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要性
2021-12-01康瑞宸
康瑞宸
(中共开封市委党校,河南 开封 475000)
1 基层减贫、防返贫的现实需要
“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解决贫困问题是我们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遵循。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就把中国农民对土地的历史情结和平均地权的不懈追求结合起来,开创了工农阶级平等,工农成为国家主人的历史革命,解决了一部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人权问题。1949年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首先把中国老百姓吃饱饭的问题放在首位。1979年改革开放后,政府致力于解决吃饱饭问题,通过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扶贫政策,基本解决了世界上约五分之一人口的温饱问题,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式开发道路。2020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双重任务的推动下,我们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但是后脱贫时代我们需要以现实问题为导向,重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关注“两不愁三保障”的长期可持续等问题。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需要积极巩固脱贫成果,从“脱贫”转向“防贫”。脱贫攻坚的成果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基础支撑,较好的解决了阶段贫困与长期脱贫的关系。鉴于此,在巩固脱贫攻坚的基础上加强防范化解返贫预警机制,解决好就业、医疗、教育等基本的民生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加教育投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谨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严谨客观的态度看待贫困,让脱贫富农政策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以脱贫为契机实现乡村振兴。
反贫困是一项长期的事业,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后,反贫困事业面临着新的矛盾,进入到新的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贫困地区的‘吃穿不愁’虽然已基本实现,但教育水平、医疗保障条件、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党中央在“十三五”期间打响了脱贫攻坚战,针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地区,通过建档立卡的方式对部分贫困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异地搬迁、棚户区改造战略在满足搬迁群众基本住房需要的基础上实现这批群众的脱贫。比如四川大凉山的阿土勒尔村,因人民以前需要通过爬藤条,穿越悬崖峭壁,才能到达山顶上的村庄,因此又被称为“悬崖村”。在政府的扶贫帮扶下,山上的群众通过异地搬迁的方式,住上了安全、干净的楼房、孩子再也不用跋山涉水的去上学,村民们开启了新生活。悬崖村的钢梯也成为网红的打卡地。另一方面,因为扶贫脱贫是一项持续性的帮扶,在农村,尤其是生活水平略高于贫困村的农村。因为政策及其他原因,发展资源涌向贫困村,使略高于贫困线的低收入群体和经济欠发达非贫困地区出现了资源的“被剥削”现象,处于贫困的临界点。导致这部分地区在产业支撑、基础设施、乡村建设方面发展相对滞后。
2 拓展中国特色反贫困学的理论要求
贫困问题是社会问题的一种。乡村人口贫困的最直接表现是使“整个社会丧失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基础”[1]。“衣食以厚民生,礼仪以养其心”,当人们的基本生活问题得不到解决时,乡风建设无从谈起,生态宜居成为空文,贫困的存在也使人民缺失了维持乡村善治的合理秩序。人口贫困是产生各种社会矛盾的主要根源,严重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村新生动力的激活。中国共产党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开始反贫困的理论与实践,通过废除地主阶级土地私有制,分田到农等民主革命开辟了解决近代中国贫困问题的根本出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新中国的反贫困事业。改革开放时期,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通过体制改革、扶贫开发政策,解决了部分人口的吃饭问题及发展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必须脱贫攻坚为战略目标,通过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精准脱贫、“五个一批”、党委负责,齐抓共管以及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等措施使我国的贫困发生率逐年下降,贫困地区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马克思指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通过具体的实践上升为抽象的理论,然后通过实践总结的理论去指导实践,“具体—抽象—具体”。因此,“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内在地包含着对脱贫攻坚进行经验上的总结和理论上的升华,即“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内在要求。”[2]因此,基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关系,首先需要以整体思维,将脱贫攻坚纳入乡村振兴的轨道,通过功能的互构性,主体的互通性,有效推动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发展和贫困乡村整体发展。其次,为构建可持续性脱贫长效机制和构建防止返贫与乡村振兴耦合机制提出应对策略,需要以理性思维将脱贫攻坚的感性经验进行理论上的提炼、归纳和总结,为构建防止返贫长期性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在贫困政策的帮扶下,有些贫困人口通过政府兜底等扶贫方式实现了脱贫。但是由于贫困人口脱贫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的脆弱性,在扶贫政策断供之后,在某些不特定因素触发下他们极有可能会重返贫困状态,这样后脱贫时代的返贫生成机理形成。因此,后扶贫时期,随着贫困矛盾的多维性,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理论层面的有机衔接成为减贫、防止返贫的题中之义。因此,一是需要以发展思维拓宽对脱贫减贫的认识,根据贫困矛盾的变化及贫困户的现实需求提升减贫能力。二是需要以转化思维将脱贫攻坚的具体经验融入并生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理论的学术体系,进而系统地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反贫困学,以此为后扶贫时代减贫扶贫事业的开展提供理论参考[3]。
3 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1987年,邓小平同志在接见外宾时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下,通过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统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实施,对于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社会主义追求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从本质上说,新中国成立的70年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70年。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不仅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论,也是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新贡献。但是由于矛盾的多样性及普遍性,在共同富裕的愿景下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均衡问题。一是乡村和城市的区域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农村和城市的二元结构为例,城市因为人才、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丰富等,越来越多的人口开始涌向大城市,乡村由于设施配套滞后、内生动力不足等,故乡成为漂泊在外的年轻人回不去的故乡。脱贫攻坚是在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下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乡村振兴是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缓解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对贫困问题,化解中国现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以进一步深化、丰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因此,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可以最大程度的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二是减贫成果显著,但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制衔接。按照现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2018年末的1660万人,累计减贫8239万人,连续六年年度减贫规模超过1000万人,年均减贫率达到13.9%,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至2018年末的1.7%,共减少8.5百分点。[4]在发展农村生产力、提振经济农村经济的前提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重大的变化,农村家庭人均收入逐年增长,农村的教育、文化、健康等基础设施逐渐完善,整个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这无论脱贫时期的攻坚克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都是非常有力的条件。在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下农村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实践提供了相对有利的条件,成为了实现二者有机衔接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平台,农村脱贫攻坚成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怎样利用脱贫攻坚所累积的经验成果以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应该成为后脱贫时代关注的重点。目前,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后续将会面临着防返贫问题、贫困户通过政策脱贫存在的脆弱性问题以及深度贫困地区振兴发展等问题。因此,系统、整体性的乡村振兴战略将会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可持续的保障,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