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广西创新型金融服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1-12-02熊微
熊微
(广西警察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8)
科技发展、时代进步,在当今市场竞争激烈的时代,想要扩大经济规模,农民获得获取更大的经济利润,需要金融机构的帮助。而现在农村的金融服务水平较低,要想其发挥真正作用就要提升金融服务质量,这样能帮助农村经济创造更高价值。广西乡村金融服务还处在初级阶段,金融体系建设相对来说比较落后。基于此,本次研究整理和分析广西金融服务的情况,希望为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供意见,改善广西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一、实行乡村振兴的意义
广西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三农问题,也就是农业、农民、农村三者的关系一直未达到理想状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未能对广西经济总体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已成为制约广西经济的重要条件,急需解决的内容。广西整体的农村人口比重较大,在广西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我国提出的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广西也要努力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目前广西农村经济发展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才能推动广西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可以将资源实现合理配置,满足乡村发展的需要,也能为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在发展过程中要进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最终要实现的目的是达到资源协调和乡村金融的多维发展。依托本地区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条件,进行协调发展,真正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这个标准,在战略实施过程中也应该注重公平和持续性,并且在实际发展中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不能够只追求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忽略环境的变化。这对于广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促进广西实现城乡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
二、金融服务在广西振兴乡村中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广西现阶段的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体系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没有发挥真正作用,对于涉农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较小,银行认为帮助涉农企业,本身的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可能会影响自身经济利益,涉农企业的发展规模一般较少,金融机构的资金存在风险,所以对涉农企业的融资门槛较高。农村的金融市场构成较为单一,因多种原因,造成了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率低,不能满足农民多样化需求。乡村的金融服务点分布不均,当农民有金融服务咨询、转账支付等方面的问题时不能及时解决。目前广西农村经济发展中因农产品的经济效益低,农村人口大量流失,农业生产效率低,许多农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省内的有些地区农村发展不平衡,还存在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所需不能被满足。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将增加农民收益作为核心目标,并且缺少相关法律和制度的约束,造成农村金融对其帮扶程度低,农村的医疗、交通条件没有达到平均标准,这样也不利于我国建设城乡一体化[2]。
(二)涉农金融产品少
目前的涉农金融机构,商业性质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和广西农信社,还有一些政策性的银行。可见目前广西涉农服务的机构和金融产品少,而且这些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存在宣传不到位的情况。农民不知道相关贷款信息,宣传不足以广西农信社来说在其网址上关于农业产品的介绍较少,需要专门询问客户经理才能了解。农业在发展过程中没有第三产业的优势条件,目前广西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减少,农业发展表现为持续力不足,在发展过程中体现为,农业发展缺少技术、资金的支持,更多的资金流入第三产业,致使农业发展不平衡。而且大部分的乡镇干部不了解涉农金融产品的要求,也是涉农产品的营销及宣传不足造成的。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经济效益,在项目上反复投资追求形象工程,政策未落到实处[3]。
(三)财政资金缺口大
财政资金是国家帮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保护环境的专项资金。虽然每年的投入资金额在增加,但增幅缺少持续性,个别项目的投入比例过大,在资金使用结构上严重不合理,农业项目之间开展程度不均衡,技术推广占比小。从涉农补贴上来看,广西财政资金对三农的帮助作用较小,对农村产业结构升级缺少升级的推动力。现阶段,科技在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其在财政资金中的投入比例过小,大部分的投入所体现的价值较低,对后续发展没有实质性帮助,财政资金的总体结构及投入量不能满足实际农业生产中的资金需求[4]。
(四)涉农企业贷款难
涉农企业的发展水平影响着农村的经济发展方式,广西相对于我国其他地区的涉农企业总体规模较大,但是发展速度慢,在市场竞争中缺少优势,所以导致企业本身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这样会直接导致其在各项生产中存在严重不合理的问题,涉农企业的建设与发展需要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但其本身的经济实力,在技术与资金难以达到实际要求,需要贷款获得资金支持,但是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对其优惠力度较低,这也给当地经济发展增加了一定的难度。目前结合广西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来看,虽然涉农企业得到了政府的扶持,但是发展动力不足,很多潜在的资源没有被利用并转换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并且涉农企业的收入对广西农村经济发展的帮助较低,导致涉农企业没有扩大经营规模,发展速度缓慢[5]。
三、提升金融服务的对策
(一)完善乡村金融体系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可以,帮助涉农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可以避免传统融资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力、物力等资源,引导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金融体系能有效地提高了融资效率的同时又降低了以往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投入成本,实现有针对广西涉农企业个性化融资方式。完善财税激励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均衡的流入城乡。贯彻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完善担保体系简化审批手续和审批流程简化。设立乡村基金并且细化管理责任,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实现合理配置,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防止非法集资、诈骗等现象的出现,为广西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促进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农业发展逐渐扩大规模,增加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6]。
(二)创新农村抵押贷款制度
农民的主要经济财产包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广西现要逐渐逐渐完善农民财产抵押制度,这样金融机构和农民的权益都得到保障。建立区域级的关联办理方式,对登记信息的完善记录,方便录入信息,保障机构对抵押信息全面的了解,在信息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登记效率。这样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年轻劳动力投入到农业建设中,为年轻劳动者创造条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更多的劳动者回乡创业,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努力实现城乡关系由对立到走向融合,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实现协同发展,完善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移动网络优势,优化服务站的金融服务功能、内容,为广西农民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务。
(三)优化资金结构
政府可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农村金融要素市场。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逐渐让参加生产的农户认识到农业创新的重要性,在农业生产中增加科技的运用。相关部门为农业研究院提供资金支持,增加此方面的支出,促进广西农业发展水平的提高,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及扩大销售渠道,带领更多的农民发家致富。优化风险补偿机制、增加对生产各环节的直接补贴,调整资金投入结构,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资源使用、乡村医疗等方面的投入。建设农业创意园区,实现农业规模化效益,使农业发展符合当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满足农民的需求,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合理运用财政资金为农民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减轻农民的资金问题,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将重点扶持项目作为工作中的重点,分清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同时将国家重大持续性发展项目放在优先发展地位,为其增加资金投入力度[7]。
(四)相关部门增加重视程度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制度创新。政府发挥好宏观调控的职能,加强引导。深入农村进行调研,发掘广西农村发展新路径。发展农村金融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金融服务创新的计划,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创新,发挥好个人及组织的优势作用,利用主观能动性,做好农村制度的创新工作。发展更高阶段的农村金融及农村经济,就先要了解其在农业发展中需要完成怎样的转化,强化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及其职能。对农民创业给予支持和帮助,加快多种形式的新型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的建设。对于农业来说需要调节农产品价格、供求矛盾的关系,打破传统模式下的垄断性产业,以市场导向为需求,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价值。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对信誉良好、资源优势明显的项目给予担保,在充分了解其资质后,银行可适当放宽抵押条件给予贷款补贴优惠[8]。
四、结束语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是一项长期进行的复杂工作,需要社会各界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及经济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在此过程中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帮助,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广西农村金融服务发展逐渐向高层次的发展模式转变,时代进步要求农村金融服务及时做出改变,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步入新阶段,促进广西农村经济转型、农业实现现代化。有利于为全国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提供经验,以此推动国家农村金融服务整体现代化和三农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村金融发展对城乡关系的发展也产生重要影响,对于建设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