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困阻及路径
2021-11-30戴霞飞
戴霞飞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绍兴 312000)
银行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在服务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实体经济的政策制度,给予了中小企业巨大支持,同时也进一步强调发挥银行对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功能。城市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特点,积极调整业务类型,扩大业务范围,发展普惠金融已成为当前的战略选择。然而在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下,面对不同经济主体的差异化需求,很多城商银行并没有做好充足准备,在推进普惠金融的过程中还面对多种困阻,如何化解这些问题成了当前城商银行的重难点工作,笔者就此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城商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积极意义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无论对城商银行自身还是对企业组织,甚至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有着显著效益。
首先,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城商银行自身发展。普惠金融政策是国家在新时期为应对新经济环境而制定的科学策略,既具有长期战略意义又具有金融刺激作用和政策强制性。国家为有力推进普惠金融政策实施,给予了参与主体很大的政策性优惠支持,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可以争取到巨大的政策红利,如存款准备金支持等,这可以帮助其优化组织架构,加快业务转型,拓宽客户群体,从而获得新的利润增长。
其次,发展普惠金融可以培育壮大小微企业。城市商业银行以服务小微企业为实施普惠金融政策的落脚点,给广大小微企业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扶持,可以帮助这些企业开拓业务,增强市场风险抵御能力,维持正常的运营和发展。小微企业的快速、健康成长可以有效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热情,可以提高社会就业率,对壮大我国整体经济实力意义重大。
最后,发展普惠金融可以促进银行业的良性发展。普惠金融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金融民生工程,其服务对象除小微企业外还包括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残疾人和老年特殊群体等,普惠金融降低了基层群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门槛,解决了这些企业组织及个人的启动困难、后顾之忧及生存生活问题,让更多企业及个人享受到了普惠金融的福利,充分发挥了银行的社会服务功能,提升了自身形象,有助于赢得人民群众更大的认同和支持,为促进银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城商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现实困阻
当前商业银行在发展普惠金融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经验不足的地方,其面临的主要困阻包括三个方面。
(一)普惠金融面临严峻的信贷危机
在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城市商业银行仍然面临严重的信贷危机。城商银行的普惠金融服务对象主要为小微企业、贫困户等,这些群体经济实力较弱,且收入稳定性较差,贷款资金存在难以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出现呆账和坏账的问题。例如,一些小微企业在获得贷款资金后不久,由于经营不善出现巨大亏损并申请破产,直接退出市场,根本没有能力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给城商银行带来了较大损失。不良贷款率持续居高不下,使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着严峻挑战,导致一些城商银行主动缩减普惠金融业务,降低贷款额度,也导致一些信誉较好、资金需求迫切的企业和个人难以享受普惠服务,减弱了城商银行的社会服务功能。
(二)普惠金融的效率低且精准性差
虽然近年来普惠金融政策得到了大力推广,各地区城市商业银行也积极响应实施,但就发展现状来看,其实施效果和服务质量仍与预期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为效率低、精准性不强,而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金融信息不对称,服务功能无法充分发挥。在开展普惠金融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工作效率,增强普惠金融服务的准确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金融的帮扶作用。但是目前很多城市商业银行缺乏对市场的充分调查和了解,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其业务方向出现偏差,金融产品及服务项目都脱离了市场实际。二是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因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时间还不长,所以我国金融资源的配置也呈现出高度集中化的特征,优势金融资源通常集中分布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区域或服务于大中型企业,而中西部地区各类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等很难获得资金支持。同时,在金融资源匮乏地区,过度竞争的现象尤其严重,也容易引发诸多的社会矛盾。
(三)普惠金融的配套机制还不完善
目前,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机制还不完善,普惠金融的模式也不太成熟,从金融市场的法制规则建设到银行自身的运营制度完善,普惠金融仍缺乏充足的机制保障。比如,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缺失明确的准入规则和行业标准,电子合同等缺少法律审查程序,银行证券业务和信托投资业务监管限制不严,其投资仅限于自用不动产,致使城商银行的资金链灵活性不足。在城商银行所扶持的三农产业领域,当前的财政补贴机制、农业保险机制等仍不够健全,法律法规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三、城商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主要路径
(一)多措并举,建立完善的信贷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健全信贷风险防控体系是确保普惠金融有序推进、保障城商银行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比如采取债转股、债务重组或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将流动性较差的普惠金融资产以发行证券的方式打包出售,从而实现融资,通过批量转让不良贷款盘活信贷存量,降低风险系数。二是建立动态化的信用评价体系。城商银行应加强与网络金融平台的合作,借助大数据技术对贷款企业及个人的历史借贷、收益情况、社会声誉等信息进行全面分析,设立合理的信用评判标准,对企业及个人的信用度、偿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从而规避贷款风险。
(二)不断加强产品创新,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范围
对于小微企业及个人而言,他们的资金需求总量虽然不大,但需求差异化特征明显,所以城商银行的产品创新必须把握好客户需求这个中心点,打造多元化个性金融服务项目。一是立足实情,打造差异化金融服务。城商银行要立足自身实际,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现状,切实调查了解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的迫切需求,对当前的金融业务进行优化调整,或者开发出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从而让各类客户都能享受金融服务。二是创新思维,转变业务模式。要探索既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又符合银行发展要求的经营模式,尽量减少融资成本,降低金融服务门槛,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为提升服务效率,解决客户的燃眉之急,当前城商银行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在线审核,利用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新型支付方式快速发放资金,以此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质量。
(三)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完善普惠金融制度体系
城商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关键是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满足最广泛的金融需求,这除了要加强自身内部风险管控、产品创新等措施外,还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积极性。政府可以通过给予城商银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适当放宽监管等政策支持,激发其发展普惠金融的热情,并提高其发展动能。例如,放宽对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担保要求,建立公共担保机构;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专项基金,给予城商银行一定比例的补贴;针对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的资产抵押登记提供专项服务,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二是健全保险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由政府牵头,城商银行、商会、保险公司等共同参与,建立多维度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比如推广使用“政府+银行+企业+保险公司”的金融业务模式,政府负责宏观管控,政策指引;保险公司负责对贷款人进行核保和承保;城商银行负责放款业务办理。当出现资金损失时,由银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赔偿。
四、结语
现阶段,我国已进入增速平稳、消费理性、主体多元的经济新常态时期,内外部经济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为适应这一变化,需要大力推进落实普惠金融政策,而城市商业银行立足服务本地经济,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需要进一步发挥其主体功能,为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最全面、最优质的金融服务,从而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