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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新挑战及中国智慧*

2021-11-30

关键词:共同体危机世界

陈 文 旭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信息数字化推动下的国际社会呈现出新的时代发展态势,世界各国日益处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安全等诸多领域相互联系的同一时空中。全人类不仅迈入一个全球化时代,更是进入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时代。现如今,作为全球公共危机事件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十分艰巨。此次危机涉及范围之广、防控难度之大和复杂程度之高,不禁引发人们对21世纪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新挑战的思考,完善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任重道远。实践证明,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在依靠世界各国自身治理的同时,更需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的全球协同治理。世界各国是选择责任共担,主动通过提高本国的治理能力来推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还是企图独善其身,秉持“本国优先”思维而无视人类共同利益和治理规则。这些皆是关乎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目标实现与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命题。

一 共同威胁:21世纪全球公共危机新特征

进入21世纪,国际互联互通程度不断加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应首先聚焦当前全球公共危机呈现出的新特征,探求全人类所面临的重大威胁,并据此回应世界各国人民谋求生存发展的共同关切。当前,全球公共危机不仅涉及传统安全领域,而且呈现出转向网络、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发展态势。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危机给全球化造成破坏影响的深度、广度和强度前所未有,衍生而来的一系列次生危机也日益凸显。此外,在第四次科技革命背景下,网络数字技术也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全球公共危机的扩张与蔓延。

第一,全球公共危机中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问题扭结相缠。作为传统安全的相对概念,非传统安全“呈现了安全现实和安全理论的变化和拓展,是对应于在军事、政治领域之外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生态、信息等更为广泛的领域存在的生存性威胁”[1]。从历史演变和发展趋势来看,全球性公共危机在冷战时期主要受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的影响,集中于传统安全领域并带有浓郁的军事对抗色彩。20世纪90年代,“冷战”的终结开创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世界市场的拓展、新兴市场国家的崛起、全球政治体制的多样化发展使得传统意义上的世界战争局势被彻底打破,和平与发展真正成为时代发展主题。21世纪的今天,尽管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制度及意识形态之争淡化,但是国际形势仍旧复杂,世界各国之间博弈不再局限于军事、政治等“硬实力”领域的对抗,而逐步转向体现综合国力较量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信息技术等领域。与此同时,随着网络信息技术逐渐普及,部分西方大国凭借其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而对他国施加网络霸权,导致网络舆论、网络监控、黑客攻击等问题频发并给国际社会造成信息安全威胁。诚然,非传统安全问题出现与否、何时出现及出现频率,与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大小并无必然联系。以2008年发端于美国的金融危机为例,经济危机常始于发达国家;重大传染性疾病的侵袭也不是个别欠发达国家的特有现象;与民族冲突、分裂主义等行为交织在一起的恐怖主义更是影响全球各国安全与稳定的一颗毒瘤。不仅如此,非传统安全问题一旦处置不力,很可能转化为全球性公共危机。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倒灌到传统安全领域的现象,为国际政治和大国关系增添了新的异数。一些欧美国家秉持“文明冲突”思维,肆意将意识形态与非传统安全挂钩,极易引发国际争端甚至加剧地缘政治竞争和战略对抗的紧张局势。

第二,公共危机风险的全球化程度加深。风险的全球化是全球化进程的内在组成部分。全球化的消极影响使全球公共危机引发的风险来源增加,并某种程度上将风险的潜在后果放大。同时,一系列全球性的风险挑战还常常与世界格局的调整、部分国家的国内治理转型交织在一起,全球化背景下的单一地区和国家问题有可能转化为影响世界的全球现象。一方面,全球化使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速度加快,便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一步压榨全球市场和新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剩余价值。西方大国利用以逐利、增殖为本性的资本逻辑制造全球性的劳资矛盾,加剧了经济失衡现象,导致国际利益格局愈发复杂化。正如法国学者皮凯蒂指出:“资本回报率远高于经济增长率,依靠于资本驱动经济增长或市场机制来减少财富不平等、促进社会和谐,只是一种幻想。”[2]现行的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化运行规则,不利于市场经济基础薄弱的发展中国家。一旦经济危机爆发,危机传导的规模将无限扩大。世界各国经济安全受到威胁的同时,部分发展中国家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进程也会遭到冲击。另一方面,逆全球化作为全球化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扩大了不确定性危机波及的范围。经济层面,霸权国家高举逆全球化大旗,利用经济手段恶意制裁,使贸易摩擦加剧升级,严重冲击全球经济的稳定;地缘政治层面,多种矛盾交织使国家、地区间的对抗和冲突白热化;思想文化层面,以自由、民主、人权为核心的“普世价值”大行其道,导致不同民族、种族、文明间冲突加剧。

第三,全球公共危机深受信息技术影响。网络空间这一与陆地、海洋、空中、宇宙并列的第五空间雏形已经形成,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进行着深度融合。互联网承载了更多人类社会活动的同时,各种已知、未知的网络安全隐患也不断涌现。首先,网络战争冲突已经成为现代战争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间谍活动、网络武器的汇集为主要手段的‘网络战’意图早已凸显。”[3]网络战争在国际冲突中引发的问题也愈加显著,以网络为核心的对抗已成为全球公共危机的新形式。以大数据技术应用为例,被忽视的碎片化数据一旦成为不法分子盗取信息、实施不法侵害的工具,就会加剧安全风险。“茉莉花革命”“维基解密”“占领华尔街”等事件都向世界昭示着大数据给国际社会带来的严峻挑战。其次,作为“第七次信息革命”的基础,5G给互联网安全新机制的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信息在国际范围内的泄露、黑客的肆意攻击等都会成为威胁世界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最后,网络恐怖主义已呈现蔓延趋势。恐怖分子从最初依托互联网策划恐怖袭击,逐步拓展到进一步提升极端信息发布的复杂程度,导致近年来网络恐怖主义借助“暗网”开展犯罪的活动频发。可见,信息化时代下的全球公共危机的发展形势不容乐观,甚至已经演化为世界性战略问题,各国应风险与共、风雨同舟、携手处置。

第四,全球公共危机所引发的次生危机的复杂性加剧。进入21世纪,尽管没有爆发过类似两次世界大战这样大规模的全球性灾难,但是人类在其他领域遭受全球公共危机侵害的频率和强度逐步递增,危机造成的影响几乎涉及所有社会生活领域。全球公共危机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凸显,主体危机与衍生出的次生危机交织,危机造成的显性风险和隐形风险并存,对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全球性疫情带来的次生危机不仅使世界经济增长挂上“倒车档”,还导致强权政治、冷战思维沉渣泛起:一方面,世界经济陷入“恐慌模式”,生产和供应链遭受重创,世界贸易出现负增长;另一方面,逆全球化思潮因疫而动,新民粹主义、新种族主义、新保守主义、新殖民主义等逆流伺机而起。这种从当前的公共卫生危机演变为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甚至是进一步演变为全球人道主义生存危机、各国政治治理危机和国际关系危机的非线性演变是全球公共危机的新特点,也是国际社会需要共同关注的事态焦点。

二 问题导向: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新挑战

全球公共危机呈现的新特征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提出了更多的挑战,而在治理实践层面,参与治理的“供给侧”仍存在许多分歧,这导致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产品供给出现赤字、治理有效性减弱、治理体系变革遭遇“难产”。人类共同面对全球性重大危机时应采取何种措施?这一“国际政治终极之问”时常引发世界各国的深思。当前,全球公共危机治理面临的诸多挑战暴露出治理进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这也是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理念与路径选择的现实依据。

第一,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赤字扩大,治理变革缺乏美欧核心大国的强力支持。面对全球性威胁,各国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诉求,即谋求和平、稳定与发展。因此,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亟需大国间建立共识,共同完成公共产品供给。然而,随着核心大国博弈态势提升,关键大国试图脱离“多边主义”轨道,无视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变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无视国际社会应对全球公共危机的共同利益,采取的掣肘行为使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赤字加大,严重损害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体系的稳定。特朗普上台以来,美国自认为从现行国际治理体系中获取的收益相对下降,从而选择相继退出“伊核协议”“中导条约”等多个协议和国际多边机制。2020年7月,正值美国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确诊病例和死亡病例屡创新高、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之际,在世界卫生组织正全力协调全球抗疫的关键时期,美国政府却再续“退群”之举,进一步对全球健康安全体系造成危害。

第二,逆全球化思维影响国际秩序结构调整,制约和削弱各国参与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合作意志。近十年来,随着新兴发展中国家的群体性崛起和西方国家实力的相对衰落,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所依托的国际秩序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世界地缘政治中心从大西洋地区向太平洋地区转移的进程加快。在应对全球公共危机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新兴国家能够积极参与并主动提供一定量的公共产品。然而,由于传统治理模式给予新兴国家的制度性话语权不足,导致世界各国参与国际事务的进程受阻。既有的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体系和部分国家参与治理进程的意愿存在明显张力。伴随着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能力提升,现有国际体系中拥有既得利益的发达国家,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开始衰弱。由此,西方国家认为其实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难度提升了,从而导致逆全球化思维主导下的“贸易保护主义”“政治孤立主义”等行为一度甚嚣尘上。事实上,仅仅计较他国增加的利益而对本国的“存量利益”选择性失明的行为,无益于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中的集体行动,不利于以共同利益为核心的世界治理和谐氛围的营造,国际社会中多元主体参与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合作意愿更是无从谈起。作为欧盟的主要成员国,英国“脱欧”带来的逆全球化影响并非“小概率”事件,以治理实践的挫败与失灵反观欧盟内部的深层次矛盾,不难发现这是英国以单方利益为出发点的治理思维在作祟,其采取的内顾举措阻碍了欧洲一体化进程和欧盟治理合作意志。

第三,发达国家转嫁国内经济、政治和社会等矛盾,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在全球化进程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仅将金融资本、政治制度、价值观念在全球范围内渗透和扩张,而且试图将自身长期固化的社会不平等矛盾及后果转嫁出去,从而导致各种全球性问题和地区性冲突不断升级。这种新霸权主义行径已成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面临的最大威胁。近年来,部分发达国家国内经济、政治和社会的“负面溢出效应”凸显,导致在对外战略中经济方面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治方面奉行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外交方面实行单边主义,试图将本国利益凌驾于国际共同利益之上。这一系列“本国优先”的行为,使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举措难逃被工具化命运,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日渐远离全球协作轨道。

第四,信息技术催生新事物涌现,既有的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规则相对滞后。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信息技术领域内涌现的诸多新问题,[4]意味着世界各国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跨国界的、非传统的新安全挑战。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数字货币等新生事物与旧的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机制相互碰撞,治理规则的滞后使得解决全球公共新危机困难重重。此时,“违法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譬如,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新生事物一旦处于“治理盲区”,极易化身为犯罪工具,威胁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以数字货币为例,数字货币凭借其交易成本低、交易速度快和高度匿名性的特点,容易蜕变为新型腐败行为的中间货币,甚至可以为暗网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货币媒介,成为国际恐怖主义的融资媒介。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规则存在滞后性,无法与信息技术领域新生事物的快速发展保持同步。同时,各国对科技进步的“捕捉”能力和应对新生问题进行国际对话的水平也存在差异。尽管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将信息网络技术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但是彼此之间关于信息控制权的争夺、网络空间的管辖等问题都缺乏探讨与协作。全球公共危机规则的完善和更新,迫切需要全球治理主体谋求利益契合点,推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转型,借助国际国内两个大局、虚拟和现实两种渠道、学科交叉研究和法律规则制定的方式应对全球公共危机的新变化,直面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新挑战。

三 治理前提: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价值遵循

全球公共危机是世界人民的公敌,全球公共危机治理面临的多重挑战也是时代给世界各国提出的现实问题。全球相互依存的本质属性是无法改变的,在关乎全球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上,一切因狭隘的特殊利益而产生的冲突和对抗都会显得微不足道,合作共赢能够创造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当前,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之所以在寻求各国之间的制度化合作、权益共享、共同规范与管理等方面举步维艰,归根结底是因为各国之间的利益分化。因此,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前提应探寻一种体现着人类共同利益、代表人类共同发展方向的价值理念,这一理念理应成为各国打破彼此经济壁垒和政治防设、尊重差异和普遍认同的价值遵循。

(一)把握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价值层面的两个维度

如前文所述,全球层面的治理与基于利益至上原则的国家治理有着根本的不同:一方面需要呼吁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多层治理体系的创设,真正实现的治理不是资本逻辑下的“单边统治”;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以主权国家之间合作与竞争为主基调的权威框架的建构,推动共同价值和全球整体利益成为各行为主体最高准则的同时,也要在治理实践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因此,探寻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价值理念应把握两大问题:一是应对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主体多元化而出现的治理价值分散化问题;二是平衡各个国家在推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转型中方略、理念和思想上存在的激烈博弈。这些为我们反思既有理论解释,进而把握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变革走向提供了契机。

第一,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历史性地把握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进程中阶段与长远的关系。任何一个国家在融入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框架时,都不可能完全脱离其自身所代表的本国特殊利益和制度属性,由此全球各国在共同应对危机时,如何淡化彼此的价值分歧、减少意识形态摩擦、缓和因利益分化而引发的冲突矛盾,便成为一件有战略意义的事情。不同意识形态国家如何在世界平台创设应对危机的对话和合作机制,如何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体系中把握危机治理的未来格局和发展方向,我们可以在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解释中探寻思路。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是在探索世界历史发展规律的社会实践中提出的。将历史唯物主义世界历史理论方法与立场应用于对全球公共危机治理问题的审视中,便是立足世界历史的行进规律,直指单一强制的治理观对全球物质生产整体发展的制约困境,“架通世界历史与全人类解放以及生产力极大丰富的历史性关联”[5]。马克思强调:“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不是‘自我意识’、世界精神或者某个形而上学幽灵的某种纯粹的抽象行动,而是完全物质的、可以通过经验证明的行动。”[6]541这说明只有通过聚焦共同发展的现实困境才能提出应对全球性公共危机的解决方案。同时,世界历史的进程是不可阻挡的,正如马克思指明的那样,“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个民族的原始状态、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成为世界历史”[6]168。当前,全球仍处于“物的依赖”关系的全球化发展阶段,这一历史方向的定位要求经济生产的发展与物质资料的丰富仍旧是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体系构建的基础。因此,随着生产方式的日益完善,各民族只有打破地域、观念的局限,摆脱谋求民族自身单一发展的狭隘性,才能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个别国家、民族把自己民族精神、价值理念当作世界精神,自认为是世界历史发展中心的做法是有悖于世界历史潮流、是开历史倒车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世界仍将处于马克思所描述的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阶段,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变革亟待解决的问题不是资本逻辑的根本改变和意识形态的迁移,而是“以向前的世界历史逻辑取代倒退的发展理念解决全球共同发展的问题”[7]。眼光放长远,当今世界不需要少数国家受益的公共治理产品,也不需要一国独霸、个别利益垄断的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格局,而是需要顺应世界历史发展趋势,共谋有利于全体人民发展解放的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新秩序。

第二,厘清“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的区别,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进程中正确把握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进程中,共同性的价值诉求有助于推进各参与主体利益的价值共识。各个民族国家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历史传统的差异,使其对价值的理解和诉求各异。实则,多元治理主体、不同价值体系处于同一时空,文明的交融与碰撞积极推动价值共识凝聚的同时,价值观差异也容易被意识形态化和工具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推行所谓“普世价值”,其实质“并不是让其他国家走上经济社会和平发展的康庄大道,而是要削弱这些国家最高权力系统的主导能力,以加强美国对这些国家的控制”[8]。客观地看,西方主流意识形态对“普世价值”的宣扬,根本上是把西式民主政体看作唯一正当的政体,是部分西方国家为了争夺在意识形态上的领导权和话语权。此种做法是对别国特殊性和差异性的忽视,是冷战思维与零和博弈的延续。在应对全球公共危机层面,人类的“共同价值”则是一种体现国际规范性的全球价值观。它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建立在治理主体广泛认同的契约基础之上,并且以保持世界人民良好生存和发展为根本目的。马克思曾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6]585当前,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挑战催生了全世界对人类共同价值的诉求,人的“类本质”属性也决定了其必然存在共同利益,共同利益的联动由此成为人类共同价值存在的基础。因此,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呼唤超越冲突、包容多样的价值共识,以提高各国在价值观领域与外界的兼容度。这种价值共识遵循“总体性”发展的历史整体意识,试图超越的是“一切部分、一切因素都纳入一个单一的整体或体系,认为只有这种整体化或体系化的总体才代表着最终的真理,具有最高的真实性”[9]的利益固化格局。世界各国探寻一种从全人类立场出发、承载着全人类对历史共同思考的价值遵循,这已成为当前全球推动公共危机治理的迫切任务。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全球公共危机治理

基于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我们认识到全球化的进程已经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但是全球各国应对风险和挑战亟待一个全人类可以享有共同利益、承担共同责任的世界历史的崭新阶段。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表达全人类共同利益关系的利益共同体,也是表达全人类价值追求的价值共同体。共同价值作为价值共识,对全人类具有普遍意义,是构建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价值共同体的基石。作为突显人类共同价值的“中国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建立在各国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和文化积淀基础上的。它以各国人民共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共同需求和共同问题为导向,强调合作共赢而非冲突对抗,从而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提供新的指南。

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诠释了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共同利益,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总体安全观,为推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变革提供现实指向。全球公共危机的价值选择要聚焦于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理应符合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实现世界总体安全。“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10]世界各国无论大小、强弱都共同面临着疾病、气候变暖、环境恶化、恐怖主义、核威胁及网络信息犯罪等危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新挑战使得世界共处于一个休戚与共的安全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文明冲突、冷战思维、零和博弈等陈旧观念,反对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行为,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国甚至干涉别国内政,而是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总体安全观。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统筹应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威胁,以合作解决危机,以对话化解争端,以协商弥合分歧。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提倡的总体安全观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提供了现实指向。世界各国应秉持求同存异、战略互信的理念,共同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氛围,以期实现双赢、多赢和共赢。

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共建共商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逻辑理路。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变革和完善需要通过国际机制以及相关国际法则的构建,来明确治理主体在治理进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协调具体事务并保障参与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倡导的全球治理观是推进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体系变革的基本遵循。一是以“共商”促成协作的最大公约数。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下的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变革,与西方中心主义式的“一国独霸”或“几方共治”不同,它不是“为霸权主义国家利益服务的资本体系”[11],而是力图打造出新的治理体系,使世界各国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危机、共同谋划全球治理、共同掌握世界命运。这需要进一步增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进程中各国际行为主体的战略互信,破除治理进程中交往机制对各自主体利益的外在束缚,努力在合作、对话与协商中谋求权利平等、机会均等和规则同等。二是以“共建”做大互惠互利蛋糕,促成合作共赢的成效。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进程中,各国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实现跨国战略对接、耦合及优势互补,为各国整合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平台。世界各国在做好本国治理的同时,也应就全球公共治理产品的供给作出坚定承诺并提供切实的后备保障。三是以“共享”促成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各国有权共享国际发展成果,在共商共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全球共同享有发展成果的目标,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可持续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行为主体,倡导“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共同价值理念,为实现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责任共担提供价值依托。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核心议题,是多元的治理主体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进程中发挥什么作用及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各行为主体需要以平等关系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危机的治理责任,借助协商对话,超越暴力冲突来维护全球秩序。如前所述,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同时也是价值共同体。在这个休戚与共的人类世界中,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以及多元治理主体间合作共赢的诉求,呼唤人类共同价值基础上的责任共担。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诉求,“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彰显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意蕴。这一全人类共同价值对人类共同体的发展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不仅有利于化解价值分歧所带来的矛盾冲突,还为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危机提供引导并产生激励作用。各治理主体,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治理实践中不断加强对人类共同价值和命运共同体的经验性领悟,根据治理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支持和帮助全球各个利益相关者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 现实路径:以中国智慧构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共同体

为应对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新挑战,世界各国需共同考虑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变革整体进程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问题,发挥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在世界各国信任塑造中的纽带作用,以及冲突管控中的预警作用。国际社会参与治理的行为主体应摒弃“个人本位”“国家本位”的利己主义思路,打破狭隘的民族主义界限,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价值引领,构建以共同利益、共同价值为核心的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共同体,推动21世纪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新变革。

首先,在提高本国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主动推进全球公共危机协同治理,筑牢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共同体的基础。一个有效且强有力领导层的存在与否,决定这个国家是否有能力调动资源来应对危机,自然也关乎各国能否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中积极、主动地承担共同责任。中国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努力奋斗,所取得的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给世界带来了机遇和福祉。中国对内、对外的方针政策无论是对亚洲还是对全球的治理,都彰显着示范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5月提出了“两个大局”的重大战略判断,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前,国内外危机风险所形成的复杂局面,从根本上讲是“两个大局”交汇和碰撞的产物,“既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应对国内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又需要营造一个有序稳步改革的国际环境”[12]。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提倡世界各国将提高本国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作为化解危机挑战的优先考量。当前,中国正处于谋求民族复兴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13]中国充分发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并促成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打好防范风险挑战的有准备之战,以期通过谋求中国自身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能力的提升。世界各国要始终对外部危机风险保持警惕并主动作出研判,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要关注并规避来自发达国家的“负面溢出效应”问题。中国应聚焦当前国际形势,提高自身对新问题、新挑战的认知能力。在融入新型全球化进程中,中国应注重把握自主创新、绿色金融等新经济发展模式,为应对全球经济动荡创新治理思路。另一方面,在全球发展进程中居于重要地位、起主导作用的关键大国和世界重要经济体,需要主动地树立大国责任与担当精神,提供公共治理产品并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在全球抗疫的特殊背景下,中国始终是多边主义的捍卫者和团结合作的倡导者,是推动完善全球治理的关键力量。中国率先控制疫情、恢复经济增长,为全球抗疫提供了宝贵经验。在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利雅得峰会上,中国围绕抗击疫情和恢复经济、推进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实施可持续发展等议题发出自己的声音,并强调“G20应成为‘行动队’而不是‘清谈馆’”[14]。中国的负责任举措有助于营造和谐稳定的国际环境,推动和落实面向未来的全球战略构想。中国将继续同各国一道,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夯实国际危机治理共同体基础。

其次,多主体多渠道共同参与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现代化变革,可减少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共同体构建过程中的分歧。随着时代的发展,现行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机制面临着现代化转型问题,以期实现将各国的矛盾分歧及时置于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规则框架内,避免国家间的争执和烈性冲突。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是多元行为主体共谋、共管的事业,除了各主权国家,还需要各类非政府组织、市场力量等多元参与和多渠道发挥作用。一是通过区域治理带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作为中国对外开放新布局的先手棋,由中国发起并主导的“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合作而非援助、倡导而非领导的方式,推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的国际合作,逐渐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及重塑全球治理体系的实践平台和重要抓手。中国应加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构建区域性的跨国危机响应机制,在倡导区域治理带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进程中起到示范作用。对于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而言,积极推动区域性治理规则的现代化变革尤为重要,不仅有助于实现从执行参与者向规则制定者的转变,还有助于扩大与区域间多方主体的合作与谈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冲西方发达国家“脱钩战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脱钩战略”只会扩大全球公共产品供给赤字和治理效能衰退,势必造成与世界各国构建和平、发展及稳定的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秩序东趋西步。二是世界各国要充分利用多元渠道,鼓励各国科技界加强整合跨国科技资源,特别是针对第四次科技革命催生出的新事物提出本国的认知和界定,并以此为依据参与谈判、提交可行性的解决方案。中国努力提升在全球化中的“巧实力”,在公共危机治理进程中积极拓展数字、绿色等新兴领域的务实合作。随着中国与中亚国家数字经济交往,中国充分利用互联网治理论坛+、区域通讯联合体等机制,共同打造中亚数字治理的样板区域,提高公共危机网络安全治理的水平与效能。三是世界各国要充分认识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行为体的多元化现状,特别是要借力非国家行为体在平衡利益方面的柔性优势,减少不必要分歧。面对全球公共危机遭受的冲击和挫折,中国始终鼓励并推动国内社会组织积极拓展伙伴关系,与相关国际组织密切沟通和开展交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

最后,抛弃意识形态的纷争和泛化,摒弃零和思维,增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共同体的凝聚力。从现实意义上讲,人类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建立相互联系、责任共担的命运共同体,在国家自立性基础之上,实现全人类最大化的共同利益。在全球公共危机治理进程中,为了谋求人类共同利益,我们需要抛弃意识形态的纷争和泛化,不断改善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大环境。从中国自身的探索实践看,中国始终坚信各国只有合作才能实现共赢,才能有效应对全球性问题和挑战。中国在推进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实践中,会遇到国际社会的误解,甚至是受到部分国家的舆论抹黑及污名化。对此,中国致力于加强对外话语体系建设,发出中国声音、阐释中国立场,多渠道传递中国在参与全球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基本理念,主动探索不同政治制度国家之间相互尊重、彼此交融的合理方式。正如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所说:“中国外交的未来,致力于与各国共同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一贯主张世界要走向多极化,国际关系要实现民主化。”[15]这一主张始终与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保持一致,始终与绝大多数国家的立场站在一起。从国际合作层面看,全球化如今已然超越了过去简单的资本驱动逐利阶段,而转向愈加体现人文关怀的新型发展路径。世界各国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你我”抑或异质化的交往模式,而是一个需要各国“携手拉起最严密的联防联控网络”的命运共同体。因此,在国际交往进程中,世界各国秉持人道主义精神、增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共同体凝聚力已成为人类历史发展必然趋势。

五 结 语

当今世界是一个大变革的世界,国际体系、世界秩序正经历着深刻调整。世界各国应秉持全球视野,综合判断世界大势,直面时代为全人类提出的共同命题。全球化进程中的国家主体应以全球治理为宗旨,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凝结价值共识,探寻世界人民应对风险与挑战、共同谋求人类福祉的理念遵循。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变革的现实路径则要以这一价值理念为引领,为破解全球公共危机难题绘出“最大同心圆”,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作出针砭时弊的“诊断”。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理论和实践上体现出规律性和目的性的二者统一,契合时代发展进步潮流,理应成为全球公共危机治理的价值基础和理念共识。中国将继续推动世界各国超越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发展阶段等差异,切实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践进程,为开创全球公共危机治理新局面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郭宇薇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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