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的区别
2021-11-30甄薇薇
甄薇薇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100080)
1 概述
在我国的专利制度中,除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以外,还有一类特殊的专利,即国防专利,前者通常被称为“普通专利”。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国外虽没有国防专利,但为了国家利益和国防安全,绝大多数国家建立有保密专利制度。各国对保密专利的管理通常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保密扣押模式,即颁发保密命令,中止专利授权程序,使专利申请处于保密状态,在专利申请解密之前,不授予专利权;另一种是保密授权模式,即授予保密专利权,但授权的专利处于保密状态,我国对国防专利采取保密授权模式。
2 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的区别分析
由于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的技术的特殊性,国防专利除具有普通专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外,还具有保密性、非完全市场性的特点。国防专利需要满足《国防专利条例》的相关规定,普通专利需要满足《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比较《国防专利条例》和《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申请方式不同。国防专利有两种申请方式:一种是申请人主动向国防专利机构递交申请;另一种是由国防专利机构审核,对于普通专利申请中有涉及国防利益或者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意后转为国防专利申请。而普通专利申请都是由申请人主动进行申请。
第二,国防专利需要先定密再申请,同时国防专利有解密程序。对于申请人主动向国防专利机构递交申请的国防专利,密级确定工作由申请人负责办理,普通专利申请无需定密。密级确定工作需要国防专利密级证明,申请人具有定密权限的,密级证明由其相应的业务部门或者保密部门盖章;申请人不具有定密权限的,密级证明由其上级具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盖章,申请人没有上级单位且无定密权限的,要进行的国防专利申请有项目来源的,密级证明由具有定密权限的项目来源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盖章;没有项目来源的,密级证明由具有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此外,定密单位不属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的,应提交定密权限证明。
国防专利可以申请进行解密,普通专利由于无需定密,因此也不涉及解密问题。根据《国防专利条例》和《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国防专利申请(或国防专利)的解密申请可以由国防专利申请人(或国防专利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国防知识产权局依职权提出,国防专利(或国防专利申请)申请解密时需征求原定密单位的意见。自 2015 年开始,国防知识产权局将国防专利解密事宜提上日程,对已授权国防专利开展密级审核工作,目前已集中解密了 7000余件国防专利。
第三,申请类型不同。国防专利申请类型只包含发明专利,而普通专利申请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第四,专利代理要求不同。办理涉及国防专利申请事务的机构必须是由国防知识产权局指定的34家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其中包括笔者所在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专利中心。而办理普通专利申请事务的机构只要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即可。
第五,受理机构和审查机构不同。国防专利申请的受理机构和审查机构为国防知识产权局,而普通专利申请的受理机构和审查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六,审查流程不同。由于国防专利具有保密性,因此,国防专利申请在审查过程中不需要公开,国防专利授权后仅在《国防专利内部通报》上刊登。普通专利申请必须经过公开程序,公开后即可通过网络查询普通专利申请的相关内容。
3 结语
国防专利制度是我国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安全、激励国防科技创新、推动武器装备建设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或个人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如果有涉及国防利益或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技术,需要向国防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通过国防专利的形式予以保护。此外,在“民参军”过程中,民企如果想参与军品的研制,拥有国防专利无疑对其成功参与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