才逐步展开。
如果以明人文集作为考察对象,值得留意的是“试录序”这种明代才出现的序体文,为明前期的经义论评提供了一定空间。关于乡试录与会试录,明末朱荃宰《文通》列有“录”这一文体:“辰、戌、丑、未,大比天下贡士,录其文曰《会试录》,子、午、卯、酉,乡举,录其文曰《某省乡试录》,皆冠以前序,主考官为之。次执事,次题问,次取士姓名,次程文。”(3)朱荃宰:《文通》卷十五,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3册,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880页。由此可想见,作为依附于前两级科举录的文本,试录序因其作者兼具文士与考官的双重身份,虽有序文之体格,但叙述多站在官方立场。如天顺元年(1457)会试,薛瑄所撰《会试录序》曰:
是以九十余年,薄海内外,文教隆洽,士习粹然,一出于天理民彝之正,而杂学、术数、记诵、词章之习,铲刮消磨,无复前季之陋。虽曰科目以文章取士,然必根于义理,能发明性之体用者,始预选列,类非词章无本者之可拟也。(4)薛瑄:《会试录序》,《敬轩薛先生文集》卷十七,《明别集丛刊》第一辑第36册,合肥:黄山书社,2013年,第526页。
从薛瑄的表述中当可看出,明初经义专注于对经部义理的解释,而要求摈除所谓杂学、术数、记诵、词章等子部、集部要素。
成化以后,这种谨守经部、恪遵传注的局面稍有改变。十一年(1475)乙未科,王鏊为该科会元。清人曾评价明初经义至王鏊而臻于理实、气舒、神完、体备(5)梁章钜著,陈居渊校点:《制义丛话》卷四,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56页。,意味着以王鏊为标志,经义写作兼重义理与辞章之风渐开。李东阳为弘治十二年(1499)己未科会试所撰《会试录序》,对此曾有如下论述:“洪武、永乐之制,简而不遗,质而成章。迄于今日,屡出屡变,愈趋愈盛。然议经析理,细入秋毫,而大义或略;设意造语,争奇斗博,惟陈言之务去,而正气或不充。”(6)李东阳:《会试录序》,周寅宾校点:《李东阳集》第3册,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第941页。认为近年科考一变明初简质的文风而开始追求文章修辞,不免有以辞害意之病。
从上引材料可知,试录序除了随乡会试录刊刻而传布四方,也多收入考官的文集而流播后世,成为一个可以考察不同时期文风趋向的窗口。但因其作者身份的特殊性,试录序的写作更多体现引领士风、厘正文体的官方意志。不过到了嘉靖中以后,情况又有变化,针对经义论评的非官方声音日渐增多。从集部文献来看,有两点值得一提,一是明人开始将讨论经义写作的内容编入个人文集,二是“时文序”的出现。
先看嘉靖以来明人文集、诗文评中的经义论说及二者的文本交涉。李东阳指出经义写作追求的“设意造语,争奇斗博”,在弘治以后已成难以遏制之风尚。主要体现为明人开始细究制义技法,系统总结一套从破题至结题的章法准则。嘉靖中,项乔撰《举业详说》,首开中晚明经义作法专论之先河。
项乔为嘉靖八年(1529)己丑科进士,著有《瓯东文录》《私录》等。晁瑮《宝文堂书目》“子杂”类所著录《举业详说》《举业赘论》皆项乔所撰。《举业详说》一书,《温州经籍志》卷三十三“诗文评类”著录,原有单行,后附刊于《瓯东私录》卷三。项乔所撰自序则收入《瓯东文录》卷二,交代了编撰此书的原委:“国家每取士,必三试之,而以初试经义为要。予囊守渤海,尝概论举业以示诸生,于经义犹略也。去岁转官适楚,公余课焕、蔚诸儿,乃复论经义之则,凡数十条,而选取程文以证之。”(7)项乔:《举业详说序》,《瓯东文录》卷二,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刊本,第57b~58a页。据此并结合项乔生平,可知项氏于嘉靖二十一年(1542)守河间时曾撰成《举业赘论》,二十二年升湖广副使后又在《赘论》基础上论经义体则数十条,并配以程文而成《举业详说》。《瓯东私录》收录《举业详说》时,删去了所配的程文,《温州经籍志》对此也有说明:
凡论举业根本八条,论举业体则七十七条,自叙所谓选取程文以证之者,则《私录》已删去不存矣。其说于明时场屋所行经义、表判、赋论之类,皆为论其体制利病颇为详备。(8)孙诒让撰,潘猛补校补:《温州经籍志》卷三十三下册,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第1573页。
项乔对经义及作法的细致阐述,主要见于七十七条的“举业体则”,依次按破题、承题、起则、大讲、缴题、结题六段格式展开。在六段体则后又附各类“题则”,针对不同经义题型而采取相应的章法布局及写法,共计三十四类。此类题则,颇便于士子学习模仿,至明末又有像《汤睡庵太史论定一见能文》卷三“各题入门文式”,罗列题式多达七十三类,可以说将晚明以来的时文格式挖掘至极致。
从目前所见明代诗文评及相关资料来看,《举业详说》是明代最早独立成书的时文论著,其内容虽首举注重义理的“举业根本”,但重点仍偏向讲求格法的辞章术一侧。这符合该书举业授学读本的性质,也表明嘉靖中以后,经义批评内部已形成一种重视“设意造语”、追求辞章技艺的声浪。以此为出发点,另有两方面与本论文的视角相关:
一是明人编刊文集开始收录有关经义论评的内容。嘉靖间随着唐顺之、茅坤等人推动时文与古文之间的沟通,文人士子好谈时艺与此前也大有不同。如茅坤即撰有内容为认题、布势、调格、炼辞、凝神的《文诀五条训缙儿辈》,收入其文集《茅鹿门先生文集》卷三十二“杂著”。其中调格一诀说:“吾为举业,往往以古调行今文。汝辈不能知,恐亦不能遽学。个中风味,须于六经及先秦、两汉书疏与韩、苏诸大家之文,涵濡磅礴于胸中,将吾所为文打得一片凑泊处,则格自高古典雅。”(9)茅坤:《文诀五条训缙儿辈》,《茅鹿门先生文集》卷三十二,《续修四库全书》第134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51页。便是强调时文写作要得古文风味,追求格调的“高古典雅”。茅坤“文诀”后来颇受王衡肯定。王衡撰有专论制义的《学艺初言》,曾有单行,后收入万历四十四年(1616)所刊文集《缑山先生集》。王衡在《学艺初言》中论及经义格法,多援引茅坤“文诀”而作阐说,如曰:“文章之法,总不离于人情。情生于题,情之用在势。要不出于鹿门所谓‘认题’、‘布势’数条。”又如:“鹿门所云‘练格’,格者,品也。”(10)王衡:《学艺初言》,《缑山先生集》卷二十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79册,第187~188页。王衡为万历二十九年(1601)辛丑科榜眼,《学艺初言》也因此广为传播,而被万历间如《举业要语》《新刻官板举业卮言》《从先文诀》等几种资料汇编类的时文论著所收录。这多少反映出,至嘉靖、万历间,在科举和出版业的双重推动下,评析经义写作已成为一种颇受关注的公开话题。
二是明人文集中有关经义的言说,随着书籍的流通而成为一种公共的文章学资源,并被文评类著作所吸收。这点在上文所举王衡、武之望的引述中已有体现。另外像万历间汪时跃所编《举业要语》,即收录了项乔《举业详说》、茅坤“文诀”及王缑山《学艺初言》等材料。值得注意的是,《举业要语》还收录了诸如黄志清《林仕隆制义序》、刘孔当《李长卿制义序》、陶望龄《王晋伯制义序》、王肯堂《王缑山制义序》等序文。其中所收陶石篑《汤会元易义引》“文有意到有语到”一则,出自陶望龄《汤君制义引》一文,见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刊《歇庵集》卷四。此卷所收其他制义序,如《门人稿序》一文,为武之望、陆翀之《新刻官板举业卮言》卷二收录,题以陶望龄“论文二章”。同卷另两文《金孟章制义序》《戴玄趾制义序》,又为刘元珍《从先文诀》内篇选录。由此可看出,至万历间,制义论说已在文人中间迅速展开。这些论说又借书籍传播而被汇编类文评著作所吸收,进一步扩大其传播的影响力。除了文集、文评,在商业出版的刺激下,选本形态的房稿、社稿,亦由书坊大量编集刊行。作为一种联动效应,冠于时文选集之首的“制义序”或称“时文序”应运而生,成为晚明经义批评的新型载体。
二、经义批评的去官方化:从试录序到时文序
上文论及乡、会试录序是明前期经义批评的主要文献,不过作为一种官方文件,试录序的批评表达颇受限制。嘉靖中以后,非官方的时文编集与刊刻逐渐盛行,科举和出版业结合而成为晚明的一大产业。此类选集每有编刊,往往邀大方之家为之撰序,渐成惯例。因此,时文序作为这种产业链之一环也在晚明得到迅速发展。
从性质上来说,不同于考官所撰的试录序,时文序的撰写更多是一种文人化、非官方的行为。关于二者的差别,检万历间屠隆、陶望龄、袁宏道等人文集,皆收有两类序文,可作比较。如陶望龄所撰《癸卯应天乡试录序》,其中谈到经义的法度说:
臣尝窃观我明制举之业,莫盛于吴。博士所诵说若所谓王、唐、瞿、薛者,皆吴人也。其文若爰书之傅法律而不可出入,若歌者节拍不可舒促,四方师之,号为“正始”。盖尺幅之中,一题之义,求之而弥有,浚之而弥新。因叹圣贤之言无穷若是,而其法之精微曲折,亦有卒世不能究者。(11)陶望龄:《癸卯应天乡试录序》,《歇庵集》卷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365册,第230页。
从制举之业盛于吴地,到圣贤之言与制义之法难以穷尽,叙述视角相对宏阔。而他为友人时文选集《秦淮草》所作的序文,开篇说“法书家之妙在运腕,状之如漏痕沙画,歌之妙在转喉,状之如串珠,皆言其圆也”,继而衔接至对时义写作的讨论说:“余尝引以论诗、古文,若时义其佳处类然。”(12)陶望龄:《序马远之秦淮草》,《歇庵集》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365册,第252页。表达更加随意自如。
除了这种表述上的差别,更重要的是,从试录序到时文序,反映的正是晚明由文人主导的经义批评,开始分割原本由官方所掌控的话语权。在出版业的助推下,时文序大量出现,与之相配套的坊刻时文选本规模化刊行,这显著地降低了作为官方文件的乡、会试录在士子中的影响。对此,可从以下两个层次展开论述:
其一,时文序对选文的评价,在官方选定的范文外另设了一种佳文的样本。翻检明人文集,可发现时文序的出现约在嘉靖末年,这与坊刻时文开始流行大致同步。其中较有名的作者,正是前揭陶望龄所言王、唐、瞿、薛四家中的瞿景淳和薛应旂。
瞿景淳是嘉靖二十三年(1544)甲辰科会元。嘉靖三十五年(1556),瞿景淳任该科会试考官,并参与辑选了本房中式士子的平日习作,为之作序曰:“今之学《春秋》者皆主胡氏,而师说犹人人殊。多士皆一时之良,所撰多合程度,而况君复以名家订正之,其可以为四方式矣。”(13)瞿景淳:《春秋汇稿序》,《瞿文懿公集》卷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09册,第551~552页。其意正在于选辑这些符合程度的习作,来为士人学子提供更多的范文和标准。与瞿氏并称为时文大家的薛应旂,为嘉靖十四年(1535)乙未科会元。薛应旂曾为钟崇武所编江西籍进士的经义选集撰《豫章文会录序》,后又为吴江诸生所编钟崇武窗稿选集撰《郭溪窗稿序》,二序均见于明嘉靖刻本《方山薛先生全集》卷十。同集卷十三又有《毗陵雅义序》,略曰:“今龙冈施公出守吾常,政事之暇,课试各学诸生,简其文之可观者,命坊间刻之,题曰《毗陵雅义》,属余序其端。”(14)薛应旂:《毗陵雅义序》,《方山薛先生全集》卷十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343册,第178页。即说明是为坊刻经义选本作序。与瞿景淳所说的“可以为四方式”一样,薛应旂的序文也强调所选窗稿可作为士子仿习的范本,如《郭溪窗稿序》指出吴中诸士于钟崇武之文“不觉相入而争师之”(15)薛应旂:《郭溪窗稿序》,《方山薛先生全集》卷十,《续修四库全书》第1343册,第152页。。由此可见,在官方刊行的试录外,地方上兴起的坊刻时文,播于士林,也成为可供士子阅读学习的举业读本。对此明人已有所认识,如汤宾尹曾说“今人举业,从坊刻入,从试录、策论入”(16)汤宾尹:《两孙制义序》,《睡庵稿》卷三,《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63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60页。。坊刻时文选本及其相配套的序跋、评点的涌现,显然对以试录所代表的官方话语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稀释”作用。
其二,晚明时文序的撰写带有强烈的文体意识,往往将经义置于文学视野下进行讨论。万历年间,随着一批新锐时文家如汤显祖、陈懿典、董其昌、陈继儒、陶望龄、汤宾尹、王思任等人的活跃,经义批评愈发兴盛。考察此时期诸家撰写的时文序,可察觉到其中明确的文体观念。以陈懿典为例,他评价时人经义,往往以“诗赋古文词”这一传统文体序列作为视角。如《陈居一近稿序》评价陈万言“所为诗赋古文词甚富,而独出其举业近草一编相视,则养粹如,气盎如,法秩如”(17)陈懿典:《陈居一近稿序》,《陈学士先生初集》卷一,《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78册,第638页。,又评沈朝焕之制义,先从严沧浪借禅论诗入手,述其“习于诗又工于诗”,继而指出“今所刻者制义,大约得趣在笔墨蹊径之外,神情散朗,丰韵鲜标,而总之归于冲夷委婉,初日芙蕖,固制义中康乐也”(18)陈懿典:《沈伯含制义序》,《陈学士先生初集》卷一,《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78册,第639页。,这些皆可视为借用一套诗学话语来评价经义。在这种与“诗赋古文词”的对话中,经义的文体边界及其文学性也得到论述。如陈懿典认为经义写作也需具备创作诗赋古文词的才学,他在《李长卿制义序》中明确指出:“制义之为物,非若诗古文之可以逞才也,而为之又不可以无才;非若诗古文之可以炫学也,而为之又不可以无学。”(19)陈懿典:《李长卿制义序》,《陈学士先生初集》卷一,《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78册,第633页。可见陈氏对本朝经义的认识,是将其视为能展现才学之文体,而非纯粹的考试工具。如他也曾言“夫文至制义,其道似浅而实深,其用似小而实钜,其门户似易窥而实难竟”(20)陈懿典:《李两生连璧草序》,《陈学士先生初集》卷一,《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78册,第643页。,在“文”的层面对经义予以了很高评价。
通过此种文学观来评价经义文,在晚明并不少见,最典型的如王思任曾将八股小题置于与汉赋、唐诗、宋词并列的文体价值序列中:“汉之赋、唐之诗、宋元之词、明之小题,皆精思所独到者,必传之技也。王、唐、瞿、薛,文章之法吏也。”(21)王思任:《吴观察宦稿小题叙》,任远点校:《王季重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53页。王思任所说,一是肯定了本朝经义的文体地位,二是突出了时文名家的典范意义。从经典化的角度来说,这两点的确立,离不开文人、选家、书商共同参与的选辑和批评活动。
三、明人制义的经典化:时文选本的编刊及其影响
前引陶望指出王、唐、瞿、薛,时人号为举业“正始”,王思任也称此四家为“文章之法吏”,在时文批评自明中叶以降渐呈开放格局的同时,伴随着坊刻经义选本的大量刊行,经义名作与举业名家的经典化,也在评选、阅读与阐释的诸环节中进行。这是我们理解晚明文人对本朝经义持有文体自信的重要基点。
不同于诗文、词曲等其他文类,作为科考文体的经义,它的经典化进程首先面临的便是考试选拔机制。当然,除了这种制度层面的汰选外,经义文一旦进入抄刻与传播的通道,同样会面对文学教育、阅读文化等多层次的选择。特别是在晚明书籍文化的背景下,文人选家和坊刻选本所提供的意见,更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此,从选本的角度而言,探讨明人对本朝制义经典的自我塑造,可从出版业、科举制度和选家三个层面展开。
首先,坊刻时文选本自嘉靖以来大量刊行,在满足习文需求普遍增长的同时,也为经义作品的传播、阅读与阐释创造了基本的场域。坊刻时文自明中叶兴起,至万历间堪称极盛。袁宏道写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的书信中,就曾描述“坊刻时文,看之不尽”(22)袁宏道:《答毛太初》,钱伯城笺校:《袁宏道集笺校》第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825页。。对此,清人阮葵生《茶余客话》卷十六“坊刻时文”条也说“坊刻时文,兴于隆、万间”,并列举如下四种类型:“坊刻乃有四种:曰程墨,则三场主司及士子之文。曰房稿,十八房进士平日之作。曰行卷,举人平日之作。曰社稿,诸生会课之作。”(23)阮葵生撰,李保民校点:《茶余客话》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72页。可见至万历年间,书坊出版的经义选本,已包括程墨、房稿、行卷、社稿等多种类型。
这其中,由主考官和中式士子所撰的程文、墨卷,作为佳篇范文,不仅是书坊首先考虑刊刻的对象,也是时文选评家重点分析和评点的文本。比如万历间时文选评家袁黄,便曾利用《墨卷大观》一书来解析各科墨卷的名篇佳句。袁氏所撰《游艺塾文规》以万历八年(1580)至万历二十九年(1601)乡、会试程墨为分析对象,讲解破题、承题、起讲、正讲等作法,其论破题云:
今学文不可先学平淡,场中除元外,其余中式破题皆极奇极新。旧刻《墨卷大观》,一题凡百余篇,遍览诸破,皆各出意见,可喜可愕。今集文散佚,不得尽录,止录其现在者为式。(24)袁黄:《游艺塾文规》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第1718册,第24页。
从袁黄的表述中可看出两层含义。一是万历间已刊有像《墨卷大观》这样一题百篇、体量甚大的经义选集,这从侧面反映出坊刻时文的盛况。也正是在此种大环境下,明末出现了像《国朝大家制义》这类集大成式的选本,编者陈名夏自言“予存先辈名稿至万余篇,入合选者止七百有奇”(25)陈名夏:《国朝大家制义》卷首《选例》,明末刻本,第2a~2b页。,亦可谓做到了博览而细选。二是尽管袁黄指出中式之文各有特色,但事实上颇受重视的仍是会元墨卷。
因此,其次正是“制造”会元的制度因素,科举的选拔机制为经义典范提供了一个可作参考的硬性标准。在明代科考范文的几种类型中,会元墨卷的典范意义尤为突出。明人对此早有认识:一方面如武之望等时文批评家即强调说“读邓定宇、李九我会试卷,便知元之所以为元矣”(26)武之望:《重订举业卮言》卷上,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刻本,第30a页。;另一方面便是选家、书商特别注重编刊会元墨卷、房稿,如钱文光、钱时俊在万历间编选《皇明会元文选》,闵齐华在天启元年(1621)刊刻《九会元集》。闵氏所选九位会元的墨卷和房稿,分别来自万历二十年(1592)壬辰科以来的吴默、汤宾尹、顾起元、许獬、杨守勤、施凤来、韩敬、周延儒、庄际昌,并强调会元文字具备衡文标准的典范意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汤显祖也曾为教其子而编《汤许二会元制义》,汤氏在《题词》中表达他对汤宾尹、许獬二会元文字的看法:
予教之曰:“文字,起伏离合断接而已。极其变,自熟而自知之。父不能得其子也。虽然,尽于法与机耳。法若止而机若行。”钱、王远矣,因取汤、许二公文字数百篇,为指画以示。汤公止中有行,行而常止。许公行中有止,止而常行。皆所为“正清”者也。(27)汤显祖:《汤许二会元制义点阅题词》,徐朔方笺校:《汤显祖诗文集》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100页。
可见汤显祖编选汤、许之文,所看重者除了二人新近会元的身份外,更在于他们的文章具备“尽于法与机”的文章学特质。
再次,像汤显祖评汤、许之文所持的文学性标准,在晚明经义论评中愈发成为关键的考量因素,这意味着经义典范的建构,更是一个溢出于科举制度范围的命题。以前揭《九会元集》为例,此书并非简单选辑会元文章,而是在选文基础上又有对各家风格、文法之论评。如吴默《知及之 全》墨卷尾评曰:“独标一解,独创一裁,从来元卷无如是法,开却后人许多门户。”(28)闵齐华:《九会元集·吴无障》,明天启元年(1621)朱墨套印本,第2b页。又评汤宾尹《国有道》墨卷云:“他人只讲‘道不变塞’,此无一句不从‘国有道’发挥,读得题意。”(29)闵齐华:《九会元集·汤霍林》,明天启元年(1621)朱墨套印本,第3b页。均从墨卷写作的独到之处加以阐说。闵齐华在书前小引中也对九家之文风作了概说,如论吴、汤、顾、许四家曰:“松陵洞玄抉髓,悟到机开。宣城胎结天授,神传面壁。金陵富溢五车,雄逾八斗。同安峻立万仞,神骨俱绝,蔚乎词宗,诚艺林之嚆矢已。”(30)闵齐华:《九会元集引》,《九会元集》卷首,明天启元年(1621)朱墨套印本,第1a~1b页。由此可见当时以才学、辞章为标准来评价经义的风尚。这方面,武之望也曾概括本朝时文名家的不同风格,指出“举业之文,先辈王、唐、薛、瞿其至矣”,又评隆庆、万历以来名家之文说:“如田钟台之冲粹、沈蛟门之雄迈、邓定宇之苍雅、黄葵阳之精练、郭青螺之敏爽、冯具区之柔澹……诸家品虽不同,要之各极其致,皆上乘之文也。”(31)武之望:《重订举业卮言》卷上,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刻本,第13a~13b页。其中所用“冲粹”“雄迈”“苍雅”等语,显然是以文章审美作为评价标准。也正因此,晚明陈龙正就认为经义不仅仅是“阐发孔孟修身治世大道”的选士工具,更强调“尤另作一种文字看”,他在《举业素语》中说:“王、钱、唐、瞿、汤、许六人已占最胜。起阖辟之法者,王也;穷阖辟之法者,唐也。钱以摹神,瞿以雅度,汤以体贴,许以自在游行。”(32)陈龙正:《举业素语》,《历代文话》第3册,第2590页。指出经义的开合之法始于王鏊而穷极于唐顺之,这显然也是一种文章学意义的表述。
总的看来,晚明经义选辑与论评的大量出现,促进了时文大家及其文章典范的塑造。此种塑造虽建立在科举选人的基础上,但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一套文章学的批评话语,这进一步维系了经义自明中叶以来被发掘的文学质性。从历史上看,这一过程不仅影响到清人的经义文体观,也推动了明清文章学的精细化发展。
四、“文之一体”:明代经义文体发展的文章学意义
综合上文,明代对经义文的选辑、论评,具有重要的文体学与文章学意义。就文体观念而言,中晚明人文论评经义,多视之为相对独立而可与“诗古文辞”展开对话的知识要素,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为经义在集部框架下获得发展创造了相应条件。另外在文章学层面,明人对经义作法的研讨,吸收并深化了古文、诗歌技法,一定意义上推动了古代文章学的精细化发展,也为明清之际戏曲、小说技法论的出现提供了契机。具体而言,可从如下几点分开讨论:
第一,中晚明时文序的写作,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明人经义文体观之转变。上文提及王思任《吴观察宦稿小题叙》认为明代八股小题可与汉赋、唐诗、宋词相媲美,清人也有类似表述,如康熙间文人鲁之裕就说“制艺者,文之一体,而小题则具体而微”(33)鲁之裕:《本朝考卷小题序》,《式馨堂文集》卷八,《清代诗文集汇编》第21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02页。。这些论断或可表明,中晚明以降,由经义选辑、论评所构筑的话语场,已悄然改变了人们对这一文体的看法。
在这一场域中,作为新兴批评样式的时文序之出现,尤其引人关注。其中王思任所撰时文序,曾以独立的编集形态出现。《澹生堂藏书目》著录王思任《王季重小著》九种,其中即有《时文序》一种。现存《王季重时文叙》一卷,见收于明末清辉阁刊本《王季重先生集》九种、明崇祯间刻本《王季重先生文集》十三种,又有《王季重杂著》本,此亦为明末时文序创作盛况的一种突出体现。
时文序在晚明的大量创作,也影响了明末清初文章总集的编纂,一是贺复征的《文章辨体汇选》,二是黄宗羲的《明文海》。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七百八十卷,收录极为广博。其中卷二百八十一至卷三百六十为“序”,凡八十卷,又细分经、史、文、籍、骚赋、诗集、文集等三十一个子类。贺复征撰有序题曰:
今叙目曰经,曰史,曰文,曰籍,曰骚赋,曰诗集,曰文集,曰试录,曰时艺,曰词曲,曰自序,曰传赞,曰艺巧,曰谱系,曰名字,曰社会,曰游宴,曰赠送,曰颂美,曰庆贺,曰寿祝,又有排体、律体、变体诸体,种种不同。(34)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卷二百八十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05册,第408~409页。
值得留意的是“试录”与“时艺”二小类,是贺复征对明代才出现的试录序、时文序之专门收编,以符合此书新立文体以求全备的编纂宗旨。黄宗羲的《明文海》卷二百十至卷三百二十五为“序”,分为著述、文集、诗集、赠序、送序等十四个小类。其中亦有“时文”一类,收录明人所撰时文序共七卷。这些多少反映出,随着文人撰写的迅速展开,时文序作为全新的序体样式也趋于成熟,成为时艺批评表达的重要载体。此外,从贺复征、黄宗羲所编文章总集可看出,尽管时文只是列为序体下的附属文类,但至少就编选处理而言,两人都将它看作是可与诗文、词曲并列的独立类型,这折射出明清之际文章观念的一大变动。
第二,明人对经义体制、格式与写作技法的研讨,推动了古代文法论与修辞学发展。如前引项乔《举业详说》对六段体则、三十四类题则的解说,已反映出嘉靖间文人对经义格式、技法的讲求。至万历间,此种“以法为文”的创作观念日益张大,文章写作中的谋篇布局、修辞造语成为时人关注的话题。比如武之望即明确指出:“文字初时布置虽有定格,至于中间离方遁圆,生无化有,全要活法。”(35)武之望:《重订举业卮言》卷上,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刻本,第28a页。武之望的“活法”理论集中体现在他所撰的《举业卮言》中,此书以“为文必以法”为理论支撑,建构起一套包含意、词、格、机、势、调等诸多要素在内的文法体系。同时期如刘元珍《从先文诀》、董其昌《九字诀》等也对文章写作技法进行多方面剖析。这些文章学论著的特点,一是虽专门针对时文,但所论实多与古文相通,因而可视为一般意义上的文章作法论;二是往往将抽象的文学经验转换为具体知识和写作技巧,以切实地满足初学者的习文需求。因此,如果说前揭项乔《举业详说》注重“体则”以求“合格”,更多的是针对经义的专门之学,那么像《举业卮言》所论多有溢出于经义文体的范围,而可视为一种具备普遍意义的修辞之术。
第三,从古代文体互渗、融通的角度来说,明人的经义文法论不仅吸收和深化了唐宋以来的诗文法,也对明清之际戏曲、小说文法的兴起产生深远影响。从嘉靖时期的《举业详说》到万历年间的《举业卮言》,也暗含着如下变化,即在诸多晚明文人的表述中,经义写作逐渐被视为文学才能的体现,明末周之夔说:
我朝之名公大臣,无不出自举业。其能真工举业者,后亦未有不名公大臣。文恪、文成、元美、应德诸公,可悉数也。如必曰今人不如古人,时文不如古文,剽贼灭裂,窜入他体,夫士患无才耳。苟才之所至,作史可也,作诗赋可也,作百家言、稗官、小说、诗余、南北调可也。(36)周之夔:《与董葱德论时文书》,《弃草文集》卷四,《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12册,第637页。
周之夔的说法,是试图通过“才”来消弭古今之分与众体之别,并以此提升时文的地位。类似的论调在明清时期并非罕见。晚明众多时文序的写作也多将经义置于这种传统的文体序列中作一番类比陈述。如周之夔也说“时文、古文,神理则同,体裁自别”,并进一步指出:“举业之制,取裁经传,正度胸臆,绳尺出入,不能以寸。非若诗文家,可以随纸伸缩,缘情感发,凭才创造,视事更端也。起伏呼应,开合顺逆,虚实正倒,擒纵转变之间,靡不有法焉。”(37)周之夔:《与董葱德论时文书》,《弃草文集》卷四,《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12册,636~637页。认为举业之文格式虽严于诗文,但也包含着起伏、开合、虚实等这类通用的文章法则。
总体而言,自明中叶以后,文人开始着意检讨经义与诗文间的关系。其中与古文之间的讨论最为常见,一直到晚清,如李兆洛在为金圣叹评选的小题文选作序时,仍强调制艺“其为法亦初不殊于古文,其神理、骨格皆资于古文也”(38)李兆洛:《金选小题文序》,《养一斋文集》卷六,《续修四库全书》第1495册,第95页。。至于与诗歌的联系,认识亦渐趋深入,如汤宾尹《睡庵大题选序》指出:“四股八比之制,与五言八句等,俱一代收士之律也。《选》体、歌行、绝句之类,人各以其资材为之,满缩纵横,单行累幅,取境之便与趣之所极。”(39)汤宾尹:《睡庵大题选序》,《睡庵稿》卷四,《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63册,第75页。清人余集也曾以八股小题和咏物诗作比较:“制义尤难于小题,赋诗莫窘于咏物。以其方员寓器,规矩因心,深文隐蔚,功在密附。求之字句之间,得之神理之表,其谋篇竖义之旨同也。”(40)余集:《蒋泉伯考具诗引》,《秋室学古录》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460册,第325页。其中所说的“谋篇竖意”,正是诗文法与经义文法的一大共性。
对文章“谋篇竖意”的追求,在明清两代戏曲、小说等叙事性文学的论评中也颇为明显,主要表现在像“脱卸”“急脉缓受”“草蛇灰线”等原本被用于古文、时文论评的文章学术语,至明末清初开始被广泛运用于戏曲、小说等类型的批评(41)参见龚宗杰:《古代堪舆术与明清文学批评》,《文学遗产》2019年第6期。。这其中,晚明经义论评的盛行,对相关批评方法、术语的运用起到重要的推演和沟通作用。钱锺书先生曾讨论“诗与时文”之关系说:“诗学(poetic)亦须取资于修辞学(rhetoric)耳。五、七字工而气脉不贯者,知修辞学所谓句法(composition),而不解其所谓章法(disposition)也。”(42)钱锺书:《谈艺录》,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42页。明人论制义,正是追求在限定的格局内,通过句法、章法的调遣,来实现全篇脉络的贯通。总之,经义之所以能以“文之一体”的身份而与诗文、词曲等并峙并展开对话,在某种意义上,正是明人在集部框架内开展文体建设的结果。
综上所述,明代经义文体之发展,溢出于科举制度与经部范围。尤其自明中叶以来,经义的文体观念、评价体系也逐渐嵌入由诗赋、古文等构成的文体序列中,进而在文学领域内获得其独立的知识地位。这一过程对明清时期的文章学乃至文学观念影响甚大。晚近刘咸炘在论定四部门目时,曾认为明以来经义应归入集部:“制义不入经部,以制举之文体实兼承经义、曲剧,而又备有策论、诗赋之质也。焦循论之详矣。凡此诸种与诗文,皆文之一体,无分崇卑。”(43)刘咸炘:《续〈校雠通义〉》下册,《推十书》丁辑一,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87页。在集部视野下考察作为“文之一体”的经义,提供给我们的启发,其实并不仅限于焦循提出的“一代有一代之所胜”的文学发展观,更可在文体会通的视角下,通过考察经义表现出的“文备众体”的特性,寻求一条突破文体阻隔来综观古典文学众体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