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K12教育会计核算中的几个典型问题与对策
2021-12-02鲜汶圻
鲜汶圻
(广州市增城区碧桂园学校,广东 广州 511330)
本文提及的K12教育,即包括学前教育(主要形式为幼儿园)、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约15年的校园基础教育。在实践中,推行并修订的各类相关会计制度中,并没有出台或明确以民办学校为主体设计的一套完整又贴切实际情况的核算指引,来规范不断发展变化的办学形态。因此,考虑到目前民办K12教育中的重要指标及办学特色,本文选取其中关于收入、政府补助、报表填报三个关键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K12行业特点及会计核算特点
首先,K12行业具有其特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提出民办教育区分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办学,使用的会计准则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小)企业会计制度。国家为促进民办教育,规定学校不可上市交易,但认可集团运营式进行办学。投资方既要保证教学质量,也会在不违规的情况下适当逐利。
其次,K12行业会计核算有其自身的特点。通常民办学校在会计核算层面上,上述两种会计制度均可适用。在选择其中之一后,针对不同报表使用人对外填报报表时,数据却受到报表名称、项目明细、核算年份、比例限额等不同要求而重置。这使得在平时核算时,将会计记账与会计报表产生混淆的局面。因此在核算时,由于缺乏具体的理论指导、从业人员本身素质的局限、领导层忽视等多重原因,导致核算的连贯性、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都未能尽善尽美。
二、目前K12行业会计核算存在的典型问题
(一)收退费数据的准确性难以保证
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校方不可提前收取新学期学杂费。现行收费模式多是本学期末至下学期初为家长缴费日。一个学期收取一次费用的方式,是家长与校方双方认可且较为理想的缴费模式。提供教学服务通常是持续整个学期,提供教育服务属于时段收入,计量方式应在学期内分段核算,按劳务进度确认收入。然而,现实中许多状况却被迫对收入难以准确的计量。
实务中,学校可能经常发生如下情况:学生已接受教育服务,却拖欠学杂费;学生未缴费却正接受教育后又中途转学;学生未接受教育但已缴学杂费等。另有文规定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费, 上述情况在同一时期极可能反复发生,很容易造成多计、漏计、错计收入的情况。
若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的核算模式,则以收付实现制方式计量收入。此种方式通常并不会被集团运作式的办学管理层接受,因其KPI及审计报表需与国际接轨,更倾向使用权责发生制,以便在行业内横向比较。对前期核算基础信息及部门职能的协作质量要求更加精准。
(二)政府补助准则后新旧核算的不一致
2018年我国推出修订版《政府补助》准则后,并非所有从事教育服务业的单位都按此执行的。本文中提及的政府补助,主要是指无偿拨款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两种形式。有相关政府指导意见中曾表明,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制度,探索对民办学校给予经费奖补,要按不低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标准补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于多方面原因,有些民办K12学校仍选择与以往核算方式保持不变。
曾经涉及与新准则核算不一致的方式也被沿用下来。比如:收到财政拨款时直接取出使用,在代收代支科目过渡,而未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或者校方收到实物不告知会计也未入账,而是直接使用,账内外均无登记等。
通常情况下,这些资产的收支都应有账务处理,附上合规的票据,并按每笔拨款的要求对应支付。是计入其他收益或是递延收益,均可按专业判断来选择记账。然而,受会计人员自身的素质限制、准则的非强制性执行,又或是对政策文件本身的解读不到位,致使新旧计量方式出现混用或滥用的情况。如何做到对政府补助更准确合规地核算,不浪费国家的任何一分钱,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同一学校多口径报出数据时对核算要求的选择弊端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从实务调查中可以发现有情况表明,一个会计主体账套需要面对至少三种核算口径进行报表输出。向教育局提供的年审报告,是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基础编制的;向税局提供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是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编制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向教育局提供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是以专门的统计标准为基础填写。当按民促法要求对收费标准提交审批报告时,按成本监审办法的标准再进行数据加工。
因此在针对不同外部对象,单一的核算要求不能同时满足使用者需求。在不同标准中转换调整时,易导致报表项目出错。在同时适用多重准则计量的情况下,易混淆交叉概念,又使得会计核算不清晰。如固定资产按收付实现制计入统计经费;按净额法或全额法计入财务报表;因使用者不同致使摊销年限不同。会计在对原账面数据进行加工时,会因工作量增长、理解力偏差、解答模棱两可等现状,导致报表失准。此时,将耗费大量精力对同一事项进行数据拆解和匹配。
三、完善K12行业会计核算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核算准确性的方法及步骤指引
首先,核算收入的来源,即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极其重要。校方的招生办应在学生报名、退学、插班等变更状态时录入信息,IT部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财务部及时确认收费情况。做好前期基础数据的完整记录,达到数据链流畅、信息共享。多个相关部门应当无缝式合作,才能保证核算的第一步是准确的。
其次,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会计进行分段核算时,应当将上述所有变动情况全部计录下来,根据当期最真实的数据进行拆分。在无重大差错的情况下,将所属本学期的收入减去前期已计量的收入作为当期收入,应当把前期累积的变动都记录在当期,不应再对前期收入追溯调整。
最后,可通过调研评估,引入合适的智能式招生缴费系统,将上述实务中各部门所需管控的节点进行设置并限定操作权限。确保数据真实、及时、可靠,也可设置相关人员监督,并与部门KPI挂钩进行激励。
(二)政府补助准则后新旧核算选择
首先,弄清楚每一笔政府补助的缘由,是选择适当的核算方法的关键。按校方自身核算水平,若判断为方法从旧,即使延用代收代支科目进行核算,也需要改进完善原不足的地方:如收支未逐笔入账,未对应提供合理票据和审核依据作为附件,缺乏后续审查程序等。若为实物,还需做好账外资产盘点登记等。
其次,当判断使用新准则时,实务中会计处理的难点在于,有些政府补助下拨之后,并未及时发文或根本没有文件列明补助的对象。我们不应因政府文件并未表明补助对象,就可以任意将其认定为收益性政府补助,而应结合校方向政府申请补助时所注明的目的、项目性质、补助用途以及政府下发补助时索引的政策依据等,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
最后,从优化政府补助核算的角度,主管单位还需多加指导校方财会人员制订相关的资金预算和资产管理,并进行有效的后续监督,实时规划使用进度。目前,广州在2020年5月已开通使用中央对地方教育资金管理支付平台,虽然省市的暂未上线,但也从侧面展露政府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又升级了,也迫使加深会计人员对新系统学习的需求。
(三)针对不同口径报出的数据应有合理详细的指引
首先,根据专业判断或者集团要求,在保证基础数据准确无误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报表使用方,对原核算口径进行修正。修正过程中,应制作并保存底稿,保证前后链接的逻辑性,也为后续审查或验证提供依据。
其次,许多核算制度间的差异,实务中是无可避免的。在对外报出报表时,需由较专业或较高层级的一方,对关键点、易错点提供辅导性指引。如有必要,还可提供相关培训,或制作线上/远程教学。
最后,促使形成整个行业的财务报表有理有据、有始有终,形成闭环的智能型大数据检测。如教育局、市场监管、税务局等对关键性指标的信息披露与衔接。这既是对行业的财务质量考验,也是对经营状况分析的挑战。
四、结束语
会计核算记录着每件会计事项的来龙去脉,会计报表述说着整个行业的经济态势。民办K12这个既有潜力又日趋成熟的教育行业,为使其会计环境更加生态健康发展,我们在要求提高业内会计专业素质的前提下,规范行业内会计核算管理,积极总结问题,善于琢磨办法,开发共享信息平台,共同推动民办K12行业会计核算的蜕变。将其会计核算模式发展成为一套先进、智能的方法体系,使中国的教育之路更加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