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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参考

2021-11-30

矿山安全信息 2021年13期
关键词:能源机器人

2021.4.22

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转型发展

4 月15 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能源安全总体形势如何?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中,如何正确认识与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的关系?今年夏天,会不会出现大面积的供电紧张?如何保障供需偏紧地区的能源安全?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

◆“十四五”我国能源安全总体形势如何?

章建华: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能源供给和储备体系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告别了过去多年能源短缺的局面,能源供需总体保持平衡,安全风险总体可控。2020 年,我国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1 亿t 标准煤,原油产量回升至1.95 亿t,天然气产量达到1925 亿m3,发电总装机达到22 亿kW,西电东送能力达到2.7 亿kW,油气管道总里程达到17.5 万km,县级行政区全部通上大电网,基本实现农村动力电全覆盖,14 亿人口人人享有电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用能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不断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着力增强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持续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但同时,在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部分地区也面临时段性电力、煤炭供需偏紧的挑战,以及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压力,需要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清洁用能需求。

◆如何正确认识与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的关系?

章建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能源安全的角度,能源结构和系统形态将面临巨大变革,短期内需要承受转型与变革的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逐步减少对化石能源依赖,才能实现我国能源本质安全。

从近期看,减污降碳有助于缓解能源供应保障压力。节约优先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在49.8 亿t 标准煤左右,单位GDP 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能源效率仍然偏低,节能降耗的空间很大。以更大力度实施节能降耗,不断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减污降碳,不仅有助于缓解能源供应保障压力,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较快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可避免透支未来的战略资源、环境空间和发展潜力。

从长远看,减污降碳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随着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我国将逐步摆脱化石能源依赖。根据有关研究机构初步测算,到206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由目前的16%左右提升到8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将由目前的34%左右提高到90%以上,建成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能源领域深度脱碳和本质安全。

◆我们注意到,2021 年初湖南、浙江、江西等部分地区出现用电紧张情况,2021年一季度全国统调口径用电量同比增长20%以上,据预测,2021 年夏天浙江、广东等地电力供需偏紧,是否会出现全国大面积供电紧张的情况?国家能源局将如何保障供需偏紧地区的能源安全?

章建华:2021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消费稳定恢复,能源消费较快增长,电煤气需求明显提高。初步分析,用电量快速增长主要有3 方面原因。一是工业生产加快,年初2个月,工业用电同比增长25.7%,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0.1%,制造业用电同比增长26.8%,贡献率达到55.3%。二是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全国最大用电负荷屡创新高,前2 个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比增长10%,较2019 年同期增长11.7%。三是“就地过年”推动春节期间消费市场活跃、用电需求增加,今年春节黄金周,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2.5%,有力拉动用电较快增长。

针对电力供需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工作部署,我们已经组织有关地方和企业,深入研究完善电力供需平衡预警机制,加强对全国各地2021年和未来3 年的电力供需形势预测预警,合理安排电源建设,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有关重点地区迎峰度夏、度冬期间电力平稳有序供应。

◆如何看待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挑战,国家能源局有何应对措施考虑?

章建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的重大宣示,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 亿kW 以上。新能源出力具有间歇性、波动性,新能源的大规模接入给电力系统稳定和能源安全带来了新挑战。按照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明确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战略方向,国家能源局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计划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系统灵活调节电源建设。系统消纳能力是新能源发展的必要条件。12 亿kW 以上的新能源并网对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全面实施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研发应用,增强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提高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二是大力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需求侧响应是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的另一个重要途径。要重点加快完善电价机制,引导用户优化用电模式,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同时,面向终端用能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电动汽车灵活充电及V2G、大数据中心智能调度等虚拟电厂示范。

三是加快配电网改造和智能化升级。为适应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和电动汽车、数据中心等新型负荷发展需求,要推进配电网改造升级,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提高配电网的承载力和灵活性。

四是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新型电力系统要以新的电力技术为有力支撑,要着力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先进信息通信等与电力系统深度融合,加快柔性直流输配电、新能源主动支撑、大规模储能电站、新型电力系统仿真和调度运行等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形成与我国能源低碳转型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体系。

(来源:中国电力报)

碳中和下的现实抉择 煤炭行业多途径谋求新能源转型

年初行业景气度大幅下跌,年末供需阶段性错位失衡,对煤炭行业而言,2020 年是其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一年。作为行业中的“领头羊”,37家煤炭上市公司在2020年究竟取得怎样的成绩令人关注。

与此同时,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选择下,煤炭行业深化转型的压力倍增。多家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明确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深化转型”成为年报中的高频词汇。分析人士表示,“十四五”时期,通过新一轮战略重组,构建煤炭产业链、供应链新发展格局,已经是煤炭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宏表示,碳达峰、碳中和引领能源消耗行业方向,但未来10 年乃至20年,煤炭主体能源地位和兜底保障责任不会改变。随着“十四五”煤炭消费峰值的到来,需深入推动煤炭工业改革,以数字化技术为引领,以煤矿智能化为发展方向,加快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业绩分化趋势明显

截至4 月15 日,按申万行业分类,37 家煤炭行业上市公司中,已有14家披露2020年年报,暂无亏损企业,其中5家归母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

以净利润增长表现最为强劲的陕西黑猫为例。陕西黑猫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0.57亿元,同比下降3.52%;实现归母净利润2.78亿元,同比增长866.05%。分季度看,陕西黑猫2020年一、二季度业绩均处于亏损状态,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转正,实现1.17亿元盈利,环比增长469.39%。陕西黑猫在年报中表示,公司经营效益出现大幅度提升,主要是因为焦炭市场供需状况改善,焦炭及煤化产品产销量持续攀升,主产品焦炭的毛利率同比提高了约5个百分点。

但同为焦炭加工行业的云煤能源表现却与陕西黑猫大相径庭。云煤能源年报显示,新冠肺炎疫情扰乱市场节奏成为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虽然公司在2020年下半年业绩得到逐步改善,缩减亏损,但2020 年归母净利润仍同比下降75.4%,为5903.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煤炭上市公司业绩两极分化趋势十分明显。数据显示,中国神华2020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91.7 亿元,目前居于行业“成绩单”榜首。与之相差最多的为ST云维,2020年仅实现归母净利润1600余万元。

盈利居于前两位的中国神华和兖州煤业在年报披露中均进行了大额分红,远超此前承诺和市场预期。其中,中国神华2020年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1元,分红比例高达91.8%;兖州煤业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分红比例高达77.13%。

天风证券煤炭首席分析师彭鑫表示,中长期来看,由于煤炭供需结构稳定兼国家有力政策调控,煤炭价格将稳定在绿色区间范围内,使煤炭行业周期性质弱化,进入业绩稳定期。随着煤炭行业公司实施稳定高分红政策,煤炭板块防御属性变强,向类公共事业发展,预计板块估值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

◆坚定谋求转型发展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发布的《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显示,长期以来,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能源是经济发展的命脉,在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迈进的过程中,煤炭行业的减排尤为重要。在政策支持和引导下,煤炭上市公司纷纷谋求转型发展。

云煤能源2020 年11 月曾发布公告称,拟投资约35.62亿元建设200万t/a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准确把握住行业的发展方向,与碳中和目标相一致。靖远煤电在年报中透露,公司持续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多方引进非公资本,激发企业活力。完成收购银河公司、注册成立晶虹能源公司等年度并购重组、改革改制计划任务,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国家电投新疆能源化工公司等签署协议,筹划开发建设集智慧能源光伏电站与农牧业产供销一体化的新能源示范基地。

中泰证券分析师陈晨表示,碳中和政策指引下,煤企新建煤矿的能力和意愿明显收敛,在碳排放越来越严的条件下,资源禀赋差、成本高等产能会加速退出,碳中和有望推动行业新一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信证券研究部表示,目前煤炭企业已开始应对转型,或通过设立能源转型投资基金布局投资新能源,或在煤化工领域继续向精细化工产业链延伸,或通过焦化产业链切入氢能源等领域。

“龙头企业参与新能源转型的方向主要有3个:一是股权投资或自主经营光伏、风电等产业链的业务;二是大力发展高端煤化工项目;三是进军氢能源、储能等领域。”陈晨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我国最大的煤基能源企业,也是多家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早在2020 年底就已着手制定2025 年碳排放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刘国跃介绍,“十四五”时期,国家能源集团将继续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林”建设,推进矿区生态与碳汇减排协同发展。

◆整合提效助力碳中和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近日发布的《2020 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从主要目标看,到“十四五”末,国内煤炭产量将控制在41 亿t 左右,全国煤炭消费量控制在42亿t左右。培育3~5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组建10家亿吨级煤炭企业。

事实上,自2020 年以来,煤企整合重组消息不断。2020 年下半年,山东省、山西省先后整合重组省属煤炭企业,分别组建了新山东能源集团、晋能控股集团;2021 年3 月,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国源公司管理权正式移交中煤集团,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等4家国有煤企股权全部划转至湘煤集团。

张宏表示,各大产煤省份以省为单位的大型煤炭企业重组,对于提高整个产业的集中度有很强的示范作用。但这些煤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能否通过重组实现做大做强,还取决于其实际发展。

此外,煤炭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目前也已驶入快车道。2020 年,国家发改委等8 部委曾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

华为云中国区行业总监孙大鹏表示,煤炭行业要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少人化和无人化,从而达到生产过程的低消耗、低排放和低扰动,推动我国能源供给革命。

(来源:金融时报)

矿产资源安全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在相当长的历史递进过程中,矿业一直是推动人类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因素,是一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来源。在世界上,95%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和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都来自矿产资源。

中国作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历史最为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矿业的发展为五千年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中华文明的延续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

◆矿产资源为国计民生提供物质基础

新中国成立之初,正是因为国家高度重视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有了石油、煤炭、铁矿石等矿产资源的有力支撑,为百废待兴的新中国打下发展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为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突出贡献。也正是铁、铜、铅、锌等大宗金属矿产资源奠定和夯实了我国现代工业、农业和运输业的基础。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矿产品生产国、消费国和贸易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的工作,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发生了历史性、全局性的变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描绘了“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在“基本方略”中又提出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等要求和举措。这些目标的实现和举措的实施离不开矿产资源的有力支撑。

可以说,矿产资源安全作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现代化建设。新时代的矿业行业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目标更加清晰,既要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又要保障资源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矿产资源保障存在短板弱项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国内重要矿产资源的储量大幅增长,但总体来说,依靠国内资源仍然无法满足需求,重要矿产对外依存度仍会在较长时期内维持在较高水平。

特别是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无论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还是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都需要通过高质量发展来实现,仍需要大量的矿产资源来保障。

然而,我国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问题不容乐观。我国的矿产资源禀赋条件本身就不好,人均占有矿产资源量也不足,贫矿多富矿少、难选矿多易选矿少、大型超大型矿少小型矿多的特点严重制约着我国矿业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益的提高,许多关乎国计民生的大宗矿产品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

2020年,尽管世界经济增长和全球贸易遭受严重冲击,但我国大宗矿产品进口总体表现依然“不俗”。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铁矿砂及其精矿进口呈现量价齐升态势,煤及褐煤、原油、天然气等大宗矿产品进口呈现量增价跌态势,铜矿砂及其精矿进口呈现量减价涨态势。

毫无疑问的是,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矿产资源将会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能否持续、稳定、及时、足量和经济地获取所需要的矿产资源,将直接关乎我国经济社会是否能够持续高质量发展。

◆立足国内保障矿产资源安全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只有把矿产资源安全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才能有信心有能力立足国内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

实际上,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源安全问题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强调,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他明确指出,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其中,资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水平。

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于资源的需求,是为了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伟大复兴。国内资源储量是我国资源安全的“压舱石”。为立足国内,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通过组织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我国矿产资源“寅吃卯粮”的局面得到缓解。

“当前我国的矿业形势依然相当严峻。自2013年以来,国内地质勘查投入(注:非油气矿产)持续下滑,2018 年全国地质勘查投入资金174 亿元,同比减少12.4%。有色金属矿山投资自2014 年以来连年下降,2018年在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止跌企稳的情况下,矿山投资仍比上年下降。”在第二届全国矿山资源-环境-生态修复大会暨中国地质学会矿山地质专业委员会成立40周年纪念大会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陈全训建议:要加大探矿增储力度,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实现资源集约开发,着力建设绿色矿山。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相关部门把生态文明等同于生态保护,把生态保护又简单地理解为多划生态保护红线、多设立保护区,并严禁包括矿产勘查开发在内的一切活动。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毓川建议,现在的绿色勘查和绿色开发技术完全可以满足生态保护的需要。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矿业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许多新型能源、新兴产业、生态建设和民生保障等原材料和产品来自矿产品,对资源的刚性需求依然存在并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要打造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时代中国矿业发展升级版。”有关人士建议,要积极实施矿产资源保障战略,坚持节约为先和储备为上原则,在开展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基础上,加快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继续加大找矿力度,努力形成一批资源储备地,加强国内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为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基础和内在动力。同时,还要开展国际矿业合作,建立稳定、安全、多元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和与经济全球化趋势相适应的矿业体系。

(来源:中国矿业报)

煤矿机器人下井须满足哪些安全要求?

2021 年4 月6 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发布《煤矿井下机器人安全标志管理方案》《煤矿井下机器人基本安全要求(试行)》(以下分别简称《管理方案》《基本安全要求》)。

◆推动煤矿机器人安全下井

2019 年初,《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公布,提出聚焦关键岗位、危险岗位,重点推进5 类、38 种煤矿机器人研发。随着国家政策出台,不少科研机构、煤炭企业以及机器人制造企业开始探索研发煤矿井下机器人。

安标国家中心审核发放中心主任康迎春介绍,一般情况下,安标国家中心需要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审核发放安全标志,但涉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新产品,往往没有可以直接执行的标准。而在工况条件特殊的煤矿井下,机器人需要满足防爆、电气安全、通信控制、电磁兼容、井下充电管理等多种安全要求。

为了既兼顾机器人井下应用基本安全要求,又推进煤矿机器人产品化及试用推广,安标国家中心全面梳理煤矿安全标准规范对机器人的基本安全要求,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机器人标准,多次组织中国煤科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矿业大学等单位专家对重要安全问题开展研讨,前后历时2年,最终形成了《管理方案》和《基本安全要求》。

◆提出基本安全要求,按照新产品发放安标

《管理方案》要求,煤矿井下机器人应满足《基本安全要求》。在可直接参照执行的相关标准出台前,煤矿井下机器人安全标志审核发放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 新产品》中的各项规定执行,证书有效期一般为2年;对于在技术、工艺、材料方面有重大突破,或者其重要安全性能需要在煤矿井下工业性试验中予以验证的机器人,则采用批次或台套的工业性试验新产品安标发放模式。

“就像文件标题所体现的,《基本安全要求》是对煤矿井下机器人在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安标国家中心审核发放中心二部主任常琳说。

《基本安全要求》分为煤矿机器人的界定、基本安全性能要求以及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3部分。

根据《基本安全要求》,可以在安全标志准入管理中冠以“煤矿机器人”名称的设备,至少应该具备感知周边环境状态或自动识别目标(故障)点,能够自主判断并自动执行相应动作等基本功能。

常琳介绍,基本安全要求可分为3类。

一是对煤矿井下机器人在不同环境下防爆性能的要求。

煤矿井下机器人在任何状态下所产生的电气火花能量及其所使用的材质,特别是外壳材质所产生的摩擦、冲击火花均不能引爆煤矿井下瓦斯气体。

二是对机器人在使用中基本安全性能的要求,包括电气安全性能、通信性能、控制及保护性能、电磁兼容性能、防护性能。

常琳表示,这就是要求机器人在使用中不能影响到其他设备或者人的安全。比如,《基本安全要求》规定,非本质安全型的机器人,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并且断电后应能闭锁,只能人工复位后方可重新启动;对于行走式或者轨道式运行机器人,其驱动、安全保护、制动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安全保护、安全制动的冗余设计应满足相关要求;大型作业类机器人,宜具备防止人员异常接近的预警及保护功能。

三是对机器人组成设备和重要零(元)部件的相关要求,包括电池及充放电管理、采用拖曳电缆的机器人特殊要求。

比如,采用拖曳电缆的机器人,除了满足普通电缆要求外,还要求具备抗弯曲疲劳能力,并满足远程断电要求。

鉴于煤矿机器人技术密集、智能化水平要求高等特点,《基本安全要求》还规定了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例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研发、实验、验证等技术的能力和服务能力,具备相应的生产制造、过程控制以及出厂检测的设备设施和条件,拥有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等。

◆相关标准需进一步研究

《基本安全要求》是对煤矿井下机器人在安全方面需满足条件的框架性要求,具体某类机器人安全标志的审核发放则有相应的实施规则。

《管理方案》提出,煤矿巡检机器人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执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 煤矿巡检机器人》。

“从实践看,目前申请安全标志的主要是安控类煤矿机器人,即各种巡检机器人。”康迎春说,因此安标国家中心首先制定了煤矿巡检机器人的实施规则。目前,该实施规则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其他类型机器人的实施规则及安全技术要求,安标国家中心将根据用户需求陆续组织制定。

“现在,煤矿井下机器人的应用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攻关。比如,机器人的材质、电池容量问题。”康迎春介绍,目前大多数煤矿井下机器人为了满足防爆要求,一般为钢质外壳,造成机器人自重过大,功能发挥受限;此外,大多数机器人需要使用电池,电池的容量、续航能力、井下充电等问题也都需要逐一开展系统性研究。

这些问题也体现在了《管理方案》《基本安全要求》中。《管理方案》提出,对于使用性能及新技术可能带来的新问题,待推广应用中不断积累、评估、完善或者在相关标准制定时进一步要求。《基本安全要求》提出,在应急救援中使用的机器人,可否采用轻合金材料外覆金属或非金属涂层作为防爆外壳及相关技术要求,有待进一步研究。

“《管理方案》《基本安全要求》的发布有助于促进煤矿机器人在井下的应用推广。可以预见,随着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标准不断完善,煤矿机器人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常琳说。

(来源:中国煤炭报)

煤炭中长期合同如何“真履约”?

作为煤炭供应的压舱石、稳定器,中长期合同制度对产运需三方均有利好。但据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个别企业仍存在“对诚信履约承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足,承诺签订进度较为滞后”等行为。据了解,在近期召开的多场煤炭供需形势会议上,中长期合同履约亦是多方关注的议题。

◆存在“小合同签大”“约束力不强”等状况

目前,2021 年中长期合同基本完成签订,保障履约成为眼下重点工作。据多位业内人士证实,在履约状况向好的同时,部分乱象依然难止。

“诚信履约的前提是把合同签实,诸如‘小合同签大’等情况却长期存在。”一位业内资深人士透露,比如某企业上一年度中长期合同量100 万t,对应匹配100万t运力。企业今年想拿150万t运力,新合同可能会故意按200万t来签。“实际上,中长期合同运量可能根本达不到150万t,多余运力就用于现货卖买,这是典型的违规操作。”

该人士还称,部分所谓的“供方”实为贸易商、代发户,手上并无煤炭资源,更多是借此方式多占运力。需方并未真正享受到中长期合同价格,还得按照市场价买煤,自然无法保证履约。“这部分体量看似不大,一笔合同可能也就10 万t、20 万t,但以市场煤的交易占用长协煤的运力,在一定程度上耗费国家资源,尤其是运力紧张时段,更应集中起来给真正有需要的企业。”

除了受签约影响,履约环节自身也有瑕疵。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早前发布的《2020年前10个月全国煤炭经济运行情况》指出,中长期合同“约束力不强”等问题。具体而言,“在煤炭价格下行阶段,下游用户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下降,部分企业无视合同监管要求,拒不执行中长期合同,使长协合同兑现困难。”

◆受价格波动等影响大且缺乏有力惩戒措施

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中长期合同不仅要“早签、多签、签实”,还要按照“基准价+浮动价”机制,切实做到“有量有价”。签约不规范、履约不诚信的乱象,因何而起?

“中长期合同兑现涉及产运需三方,缺一不可。但在执行中,部分需方缺乏自律,市场供应宽松时‘挑肥拣瘦’,供应一紧张又‘饥不择食’,甚至有企业利用国家应急保供机制,挤压其他正常履约兑现企业的运力等资源,影响合同执行。”上述人士认为,意识不强的背后,价格是核心影响因素。“从合同谈判、签订再到信息上报需要一定过程,当初谈判的市场状况与合同执行时可能存在差别,市场变了,企业心态难免跟着波动。特别是与市场价出现较大落差时,即便合同签实了,利益‘受损’一方也有可能抗拒执行。”

针对履约不力的企业,目前也缺乏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自打入职以来,有个长期困扰我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有了合同,相关条款也很清晰,对履约不力的一方却难有强有力的惩罚?”某大型煤企销售公司相关人士直言,主管部门虽反复强调要强化合同履约监管,一直以来却没有能够真正戳到违约者“痛处”的惩戒措施,“仅靠约谈等手段,我认为力度远远不够。”

上述人士进一步称,监管必须以真实、详细的数据作为基础,且需要长期跟踪、掌握履约动态。“然而,这些数据长期由企业自行梳理上报,由于合同量大、企业数量多,履约过程很难完全公开透明。面对海量信息,主管部门也难以一笔一笔核实,客观上给监管增加难度。”

◆首次引入中长期合同诚信履约承诺机制

据了解,为规范履约,国家发改委首次引入煤炭中长期合同诚信履约承诺机制,供需双方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线上签订履约承诺,主动接受信用监管,并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归集合同履约信息。一旦未达到履约要求或违约内容,自愿接受国家发改委通报、公示等信用惩戒措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知》再次强调重视诚信履约的签订,“限期内完成承诺签订的,将在产运需衔接、应急保供工作中给与优先保障”。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等多家大型煤企均已完成签订,但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对此重视不足。“诚信履约承诺是合同履行信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煤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合同前期怎么签订、后期怎么执行,统一拿到平台上坐实,买卖双方、行业主管、运输部门等均一目了然。产运需全程公开透明,不仅有利于规范签约、规范运行,还可以提供详实有效的数据,让监管有据可循。”

国家铁路集团货运部主任庄河表示,铁路部门将加大对中长期合同的支持力度。对于企业主观原因,导致2020 年中长期合同铁路运量兑现率低于50%的不诚信情况,根据违约程度减少2021 年合同运量;对于2020 年中长期合同兑现率高、淡旺季均衡发力的供需客户,优先配置并增加铁路运量。

中电联燃料分会副秘书长叶春认为,可适当引入市场化激励机制,建立履约率与资源开发、运力保障等激励措施挂钩的机制,对履约率高的企业给予正向激励,形成奖优惩劣的市场环境。“结合履约评价结果,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剔除占运力合同、未实际签订经济合同的不完整合同,将运力等转移给履约率高、信誉好的合同主体。”

(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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