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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征程中的山西国企党建

2021-12-01山西省国资委课题组

支部建设 2021年29期
关键词:省属山西党组织

○山西省国资委课题组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百年荣光,百炼成钢。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发展到改革的历程,伴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逐步建立,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而不断成长,伴随着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而不断取得新的重大进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我国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国有企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的历史,就是一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历史。在党的百年征程中,山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经历了不断的探索和完善。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土地革命时期,在中央苏区,就有工业、商贸、军械等企业。抗日战争时期,党在华北地区开辟的晋察冀、晋绥和晋冀鲁豫等根据地中,山西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革命根据地内由政府、军队、机关学校直接经营的农工商企业,是我国最早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雏形。1937 年12月在五台县跑马泉村成立第一个修械所,1938 年2 月在五台县东冶镇成立炸弹厂,1938 年9 月在黎城县韩庄村组建八路军总部修械所等。晋绥边区1940 年拥有手工开采的煤窑118 座,1941 年边区19 个县共有煤窑394 座。新中国成立之前,根据地企业坚持党领导下的经济工作原则,组织工业生产,为革命胜利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

1926 年9 月,中共太原地委在保晋公司阳泉矿区发展了侯富山等7 名党员,这是山西煤矿最早发展的中共党员。1927 年5 月,阳泉矿区党组织发展为两个支部,这是山西煤矿最早的党组织。1931 年,中共山西省委先后派李彬、王孝慈、栗志舟到大同矿区建立和发展党组织。1938 年4 月,康克清带领工作组到石圪节煤矿开展宣传教育工作。9 月,成立石圪节煤矿党支部。在党的领导下,各煤矿多次同资本家矿主开展了反剥削、反把头、争自由、提高工资待遇的罢工斗争。1945 年8 月17 日,在党的领导下,石圪节煤矿工人举行了武装起义,与八路军里应外合,从日军手里夺回了矿山,这是我党解放的第一座红色矿山。

从井冈山到延安,中国共产党对公营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主要是在军工企业中进行探索。1942 年10 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高干会议上指出,一个工厂内的行政工作、党支部工作和工会工作分裂开来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三者必须统一在这样一个共同目标之下:成本少,产品好,销售快,这就是行政、党支部和工会的共同任务。这是我们党关于企业党的建设问题的最初探索。在党的领导下,山西革命根据地的公营企业形成“三人团”制度,即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组织模式。其中,厂长“对厂内一切事务,有最后决定之权”“如支部或工会不同意厂长的最后决定,仍须执行厂长的意见”,这意味着厂长是国有工厂的负责者。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这一原则得以持续和加强。但由于所处的战时环境,决定了对企业党的建设的探索条件尚不成熟。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新中国成立之后,国民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特别是工业基础极为薄弱。建国初期,党确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1956 年9 月,中共八大指出,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山西的国营企业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企业开始建立起来的。1949 年4 月24 日,太原解放的当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前线司令部就发出布告,宣布:“没收官僚资本,凡属国民党政府经营的工厂、商店、粮行、仓库、铁路、邮政、电报、电灯、电话、自来水等,均由民主政府接收。”在接管的832 个单位中,重要的有西北实业建设公司、晋兴机械工业公司、晋兴企业股份公司等三个系统的53 个工厂及17 个管理单位。山西在接管官僚资本的同时,积极救济、安置困难职工,并组织工人开工生产。新的生产机制建立起来,各国营企业逐步推行职工代表制度,并建立起党、团组织,成为带领职工进行生产建设的坚强战斗堡垒。国营经济成为山西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1949 年,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成立,汾酒、竹叶青成为开国大典国宴用酒。国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根据山西的具体条件,确定将山西逐步建设成为围绕包头钢铁基地的重工业区,将太原、大同建设成为新兴的工业城市。5 年内,中央和相关部委在山西兴建了52 个限额以上项目和40 个限额以下项目。限额以上项目主要有太原第一热电厂、汾西机器厂、晋西机器厂、江阳化工厂、新华化工厂等。山西“一五”计划提出,5 年内,除国家重点项目外,新建和扩建5 个限额以上项目、130 个限额以下项目,其中包括新建磷肥厂、纺纱厂,改建太原西山煤矿等。“一五”时期,山西工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一批骨干企业和新型工业部门逐步建立起来。煤炭工业:1954 年筹建潞安矿务局、轩岗矿务局,1956 年太原西山矿务局和汾西矿务局经扩建成立;电力工业:兴建太原第一、第二热电厂;冶金工业:1957 年冶金企业达到11 家;化学工业:包括太原化工厂、太原化肥厂、太原磷肥厂、太原制药厂在内的太原化工区,揭开了山西化学工业建设的序幕;机械工业:太原重型机械厂等一批大型企业建成,山西具备了为国家生产大型机械的能力。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山西逐步形成了以煤炭、机械、冶金、化工、军工为支柱的产业格局,山西工业产值占全国的4.3%,成为全国的重工业基地和国防工业基地。

党中央对建立新的国营企业领导体制越来越重视。建国初期,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体制:在华北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而在东北实行的是“一长(厂长)制”。1956 年8 月,中共山西省委第一次代表大会之后,各企业开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工业管理走上健康发展之路。1961 年,中共中央召开会议通过《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简称《工业七十条》),要求全国工业系统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潞安石圪节煤矿积极贯彻《工业七十条》,在全矿兴起艰苦奋斗、增产节约、开展技术革新之风。1963 年11 月8 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社论《艰苦奋斗的石圪节矿风》和《石圪节矿风》大型通讯报道,这座红色煤矿成了新中国工业建设的标杆。“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在企业的领导力量被严重削弱。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号角。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国企党建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1978~1988 年:国企党建在反复中不断提升

1978 年12 月,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吹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号角。1981年9 月,国务院要求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开。1983 年4 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1986 年12 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

在山西,1979 年,太原钢铁公司率先开展以利润留成形式进行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同年8 月,山西省选择山西针织厂、晋华纺织厂、山西机器厂、太原电解铜厂、临汾造纸厂、山西中药厂等66 个企业进行扩权改革。从1981 年起,此项工作在全省各国营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开,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同时,于1979 年开始在工商企业中推行了承包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减亏包干和利润包干、超额分成,激发了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了企业主动改善经营管理、努力增加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动力。从1983 年开始,山西推进了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统包统配用工制度改革,试行了合同用工制。

山西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是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后山西在经济建设中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1979 年9 月,中共山西省委和省革委正式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递交了《关于把山西建设成为全国煤炭能源基地的报告》;1980 年5 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尽快把山西建成强大的能源基地》的社论,指出:“尽快地把山西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能源基地,不仅对山西,而且对全国实现四个现代化都有重要的意义。”1983 年,《山西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综合规划(草案)》,正式确立了以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在三晋大地全面展开。从上世纪80 年代初开始,到90 年代初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大约13 年时间,国家约十分之一的重点工程集中在山西,山西工业得以快速发展壮大。

这一时期,中央重新强调党委集体领导的重要性,并确立国企基本管理体制模式。1978 年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指出:“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国有企业的基本制度包括“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的责任制”和“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和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制度”等。1981 年到1982年间又陆续颁发条例,重新界定国企党组织与企业生产行政之间的关系,在肯定党委是企业领导核心的基础上,要求“党委对企业生产行政的领导要抓重大问题,不要直接指挥生产和包揽行政事务”,“要支持企业行政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支持厂长对生产行政工作统一指挥、全面负责、教育干部和职工服从厂长的指挥”。1986 年9 月1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国企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作出系统阐述和明确部署。1987 年10 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企业党组织的作用是保证监督,不再对本单位实行一元化领导,而应支持厂长、经理负起全面领导责任。1988 年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确立厂长负责制作为企业的基本制度。

山西国有企业以制度创新和党组织作用发挥为基础,基本实现了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开拓型的转变,增强了自我改革、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步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二)1989~2002 年:提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1992 年10 月,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1993 年11 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5 年9 月,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1997 年,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9 年9 月,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山西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1985 年3 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山西省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简称“三十五条”)。1991 年5 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搞活大中型企业的若干措施》(简称“二十六条”)。1996 年7 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简称“三十条”)。1992 年4 月,山西省委决定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推进股份制试点工作领导组,并确定了太钢等5 户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1994 年1 月,山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对国有企业进行新一轮改革,首先确定了30 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1996 年又扩大为60 家。截至1997 年底,在60 个试点企业中,有50 家完成了改制。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13 家国企中,汾酒股份、山西焦化、大同水泥、南风化工、山西三维等9家企业的股票先后上市。同时,500 多家国有中小型企业实施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组建了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集团。

针对厂长(经理)负责制确立以后,企业党组织建设滞后、党的工作被弱化、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无法具体落实的情况,中共中央继续探讨企业基层党的建设问题。1989 年7 月,中央发文明确规定,“所有基层党组织包括企业党组织是基层单位的政治核心”。1990~1994 年,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党在企业的作用是把握方向,厂长(经理)对日常的经营管理负责。1997 年,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关于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理论点包括: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来进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这一时期,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得到了确立,强化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党的基层组织应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员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但是企业改制后,特别是企业性质改变后,只注重在“做大做强”上做文章,重生产、轻党建,造成党政关系不顺、组织功能弱化、党建工作无作为等问题,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协调不顺,党建务“虚”,行政务“实”,导致党组织参与决策,发挥监督作用,开展组织活动方面存在困难。

在山西,1990 年3 月,国家能源部和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作出决定,在全国煤炭系统重新高举石圪节旗帜、弘扬石圪节精神。1991 年8 月,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党组在山西太原召开基层党建经验交流会,向全国煤炭系统推广西山矿务局“区、站、网”活动的经验。1996 年7 月,全省党建工作汇报会召开,提出要“正确处理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山西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暂行规定》。1998 年6 月,山西省召开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体制与党的建设研讨会。2000 年5 月,山西省委企业工委成立。省委企业工委作为省委的派出机关,其职能包括:做好省属企业党建工作,加强省管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负责省政府派出的监事会的管理工作。省委企业工委积极加强国企党建工作,进一步发挥了省属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2003~2012 年: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进入新阶段

2002 年,中共十六大在坚持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改革方向同时, 进一步明确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 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2003 年3 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颁布。2003 年10 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

2003 年底和2004 年初,山西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山西省行业结构调整方案》和《山西省行业结构调整实施办法》等文件,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04年5 月起,山西省国资委和各市国资委陆续组建。根据“三定方案”,原省经贸委国企改革和管理的职能、原省委企业工委的职能、省财政厅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省属企业有关工资管理的职能统一由省国资委承担。省国资委成立后,以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国企改革重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等主要任务,实现了组建后各项工作的良好开局。2003 年底,原省委企业工委管理的36 户企业资产总额1994 亿元,净资产842 亿元,所有者权益722亿元,销售收入870 亿元,实现利润24 亿元;2004 年底,省国资委监管的35 户省属企业资产总额2467亿元,净资产950 亿元,所有者权益792 亿元,销售收入1319 亿元,实现利润157 亿元。2008 年开始,山西大刀阔斧地开展煤炭资源整合、煤炭兼并重组,省属7 户企业共计整合矿井1037 座。2011 年,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起步。

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为加强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党建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就国有企业党建问题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了推进国企党建工作,2009 年8 月,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阶段,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2009 年9 月,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一时期,我们党高度重视加强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党不管党、党的工作被弱化的状况。

从2004 年到2011 年,山西省国资委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关于创建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建设意见》和《关于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安排意见》等,在省属企业先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进性教育活动、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等。结合实际,潞安集团提出党建工作要树立和强化管理理念、绩效理念、评价理念,由此试行党建工作绩效管理。2009 年3月,习近平对潞安党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潞安集团党委的实践,为探索现代化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规律提供了有益参考。”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事业取得历史性突破、发生历史性变革,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国有企业也进入做强做优做大的新时代。2013 年,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其后,中央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2013 年11 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015 年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此后,陆续出台有关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多个配套文件。2016 年10 月1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加强国企党建提供了遵循。2017 年10 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2020 年1 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在党的领导下,山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入快车道。2012 年,省国资委加速推进改革重组,国有资本功能逐步放大,企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和整体效能得到不断提升。2013年,煤销集团与国际电力合并重组为晋能集团,焦煤集团重组运城盐化和焦炭集团。2014 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印发《山西省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拉开全省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大幕。实施煤焦公路运销体制改革,晋能、焦煤的煤检站点全部撤消。2015 年,省属企业在全国率先公开财务等重大信息,被上海财经大学评为全国国有企业透明度第一,受到全国国资委系统的重视与肯定。2017 年,国企国资改革进入全面施工阶段。7 月31 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立。省国资委将所持的22 家省属国企股权全部注入。同年,文旅集团、大地控股、云时代公司、交控集团、航产集团成立。2018 年5 月3 日,省委召开省属国企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推进会。这是山西国企国资改革闯深水区、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会议,在山西国企改革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2020 年以来,山西省启动新一轮省属国企战略性重组。同煤集团、晋能集团、晋煤集团联合重组,成立晋能控股集团;山西焦煤、万家寨水务、华远陆港、华阳新材料、潞安化工集团、华新燃气、建投集团等完成重组。至此,通过实施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山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压缩为18 户。“十三五”末,省属企业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27万亿元和8600 亿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53%、96%。2021 年1 月至7 月,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458 亿元,同比增长13.7%,两年平均增速4.6%;实现利润总额296.7 亿元,同比增长近三倍,两年平均增速28.7%;实现净利润159.4 亿元,同比净增141亿元,两年平均增速32.9%,创历史最好水平,省属企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核心经济指标位居全国省级国有企业前列。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国资委始终将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党建工作主线,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着力发挥政治优势,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坚持不懈抓党建、强党建,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国企党建新气象,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融入发展、进入管理,把国资国企发展的难点和重点作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三是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监管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加党组织的活动力和战斗力。四是抓好以企业家队伍为核心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着力培养一批境界高、视野广、敢担当、善攻坚、能作为的现代企业家群体。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出台《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开展年度考核。探索建立委派制和市场化选聘双轨制选人用人模式。五是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六是把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放到全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的高度深入谋划、全力推动,强力整肃不正之风,着力营造企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七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建设先进企业文化。讲好国有企业故事,广泛报道国企改革发展成就,凝聚了支持国企发展的正能量。2013 年,焦煤集团“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的典型经验得到中组部的高度肯定,在全国推广。

党的十九大以来,山西省国资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扎实推动国企党的建设与国资国企改革同步发力、同频共振、同向聚合,开启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征程。省国资委注重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山西国企党建“1+N”政策体系。“1”即省委出台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34 号)。“N”即10 余个配套文件,包括《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力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省国资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在国企改革中履职行为规范》《关于省属企业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加强省属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省属企业人才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这些文件共同搭建起山西国企党建的“四梁八柱”,推动了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切实把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之后,先后制定《加强省属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省属企业党支部分级评定办法(试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大决策部署跟踪办理办法》《省管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文本》等,并修订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开展“一企一品”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推广活动,建成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库和精品党课库。在国资国企改革的新形势下,省国资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贯彻落实国资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切实把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积极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实施“五维创新”(党建载体创新、党建制度创新、党建考核创新、党建品牌创新和党管人才创新),扛起党建“第一责任”,落实发展“第一要务”,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为主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目前,省国资委监管企业18 户,党组织总数14902 个,党员总数近22 万人。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百年征程中的山西国企党建,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根本动力和坚强保证,积累了宝贵经验。新的征程上,山西国资国企将更好地肩负职责使命,扎扎实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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