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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民族地区中心城市社会治理的“昆明样板”

2021-11-30王志达刘睿宁

贵州民族研究 2021年6期
关键词:昆明市社区

刘 荣 吕 伟 王志达 张 琦 刘睿宁

(1. 云南民族大学,云南·昆明 650504;2. 云南大学 云南·昆明 650504;3.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密苏里·圣路易斯 63101- 63199)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社会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1],这既是对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的社会治理历史实践的全面总结,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丰富拓展。昆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重点,以“三共”为基础,以“四化”为抓手,以“五城”为目标,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全国社会治理示范城市,在云南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方面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三共”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1]昆明市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念,坚持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治理重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 坚持党的领导,凝聚高效协同共建强大合力

1. 高位统筹,建立工作体系。昆明市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9 年,新组建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加挂市社会建设办公室牌子,负责昆明市社会治理建设的总体布局、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在机构编制压缩的大背景下,昆明市成立专门机构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机构设置走在全国前沿;在各县(市) 区成立县(市) 区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在街道(乡镇) 成立社会建设办公室,在社区(村) 明确专人负责社会治理工作;部分县(市) 区还设立楼栋长,初步构建起了市、县(市) 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楼栋“五级”组织体系。

2. 规划引领,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规划纲要(2018—2035 年)》,明确了“三步走”的总体目标。第一步从2018年到2020年,初步形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四大支撑体系”,社会治理的“四化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努力打造全国社会治理示范城市;第二步从2021年到2030 年,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第三步从2031年到2035年,基本建成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社会治理格局。配套出台了《关于新时代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的意见》《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等近20项相关制度,为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3. 挂帅出征,坚持“书记领航”。坚持实施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三级党(工) 委书记破解城市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昆明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抓好《党建引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以居民区党建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等5个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带动全市区(市、县) 委书记抓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47 个,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91个,全面形成“责任划分明确、制度体系明晰、工作目标一致、难题逐级解决”的工作体系,一大批影响市域社会治理成效的深层次问题得以解决。

(二)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社会主要矛盾共治水平

1.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着力,聚焦解决城市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昆明市在开展社会治理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找准公共服务的短板,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就业、医疗、教育、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从“问题本位”向“需求本位”的根本性转变。

2. 强化社会治理的规范性。昆明市率先编制“昆明市社会治理指数”,提出46项社会治理指标,并将指标分为社会活力、社会服务、社会环境“三大维度”,构建起科学、合理、有效的社会治理量化评价指标体系[2]。通过每年“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测评”,科学、客观地反映出昆明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为社会治理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提供参考依据。

3. 创新矛盾化解的方式方法。加强源头治理防范机制落实,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机制保障的制度通道,探索建立“互联网+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机制,真正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西山区盛高大城社区成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物业服务公司、社区警务室和业主代表为依托的“五位一体”新型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坚持以解决居民问题困难为工作目标,定期开展社区服务满意度调查、社区建设情况分析、征求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与居民座谈咨询管理意见、向居民代表反馈居民诉求办理的意见等利民工作,充分保障小区居民的民主诉求渠道畅通。

4. 健全常态专项整治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工作,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对标对表、聚焦深挖根治、发力“打财断血”,不断提高动态化、信息化的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不断完善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 坚持人民至上,深度打造社会共享发展格局

1. 关注解决民生热点。昆明市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石,每年将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民生领域,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稳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2. 注重引导各方参与。截至2020年2月,昆明在全市68个街道建立党建联盟,332个社区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资源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三个清单”,促进区域内各类组织之间的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搭建多样化、多层次、多维度的参与平台和载体,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楼栋长、十户长等基层自治组织,不断完善健全人民多元参与机制和参与渠道,切实提高人民参与各类社会事务的质量和水平。官渡区出台了《“一核多维、共建共享”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实施意见》等“1+7”系列文件,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域推进“一核多维、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3. 综合治理成效显著。2017年至2019年,昆明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数得分从80.76分上升至81.46分。2020 年,昆明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6733.7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了2.3%。全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4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5.05亿元,增长了6.6%。其中,民生支出635.8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72.7%[3]。滇池全湖水质上升为IV 类,为近30年来最好水平。2019年底,昆明市404 个贫困村全部出列,9.58万户35.0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夺取了脱贫攻坚全面胜利。2020年,昆明市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全市无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决战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4]。

二、提升“四化”推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基于对国情、政情和社情的准确研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既是新形势下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的基本方向,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重要的工作依据和实践导向。提高社会治理的“四化”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强化多方参与、法治保障、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整体性联动,充分发挥社会合力的强大推动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 以社会化为基础,聚合基层民心民力

1. 探索建立“三社联动”社会治理模式。昆明市积极探索以社区为依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会治理模式,完善社区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2020年2月,在市区疫情防控形势最为严峻的时候,全市每天约有2万名社区工作者,1万名网格管理员、楼栋长,3.2万名志愿者,1300多个社会组织(社区自组织) 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2. 全面推动社区民主协商。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昆明市推动各社区建立“提议、合议、群议、决议、评议”的协商民主“五议工作法”,通过民情恳谈会、民主议事会、社区论坛、社区评议会、听证会等协商形式,鼓励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截至2020 年底,全市城乡社区协商率达90%以上,普遍搭建起街道—社区两级协商议事平台,协商成果公开、落实和反馈机制逐步完善。

3.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广泛动员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组建多种类型的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截至2020年6月,全市有实名注册志愿者115 万人,累计注册志愿服务团队4724支,人均志愿服务时长达87.95小时,志愿者活跃度达到68.21%[5]。2020年,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西山区永兴路社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志愿服务的重要作用,成立抗击疫情突击小分队临时党支部7个,建立“3+7+X”网格化包保机制,组织54983名平安西山治安志愿者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安防控效能。

(二) 以法治化为保障,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1. 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昆明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重点关注市域社会治理立法工作。2020年,制定《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昆明市区(市) 人大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同时,不断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促进国家法律、政策规约相关内容具体化、地方化、生活化,提高社会规范的法治化水平。

2. 营造市域社会治理良好法治氛围。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持续推进法治主题公园(广场) 建设,建成5000个法治创建宣传点,各地各部门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电视广播、报刊专栏、讲座、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文艺节目演出等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收效良好。

3. 创建市域社会治理民主法治载体。昆明市启动了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命名120 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呈贡区七步场社区建立集治安、调解、普法、帮教、巡逻、安全“六位一体”的群防群治机制,打造“安居社区”;推行“片长制”网格化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认真落实流动人员“以房管人”和“以人管房”制度;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法官、老教师、老军人“五老”作用,开展“爱心感召”活动,由大学生志愿者为社区青少年提供兴趣培养、心理疏导等综合性服务,为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4. 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形式。在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方面,通过掌上12348手机APP、“云岭法务通”智能法律机器人、12348云南法网等载体,让申请法律援助、涉外公证等各项法律服务咨询等变得“触手可及”。截至2020年5月,昆明市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乡镇(街道) 公共法律服务站137个,村居(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点1662个,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便民、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6]。

(三) 以智能化为方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1. 推动社会治理智能智慧融合。智能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向,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诸多难题提供了技术支撑。昆明市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进程中,把社会治理制度化优势和科技发展信息化态势结合起来,打造“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将智能化、精细化、标准化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进一步促进治理理念转变、治理手段改进、治理效能提升。昆明市正不断完善市域智能化建设制度,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推进“云上云+公共安全”“云上云+城市运行”“云上云+电子政务”“云上云+南亚东南亚”,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2. 加强社会治理公共治安防控。把“雪亮工程”建设作为提升昆明社会治理智能化的龙头,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规模化、集约化、共享化助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实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100%,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资源联网率达100%,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总体目标,截至2021年1月,全市共建成“智慧安防小区”2351个。

3. 全面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拓展民生服务“一网通办”,积极推广运行“刷脸办事”“刷脸出行”“刷脸住宿”等信息化社会治理新举措,提升服务民生的效能。探索“一屏知全域、一网管全局”的智慧城市治理模式。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数字经开”智慧党建平台,在云南省率先建成智慧党建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开发出“活力经开”“幸福经开”等8个功能模块、32 个子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系列平台“六进”工作全覆盖。

(四) 以专业化为基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20 年,昆明市从全市选拔140名优秀干部担任乡镇(街道) 政法委员,全面落实政法委员工作津贴,明确政法委员10项社会治理工作职责和8 项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7]。

1. 建设街道社会治理实体综合服务中心。按照“1+3+N”模式推动建立街道实体化综合治理中心,派驻警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3支队伍常驻街道,应急、人社、水务、环保、住建、卫生等部门挂牌进驻,第一时间发现、解决群众困难问题。健全完善工作人员激励机制,扎实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2019年,评选出20名昆明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通过评选先进典型激励基层工作人员“比学赶超”。

2.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科学化水平。2019 年,昆明市成立社会治理研究院,组建昆明市首批社会建设工作专家智库和社会治理本土人才库,让社会治理工作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实践支撑。先后取得了《昆明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重点问题》 《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陷入僵局》《昆明市乡村社会治理调研报告》 《取消“奇葩证明”优化营商环境》等一批对策性研究成果,为昆明市社会治理的深入发展提供科学化、专业化对策建议。

3. 社会治理工作服务力量面向基层。为有效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难题,2019 年,昆明市全面推行“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彻底消除当前城市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的群众诉求多元、治理主体多元、治理方式单一、管控合力不足、联动机制缺失等深层次矛盾问题,初步建立起“社区吹哨、街道部门报到”“街道吹哨、县区部门报到”“县区吹哨、市级部门报到”三级“吹哨报到”工作体系,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三、打造“五城”彰显社会治理工作新成效

昆明市紧紧围绕“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将社会治理贯穿于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为城市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着力打造和谐之城、生态之城、人文之城、文明之城、健康之城。

(一)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打造和谐之城

2019 年,昆明成为全国首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省会城市。昆明市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自觉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突出主线和主题,创新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团结带领各族群众荣辱与共、同心同行。推进民族地区加速发展,不断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坚持把城市作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平台,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新社区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持用法律保障和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完善各民族之间矛盾纠纷调处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1. 以示范创建促团结。以“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为抓手,探索建立100个嵌入式居住示范社区,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富民县以“同心筑梦,融荣富民”为主题,“十融入十共荣”“十进”活动为载体,以“十抓举措”为抓手,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8]。宜良县各中小学积极探索“五旗五徽五认同,同心同向同党走”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好路径,为全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的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和有效工作路径[9]。五华区按照“党建引领、社会协同、共享共融、铸牢意识”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全区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10]。

2. 以民主协商促共治。昆明市70%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鼓励支持各民族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不断强化群众社会责任感,凝聚社会治理的最大公约数。盘龙区采用“8+X”工作模式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议事,鼓励各民族群众积极动手解决家门口的“民生小实事”,通过居民议事协商居民自筹资金——居民申报项目——政府补助资金——居民实施项目——居民评价项目的方式,有效解决“小区停车秩序整治”“厕所革命”“小区楼顶防水”等问题。

3. 以文化交流促共识。在全国首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打造“春城文化节”“民族团结长街宴”“文化大舞台”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引导各民族群众同声歌唱、同台娱乐。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书画展、文艺晚会及“丝路云裳·昆明民族时装周”等系列主题活动,搭建起各民族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各民族群众“共商共议”“共建共治”“多元主体、多元平台、多元服务”的社会治理体系逐渐形成,各民族参与治理的热情被充分激发,进一步坚定了各民族群众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共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之城”的信心和决心。

(二)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打造生态之城

昆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以滇池为重点的区域水环境治理、以扬尘治理为重点的大气环境治理、以“五采区”植被修复为重点的绿化造林,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长期保持在97%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1.4%,春城绿、昆明蓝、四季花已经成为昆明最靓丽的名片[11]。

1. 持续加强水域环境治理。坚持把保护治理滇池作为头等大事和“一把手”工程,确立“量水发展、以水定城”目标,形成“科学治滇、系统治滇、集约治滇、依法治滇”思路,坚持“截、控、拆、调、绿、补、治、管”8字方针,深入推进以滇池治理、长江流域(昆明段) 大保护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滇池全湖水质从2014年的劣Ⅴ类转好为2019年的Ⅳ类,随着滇池流域“控污—截污—治污”体系建设,2020年滇池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总入湖量相较2000年减少59%,22条城市河道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昆明市入选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12]。

2. 不断提升空气优质。昆明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把工地扬尘污染当作重中之重来严抓;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加快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做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控。2020 年,昆明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优级天数203天,良好天数163天,主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3. 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昆明市在强化“土十条”实施调度管理及评估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污染发生的规律,从源头切断污染链条,2019年,昆明市完成495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现场调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 年排放基数削减14.49%。

4. 开展人居环境全行动。昆明市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着力解决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市道路、农贸市场、重点区域卫生环境和社会秩序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市容环境整治提升治脏、治乱、治差、增绿、添彩“五大行动”,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动城市功能与品质实现大改善、大提升。

(三) 坚持文化引领发展,打造人文之城

昆明市充分发挥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化相通、经济相融优势,全面推进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人文交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昆明声音,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中心。

1. 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成功举办了中印瑜伽大会、中国——南亚国际文化论坛、海外·昆明周、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国家金融与发展国际峰会、国际智慧旅游大会、腾讯全球数字生态大会、“一带一路”海外人才昆明创新峰会等高端论坛和大型活动;成功申办“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 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每年组织举办的上合国际马拉松赛、中华龙舟赛、“创意昆明”系列主题活动、昆明聂耳音乐合唱周、昆明郑和国际文化旅游节等文化活动,一系列文化活动已经成为昆明重要的城市文化品牌,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2. 文创产业发展势头后劲足。昆明市深入推进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510”工程,促进文化创意与旅游、会展、科技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中国西部最具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之都。截至2020 年底,昆明市共建成文化创意产业园区27个,其中,国家级园区1个、省级园区16个、省级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示范基地4个,新建市级园区6 个,入驻企业达到3500家。昆明市先后被列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全国十大最具文化影响力城市。

(四) 厚植城市道德风尚,打造“文明之城”

昆明市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城市建设规划、精神文化、生产生活各方面,牢牢树立以“先塑文明人、再建文明城”的社会治理理念引领文明创建工作。

1. 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昆明市组建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1+9”创建工作指挥部,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文件,打通了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大脑”和“中枢”,建成“昆明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建立“每日曝光、每周巡访、每月督查、双月点评、季度测评、年度考核”的督查检查机制,有效推动了创建任务的落实,2020 年,昆明市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2. 将“文明”融入法治昆明建设。2018年,昆明市颁布实施《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昆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弥补了昆明市在文明行为促进综合性社会治理立法方面的空白,用规章条文规范市民行为,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治理文明导向、树立了社会治理文明标尺,把群众关注的事项和创造性实践提升概括成“昆明社会治理规矩”。

3. 弘扬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开展道德规范宣传教育活动、“德润春城”道德实践活动、尊规守礼文明劝导活动、诚信守纪法治建设活动、人文科学普及提升活动、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活动等“六项社会治理活动”,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社会治理。截至2020 年4月,有11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7 人获评云南省道德模范,19人获评云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46人获评中国好人,82人获评云南好人,评选表彰昆明市道德模范258人、昆明好人465 人,建成一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宣传展示长廊。

4.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文明行业、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治理十大行动(即文明新风促进行动、文明家园整洁行动、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文明养犬自觉行动、文明窗口服务行动、文明守信教育行动、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文明旅游提质行动、文明单位结对行动、志愿服务引领行动)。全面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试点建设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建成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1个、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714个,经费投入1810万元[13]。

(五) 健全卫生服务体系,打造健康之城

昆明市立足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推进健康昆明建设,着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使全市人民共享卫生事业发展成果。

1. 社会卫生服务治理体系日益完善。2019年,昆明市覆盖城乡的公共医疗卫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医保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成为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7.65%,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提高到96%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1200万人次。昆明市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卫生服务体系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优质医疗资源持续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2. 社会疫情防控治理有力有效推进。针对2020 年新冠疫情,昆明市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等四方的社会治理防控责任,通过协同联防联控机制、群防群治等措施,创新推出社会治理“有工作方案、有管理规定、有公告公示、有喇叭广播、有宣传标语、有挂图海报、有宣传手册、有新媒体推送、有统计报表、有志愿服务”的“十有工作法”,让疫情防控真正入耳入眼、入脑入心。在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启动了总投资22.22亿元的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这是昆明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次性投入最多、力度最大的民生工程。

3. 全力打造“中国健康之城”指日可待。为促进全民健康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实现繁荣发展,昆明市围绕建设“中国健康之城”,制定了《昆明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构建“一核、一带、一网、多点”的健康产业社会治理空间格局,全力打造“六个中心”(立足打造“中国健康之城”,全力推进生命科学创新中心、健康产品制造中心、候鸟式养生养老中心、高原健体运动中心、民族健康文化中心和高端医疗服务中心“六个中心”建设),着力构建“3456”大健康生态圈(以“医、药、养”为核心,以“健、食、农、管”为延伸,融合“旅游、文化、大数据、金融、房地产”五个领域,加快推进“药用植物、疫苗、精准医疗、再生医学、候鸟式养生、高原康体”等六条特色产业链建设),项目计划投资约4657.11亿元,逐步构建立足全省、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大健康产业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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