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空气》中政治性地理景观与跨阶级旅行叙事
2021-11-30张海榕徐超超
张海榕 徐超超
引 言
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 1885-1951)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关于刘易斯的文学创作,20世纪文学评论界通常将其置于现实主义创作模式和讽刺性写作手法中加以考量。近年来,伴随西方文学理论和批评方式的更迭,刘易斯小说研究领域可谓新思迭起,潮涨潮落,别具一格①。然而,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评论界鲜少论及刘易斯文学创作中的旅行叙事,这对一生都在旅行和写作的刘易斯来说,不能不说是研究的一桩憾事。事实上,刘易斯一生丰富的旅行阅历,不仅使他创作出《步行与飞机》(HikeandtheAeroplane, 1912)、《自由空气》(FreeAir, 1919)、《多兹沃思》(Dodsworth, 1929)等众多脍炙人口的旅行文学作品,而且旅行也成为贯穿其创作的一个或隐或显的文学母题。值得注意的是,《自由空气》作为辛克莱·刘易斯早期创作中一部主题鲜明的旅行小说,一直以来评论界都鲜有问津,究其缘由有三:一是从题材看,有评论者认为它只是一部“平凡人的罗曼史”,只适合登载在《星期六晚邮报》,实属供读者们茶余饭后的消遣之作,缺乏作为一部严肃作品的实质性内涵(格雷布斯坦,1994:39-42);二是从主题看,《自由空气》中美国东西部文化冲突的描写并非凸显,甚至有英国评论者认为小说中的阶级差别和文化差异缺乏新意(Schorer,1961:260);三是从作家本人态度看,刘易斯对该部作品也持模棱两可的态度:他一方面劝说出版商(Harcour、Brace & Company)将该作品递交给普利策奖委员会(Pulitzer Prize Committee),为该作品获奖做好策划;另一方面,他又担心《自由空气》的畅销影响其后续小说的发行(Schorer,1961:261)。21世纪以来,刘易斯作品中的社会问题和空间问题研究成为显学,为《自由空气》的解读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譬如美国评论家安·布莱海姆(Brigham,2015:17)借鉴旅行文化剖析《自由空气》中所涉及的民主政治,提出跨越阶级的异性求爱故事呼应了美国国家治理上的形式问题;安德鲁·格罗斯(Gross,2005:77-79)则从新文化地理学的视角谈《自由空气》中的标准化社会大生产和流行消费文化。遗憾的是,上述研究都未就小说中的地理景观书写、旅行叙事与阶级迁移进行关联。
从旅行叙事视角看,《自由空气》是一部典型的旅行小说文本,主要讲述女主人公克莱尔“体验式”平民阶层社交旅行和男主人公米尔特的“学习式”中产阶级社交旅行,借助“西行”沿途的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搭建起特定场域中的阶级文化,为旅行者提供亲历的机会。其旅行内涵有二:首先,它以特定的地理景观空间(而非时间)为线索展开叙述。在共时形态下,一个个“地理景观”连缀展开,“地理景观”成为连接小说旅行叙事情节的重要纽带。其次,在历时形态下,小说中的空间感还来自以“服饰符码”为表征的叙事对象中。上述旅行叙事具有以下几重意蕴:一是借助旅行叙事,小说试图建构城市人与农村人的共生方式,使跨阶级叙事成为一种可能;二是人物因其独特的主体性叙述参与了旅行空间的建构,小说人物形象塑造变得立体化,可触可感,可嗅可闻。本文以《自由空气》中的旅行叙事为切入点,将看似平淡的“浪漫传奇”置于旅行叙事的文类中加以考察,着重探讨在20世纪20年代历史语境中,刘易斯笔下充满讽刺意味的旅行叙事与后现代空间批评话语所构成的对话关系,以便揭示小说如何以一种特殊的旅行叙事实现后现代地理空间与浪漫传奇小说之间的相互关联。
“陷入泥潭”与“驶向民主”:地理景观的政治性寓意
据明尼苏达大学馆藏《刘易斯文集》中记载,刘易斯在明尼苏达州曼柯达镇上一个摄影工作室中完成《自由空气》的撰写工作,目的是为其代表作《大街》(MainStreet, 1920)做前期准备工作。的确如此,两部小说的共性在于强调汽车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乡村生活对人们思想的禁锢。不同的是,《自由空气》更加注重强调公路旅行在主人公身份转换和跨阶级逾越中所起的不可忽视的作用。创新之一为层叠的公路意象,突出描绘了作为旅行叙事载体的汽车和沿路风光。小说从头到尾,几乎每章都有关于汽车的叙述,譬如驾车旅行、加油站、红轨汽车修理厂、路标、收获者商业俱乐部、搭便车、汽车宿营地、公共汽车库,作为空间载体不断确认主人公的流动。刘易斯不仅从侧面描写汽车业在美国的发展以及汽车在美国旅行生活中的重要性,而且也浓墨重彩地叙述了女主人公克莱尔·博尔特伍德和父亲驾车西行的过程。创新之二为交错的性别视角,刘易斯通过两名不同性别司机驾车西行的过程和在中西部的遭遇,一方面引入女性人物的叙述角度,另一方面也深化了男主人公米尔特的自我认知。在旅行叙事过程中,主人公表面上进行着一场地域迁移,即作品中的人物通过徒步跋涉或乘坐某种交通工具,离开原来物质上困厄的地方,经历一系列陌生的旅途,到达另一个陌生化的地域。实质上也是一趟隐性的精神修行,即由于社会邪恶环境的阻遏和个人心理向度的张力,旅行者将要经历一系列陌生的富有挑战性的难题。评论者安·布莱海姆(Brigham,2015:9-10)将这类旅行叙事的双重性归纳为流动的意义和功能,并把流动性视为一种塑造美国性的特殊方式。因为“所谓的自由通常与移动性有关,总是与空间和社会其他性的引入所引发的冲突有关”。“在路上”成为流动性表征的符码,它既不是城市秩序的延伸,也不是人们用以逃避的自由,而是试图重新构建性别关系以及既定阶级规范的利器。
追溯历史,19世纪末小说家威廉·豪厄尔(Thernstrom,1984:612)曾将镀金时代美国中产阶级的女性生活圈称为“不正常妇女的医院”,女性被视作家庭的动产归丈夫享有。然而,20世纪初的女性生活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受过高等教育、伸张女性权利的“新女性”拒绝继续承担“家庭天使”的角色,掀起了第一次女权运动浪潮。1920年,美国国会决议通过第19条宪法修正案,正式确立了美国妇女的选举权。作为一位来自大城市纽约的“新女性”,小说女主人公克莱尔·博尔特伍德小姐完成一次从美国东海岸到中西部乡村,再到西部城市西雅图的自驾旅行。但在亲身经历乡村一成不变的性别观念时,她开始对自身归属产生困惑——我应该成为怎样的人?我与父亲如何相处?我该挑选怎样的人生伴侣?琐碎的过程饱含四处可见的女性心理感觉,同时呈现一种日常化的空间递进感。在缓慢推进的旅行叙事中,女性视角下的乡村地理景观带有贬义的色彩,充斥了“褪了色的遮篷”“缩作一团的车站”以及“没有希望改善的泥泞道路”一类的乡村落后风貌(刘易斯,1988:28)②,而一路追求克莱尔的小伙米尔特就来自一座典型的乡村小镇:申斯特罗姆镇。从表面上看,这是旅行者对中西部发展滞缓的真实记录,实质上蕴含美国在资本化发展进程中对女性权利的质问,是旧生活对“新女性”伸张自由的抵制。克莱尔在旅途中反复坚定“继续前进——不停地前进——游览新的地方,征服新的道路”的决心,更像是在小说开篇克莱尔对自身的定义——“我是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依赖人的少女”此类信念的回应(35)。
具体来看,在驾车西行旅程中,克莱尔驾驶着“戈麦斯双座敞篷汽车”,一出发便陷入圣克洛斯托克镇郊外湿漉漉的泥坑之中,这对来自大城市纽约布鲁克林区的父女俩来说无疑是上路旅行的第一道难题。天真的克莱尔将汽车摆脱泥潭的希望寄托在“前方四分之一英里的一所房屋里”农民身上,相信他们身上跳动着“金子般的心”(12)。然而,克莱尔“诗意化”的乡村想象很快被农民阿道夫的漫天要价击碎。此外,刘易斯仅用一幅“平面地图”便对这座乡村小镇中商业区的地理景观加以概括——“年代久远的圆木建成”的快餐馆、“砖房”改成的百货店以及“铁皮盖”的机械厂(38),并且指出此类乡村小镇最大的问题是将“使人进步的方法”看作令人畏惧的“新鲜事物”(43),刘易斯在后期成名作《大街》中将其概括为 “乡村病毒”。辗转于城乡空间的克莱尔目睹了女性在遥远乡野所处的卑微处境:其一,女性的顺从成为乡村生活中的日常。譬如,阿道夫的妻子目睹丈夫利用泥坑进行一系列的敲诈之举,对丈夫的种种不满被根深蒂固的男性权威淹没,只有奴隶般顺从。其二,女性是无知善良的牺牲品。在山区金矿中,克莱尔寻回被花言巧语的赌徒平基诱拐离家、随后被无情抛弃的村姑德洛鲁斯。美国人文地理学家段义孚(Duan Yi-fu)认为,人类有两种相对立的空间体验感:一种感受与“地点”(place)相关,另一种感受与“空间”(space)相关。地点代表着“安全和稳定”,空间代表着“开放、自由和威胁”,空间“允许流动”,而地点意味着“停驻”(宋秀葵,2014:19-23)。从这一视角看,刘易斯在《自由空气》的旅行叙事中借助更迭的时空来安排事件发生的序列,每一章节都更换故事场景,旨在借助“外来物”——敞篷汽车的进入与移动搅开美国乡村的“一潭死水”,并在克莱尔追寻自我身份的过程中,渐次渗入美国时代“新女性”的魅力。其实,女性角色的穿越之旅并非刘易斯的首创,而是对历史人物的致敬。譬如,1909年6月,美国女性爱丽丝·胡勒·拉姆齐曾完成一次从纽约驾车前往加利福尼亚的长途之旅,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驾驶汽车穿越美国的女性”,打破了性别壁垒——汽车只属于男人世界的神话,证明汽车是人人都可掌控的交通工具。在小说的第8章中,作者向读者描绘了这场气魄非凡的“新式汽车朝圣”,带给小镇居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那样的喜悦”。刘易斯首先刻画了一幅汽车驶过乡野大道的场景,这是一场汽车与山麓的拉锯战,更是米尔特眼中女性司机对连绵山路的一次挑战,象征着先进的工业文明与原始的乡野生活间的对峙,拉开了美国乡村“新女性”形象的序幕。
喧嚣的汽车疾驰而来。
像日出发光在东方放光。
在远方车尾转弯处看到一道道闪光。
冲出淡淡的薄雾,
像闪电袭来,呼啸而过,
它招呼所有风车,嘲笑,吆喝,
草原犬鼠掘穿连绵的山麓——
从千山万岭牲口旁逃脱。
嗬,催泪的号声,吓人的号声,挑战的号声,嗬,欢快的号声吗,咆哮的号声,吠叫的号声。(刘易斯,1988:76)
其次,女性不再是婚姻的附属品,而要成为“掌舵的雅典娜”,甚至是“整个宇宙的玫瑰”(8)。有学者指出美国小说的旅行叙述可分解成五大叙述单元——始于困厄或诱惑、催生出走、遭遇磨难、产生顿悟、终于回归(田俊武,2013)。小说中克莱尔城市出走的一大起因来自迷茫的婚姻观,她虽曾将嫁于一位“资金雄厚的丈夫”视为婚姻美满的前提,认可杰夫的“完美情人”形象,却仍对可能到来的婚姻生出一种不合情理的慌张感。直到不明所以的克莱尔在旅行途中结识了米尔特,逐渐被平民小伙身上的魄力、胆量以及可爱可贵的美德所吸引,进而对婚姻产生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西行”途中,她理清往日对杰夫的痴迷源于其父亲式的关怀,“合适”是双方基于社会地位所做的考量,只能为家族不俗的社会名片上再增添一个光鲜的标签。与之相比,在频繁转换的乡野空间中男女主人公建立起互相欣赏的亲密关系。到达西雅图前夕,克莱尔产出顿悟的结果,她不顾亲属的反对,对米尔特勇敢示爱:“你教我克服了困难。也许我可以教你一些东西。而且我们会一起学习,每天晚上”!在她看来,只有平等互助的婚姻关系才能帮助她完成从“寄生女人”到“真正的女人”的转变,只有掌握婚姻自由才是迈向女性民主权利的坚实一步(190)。
需要指出的是,小说通篇遵循一章一地的创作格式,从明尼苏达州的泥泞道路,驶向戈菲大草原,辗转西部城镇,黄石公园,到达西雅图,这种近乎卖弄的清晰方位感,滴水不漏、环环相扣的空间移动感,织成旅行叙事经验化的逻辑链条,使叙事沿着事件先后顺序自然推进,刘易斯巧妙地将最富时髦思维与冒险精神的女性克莱尔置于乡村气息最为浓郁的小镇生活中,一方面通过经验化的空间叙事把情节限定在世俗的区间里,通过“道路泥坑”“申斯特罗姆镇”等一个个情节“盛器”,折射女性遭受不公对待的乡村现状;另一方面,地理景观又为人物自我认同提供契机,深化美国民主的内涵与覆盖范围。
“雨衣”“短袜”与“晚礼服”:服饰的文化寓意
《自由空气》发表于美国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20世纪初期,彼时工业化进程推动美国进入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资本的高速积累一方面促进了社会贫富分化,加剧了阶级矛盾;另一方面大工厂制度兴起,社会分工引发社会结构的巨大变革,以公司经理、白领工人、技术人员以及政府职员构成的中产阶级乘势崛起。据美国学者霍夫施塔特(Hofstadter,1955:218)统计,1870年美国共有75万人担任经理、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白领职员。1870-1910年,40年间美国总人口数量增长了2倍,农民数量增长1倍,而中产阶级的数量增至560.9万人,增幅达到8倍之巨,即当时美国约有20%的人口开始从事专业技术相关工作。到了20世纪中期,美国学者罗伯特·威比(Wiebe,1967:112)对1877至1920的美国社会结构加以考察,认为当时已经能够清晰界定出中产阶级的特质,甚至出现“新旧”中产阶级的细化现象。
刘易斯笔下克莱尔父女正是新兴中产阶级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生活在富裕的“布鲁克林高地”,在一座座“像陵墓一样的高楼大厦”中统治着轮船码头上过往的千帆万轮。在这里,“幽默感”“文雅悠闲的生活”“富有吸引力的消遣活动”仿佛成了城市居民的专利,他们只需要从事“副主祭、承办人和产科医生”一类具备贵族气派的工作,“对衣着讲究”才是必须严加遵守的日常准则(6)。有学者认为,19世纪后期的美国社会开始由生产文化主导向消费文化主导转变,而自我表现依附于个人的衣着和着装仪态,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部分(杨金才,2003)。换言之,服饰除了美化用途外,正式成为一类涵盖性别、阶级、价值观以及生活方式等复杂社会关系的文化糅合体。正如菲兹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诸多服饰书写一样,刘易斯笔下的人物服饰也成为阶级形塑的一大表征。中产阶级作何打扮?第5章中,刘易斯借用男性视角首次打量进入平民阶层中的女性人物克莱尔:“他平生第一次看到一个漂亮女人。这位肤色微黑、身材苗条、神经坚强的少女,穿着一件朴素、毫不讲究、束紧腰带的灰色衣裳,光滑的头发上歪戴着一顶黑色苏格兰便帽,带着羔皮手套和面纱,整饰装点得就像飞机发动机那么优美”(46);在第16章中,永远“穿着得体”“衣冠楚楚”的大城市绅士杰夫“戴着英国式便帽,穿着华丽的伦敦轻便大衣”首次进入米尔特的视野,“无框眼镜”与“风吹红了的眼睛”“时髦的贴袋旅行服装”与“运动衫”堪称一幅对比鲜明的阶级着装图鉴,无声宣告了双方巨大的财力差距 (134,138);相较之下,初次登场的乡村青年米尔特只穿着“一件缀着糟透了的灯芯绒衣领的破旧黑雨衣”(15)。对克莱尔父女而言,“廉价雨衣”是平民阶层的一个符码。不同的是,父亲简单地将雨衣与平民青年画上等号,热心帮忙的米尔特与漫天要价的阿道夫在其眼中并没有实质差别,彼此只是旅途上短暂相伴的雇佣关系;而对女儿来说,“雨衣”则成为双方友好关系的开端与见证。
中产阶级的精致穿着给米尔特极大地触动。表面上,他仍将“参观整个伟大国家”视作旅行的唯一目的,但实际上,他不自觉地观察起“套着鞋罩的”精致的“拓荒者”,而这些旅客们的“衬衫”以及“短袜”将告诉他如何“从一个有抱负的小伙子变成一个克莱尔认为可爱男子的奇迹”(67-68)。就短袜而言,致力于汽车修理的工作使米尔特对精致着装缺乏应有的“敬意与技巧”,但当他意识到短袜可能成为某种“可靠的文化素养的象征”时,米特尔马上买下杰佩城杂货铺的全部库存——5双“昂贵”“美丽”“大方”的短袜。种种迹象表明米尔特刻意进行跨阶级着装,并主动以克莱尔的喜好作为判断衣着好坏的标准。遗憾的是,当克莱尔到达旅行的终点西雅图和日落时分的西海岸时,她穿上柔滑温暖的晚礼服,住回富丽堂皇的“安女王山”,不慌不忙地拾起远眺“雷尼尔山脉风景”和俯瞰“供天使们使用的浮码头”的特权时,她重新化作一团不可触及的“芳香云雾”(196-197),这似乎与米尔特的阶层相去甚远。
如果说“廉价雨衣”是平民阶级与生俱来的身份符码,“晚礼服”的出现更像是中产阶级财大气粗又附庸风雅的标榜。始于20世纪初的消费文化以及一战的结束共同促成了“爵士时代”的降临,享乐主义大行其道(张月桂,2019:74)。新崛起的中产阶级一方面信奉有闲阶级的“炫耀性消费”观,急于用巨额财富装点生活的斑斓景象,“要获得尊荣并保持尊荣,仅仅保有财富和权力还是不够的。有了权力和财富还必须能够提出相应的证明”(凡勃伦,1964:31),各类时髦服装、装饰品成为风靡一时的走俏商品,散发出迷人的财富魅力;另一方面受制于自身浅薄的文化渊源,他们转向欧洲古老的贵族传统来塑造自己的阶级文化。因此,中产阶级将目光投向贵族礼服,但程式化的借鉴过程中难免丑态百出:丑态之一出自第28章,身着“一件肩头太过窄小的晨礼服”的里格斯先生出现在别墅“茶话会”上,米尔特观察到这位中产阶级实业家“嘴边挂着很不自然的微笑”,一边夸赞“洋铁杯子”盛茶的滋味,喜爱留声机上的“新唱片”的平民乐趣,一边又不得不遵循里格斯夫人的指示“择人”社交,成为“一些漂亮东西”的“奴隶”(228-230)。丑态之二则集中于受邀出席的米尔特笨拙装扮自己的过程。从未穿过“晚礼服”的小镇青年依照西雅图商店小册中的绅士模样依样画葫,他精挑细选高价衣饰打消衣着不伦不类的担忧,却唯独疏忽购置一顶礼帽。在欧洲社会中,礼服专指用于出访、迎宾或参加礼仪活动时穿着的服装。特别对上流社会而言,根据时间和场合不同,对礼服的形式和穿着也有着严格规定(张辛可,2005:87)。然而,此类担忧似乎多余,剧院前米尔特发现自诩尊贵的杰夫也未佩戴礼帽,包厢里的“绅士”们甚至没有携带手套,他不由感慨:“装饰实在并不是一门只有掌握了入门知识的人才懂得内中诀窍的神秘学问”(256)。这是一个由远及近的空间推移过程,它暗示了小说基本的环境结果:大环境(剧院)套中环境(包厢)再套小环境(身体服饰)。小环境是叙事聚焦的对象,这种可供查证的设置有其隐喻性寓意:中产阶级自居的“尊贵”并不完全,“暗地里只是涂上彩釉的普通人”(235)。
正如菲兹杰拉德所言(Fitzgerald,1996:4),“这是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亦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刘易斯将人物的服饰概念化,嵌入消费主义与阶级欲望的内涵。“雨衣”与“晚礼服”成为平民阶级与中产阶级对峙的符号,“短袜”则是主人公米尔特自发寻找的一条跨阶级通道。尽管两个群体在衣着上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拙劣行为,却是整个美国社会狂热追捧消费文化的真实写照。当然,刘易斯对于中产阶级所持有的态度是复杂的:他一方面借米尔特表达对于精致生活与奢华服饰的眼羡,另一方面又抨击日益膨胀且虚伪的“贵族说辞”,认为他们故意建构起高不可攀的阶层壁垒。
“社会登记簿”与“修辞学”:语言的社交寓意
空间是一个盛器,它盛满种种动态的鲜活的内容,弥漫一种经验性的生存况味。巴赫金指出,道路往往是偶发性事件发生和结束之地,成为架构旅行叙事最为便利的时空体;亚当斯则将空间盛器的范围延伸至旅店,认为旅店是各式各样旅者的渊薮,为社会人物发表言论提供场所(田俊武,2013)。刘易斯有意突破传统的旅行空间,利用模糊时间弱化线性叙事结构(尚广辉,2019:57),塑造一场以语言为介质、阶级漫游般的社交旅行。首先,《自由空气》中的每一章都可以看作是刘易斯设计的能撑起叙事框架的空间,依次出现数量庞大且清晰的空间标识,例如,明尼苏达州、布鲁克林高地、申斯特罗姆镇、密苏里河、佩拉戈小旅馆等高频词汇。其次,《自由空气》的人物如热奈特描述普鲁斯特笔下的人物一样,对时间并不敏感,“却自发对地点的人性很敏感”,这种空间敏感力缘于某种“不由自主记忆”的经验(热奈特,1990:6)。当不同意识进入对应情境,进行身体感知和具有局限性的视线活动,特定场所中的人物语言就带动起情节,呈现出一种全然不同的社交方式。刘易斯对时空叙事结构的处理集中在对空间书写的观照上,让读者在反复阅读中将独立于时间顺序之外且彼此关联的各个参照片段在空间中熔接起来,罗织起一张“同时并列”“邻近与遥远并肩”且囊括各阶层社交场合的社会图景。从这层意义上看,刘易斯给小说的这场社交之旅设计了两条发展路线:女主人公克莱尔的“体验式”平民阶级社交旅行和男主人公米尔特的“学习式”中产阶级社交旅行,这种反差强烈的对比决定了人物在这张巨大而复杂的网络中的位置,进而赋予每个参照空间以实际意义。
“社会登记簿”(the Social Register)指的是为记录社会人士身份信息而使用的“电话簿”或“登记表”(36,145),与之相合的是中产阶级通过判断发问者的社会身份决定回应必要性的一套功利社交理论。在女主人公的“体验式”平民之旅中,克莱尔先后经历三类不同风格的对话体验,作出的回应也各不相同:初入平民阶层时,克莱尔在旅馆里遭遇了一场“闲扯式”对话,这类无关目的的搭腔超出了克莱尔功利社交的认知范围,因而错把乡村之人对纽约旅行客的好奇归为酒桌上的笑料,笃定双方在简陋环境中这场毫无意义的交流正是平民阶级愚昧无知的表现(33)。再入平民阶层时,克莱尔接收到一连串来自平民阶级的“善意问候”,深受感染的她突然看见喷在汽车气管子上的标记——“自由空气”,在反思中迎来突破。克莱尔将平民阶层的社交原则定义为兼具“随意”与“友好”的“自由空气”,他们愿意成为其“游历的忠实观察者”,而“东盘西问”则是自发关心的外部表征(37)。至此,克莱尔的转变开始生发,“社会登记簿”式的社交技巧才是应被舍弃的对象。第三类平民社交旅行发生在乡野空间中。随着西行的深入,克莱尔驾车驶离了充斥“巴黎意象派”与“栀子属植物”的精致生活,真正融入自然景象中:“她在真正的美国西部,它是她的……她的灵魂——如果她没有的话,当她坐在这里的时候,立刻就提供给她了”(96)。克莱尔顿时成了“田野对话”的发起人,自发为农民和流浪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甚至大方承认城市居民的无理偏见。这场逐步深入的社交旅行方式,从一场地域层面的阶级漫游进一步升华为解放天性、反思自我的精神旅行。
对生长于平民阶级的男主人公米尔特来说,“修辞学”(Rhetoric Book)内涵了中产阶级使用“修辞手法”与“同义词”传达某种“微妙意味”的社交秘密(70),是其修正语言习惯的凭借,也是跨阶级旅行的开端。彼得·伯克(Burke,2004:5)指出,语言规范其实为“一种同质性,一种边界,一种共识”,暗示了不同社区人物间的尖锐界限。为了进一步提升“修辞”技巧,米尔特申请进入西雅图州立大学进修工程与语言,大学成为米尔特钻研社交的场所——研究周围的生活,倾听协奏曲与演讲,结交“藐视社会的野心家”,走进“联谊会寓所”,试着讲最时髦的问候话语(214-215)。不仅如此,米尔特总结出一套可供漫游中产阶级的“备忘录”,而他本人摇身变成富豪集会上的“座上宾”,似乎实现了融入中产阶级的美国梦。然而,米尔特简单将“修辞学”与中产阶级画上等号,使学习之旅蒙上了希望幻灭的寓味。第31章中,米尔特与杰夫在晚宴中上演了一场言辞交锋,在杰夫华丽的“服装”“修饰词”以及“教育背景”的强力碾压下,他再次沦为“一个非常遥远、荒无人烟”“沉默寡言”的“孤岛”(248)。“修辞学”看似为米尔特提供跻身中产阶级社交场合的通行证,却建立在中产阶级对外冷漠的态度、自我陶醉的虚荣之上,揭示出远超想象的阶级对立。残酷的现实使米尔特跨阶级的热情消退,带来更深层次的思考:“茶话会”作为中产阶级的社交游戏,只是为“城市里的百万幽灵”提供一个自我欣赏的场所,而“幽灵”本身只是被花言巧语蒙蔽的可怜奴隶。
基于此,旅行不仅是一种空间中的流动,更被解读成进行某种经历的过程。对美国人而言,“上路旅行”不仅是美国早期文学创作的一大范式,亦是“自由和美国梦的隐喻”,还是实现“‘显明的命定’(Manifest Destiny)的物质手段”(廖永清、张跃军,2008:62)。西部连绵的群山,各式的城镇以及无尽的道路一方面是旅行者实践自由信念的广阔舞台,使“旅行”成为自发形成、无处不在的事件,强化了美国民族性格中的探索基因;另一方面幻化为内含丰富的景观象征物,“西行”不再是目的单一的线性运动。从库珀《开拓者》(1823)的荒野漫游到惠特曼《草叶集》(1855)中的民主之歌,抑或是斯坦贝克《愤怒的葡萄》(1939)笔下的破产逃亡,作为“美国梦”微小载体的旅行者将西部视为一片“让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充满各种可能的理想之地(Adams,2001:405),而“动身上路”正是“一种从已知到未知或者从美国幼年到美国成年的象征性运动”(田俊武,2016)。据此,米尔特与克莱尔的社交之旅正是刘易斯笔下“西行”叙事的试笔,可被归纳为“水土不服——反思自我——积极融入”的成长模式。随着旅行的深入,不断揭示出目标阶级的真实面貌。特别是米尔特缘起于爱情,迈入中产阶级的旅行目的,交融了个人追求与集体意识,正是“美国梦”的典型缩影。西行伊始,米尔特就把“成为一个资产雄厚的公民”视作奋斗目标,离开申斯特罗姆镇的行为既是一种探索,也是一种成长,逃离熟悉沉闷的乡村环境,寻找自身发展的机会。西行途中,米尔特逐步认清自己“唯一可能获得的前途”需要完成学业,他对自己说道:“虽然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可能是很势利的,但是州立各大学是称作大学民主的神话式人物的避难所”(215)。美国在1862年颁布《莫里尔法案》(TheMorrillAct),开启了高等教育实用化道路。截至1871年,美国37个州全部接受了这一法案,获得联邦赠地,建设起学费低廉的农工学院。据统计,到1916年,全美共计建成68所赠地学院,学生规模从1859年的2.5万人发展到13.5万名(王嫣,1994:17),帮助数以万计的寒门学子完成了求学梦。然而,“美国文学作品中的主人公一般都因为追求‘美国梦’而踏上旅途”,却大多在旅途中愿景破灭(田俊武,2016:26)。辗转于小镇、茶话会以及州立学校多个社交场所的米尔特认清了中产阶级措辞间的虚假善意与自私本质,对克莱尔坦言:“我做不来这种事,我不适合参加茶话会这种游戏……我不可能表现得风度翩翩,我不能使自己花费很大心思考虑你该怎样端茶杯”(232)。至此,刘易斯展现了作为现实主义作家的真知灼见,建构了一个带有预见性的小说结局——米尔特放弃虚假的“美国梦”,而克莱尔离开虚伪的中产阶级,达成社会地位与前进方向上的一致性,双双回归到不受拘束的“自由空气”中,回到那片“真正的美国的西部”(96)。此后,刘易斯陆续创作的《巴比特》(1922)、《阿罗史密斯》(1925)和《埃尔默·甘特利》(1927)等皆以从事体面工作的中产阶级人物为锚点,不断揭露这一群体的虚伪面目,与前作《自由空气》形成呼应。
结 语
辛克莱·刘易斯在《自由空气》中着力书写一场包蕴动态气息的美国东西部穿越旅行,为小说主人公活动设计出一长串特定的移动轨迹,刻意打破传统的连贯叙事模式,通过男女主角的交错视角裹挟更为丰富的政治性内涵进入地理景观之中:其一,克莱尔的西行呼应了20世纪初美国女性运动的高涨,“新女性”的民主魅力随着旅行轨迹渐次渗入偏远乡村;其二,服饰浓缩阶级文化的特质,主导时尚的昂贵服饰激发平民阶级如米尔特对物质的追求欲望,提供了跨阶级的叙事动力;最后,携带不同阶级身份的双主角在彼此交错的时空中各自经历了一场模式迥异、目的不同的社交旅行,不管是追求自然,或者是放弃梦想的选择,都为其挣得短期的精神解脱——然而,跨越阶级的爱情是否迎接长久的未来?故事的结尾,作者并未直接言明答案,克莱尔与米尔特用重新上路旅行的方式留待读者遐想。
注释:
①上述研究成果具体一方面体现出刘易斯小说研究逐步实现从时间维度转向空间维度;另一方面还彰显其跨学科的研究态势,新历史主义、新文化地理学等多个研究层面相互交融与关联。
②此处选用辛克莱·刘易斯. 1988. 自由空气[M].谢素台,译. 北京: 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后文出自同一著作的引文皆出自该翻译作品,仅标注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