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江西茶叶产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2021-12-02李道和陈江华
周 薇,李道和,陈江华
(1.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5;2.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江西 南昌 330045)
江西自然条件优越,茶叶种植历史悠久,是我国重要的茶叶主产省份之一,种植面积达到10.35×104hm2,且在不断扩张。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造成巨大威胁。为遏制疫情蔓延,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江西省早在2020年1月24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地纷纷出台相应措施积极应对,帮助茶叶经营主体度过难关,保障茶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为了解疫情对江西省茶产业发展的影响,江西省茶叶产业技术体系于2020 年2 月13 日对江西省茶叶经营主体开展了网络问卷调查工作,通过江西省茶叶产业技术体系、江西省茶叶协会、各县茶叶协会等平台,共获得关于茶叶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59 份有效问卷,其中茶叶企业98 家、茶叶合作社49 家、家庭农场7 家,分别占比61.64%、30.82%、4.40%。调查样本分布在全省9 个地区,样本数量位列前6位的地级市为九江、赣州、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分别有54 份、31 份、25 份、23 份、12 份、10 份;从县级层面来看,样本数量排前6位的依次为修水、浮梁、婺源、上犹、靖安、遂川,分别有 44 份、21 份、20 份、14 份、11 份、9 份,这6县样本占总样本的74.85%,显示被调查样本涵括了江西各大茶叶主产区,表明所调查样本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1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江西茶叶产业发展现状
1.1 茶叶经营主体茶园经营规模较大
茶叶经营主体茶叶经营规模较大,平均可采摘面积83.38 hm2,最大可采摘面积为1 186.67 hm2,可采摘面积在666.67 hm2以上的有2 家,可采摘面积在66.67 hm2以上的茶叶经营主体有48 家,占被调查样本总数的30.19%。茶叶企业经营规模相对较大,平均采摘面积为98.38 hm2,茶叶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平均采摘面积分别为43.45 hm2、24.286 hm2。
1.2 经营方式
茶叶企业单位面积平均产量相对较高,家庭农场经营方式粗放。茶叶经营主体样本干毛茶总产量平均124 290.9 kg,每0.067 hm2平均干毛茶产量为103.94 kg;茶叶企业茶叶产量相对更高,每0.067 hm2平均干毛茶产量110.77 kg;茶叶合作社的每0.067 hm2平均茶叶干毛茶产量相对较低,为107.62 kg;家庭农场经营方式粗放,每0.067 hm2平均干毛茶产量仅有6.08 kg。
1.3 主营产品
59.75%的茶叶经营主体以生产绿茶为主,33.96%的茶叶经营主体以生产红茶为主。以经营绿茶为主的茶叶经营主体有95 家,占比59.75%;以经营红茶为主的茶叶经营主体有54 家,占比33.96%;从事其他茶类生产的经营主体有10家,占比6.29%。从企业来看,57.14%的茶叶企业主要经营绿茶,37.76%的茶叶企业主要经营红茶;从合作社来看,67.35%的合作社以经营绿茶为主,24.49%的合作社以经营红茶为主。表明相较于合作社,茶业企业从事红茶生产经营的比例更高,这是由于红茶生产门槛相对较高,而茶业企业具有更强的经济与技术实力。
1.4 销售渠道
63.52%的茶叶经营主体主要通过线下销售茶叶,48.43%的茶叶经营主体开辟了线上销售渠道。110家茶叶经营主体有专卖店,占比69.18%;49家茶叶经营主体没有茶叶专卖店,占比30.82%。开展了线上销售业务的茶叶经营主体有77家,占比48.43%;82家茶叶经营主体没有开展线上销售业务,占比51.57%。63.52%的茶叶经营主体销售以线下实体店为主,有101 家;20.13%的茶叶经营主体完全通过线下实体店销售茶叶,有33 家;而以线上渠道为主的茶叶经营主体仅有3.77%,线上线下渠道持平的茶叶经营主体占比12.58%,可看出通过线上销售茶叶比例较高的茶叶经营主体占比16.35%,比例较低,表明江西茶叶经营主体茶叶销售渠道有限,网络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开辟能力有待提高。
1.5 成本较高
茶叶采摘雇工成本较高,达到平均150 元/人·d。茶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机械化程度不高,在采摘环节需要投入较多的劳动力,雇佣大量的农民帮助采摘茶叶。在农村劳动力外出背景下,农业用工成本不断攀升,2019 年雇佣1 个劳动力采茶平均需要支付150 元/d,最低需要支付80 元/d,而最高的需要支付400元/d。
2 新冠肺炎疫情对江西茶叶生产的主要影响
2.1 茶叶滞销严重
2019 年28.69%的茶叶仍未销售,同期茶叶销售额下降53.11%。受疫情影响,江西茶叶经营主体2019年所产茶叶仍待售的比例平均为28.69%,目前未出售茶叶占2019 年总产量比例在50%及以上的茶叶经营主体有28 家,占比17.61%。从销售额来看,与上年同期相比,被调查茶叶经营主体2020年春节以来的销售额平均下降53.11%,销售额下降80%以上的茶叶经营主体56 家,占比35.22%,销售额下降100%的茶叶经营主体16 家,占比10.06%。茶叶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被很多人视为人情往来送礼的首选,在往年春节期间市场需求量大,不少茶叶经营主体准备了较多的茶叶在春节前后出售。但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为阻止疫情蔓延,各地实施人员出入管制与封村封路,往日正常人际交往全部暂时取消,对茶叶正常销售带来巨大冲击。
2.2 市场对茶叶需求下降
由于市场需求下滑,67.93%的经营主体下调销售价格。83.65%的茶叶经营主体反映疫情造成需求减少,67.92%的茶叶经营主体认为疫情对企业经营的主要影响在于致使物流运输不畅,61.64%的茶叶经营主体表示疫情的主要影响为员工无法到岗。疫情期间,物流运输不畅与茶叶需求下滑导致茶叶销售价格下跌。疫情爆发以来,35.85%的茶叶经营主体表示茶叶销售价格大幅下降,32.08%的茶叶经营主体表示茶叶销售价格下降较多,还有31.45%的茶叶经营主体认为茶叶销售价格变化不大,销售价格下降的茶叶经营主体高达67.93%。以线上销售为主的茶叶经营主体均下调了茶叶销售价格,销售渠道线上线下持平的茶叶经营主体中有75%下调了销售价格,而以线下销售渠道为主的茶叶经营主体只有65.14%将茶叶销售价格下调,表明以线上销售渠道为主的茶叶经营主体对价格变化更为敏感,对市场需求变化反应更为迅速。
2.3 冬季茶园管理计划扰乱
2019 年下半年,江西省发生严重的持续干旱灾害,对各项农业生产活动带来严重影响。为缓解干旱对茶树的影响,特别需要加强冬季茶园管理活动,尤其是要进行深施有机肥、修剪、清园工作,以保证来年茶叶产量。然而,突发的疫情使员工无法到岗工作,茶叶经营主体难以开展正常的茶园管理活动,势必影响2020年茶树生长与茶叶产量。
2.4 茶旅融合进程受阻
课题组2019年实地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江西省26%的茶叶企业或合作社开展了茶旅融合业务,利用大规模连片茶园发展茶叶观光与休闲旅游业务,以提高茶园利用效率,开辟新的增收渠道。往年春节假期为游客到访茶园较多的时段,相关茶叶观光与休闲旅游需求旺盛,而突发的疫情使这些经营活动不得不暂时性关闭,对开展茶旅融合业务的茶叶经营主体造成较大冲击。
3 对策和建议
3.1 鼓励各茶叶经营主体积极利用自家或本村劳动力开展茶园管理活动
当前茶园管理活动必须进行,不能拖延,否则将影响茶叶产量。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茶叶企业应通过微信、打电话等通讯手段尽量联系本村内相关劳务人员,并安排好具体工作,分散作业,避免劳务人员聚集,为他们免费发放口罩,按时测量体温,在做好疫情防疫工作的同时推进茶园管理活动。
3.2 保障道路交通运输畅通
要切实落实2 月13 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的“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的要求,以及落实2 月10 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农业农村经济增长若干措施中要求的“确保农产品出得了产地、送得到超市、入得了社区”,从而畅通流通渠道。
3.3 鼓励茶叶经营主体积极利用开展网络营销渠道
增强茶叶营销能力可有效帮助茶农脱贫致富,提高茶叶产业竞争力。通过开辟网络电子商务渠道不仅有助于扩大茶叶销售市场半径,提高茶叶市场份额,促进茶叶销售,还能够避免在疫情爆发背景下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4 加大茶叶产业支持力度
加大茶叶产业支持力度,为茶叶经营主体提供优惠贷款,增强其生产经营信心。由于疫情影响,多数茶叶经营主体存在产品积压的情况,经营收入出现断崖式下降,资金链受到严重挑战。政府部门要加大茶叶产业扶持力度,指导金融机构针对茶叶经营主体发展茶园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并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以缓解其面临的资金链困境。
3.5 提高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
农村劳动力持续大规模外出非农就业背景下,机械替代人工是大势所趋,茶叶企业要积极适应机械化发展趋势,在茶叶采摘环节提高机械化应用水平,降低对人工的依赖。同时,政府部门应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积极研制先进、高效、适用的茶叶采摘机械,促进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