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造假:古代官场的潜规则
2021-12-02达卿
文/达卿
在中国古代,官员年龄造假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汉武帝时期,因为官官相护,官员队伍日趋年轻化,几乎全都是官员子弟。到汉顺帝时期,尚书令左雄上书说:“郡国每年举孝廉,都是马上就要授职施政、教化民众的,应该选取那些老成可用之人。孔子称:‘四十不惑;《礼记》称:‘四十曰强,而仕。请从现在起规定:年龄不满四十,不得察举。”这个建议很快便得到了汉顺帝的采纳。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官员制造假年龄,大概正是从这时开始。
后来到唐朝时期,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六月发布了一个新规定:“凡人三十始可出身,四十乃得从事。”所谓“出身”,是指获得做官的资格。官员的年龄再次被列入规章制度之中。要想做官,还得过年龄这一关,例如韩愈25岁已经进士及第,可是一直等到35岁才得到正式官职。为了求得及早当官,许多人便打起了虚报年龄的主意。
还有一个现象:唐代有为选拔和培养神童而设置的童子科,考试题目相对简单,于是,许多大龄男子便冒充孩童,虚报年龄应试。
对于官员年龄造假,古代也出台了不少打击措施。如唐代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制度,将年龄造假列入道德规范之一进行查察,若发现官员年龄造假,则给予罢免。
到了宋代,官员年龄造假又盛。宋代洪迈《容斋四笔·实年官年》记载:“士大夫叙官阀,有所谓实年、官年两说,前此未尝见于官文书。”由此可见,谎报年龄的做法在宋代已经成为一种官场的潜规则,甚至人们暗中规定,在官场上说的年龄为官年(作假),真实的年龄为实年。为什么要谎报年龄呢?这是因为宋代规定参加科举考试的读书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少报年龄,可以多参加几次科举考试。同时,宋代规定为官者70岁退休,少报年龄中举做官之后也可以晚点退休。宋代由于没有严格的考核制度,官吏们只要在任内不出错就可升迁,因而各级官吏苟且因循,坐待升迁,不惧年龄造假受惩治。
到了清代,官员退休改成60岁,有些官员为了多当几年官,便大肆在自己的档案“履历”中作假。清人王士禛《池北偶谈》记载:“三十年来士大夫履历,例减年岁,甚或减至十余年。”而“同人宴会,亦无以真年告人者,可谓薄俗”。当官的人即使在同事、老乡的宴会之上也不告诉别人自己真实的年龄。《儒林外史》中的老实人范进也谎报年龄,他一出场便坦言道:“童生二十岁应考,如今考过二十余次……”怎么算也应该年近半百了,可是他却对外宣称自己只有三十几岁。
清朝沿袭明朝考核制度,考核内容标准为“四格”“八法”,规定了文官考核制度的内容与处分标准,其全面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胜过历朝考核制度。为了遏制官员年龄造假,还特意将谎报年龄列入操守一项进行考核,一旦发现年龄造假,便对该官员予以革职处分。但到了清朝末期,随着官僚集团的日益腐败,考核制度的作用也愈来愈小,最后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