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背景下发挥文化道德引领作用的路径探索
——基于“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研究视角
2021-12-01冯国利
冯国利
(中共诸暨市委党校 浙江诸暨 311800)
“三治融合”治理模式述略
“三治融合”,就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倡导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作保障、德治来引领。所谓自治就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从而有序参与社会事务;法治就是在社会治理中要以法律为依据,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德治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参照,通过道德教化,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一种治理方式。其中,自治是法治、德治的基础,法治是自治、德治的保障,而德治则引领自治和法治。通过这三种治理方式的有机结合,实现良性互动,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最终达到社会善治的目标。
文化、道德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营造群体自律氛围。俗话说,有什么样的文化就能形成什么样的习惯,有什么样的习惯就会形成什么样的自律意识,有什么样的文化和自律意识造就了什么类型的人。一语道破了文化素养与个体自律意识以及整体文化氛围与群体自律意识之间的密切关系。基层社会是一个成员构成极其复杂的命运共同体,文化道德素养参差不齐,矛盾纠纷也在所难免,因此,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道德氛围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有助于增强群体自律意识,使个体更关注自身在群体中的形象,从而积淀出一种向上向善的力量,营造出一种积极正向的群体自律氛围,
提升社会和谐指数。文化、道德在“三治融合”治理模式中发挥的是重要的引领作用,文化与道德的力量发挥得越充分,基层社会和谐的步伐就越坚实,反之,则会降低社会的和谐指数。“在基层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并应用于现代社会治理,不仅有利于规范基层秩序,也能大幅降低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本”[1],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发挥文化道德引领作用的路径探索
近年来,浙江省各地重视挖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推进基层“三治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是注重挖掘弘扬孝文化、善文化、和文化、家风家规家训文化、诚信文化、民俗文化、节庆文化、清廉文化、耕读文化等,全方位立体式地把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元素挖掘出来,并进一步结合时代特点发扬光大,整体提升群众素质,以德治引领自治,增强守法的自觉性,助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概括总结各地的做法和成效,主要通过以下五条路径发挥文化、道德的引领作用:
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心灵。“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灿烂辉煌。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2]的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得天独厚的瑰宝,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好它对人心的滋养作用,极大地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用乡贤的影响力教化群众。新时代的新乡贤主要包括那些在村(社区)里事业成功、文化素养较高、德行较好的一类人。他们能发挥的是传递正能量、言传身教的作用。浙江积极发挥乡贤反哺桑梓、教化村民的作用。2014年,浙江省出台的《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若干意见》中,明确强调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发挥好乡贤的“言传身教”、德馨行为的正面作用。
用身边的道德模范感召群众。挖掘身边的道德模范,并将他们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扩大影响力,这些举措可以在基层群众中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和向心力。2012年10月,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文明办下发《关于开展“发现‘最美浙江人’争做‘最美浙江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最美”人物的热潮,同时把道德模范的评选过程变为推动求真向善尚美道德风尚的形成过程,可谓一举两得。
发挥文化礼堂的精神家园作用。文化礼堂是提升村民文化素质的重要场所。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于2013年正式启动,以“文化礼堂、精神家园”为主题,注重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加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创新,将文化礼堂打造成集思想道德建设、文化知识普及、文体娱乐活动为一体的农村文化服务综合体,使文化礼堂真正成为村民向往的精神乐园。
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传习帮带作用。“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地凝聚思想力量,提升农民素质,提高德治水平,全面助推乡村振兴”[3],2018年3月,浙江省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省委“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率先在海宁、诸暨和遂昌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桐庐、慈溪、平阳、诸暨、长兴、安吉、海宁等7个县(市)被列入全国试点,开化、遂昌等11个县(市、区)成为省级试点,实现全省11个设区市全覆盖。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坚持“文明传习、精神加油、人文关怀”的定位,整合各级各部门公共服务资源,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发动组织志愿服务力量,在农村常态化开展以宣讲理论政策、组织文化活动、培育文明风尚、开展培训教育、提供人文关怀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传习活动。”[4]浙江省诸暨市做得特别有成效,成了向全国展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成果的重要窗口,“通过建立“传习中心ー传习所一文化礼堂”三级体系,把各种优质资源和公共服务有序、有效、持久地配送到农村,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凝聚农民群众的思想力量,切实打造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5]。
问题与展望
有效发挥文化、道德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2019年10月27日最新出台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强调:“要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动基层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实践,引导人们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6]“枫桥经验”的“三治融合”治理模式无疑开出了加强基层文化、道德建设的良方,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基层社会的文化、道德基础比较薄弱,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特别是基层(尤其是乡村)道德建设的合法性依据、发挥文化道德引领作用的时代性及长效性问题以及手段的可操作性等方面,都有待我们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的建设性方案,以便更充分地发挥好文化、道德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重建乡村德治体制的合法性依据及运作模式问题
新时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基层社会的善治。乡村处在社会的最基层,唯有打好乡村思想文化道德建设的基础,才能使整个社会实现善治的大厦更稳固,所以,重建乡村道德体制显得尤为必要,那么,如何吸引群众达成共识并广泛参与呢?重建乡村德治体制的合法性依据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杭州师范大学的范忠信教授认为:“当今中国的国家权力或政府权力,在乡村仍然是不足的,确有重建乡村德治机制或体制的必要……让乡村的德治体制成为实现自治法治的另一个引擎”[7],解决了这个问题,村民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就会显著增强。
重建乡村德治体制,还需要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作模式,据笔者调研,以下几种模式比较具有代表性:一是枫桥的“老杨调解室”、“五老”调处模式、“娟子工作室”、“枫桥大妈”调解组织等;二是上虞的“乡贤研究会”;三是桐乡的“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审团”等;四是安徽宿州的“评选新乡贤”“乡贤培训”等,这些德治主体,都形成了一些可操作的模式,主要包括道德讲堂、乡规民约、道德评选或表彰标识、“道德师傅”监察、文化礼堂德教展示、道德评议调处、道德制裁机制、道德演剧教化、婚丧喜庆礼俗更新模式等,这些操作模式与时俱进地融合了社会主义了新道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引领者自身的素质是否过硬的问题以及各类评审、团体活动的参与度与长效性问题,如果只是热闹一时,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或者流于形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因此,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果只是继承没有转化与创新,就会与时代前进的步伐不合拍。而现实的情况就是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盲目照搬的情况比较严重,缺少了消化吸收与创新发展的环节,如各地流行一时的不加鉴别的复古风潮、对中国哲学中儒释道三家思想不加取舍的盲目灌输以及把错误的解读直接作为传统文化大餐在网络上广泛推送的问题等等,都极大地影响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该有的积极作用的发挥。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一定要融入转化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传承弘扬。将表现形式从优秀传统文化到核心价值观转化,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人文精神、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融会贯通,将它们融合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才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价值引领、行为规范。同时,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还要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生活更好地融通起来。“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法治建设、文化创造、文艺创作、生产生活等方面,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8]这个转化与发展的工作必须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否则有可能误入歧途。
文化礼堂运行的长效机制建设问题
农村文化礼堂不只是一个为村民提供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更重要的是它还承担着传承传播文化、提升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使命。因此,在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找准或及时培养能够胜任相关管理工作的本土管理团队,“村“两委”必须严格把关,把德才兼备作为选拔管理人才的必备条件,既敢想敢干,又敢于担当,要能够耐心细致地考察当地的村史村情、文化传统、资源条件等,在切实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契合本村实际的长效管理思路,然后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9],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文化礼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持久的生命力。
浙江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过程中,通过在基层加强文化道德引领,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如:乡村文化和道德在地域、规范、符号上具有独特性和内生性,在基层治理中可以发挥更直接更有效的作用;以乡村文化为根基,培养、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公共生活意识、公众参与意识以及守法护法意识等,有助于基层社会更加和谐有序等,只要坚持在实践中创新,持之以恒地探索基层社会善治的新路径,持续长效发挥好文化道德的引领作用,致力于做好以文化人、以德润心的工作,一个“百姓和顺、乡村和美、社会和谐”的美丽景致必将华丽呈现在世人的面前。
注释
[1]郁建兴主编.《新浙江现象案例选》,浙江人民出版社,2020.248
[2]《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1
[3][4]《文明实践 花开暨阳》,中共诸暨市委宣传部诸暨市文明办内部资料汇编,2018.10
[5]中共诸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资料汇编,2019.03
[6]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19年10月27日最新出台
[7]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枫桥经验”研究中心编著.《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浙江人民出版社,2018.390
[8]福建社会科学院精神文明研究所副研究员郭莉.福建日报,2019年11月4日
[9]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枫桥经验”研究中心编著.《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浙江人民出版社,201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