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农业推广政策的经济伦理探赜
——以制度安排为视角*
2021-11-30龚建伟
龚建伟
(苏州科技大学,江苏 苏州 215009)
作为一种全新的高技术农业生产方式,智慧农业具有许多传统农业生产所不具备的优点,发展智慧农业也因此成为了理所应当的策略[1]。任何革新技术的普及都离不开政策的扶植,特别是对于智慧农业这种需要较高成本和技术要求的生产方式而言,推广政策的重要性也就更为显著。如果没有合适的推广政策,则智慧农业的优点很可能只能停留在“可能”层面,不能转变为现实的利益。在制定智慧农业推广政策的时候,应当注重在经济伦理维度上进行制度安排,即在经济因素分配的时候要注重道德性。作为行为规范的经济伦理主要体现为价值观念、道德精神等形式,其所试图调节的对象是经济活动的完整过程,即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2]。对于智慧农业推广政策来说,消费环节并非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地方,那么政策所力图指导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环节中的道德问题也就成为了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
1 智慧农业推广政策与问题略述
目前,智慧农业推广政策的根本依据性文件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该规划第四篇第十一章第三节明确指出要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农业,还要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等行动[3]。在此基础之上,地方也制订了一系列智慧农业推广的具体文件,譬如《重庆市智慧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等,在其中对智慧农业推广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但是推广绝非一帆风顺,问题往往在推广一开始就会暴露出来。譬如说在农用机械仍然处于粗放式、零散式管理状态的地区,推广智慧农机的难度必然相当之大。又譬如说在农村居民信息科技素养仍然有待提高的地区,苛求他们能够利用当下的智慧农业设备进行农业生产的信息化也不够现实[4]。这都是社会结构性的问题,甚至在传统的非智慧农业生产时代就已经存在,以农业机械的非结构化为例,农业机械在大部分地区普及都已经有数十年之久,但是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许多经济作物依然缺乏对口的机械设备而只能利用人工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农业机械管理的混乱也被当作常态,“得过且过”了下去。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则智慧农业推广政策的开展不可能一帆风顺。
2 智慧农业推广政策何以需要经济伦理
2.1 过往农业推广政策的历史回眸
传统农业推广中的许多问题实际上正是经济伦理缺位的表现。譬如说许多相对小众的农作物或者一些特殊农业生产用地缺乏配套的农业机械,根本问题往往并不在于技术,而在于企业认为“无利可图”,故而不愿意在这些领域投入资金开发生产。有农机业内人士认为,在大众农机已经足够普及的当下,综合化机械率提高的路径就在于小众农机的开发与推广[5]。至于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答案显而易见:拖拉机、播种机等大众农机普适性强,市场广阔、既有技术成熟,经济效益有保证。小众农机不但市场不够大,技术往往也不齐全,对应的经济风险也显著偏高。在纯粹逐利的思维之下,小众农机的发展自然而然就会远远滞后于大众农机。不仅设备提供方如此,农业推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者很多时候也会重视大众需求而忽视小众,过往许多地区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的策略都是重点鼓励、支持购买大众农机产品,因为这足以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统筹规划和采购的难度也更低。相比之下,小众产品的需求量小,种类繁杂,甚至采购到的产品也没有保障,于是小众农机的需求者在农机推广过程中实际被迫处于失语状态——而他们很可能只将其归结于自己的生产选择问题。
宏观上来看,传统农业推广体系还存在管理混乱、推广人员素质低下、推广活动流于形式、推广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6],鉴于如今智慧农业的推广并未依靠一套全新的农业推广体系,故这些问题很可能依然存在。至于为何会产生这些问题,主要原因就在于传统的农业推广政策在经济伦理上过于依靠经济主体的自律——而纯粹的经济自律则很可能会走向伦理失范,从而使得农业推广不能达成目的。
2.2 经济主体自律的缺憾
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进行经济活动都是为了逐利,这在前文的农机推广问题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显而易见,这种逐利的经济思维是大有问题的——经济活动作为社会活动的一环,理应兼顾所有人的需求与利益,然而厂商对经济效益和农业推广者对推广效率的追求却并没有让所有人如愿。他们固然都在追求创造社会财富,但是却忽视了创造社会财富的进一步追求——人们的美好生活。社会财富确实增长了,但只是属于部分人的增长——进一步的,造成了不同的农业生产者之间的不平等,这种目标的错误是经济伦理失范的原因之一[7]。
经济主体的自律主要依靠的是主体自己的道德良知或者责任意识[8],但是在农业推广中,这或许只能起到底线作用——也就是让他们注意遵守法律法规,提供合格的服务与商品。但如果要让他们兼顾所有人,那就显然不是自律能够达到的了。毕竟在他们看来,农业设备从无到有已经是很大的突破,根本没必要谈及兼顾一切。尤其是推广经费不足的问题让许多农业推广人员自己也走上了牟利的道路,这并不应完全责怪他们,因为农业推广本身就不可能完全不获利,只是若将牟利放在首位,这不免有些本末倒置。以上缺憾都说明在今天,依靠经济主体的自律思维是远远不够的,鉴于厂商方面的逐利性是其天然属性,我们不太可能优先从此着手改变,那么就只能从农业推广者——也就是政策的制定与施行者方面着手弥补自律的缺憾。
2.3 智慧——经济伦理的必要性根源
智慧农业的“智慧”特性意味着传统农业推广的缺憾在智慧农业推广中非但得不到解决,反而会被放大。管理混乱的问题对于器件偏小、用途专一的智慧农业设备而言只会更加严重,智慧农业设备的专一性甚至智慧性本身都使得其相比传统农业设备注定属于小众。在推广人员素质和推广活动方面,智慧农业的高技术性只会加深这些矛盾——推广人员连传统农业设备的推广都做不好,如何奢求他们了解智慧农业并且做好推广工作?不仅如此,如今的数字化农业在监管上亦存在漏洞[9],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不能准确掌握智慧农业推广的成效。经费不足更是智慧农业推广的一个重要软肋,农业推广部门自己的经费不足导致了农业推广人员素质低下等许多问题,而补贴经费不足又必然导致农民对智慧农业望而却步——高昂的购买价格、不甚明了的用途、可能的维护成本和不足以让他们放心购买的补贴数额都势必阻碍智慧农业的推广。
传统的农业推广或许会给人一种错觉,就是虽然存在种种问题,但是农业推广的目的似乎也能够达到,这对于智慧农业而言是大谬不然的。因为传统农业设备的易操作、效果直接等特性,农民们很可能会自动、自发地去选择为自己的生产工具更新换代,这是他们基于经济收益权衡的结果。不同于传统的微耕机、脱粒机等对生产效率提高一目了然的设备,智慧农业如果想要推广,就必然要付出多得多的经济成本,这是问题的关键。换言之,传统农业推广政策中经济伦理虽然缺位,但是却因为参与者自己的逐利性经济思维仍然能够达到目的。然而同样的逐利思维在面对智慧农业推广的时候却会驱使主体做出截然相反的选择,因此,必须以包含了经济伦理思维的制度,或者说政策来推广智慧农业。
3 智慧农业推广政策的制度安排与经济伦理
3.1 蕴于制度内的经济伦理
制度通常是刚性的,伦理则是柔性的,但两者也存在显著的共通性。首先,制度本身可以对经济主体起到奠基作用——比如说假如没有惩罚制造和销售伪劣商品的制度,则势必有更多人铤而走险去生产经销伪劣商品。制度固然不能清除所有的伦理失范现象,但却可以给大多数人划下一个底线。如果没有相应的强制性外在机制的配合,单靠经济主体良心自律和舆论作用,那么经济伦理就有被搁置、虚化而不能转化为现实的风险[10]。然后,制度本身的内容往往也会包含经济伦理的指向,因为制度本身所倡导的强制性内容本身必然体现了制度制定者的价值观念,从而也包含了制度制定者期望达到的价值指向,经济伦理则是其中一部分。
具体到智慧农业推广政策来看,首要任务是给经济主体划下道德——同时也是法规底线,即对智慧农业的生产厂商和推广人员提出基本要求,为智慧农业产品的推广步骤打下质量基础,防止不法的经济活动损害智慧农业推广。作为一种新兴技术,高昂的成本却换来伪劣产品无疑会大大打击农民的信心,甚至可能造成一个区域社会的不信任。农业推广人员在推广过程中所额外牟取的经济利益也会显著增加农民的设备更替成本,鉴于智慧农业作为新兴产物因而价格不太透明,其中甚至可能会存在推广人员和厂商勾结的情况,这是一定要防止出现的问题。
然后是以一系列经济政策保障智慧农业的推广。经济政策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农民购置设备提供专项补贴,另一种则是设立智慧农业发展专项基金,吸引更多经济主体参与智慧农业推广[11]。这两种形式背后都蕴含了促进社会公平的经济伦理意识,也调节了经济活动逐利性与社会性的冲突。但需要小心的是,经济政策同时也可能是一把双刃剑,应当意识到经济政策在促进智慧农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伦理问题,譬如说补贴只让部分人受益等[12]。
3.2 制度环境与经济伦理
还有一些制度并非直接的经济政策,却依然能以“制度环境”的形式起到促进经济伦理的作用。日本值得借鉴的一个制度是其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较为完备[13],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改变现在落后而且浮于形式的农业推广体系,大力提升智慧农业推广人员的平均素质。这确实不是直接的经济制度,但仍然能够影响经济伦理。经济伦理的一个要求就是经济主体应当有进行经济活动的自由——具体到智慧农业推广上,就是他们应当有选择智慧农业生产方式的自由。但是对于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的农民而言,虽然有经济补贴政策配套,但他们的这一自由却仍然是难以实践的。制度应当构建起让尽可能多的经济主体能够采取经济行动的环境消除阻遏他们的非经济因素,这是非经济的推广政策最主要的作用。
更进一步,制度还应当协助达成一种社会性的经济伦理氛围,即以“互助、友爱”等观念为指导的价值体系。因为现在已经有了一批新兴的、接受过相关高等教育或者专业培训的知识农民,制度应引导他们去帮助其他人解决疑难,同时也应当引导厂商关注那些能力不足者的需求,为他们开发更加合适的智慧农业设备。毕竟,自私自利从来不是人性的全部,更不是经济活动的全部。如果制度能积极引导、鼓励人们在不伤及自己利益的同时去帮助他人,长期以往,人们势必不自主地去践行这些伦理观念,而非一味追逐个人利益,忽视他人需求。
4 结束语
智慧农业不同于传统农业,其推广所需的经济投入要多太多,主体的积极性和推广的成效短期来看也不会那么显著。但是假以时日,蕴含了经济伦理的智慧农业推广政策定然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