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古树名木资源现状及保护措施
2021-12-02董小燕
董小燕
(寿县寿春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安徽 寿县 232200)
1 古树名木的保护价值
1.1 生态价值
古树树体通常较大,在固定碳和释放氧气、调节空气的温度和湿度、吸附灰尘及减少噪声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生态价值。一些古树还具有吸收某些有害物质的功能[1]。
1.2 文物价值
古树将自然、人文景观融为一体,记录着文明发展史、城市建设史、政治兴衰史,并为继承和发扬当地风貌提供了鲜活的依据。
1.3 科研价值
古树可用于研究当地自然历史,从而了解当地气候、植被的变迁,为农业生产提供参考。在引种过程中,外来古树可作为参照系,或直接作为研究材料。古树还具有研究当地污染史和苗木生理特性的特殊价值[2]。
1.4 景观价值
生长在悬崖上的几百年前的树木,形成了人类难以创造的自然景观。千姿百态的树木不仅为许多历史遗迹增添了光彩,而且形成了独特的自然风景。古树名木历经数百年甚至千年的生长,枝繁叶茂、长盛不衰,营造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佳境。此外,古树在景观营造、植物配植中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3]。
1.5 旅游价值
凡是具有特殊观赏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的古树名木,均有旅游观光价值,包括传承历史、增强归属感和发挥景观生态效应等[4]。
1.6 经济价值
一些古树是重要的经济植物和园林植物,如古樟能提供大量果实,这些果实可用于育苗、食用、药用[5]。
2 寿县寿春镇古树名木的资源现状
2015年,安徽省寿县开展了第3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经专家鉴定,寿县共有古树43株。其中,古县城内有14株古树,分属3个重要的历史文化区,分别为报恩寺4株、孔庙5株、清真寺5株。其中,一级古树有7株,二级古树有1株,三级古树有6株。按树种分类,14株古树中银杏11株,圆柏2株,国槐1株。
3 寿县寿春镇古树名木保护实施背景
寿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18年,自寿县实施林长制改革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淮南市寿县古城保护条例》,寿县县委、县政府统筹“五绿”任务,把古城区14株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列入2019年古城保护重点项目。由寿县林业局牵头,聘请专业古树名木修复设计公司——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在全面调查14株古树名木生长现状的基础上,编制了《寿县建成区外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方案》,经专家组评审论证完善后,公开招标专业施工单位,南京沃森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标。对古城区7株一级古树、1株二级古树、6株三级古树实施了以补漏、防腐、修剪、围栏、支撑、病虫害防治和土壤改良等为主要措施的修复保护。项目总投资36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古树保护修复专项资金20万元、县级财政投资16万元。
4 寿县寿春镇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4.1 挂牌保护,落实“五个一”管护机制
寿州古城有7株经安徽省政府认定公布的一级古树,且安徽省政府为其制作了保护牌;二三级古树保护牌由淮南市绿化办统一制作,截至目前,包括古城区14株古树在内的全县43株古树均实行了挂牌保护。利用法制宣传日及《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宣传日等,在春申广场设立展板,发放“爱护古城,保护古树”宣传单,增强了民众的保护意识。近年来,群众积极提供古树线索,社会群体自觉保护古树的意识得到了提升。为落实“一树一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由古树名木管护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林长担任树长;落实“一树一员”,确定树木所有人或单位为管护责任人(护林员);落实“一树一技”,确定区域内林业技术员为古树保护技术负责人;落实“一树一警”,将8位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分配至每株古树,作为责任公安民警;落实“一林一策”,由林业局牵头,聘请专业设计公司,对古城区14株古树名木编制了《寿县建成区外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寿县全面构建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古树名木保护机制。
4.2 制定养护计划
在古树专管员的指导下,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需结合树木的具体情况,制定古树名木年度养护计划,按计划对需要管理的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养护计划内容包括土壤改良与复壮施肥、灌溉与排水、有害生物防治、修剪、防腐、补洞、除草和保洁等,隐蔽工程需做好影像资料留存,每季度上报甲方养护报告。
4.3 加强巡查巡护,开展病虫害监测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在雷雨、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后及时巡查,以采取有效的管护措施。近几年,银杏超小卷叶蛾发生于寿县及周边市县,严重危害了古银杏生长。为此,需在各个虫期加强对病虫害的监测,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寿县古树名木处于安全的生长环境。第一,清除受损伤的树枝。每年4月下旬至6月初,如果发现明显枯萎的树枝,应及时切断并燃烧,以杀死幼虫并减少超小卷叶蛾对寄主的伤害。第二,用生石灰将树干涂白,目的是杀死即将从树皮爬出的滞育性幼虫。第三,化学控制。在成虫期间,每667 m2用50∶1的松树松油250倍液和2.5∶1.0的溴氰菊酯500倍液喷洒树干,使新成虫死亡率达100%。在幼虫危害盛期,用40%氧化乐果混合液1 000倍液、25%溴氰菊酯乳油2 500倍液,或用植物源杀虫剂0.3%苦参碱1 000~1 500倍液,对受害树干进行喷雾防治。也可在每年6月下旬,当大多数幼虫渗透至树皮中时,喷洒油雾杀死幼虫。油雾配方为5份乐果或吡虫啉等储备溶液、10份柴油。第四,杀死成虫。根据成虫09:00之前栖息在树干上的特征,4月初至4月底每天09:00之前对成虫进行诱杀。
4.4 及时保护与修复
为防止人为活动密集对古树名木造成破坏,应在古树名木四周设置围栏进行保护,围栏面积尽量超过树冠投影面积,式样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围栏设计为立柱方形,高130 cm,长宽各10 cm。栏板圆头,高75 cm,厚2 cm,宽10 cm,间隔10 cm。上下两根横拉杆,拉杆厚3 cm,宽5 cm。每根立柱用水泥浇筑,保证其牢固性。对出现漏洞、断枝、腐干等情况的古树,需及时进行修复保护,确保古树健康生长。第一,对生长衰弱、树体倾斜、树洞明显或处于河岸、高坡上或树冠大、枝叶密集、易遭风折的古树名木,可采用硬支撑、拉纤等方式进行支撑、加固。第二,支撑加固材料应经过防腐、防蚀处理,加固设施与树体接触处必须加垫层,如厚橡胶。尽量采用仿真工艺处理,使其与古树树体整体协调。另外,邀请省、市级古树保护专家现场指导;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监管,保证保护修复质量;实施专业化设计和施工,确保修复效果。
5 寿县寿春镇古树名木保护成效
通过实施保护修复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古树生长的空间环境、地表环境和地下土壤环境,减少或消除了影响古树生长的不良因素,促进其健康生长,使原来接近枯死的古树“活文物”又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5.1 改善了古树空间生长环境
对古树树干树冠的附生物进行清除,对冠部的枯枝、过密枝、病虫枝、弱小枝及徒长枝进行疏剪、缩剪和短截修复,对树洞修补、树干外露木质部进行防腐处理、蛀干病虫害专杀处理,减少或消除了威胁古树生长的因素,极大地改善了古树的生长环境,促进了古树树冠伸展。
5.2 改善了古树地表生长环境
修复项目对一定范围内影响古树生长的设施进行了清理,并对地表进行了松土、除草、栽植麦冬和覆盖松树皮等,保证古树生长土壤疏松、透气。
5.3 改善了古树地下土壤环境
修复项目对古树生长土壤埋设复壮设施,灌施生根剂、杀菌剂,较好地改善了土壤的透气性和营养结构,增强了古树根冠生长能力,促进了古树根系生长。
6 结语
寿县古城区古树名木保护修复项目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方法,实行科学规划、专业化科学施工,使古城区古树焕发出新生机,让古树这一“活文物”深度融入古城保护与发展中,为全县古树名木保护修复提供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