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2021-12-01王婷
王 婷
(陕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1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增长。但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并发症”也层出不穷,其中生态问题占主要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多维度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工程,不只要振兴农村经济,在农村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方面都要振兴[1]。生态资源是农村的宝贵天然财富。正确处理乡村振兴中一系列复杂的农村生态问题,促进“两山”转化,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是我国在党的十九大以来针对乡村发展的又一战略性举措。
2 乡村振兴战略与生态文明建设“互补”
乡村振兴与生态建设是相辅相成的。首先,乡村振兴给生态建设提供了重要机遇,加快了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历程。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是实现乡村的全面发展,要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必要举措。乡村振兴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资金与人才支持,有利于改善农村“脏乱差”的面貌,优化人居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进而提升农民对家乡的归属感,加快美丽新乡村的建设。其次,山林湖草是乡村特有的优势资源,利用和保护好这些资源,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方面可以将乡村田园风光转化为经济因素,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加强生态治理与环境管控,可减少农业和工业的污染,促进农业、工业的绿色转型,实现产业生态化,提高乡村经济发展质量。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有助于形成经济发展和生态优化的良性循环圈,有助于现代化新农村的建设目标的早日实现。
3 生态文明建设困境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当下,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全国各地都在对乡村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振兴行动,大力推动经济建设、促进产业融合成为乡村振兴的突出任务[2]。但在具体的乡村产业发展实践中,违背乡村发展规律、不遵循乡村客观实际,盲目引进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现象比比皆是,再加上部分农民生态保护意识薄弱、生态相关体制机制不健全、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3.1 部分农民生态意识淡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新的发展观为指导,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即要想农村富,首先生态美。村民是乡村生态建设的主力军。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热让广大乡村的“空心化”趋势愈发显著,留守在乡村的居民大多数都是中老年人,人口老龄化明显,且他们往往文化水平低、生态保护意识淡薄。留守农民主要以农业生产为谋生手段,乡土意识强,有时会为自身经济利益毁林毁水,看不到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循环价值。过度使用肥料制品、农药制品、不可降解塑料薄膜等造成土壤酸碱度失衡、土地功能退化、农作物产量减少。部分农民肆意焚烧农作物,乱排污水,随意堆积垃圾,不仅污染空气、河流,还影响村容村貌。此外,农村生态文明宣传工作的主力军是基层干部,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部分村干部以经济利益为主,没有意识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缺乏对生态重要性的认识。部分基层部门生态文明宣传工作不到位,形式化、走过场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形成系统的生态宣传体系,无法引起村民对生态文明的重视,再加上一些农民认为生态治理与建设是村干部的事,与自己无关,导致很难形成普遍生态保护意识。
3.2 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设施不健全
首先,缺乏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推动生态建设,治理生态问题,必须要依法进行,但到目前为止,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大多只针对城市地区,并没有着重对农村地区出台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农村地域面积广,管理难度大,针对污染土壤、大气、水源等行为,没有具体的惩治措施,仅仅只是口头警告,违法成本低,法律法规的作用未充分彰显。其次,有关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村民普遍文化水平低,对有关生态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缺乏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的积极性。最后,执法机制不健全。基层村干部兼具生态保护惩治与监督责任,但部分村干部自身生态保护意识不强,甚至可能为个人利益占据生态资源牟利。个别村干部因人际关系、金钱等因素,对破坏生态为经济开道的行为选择漠视。
3.3 生产方式滞后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生态扶贫成为乡村振兴的一大热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地区要想富,恰恰要在山水上做文章[3]。山林湖草是生态资源,是绿色产业;山林湖草是扶贫资源,是希望产业。但在生态扶贫工程开发中,部分乡村开发生态旅游项目时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肆意破坏山林,毁坏天然林资源,旅游景点没有形成严格的管控机制,对山林湖草带来二次伤害,致使生态环境退化;不注重乡村实际发展规律,只注重经济利益,盲目引入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传统小农经济致使村民盲目开荒垦田,扩大种植面积,破坏山林。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提倡发展农村畜禽养殖业,但大部分乡村没有专门的畜禽养殖区,大量的畜禽粪便以及病死的畜禽没有进行专业处理,随意排放、丢弃,既污染环境,又带来了疫病隐患,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临近河道的乡村还存在一些违法捕捞现象,过度捕捞破坏河道生态平衡。
4 以生态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农村,就必须解决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与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契合问题,以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农村存在的生态问题具有复杂性,只有从提高环保意识、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多方面入手,才能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推动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
4.1 提高生态环保意识
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他们既是美丽乡村的建设者,也是优美环境的享受者。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决定行动,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直接影响美好新农村的建设情况。农民必须树立生态环保意识,清楚认识到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才能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首先,基层政府部门要积极开展生态宣传教育工作。村委会要根据农村存在的实际生态问题,采用通俗易懂、易于流传的宣传教育方式,例如拉横幅、广播宣传、召开村民大会、正反典型举例等,让新时期的生态理论和环保理念入心入脑,让农民充分意识到保护生态的重要性,外化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自觉行动。其次,基层村干部要起好带头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积极性,让广大农民意识到自己是美丽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优美环境的真正受益者,激发村民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推动美丽新乡村建设,增加村民幸福感。最后,基层部门可组织部分脱贫户参与防护山林、打扫村道、处理生活垃圾等工作,在农村营造“生活环境我治理,美好乡村我建设”的良好氛围,实现农民自我治理,自我监督。这样既能提高村民生态环保意识,也可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部分脱贫户生活质量。
4.2 建立健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配套制度
生态保护体制机制是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保障。乡村生态保护与建设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系统的体制机制,严格约束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行为。首先,政府应在乡村建立专门的环保部门,引进资金,建立生产生活垃圾统一集中处理设施、污水排放处理设施等,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同时,要吸纳村民成为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既能激发村民的主体性作用,让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生态保护建设的进程中去,又能解决一部分村民的就业问题。其次,当地环保局、生态环境局、森林派出所等要通力合作,因地制宜地制定生态相关规定,例如:燃烧秸秆罚款、非法捕捞罚款、乱伐山林罚款、随意堆积垃圾罚款、乱排污水罚款等,提高违法成本,提高村民对生态保护的重视程度。最后,加强政府与基层工作部门的沟通,严格贯彻“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4],树立生态意识红线,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关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与规定。基层村干部不仅要严于律己,还要对村民进行监督与引导,将破坏生态的不法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4.3 改进生产方式
部分乡村过度“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落后生产方式严重破坏了生态,加速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因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恢复,就要走绿色产业化道路。首先,要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塑料薄膜,利用农作物秸秆还田等技术,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其次,政府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立足生态资源,打造生态观光特色旅游项目,以生态建设带动旅游业,以旅游业带动农业结构优化,形成“旅游+农业”的发展模式,以生态扶贫助推乡村振兴。例如:五彩油菜花具有花期长、宜成片种植、观赏性强、榨油率高等优点,有着较大的旅游价值和经济价值,大面积种植五彩油菜花可带来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双赢”。最后,政府要规范畜禽养殖,合理规划养殖区域,注意远离居民区,营造干净卫生的养殖环境。相关部门要对个体养殖户进行养殖技术培训,完善畜禽粪便、病死畜禽、养殖污水等专业处理设施,促进养殖业的升级。
5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建设美丽中国必须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前提,建设一个山清水秀的乡村是我们的共同愿望。生态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助推器,是实现农村美、农民富的重要手段之一。面临纷乱复杂的农村生态问题,各部门要明确自身责任与义务,共同致力于美丽新乡村的建设,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优化的双赢,推动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