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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雅乐沿革与机构配置

2021-12-02

艺术探索 2021年5期
关键词:雅乐礼乐音乐

成 军

(南通大学 艺术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雅乐①雅乐一词大致有三种含义:其一,延续《诗经》“大雅”“小雅”之义,多指祭祀之乐。其二,雅正之乐。如果从雅夏互通来看,商代雅正之乐多是对夏代以前中原旧乐的尊称,即所谓华夏正声。因此,后代王朝,包括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多将前世旧音称为“雅正之乐”,从文化上标榜自己延续华夏正统血脉。其三,与俗乐相对的高雅音乐,即高贵、高尚的音乐,是后起义。古代文献所说雅乐主要是指祭祀之乐,与赏玩欢娱的俗乐相对,如《新唐书·礼乐志》云:“自周、陈以上,雅郑淆杂而无别,隋文帝始分雅、俗二部”。本文所说的雅乐是取第一种含义,即雍容典雅的祭祀音乐。,又称祭祀音乐、吉礼音乐。“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历代君王多将“制礼作乐”及祭祀天、地、人祖的礼乐活动作为头等大事。隋唐统治者继承三代以来“事神治民”之传统,并相继建立了一套复杂的仪式音乐表演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雅乐制度并井然有序地开展仪式音乐表演活动,隋唐历代统治者大都设立了规模庞大的礼乐机构。大凡祭祀前夕,太常太乐、鼓吹、太祝、廪牺等官署精心准备美食、音乐;祭仪之时,他们大展尊爵俎豆之器,大奏八音之乐,以达天地协和,以祈太平丰年。

一、隋唐雅乐沿革考略

《礼记·乐记》云:“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1]276自古以来,礼乐被视为协和天地的工具。帝王登基伊始,礼乐建设即提上日程。在包括隋唐在内的历代王朝之礼乐大典的建设中,祭祀的吉礼音乐一直占据较大比重,不仅理论篇幅长,而且行乐仪式极其复杂,音乐歌舞创作也最为繁琐,歌舞表演场面更是恢宏壮观。与此同时,祭祀音乐还是隋唐礼乐建设过程中争论最为激烈的焦点问题。从隋初“开皇乐议”到大唐“贞观”“显庆”“开元”三礼之建设,诸多文人雅士或引经据典、各抒己见,或付之笔端、著书立说,共同为我国古代礼乐创作、表演以及礼乐文化精神的传承与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

(一)继替发展中的隋代雅乐

“制礼作乐,圣人之事也,功成化洽,方可议之。”[2]359-360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重新开创了天下一统的政治局面。为了顺应时代发展,隋文帝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在这一文化大背景下,隋朝礼典用乐在继承北周及三代雅乐传统的基础上也取得了长足进展。

《隋书·音乐下》曰:“先是高祖遣内史侍郎李元操、直内史省卢思道等,列清庙歌辞十二曲。……其初迎神七言,象《元基曲》,献奠登歌六言,象《倾杯曲》,送神礼毕五言,象《行天曲》。……而辞经敕定,不敢易之。”[2]351

建朝之初,隋文帝指派李元操等前朝文人创作清庙歌辞,牛弘等人协律编创乐曲,并令北齐乐工曹妙达于太常教习,以替代北周祭典乐歌。乐歌创制非常讲究,迎神七言,登歌六言,送神五言,以求“歌咏言,律和声”。

开皇二年(582 年),隋文帝召集颜之推、何妥、牛弘等礼官、乐官及乐工共同讨论雅乐系统建设问题。在这次大讨论中,黄门侍郎颜之推极力反对雅乐杂采“胡声”,建议依南梁旧乐进行改造。但隋文帝以“梁乐亡国之音”为由予以反驳,遂命乐工齐树提检校乐府,改换声律,后又诏太常卿牛弘、国子祭酒辛彦之、国子博士何妥等商讨“正乐”之事(《隋书·音乐中》)。[2]345开皇九年(589 年),隋文帝又下令将踏平南陈所获之礼器、乐器连同歌舞人员一并带回宫廷,继而诏令牛弘、辛彦之等人增修雅乐。《隋书》记载,牛弘曾奉命修订五礼,改定雅乐,并创制祭祀天帝、五帝、凯乐等乐章歌辞多首。[2]1300-1305开皇十四年(594 年),文帝再次诏令牛弘、姚察、许善心、虞世基、刘臻等人详定雅乐。经过诸多儒学雅士多年研校,隋文帝当朝之礼典用乐最终得以明确,涉及銮驾、降(迎)神、登歌、进俎、饮福等仪式环节行乐表演的诸多内容。

隋代雅乐讨论自开皇初一直持续到开皇十四年,音乐学界多称之为“开皇乐议”。其讨论内容主要涉及胡乐和清乐入雅、黄钟音律、音阶调式,以及旋宫转调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追求所谓的雅正之乐,隋文帝甚至采纳了何妥“但作黄钟一宫”之建议(《隋书·音乐下》)。[2]351《资治通鉴·隋纪》记载了文帝对于改创之后雅乐表演的心态:“奏《黄钟》之调,帝曰:‘滔滔和雅,甚与我心会。’”[3]5524自西周以来,雅乐随月用律,而隋文帝却只用黄钟一宫,不觉让人生疑,疑其将“旋宫转调”与“改朝换代”胡乱联系起来,而隋朝最终还是难逃急速灭亡的厄运。

隋文帝仁寿元年(601 年),杨广被册封为太子,遂享太庙雅乐。享庙之后,其以“清庙歌辞文多浮丽,不足以述宣功德”为由,向文帝请求更定。不久,隋文帝诏牛弘、柳顾言、许善心等礼部及太常官员重新创制雅乐歌辞(《隋书·音乐下》)。[2]360

现今所见《隋书·音乐志》主要记载了隋文帝及前朝梁武帝,北周明帝、武帝时期的雅乐制度和仪式音乐表演的相关情况,尤其用较大篇幅记载了两百多首雅乐歌辞。其中,涉及祭祀昊天、地祇以及祖庙的歌辞就多达116 首。此外,还有祭祀之后用于朝会宴飨的歌辞80 余首。

(二)唐代雅乐之创意发展

唐朝雅乐建设,历代君王都参与其中。与此同时,良好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也为唐代礼乐文化的高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大唐开元礼》的修撰,更是为中国古代礼乐建设树立了标杆。从祭祀音乐的作品数量来看,新旧《唐书》以及《乐府诗集》收录的唐代雅乐歌辞是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朝代的;若从祭祀对象来看,唐代祭祀涉及天地、宗庙、五帝、日月、星辰、风雨、山岳、川泽、先圣、先师、先农、先牧、司中、司命、司人、司禄等诸方神灵,可谓天地万物,包罗万象;从形制来看,唐代雅乐歌辞除了模仿四言体《诗经》外,还有三言、五言、六言、七言,甚至出现了长短句。歌辞内容、形制丰富多变,想必音乐旋律也跌宕多姿。

1.太宗时期

李渊以唐代隋,音乐家祖孝孙上奏,请“制礼作乐”以用于登基(封禅)大典,高祖则以军务繁忙为由推迟改创,并命令乐府秉承隋朝雅乐遗韵。②自公元618 年隋恭帝禅位于李渊至唐高祖武德九年(626 年),在长达8 年的时间里,唐初的雅乐尽管承袭旧制,但完全照搬不在情理之中,至少祭祀祖庙之歌功颂德的歌辞应是重新创作。实际上,高祖李渊问鼎长安以后,曾命温大雅等人制礼作乐。《旧唐书·温大雅传》载“温陈才位,文蔚典礼”,温作为李唐记室参军,典掌机要、议定朝纲礼典当是常事。高祖武德九年(626 年),擢升吏部郎中祖孝孙为太常少卿,委以厘定大唐雅乐之重任(《旧唐书·音乐一》)。[4]1040-1041然未及修缮,是年秦王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并夺取皇位。李世民继承皇位以后,唐朝进入“弃武修文”的新时期。

贞观二年(628 年),唐太宗召集礼部尚书房玄龄、秘书监魏征以及祖孝孙等宫廷乐官重新商讨礼乐修订工作。对于陈梁周齐旧乐、吴楚之音以及胡戎之伎,他们“斟酌南北,考以古音”,并依《礼记》“大乐与天地同和”创制“十二和”乐(豫和、顺和、永和、肃和、雍和、寿和、太和、舒和、昭和、休和、正和、承和),合31 曲,84 调。(《旧唐书·音乐一》)[4]1041

在贞观礼乐建设过程中,音乐家祖孝孙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新唐书·礼乐十一》曰:“初,祖孝孙已定乐,乃曰大乐与天地同和者也,制《十二和》,以法天之成数,号大唐雅乐……用于郊庙、朝廷,以和人神。”[5]464祖孝孙是隋唐杰出的音乐家,曾任隋代协律郎,主要掌管音律及旋律创作。入唐后,又曾任著作郎、太常少卿等官职,与协律郎窦进等人负责唐代仪式音乐表演体制的创建及旋律创作。贞观礼乐建设人员除核心祖孝孙外,张文收、吕才等人也都参与其中。《旧唐书·张文收传》曰:“(张)尤善音律……裁竹为十二律吹之,备尽旋宫之义……太乐有古钟十二,近代惟用其七,余有五,俗号哑钟,莫能通者。文收吹律调之,声皆响彻,时人咸服其妙。寻授协律郎。……十四年,景云见,河水清,文收采《朱雁》《天马》之义,制《景云河清》乐,名曰‘燕乐’,奏之管弦,为乐之首。”[4]2817原来依三分损益法相生十二律的编钟,隋代只用黄钟一宫,故古钟十二现只能用七。张文收则以吹管调律,使“哑钟”响彻。歌舞大曲《景云河清歌》,即唐代贞观“十部乐”之首部——燕乐。其既用于祭祀燕飨,又时常用于日常娱乐之宴饮。结合《景云河清歌》的创作过程来看,张文收绝非等闲之辈,其是集调校乐律、词乐创作以及乐舞编创之大成者。

《通典·乐二》曰:贞观之初,“乃命太常卿祖孝孙正宫调,起居郎吕才习音韵”。[6]3621可见,吕才也是太宗朝礼乐音声创作的骨干成员。此外,褚亮、虞世南、魏征等人在雅乐歌辞创作方面也都作出了卓越贡献。如《旧唐书·音乐三》记载,贞观六年(632 年),太宗“诏褚亮、虞世南、魏征等分制乐章”。[4]1089如今这些歌辞大多保存在新旧《唐书》以及郭茂倩《乐府诗集》当中。贞观十四年(640年),太宗又命令“八座”③“八座”即隋唐政府中的八种高级官员,包括六部尚书、左右仆射及令臣等。及诸位乐官对“殷荐祖考”的庙乐歌舞详加考作,“是以八佾具陈,肃仪形于缀兆;四悬备展,被鸿徽于雅音。……七庙登歌,请每室别奏”④《旧唐书·志第八·音乐一》(卷28)、《唐会要·雅乐上》(卷32)、《全唐文·定乐议》(卷975)等均有相关记载。。可见,太宗朝雅乐建设乃是集众人之力、诸家之长。

自贞观元年(627 年)祖孝孙、张文收创制“十二和”雅乐,其后历经诸多礼部官员及乐工数年努力,包括祭祀音乐在内的太宗朝礼乐建设已初具规模,并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吉、凶、军、宾、嘉五礼用乐制度。《新唐书·礼乐一》记载,“贞观礼”用于祭祀的吉礼音乐多达61 篇,占全部乐章(138篇)的44%。不仅如此,“贞观礼”还增设天子上陵、朝庙、太常行陵、合朔、陈兵太社等诸多祭祀礼仪。[5]308

2.高宗、武后时期

秉承贞观遗风,唐高宗李治即位不久便开始了当朝礼乐的修缮工作,并最终在显庆三年(658 年)完成了唐代第二部礼书《显庆礼》⑤(宋)王溥《唐会要·五礼篇目》(卷37)、《旧唐书·礼仪一·志第一》(卷21)有相关记载。。该书130 卷,乐章229 篇,与“贞观礼”相比,乐章增加了91篇。关于《显庆礼》具体细节如何,目前很难知晓。但通过太常礼部官员关于祭祀天地礼仪的论争来看,《显庆礼》应是通过强调天帝的唯一性来凸显皇权至上之原则。

《旧唐书·礼仪一》云:“显庆元年……王肃驳曰:‘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毁之名,非谓配食于明堂者也’……二年七月,礼部尚书许敬宗与礼官等又奏议:‘据祠令及新礼,并用郑玄六天之议,圆丘祀昊天上帝……谨按郑玄此义,唯据纬书,所说六天,皆谓星象,而昊天上帝,不属穹苍……且天地各一,是曰两仪。天尚无二,焉得有六?’”[4]821-823

站在封建王权一统的立场上,礼部尚书许敬宗最终采纳了王肃“一天说”,以之取代了自汉代郑玄倡导始的祭祀天帝、五帝之“六天说”。在祭祀礼仪上,高宗将圆丘祭天、春祈五谷、常规雩祀以及大享明堂一并改为专祀昊天上帝,但对于四郊迎气等节令依然保留祭祀五帝之风习。如此,“不仅简化了祭祀对象与方式,也是以天地的唯一性强调帝王独尊与皇权的至高无上”[7]5。

尽管高宗颁布了《显庆礼》,但实践当中并非完全依照此礼例行其事,甚至战争时期礼乐表演一度废止。李治登基之后,国家并不太平,连年战争使礼器、乐章尘封已久。麟德二年(665 年)十月,高宗下诏:郊祀乐悬、文武二舞皆用前朝之乐。文舞用《庆善乐》,皆著履执拂,依旧服葱褶、童子冠;武舞用《破阵乐》,皆披甲持戟,举旗执纛之人也身着金甲。二舞舞人依旧八佾,仅仅酌量增加了箫、笛、鼓等一些常规乐器。(《通典·乐七》)[6]3745

一代女皇武则天曾几度操控唐王朝,她在掌权期间不仅通过修改册立皇后之礼以达控制中央集权之目的,还在东都洛阳“立周七庙”以祀武氏。为配合祭祀、发布政令以及迎来送往之需要,武则天又于公元687 年下令在神都洛阳建造规模宏大的明堂(万象神宫)。应祭享明堂之需,武则天还专门创作了《神宫大乐》一曲,歌舞演员多达九百人,表演场景可以想见是何等壮观。

永昌元年(689 年)元日,武则天亲享明堂,并大赦改元。(正月)四日,又御明堂布政。其后,又在明堂飨宴群臣,吐蕃等少数民族政权各遣使来贺。(《旧唐书·礼仪二》)[4]864不久,薛怀义火烧明堂,富丽堂皇的万象神宫毁于一旦。公元696 年,新建明堂(通天宫)竣工。为象征九州一统,武后又下令铸造九鼎置于其内。为迎接九鼎入宫,武则天又专门创作了《曳鼎歌》一曲,以备群臣迎鼎、宿卫拉鼎时和乐演唱。歌曰:

羲农首出,轩昊膺期。唐虞继踵,汤禹乘时。

天下光宅,海内雍熙。上玄降鉴,方建隆基。[8]51

鼎自古被认为是皇家瑞器,武则天铸造九鼎,以象征皇权巩固、国家统一。四言歌诗《曳鼎歌》首先历数三皇五帝之丰功伟绩,然后笔锋一转书写当朝昌盛之气象。名义上将这一鸿福归于天地神灵降下的祥瑞,其实质是颂扬武周政权开创的辉煌功绩。

3.玄宗时期

伴随开元盛世的到来,诸多礼官学士向玄宗进谏,提议重新修撰一部“稽之可定大疑,循之可行大礼”[9]89的法典,以替代“贞观”“显庆”二礼。由于政治与文化发展的需要,变革先代礼仪乐典遂成为时代发展之强音。开元十年(722 年),专掌五礼的国子司业韦縚着手筹划礼乐编修之要事。开元十三年(725 年),玄宗与中书令张说及太常乐工展开全面的雅乐修订工作。其中,“张说改定乐章,玄宗自定声度”,太常乐工又于集贤院教习数月。之后,又定“封禅郊庙词曲及舞”。(《唐会要·雅乐上》)[10]595开元二十四年(736 年),玄宗不仅升胡部于堂上,而且将胡部新声融入破阵、上元、庆善三大雅舞之中。其中《破阵乐》《上元乐》杂以龟兹之乐,《庆善乐》则专用西凉乐。“每享郊庙,则《破阵》、《上元》、《庆善》三舞曲皆用之。”(《新唐书·礼乐十二》)[5]475由此可见,玄宗朝的庙堂之乐兼采胡声。

玄宗朝雅乐建设中最重要的事件还是《大唐开元礼》的修撰。开元十四年(726 年),通事舍人王喦上疏,请求改撰《礼记》,意欲削去与今礼相异之旧文,而以今事编之五礼。玄宗对礼制改创以及王喦的建议相当重视,诏集贤院学士商议。宰相张说指出:在距离圣贤久远的今天,修订《礼记》乃是不现实的,恳请学士们“讨论古今,删改行用”。玄宗采纳了此项建议,初令集贤院学士徐坚、左拾遗李锐、太常博士施敬本等人检撰。张说离世后,萧嵩代为集贤院学士,起居舍人王仲丘折中异同,最终撰成《大唐开元礼》,并于开元二十九年(741 年)九月颁所司行用。⑥《通典》(卷41)、《新唐书》(卷58)均有相关记载。

《大唐开元礼》详细论述了国家层面的吉、宾、嘉、军、凶五礼行乐表演制度,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涉及地方官员以及民间祭祀用乐之礼仪规范。对于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鸿篇巨制,《新唐书·礼乐一》云:“唐之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用之,虽时小有损益,不能过也”[5]309。对于这部被誉为古典礼制典范的集大成之作,清代学者王鸣盛也曾高度评价:“唐礼莫著于开元。”《大唐开元礼》在承袭模仿《礼记》《周礼》《仪礼》等古代礼书以及折中“贞观”“显庆”二礼的基础上实现了对古代礼制的总结、提炼与创意发展。

《大唐开元礼》共150 卷,其中涉及祭祀的吉礼就多达75 卷。该书非常详尽地记载了祭祀天、地、人祖以及山川、河流等大小诸神之礼仪,具体涉及卜日、斋戒、祭祀人选、从祭官员、祭品贡物,以及仪式音乐表演等多项具体而复杂的内容。规定用器有钟磬、琴瑟、筝筑、竽笙、箫笛、柷敔、箎埙、铙铎、晋鼓、节鼓、抚拍、舂牍、錞于等20 余种,与宴乐表演用器有所不同,其多为中原传统乐器或本土乐器。与此同时,“开元礼”不仅重新创编了文舞《化康》、武舞《凯安》二舞,而且还将初唐祖孝孙等人创制的“十二和”雅乐增为“十五和”(元和、顺和、永和、肃和、雍和、寿和、太和、舒和、休和、昭和、祴和、正和、承和、丰和、宣和)。每逢郊庙、元会、冬至等重大礼节,辨其曲度章句,分而用之。(《通典·乐二》)[6]3621

二、隋唐礼乐机构配置及其职能分化

隋唐时期,无论祭祀大典的“组曲”音乐,还是娱乐的“部伎”乐舞,均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诚然,隋唐音乐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就隋唐宫廷礼乐活动能够适时并井然有序开展来讲,其自然离不开承载音乐表演的组织与机构。

应“制礼作乐”之需,隋唐统治者相继成立了掌管国家礼乐的行政机关。继承先代之传统,太常是隋唐最高的礼乐机构,除掌管礼乐之外,还统辖天文、历法、医卜、教育等事务。其后,负责宴乐教习、表演的教坊和梨园等机构是太常职能分化之结果。

太常,又称太常寺,古称秩宗,秦称奉常,汉高帝改为太常,南梁始加一“寺”字,后代因之。(《旧唐书·职官三》)[4]1872应劭《汉官仪》云:“太常,古官也。书曰:伯夷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以列侯为之,重宗庙也。”[11]8颜师古曰:“太常,王者旌旗也。画日月焉,王有大事则建以行,礼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也。后改曰太常,尊大之义也。”(《汉书·百官公卿表第七上》)[12]727“太常”寓意国大、业大,江山永长。隋文帝定都不久,遂效仿南朝、北周之礼乐建构,重置太常。

关于礼乐机构太常在中央政府机构所处的位置及其职能,《隋书》记载甚是详细。《百官志下》记载,高祖登基之后,官制名号多依前代之法。不仅设三师、三公,而且置尚书等省及太常、宗正等寺。尚书省又分礼部等“六曹事”,礼部尚书统礼部、祠部。太常等九寺置卿与少卿各1 人。太常寺又有博士4 人,协律郎2 人,奉礼郎16 人。其统辖郊社、太庙、诸陵、太祝、衣冠、太乐、清商、鼓吹、太医、太卜、廪牺等11 专署。除每署各置令、丞1—2 人外,郊社署又设典瑞4 人,太祝署设太祝2 人,太乐署置乐师8 人,清商署乐师2 人,鼓吹署哄师2 人,太卜署卜师20 人、相师10 人、男觋16 人、女巫8 人。[2]775-776可谓机构庞大,分工精细。

关于太常所辖专署的具体职能,《隋书·百官志中》记载如下:

统诸陵,掌守卫山陵等事。太庙,掌郊庙社稷等事。太乐,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衣冠,掌冠帻、舄履之属等事。鼓吹,掌百戏、鼓吹乐人等事。太祝,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事。太史,掌天文地动、风云气色、律历卜筮等事。太医,掌医药等事。廪牺,掌养牺牲、供祭群祀等事。太宰,掌诸神祀烹宰行礼事。……太卜,掌诸卜筮。[2]755,⑦文中《隋书》记载时乃有大字与小字之别,本文将大字以黑体形式记写。此外,句读标点也有所修订。

尚书(省)是隋朝三大政令机构之一,统管中央礼部、祠部,而太常(寺)则是礼乐具体实施的职能部门,掌管社稷、宗庙等礼乐活动。其下的郊社署主要负责祭祀天地;太庙署主管祭祀祖庙;诸陵署负责巡查皇亲国戚陵墓及其丧葬之礼;太祝署通天人之际,负责降(迎)神、娱神、祷神、送神,即“事鬼神,祈福祥”;衣冠署主要负责帝王将相祭祀天、地、人祖等重大礼仪活动时的着装及配饰;太乐署负责祭祀音乐的创作、表演与教习;清商署主要负责收集、编创前世遗留的清乐或中原旧音;鼓吹署掌管卤薄仪仗以及百戏之乐;太卜署掌阴阳卜筮之法,即通过蓍草灼龟,以帮助王室决定祭祀、册封、征伐以及登基等重要事宜,从男觋、女巫之人员设置来看,太卜署还参与歌舞降神;廪牺署主要负责祭祀供奉的五谷、牲畜、醇酒以及其他山珍海味等。

太常官员职责分工也十分明确:太常卿全面掌控祭祀社稷、宗庙、朝会以及丧葬等礼仪,重大祭祀时可进行亚献(皇帝不亲往)。太常博士除掌教弟子音乐歌舞,还负责五礼、六经的编撰、校注等工作。《隋书·裴蕴传》记载,裴蕴为讨炀帝之欢心,竟上奏收括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入乐户,提倡将六品以下以及平民庶人中音乐才能出众的倡优及百戏乐人选入太常,置博士教习,太常乐工时增至三万多人。[2]1574-1575这一方面说明,隋代太常除管理礼乐外,也监管百戏歌舞等散乐或俗乐活动;另一方面,太常乐工的教习、考核多由太常博士负责。此外,由汉代协律都尉演变而来的协律郎主要负责音律及旋律创作。

唐代因隋旧制,重置太常,内属机构及其职能大体与隋相当。《旧唐书·职官一》曰:“高祖发迹太原,官名称位,皆依隋旧。及登极之初,未遑改作,随时署置,务从省便。”[4]1783唐代太常最高官员为太常卿,1 人,总管国家礼乐、郊庙、社稷之事;太常少卿2 人,参与亚献、宿悬、调律、行园、省牲、荐品、荐香、洁神等诸多事宜。[4]1872与隋初相比,不同之处主要在于:第一,隋初设太常专署11 处,唐代去太祝、清商、衣冠3 署,而为8 署。第二,增设“四院”,以“备大享之器服”。关于“四院”,《唐六典》指出具体名号:“一曰天府院,藏瑞应及伐国所获之宝,禘祫则陈之于庙庭;二曰御衣院,藏乘舆之祭服;三曰乐悬院,藏六乐之器;四曰神厨院,主藏御廪及诸器物。”⑧唐玄宗敕撰,李林甫等注《唐六典·太常寺》(卷14)。《新唐书·志第三十八·百官三》(卷53)也有相关记载。由此看来,唐代太常“四院”主要用来储备食器、乐器、供器以及礼服等珍贵器物。

唐代太常“八署”除主管皇宫医疗及其养生的太医署外,其他七个专署都和宫廷礼乐休戚相关,但就具体的音乐事务而言,太(大)乐署、鼓吹署往往发挥中流砥柱之功。

太乐署可能是由周代掌教国子乐舞的大司乐演变而来,自秦汉以后,奉常或太常属官设有太乐令、丞等官职,至隋唐皆相沿袭。唐代太乐署也设令、丞、乐正等职。⑨《旧唐书·志第二十四·职官三》(卷44)记载,太乐署有令1 人,丞1 人,府3 人,史6 人,乐正8 人,典事8 人,掌固8 人,文武二舞郎140 人。关于太乐署及其令、丞的职责,《唐六典·太常寺》曰:

太乐令掌教乐人调合钟律,以供邦国之祭祀、飨燕;丞为之贰……凡大燕会,则设十部之伎于庭,以备华夷……凡大祭祀、朝会用乐,则辨其曲度、章句,而分终始之次……凡习乐立师以教,每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上、中、下三等……量其优劣而黜陟焉。……凡乐人及音声人应教习,皆著簿籍,核其名数而分番上下。[13]417-419

又《新唐书·百官三》曰:

凡习乐,立师以教,而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三等,以上礼部。十年大校,未成,则五年而校,以番上下。……博士教之,功多者为上第,功少者为中第,不勤者为下第,礼部覆之。十五年有五上考、七中考者,授散官,直本司,年满考少者,不叙。……业成、行修谨者,为助教;博士缺,以次补之。[5]1243

通观上述两则史料,太乐署具体职能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掌调钟律,以供祭飨”,即陈设乐器、调和音律以及审查乐悬规制。第二,负责排演、审查祭祀天、地、人鬼的仪式音乐以及“钟鸣鼎食”的宴享之乐。第三,选拔、考核太常乐师。乐师的选拔、考核相当严格。首先是进行年度的业务考核,根据授课质量分为上中下三等。其次,每隔十年对乐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不达标者五年后再考,并根据考试成绩决定俸禄薪水以及是否番上轮值。无故不参加或考核不合格者扣发钱物。第四,负责对太常乐工子弟进行教习与培训。一般来说,受训的乐人多由太常博士以及优秀的宫廷乐师教习,并根据业务水平、服务功效将其分为上第、中第、下第三个级别,考核结果一律上报礼部。连续十五年的考核中,若五次为上,七次为中,授散官;考核为“下第”者不予录用。

不仅如此,乐师的学习内容、时间以及晋升职务的标准也均有严格规定。弟子四考,业成进考,掌握难曲五十以上者为业成。一般来说,学习大部伎三年,次部伎两年,小部伎一年,考核三等以上为业成。考核优秀的可转为乐师,若太常博士有缺还可进补。倘若学业不佳,责令进入鼓吹署学习表演仪仗之乐。由此看来,唐代专业音乐教育体系相当成熟,不仅“官办音乐教育机构层层设置”,而且“宫廷音乐教育的管理和制度的建立也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14]41

对于“番上轮训”的学习内容及时效,《唐六典·太常寺》也有相关记载:

太乐署教乐:雅乐大曲,三十日成;小曲,二十日。清乐大曲,六十日;文曲,三十日;小曲,十日。燕乐、西凉、龟兹、疏勒、安国、天竺、高昌大曲,各三十日;次曲,各二十日;小曲各十日。[13]411

关于轮值轮训之目的,学者项阳一语中的:其不仅“在于技术技巧的不断提高,曲目的不断积累,礼仪与乐曲的规范统一”,而且较好地“保持了宫廷与地方音乐文化发展的同一性”。[15]13

鼓吹署是专门管理、教习仪仗与殿廷宴享所用鼓吹的专门机构。据《旧唐书·职官三》记载,唐代鼓吹署设令1 人,丞3 人,府3 人,史6 人,乐正4 人,典事4 人,掌固4 人。“鼓吹令掌鼓吹施用调习之节,以备卤簿之仪。……凡大驾行幸,有夜警晨严之制。凡合朔之变,则率工人设五鼓于太社。太傩,则帅鼓角以助侲子唱之。”[4]1875《唐六典·太常寺》云:“若大祭祀、飨燕,奏乐于庭,则升堂执麾以为之节制:举麾,鼓祝,而后乐作;偃麾,戛敔,而后止。”[13]411可见,鼓吹署主要参与祭祀和部分宫廷宴飨活动。大凡祭祀,皇帝鸾驾出入宫廷以及祭祀前后的迎宾、送宾等事宜及其场合大多设有鼓吹金奏。此外,合朔之变,鼓吹署则率乐工设五鼓于太社;宫廷太傩之时,属官则帅鼓角乐工助“侲子”歌唱。一般来说,殿廷鼓吹主要用于宴飨侑食,如大业中“炀帝制宴飨设鼓吹,依梁为十二案”(《隋书·音乐下》)[2]382;玄宗“每酣宴,先设太常雅乐坐部、立部,继以鼓吹”(《资治通鉴·肃宗至德元载》)[3]6993。

不仅如此,《唐六典·太常寺》还记载了唐代各类鼓吹教习的课时:

㧏鼓,一曲(十二变)三十日。大鼓一曲十日……铙鼓(铙吹),一曲五十日。……大横吹,一曲六十日。节鼓一曲二十日。……羽葆鼓,一曲三十日。……小横吹,一曲六十日。箫、笛、筚篥、桃皮筚篥一曲各三十日成。[13]411

依其记载,唐代鼓吹教习内容主要涉及五种类型的鼓吹乐曲,即(大)鼓吹(㧏鼓、大鼓)、铙鼓、羽葆鼓以及大、小横吹。⑩(宋)陈旸《乐书·乐考十一》:“古者更卤簿作鼓吹。鼓吹之乐,在魏、晋则轻,在江左则重。至隋始分为四等:一㧏鼓,二铙鼓,三大横吹,四小横吹。唐又别为五部:一鼓吹,二羽葆,三铙吹,四大横吹,五小横吹。大驾则晨严夜警施之卤簿为前后部。皇后、皇太子以下,咸有等差。迨于宋朝,总号鼓吹。”课时设计各不相同。乐师教习的乐器主要有㧏鼓、大鼓、长鸣(角)、铙、箫、笳、节鼓、笛、觱篥、桃皮觱篥、小鼓、中鸣、羽葆鼓、錞于等十余种。

结论

隋唐时期,礼乐修订工作一直处于动态发展之中。无论是隋朝“开皇乐议”雅乐宫调之论争、杨广“四夷之声”入雅问题之讨论,还是“贞观”“显庆”“开元”三礼之建设,无不体现了隋唐礼乐表演之嬗变过程。尤其玄宗当朝时期《大唐开元礼》这部旷世经典的修撰,更是成为后代礼乐创作、表演竞相效仿的光辉典范。伴随隋唐礼乐的全面修撰编订,祭祀天、地、人祖的仪式音乐创作、表演也与时俱进,发展迅速,为后代雅乐表演树立了标杆。

作为负责隋唐礼乐具体实施的行政机构,太常及其太乐、鼓吹二署的核心任务是“依礼制乐”“尊礼行乐”,主要职能是管理、创作、教习、排演以祭祀天地人祖、仪仗鼓吹、娱乐欢庆为目的的“多部乐”“二部伎”以及其他“四夷之乐”等。与此同时,负责监管、审查民间百戏以及外来歌舞表演之相关内容。

隋唐仪式音乐能够井然有序地开展,除太乐、鼓吹二署外,太常其他各署也都参与其中,共同为祭祀礼仪精心准备美食(香酒、牲肉、五谷)、美物(玉帛、佩剑、食器、法器)、美乐(金奏、登歌、文武二舞)及其衣冠、道具等诸多细节内容。仪式音乐表演时,宫廷礼官、乐官大多参与其中,共同降神、祈福,以求人寿年丰、国泰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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