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治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
2021-11-29陈朗,赵瑜
陈 朗,赵 瑜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四川 西昌 615000)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企业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逐渐增多,需要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的开采力度。但是,矿产资源企业在开采矿产的同时,如果仅仅重视效率和收益,往往会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断破坏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直接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实行矿山环境治理,能够有效解决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但在实际治理过程中,由于各种问题的存在导致矿山环境治理效果较差,必须根据矿山环境治理常见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以有效治理矿山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矿山环境的基本现状
1.1 工业固体废弃物成灾
由于矿产资源的特殊性,因此伴随着开采作业的进行,将会产生大量的废石,再加上在选矿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尾矿,都会造成采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占用,这些废物的长期堆积,会对区域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根据有关数据显示,仅金属矿山所堆存的尾矿就高达50亿t,而煤矿作业中的矸石量占总产量的10%左右,甚至更高。对于很多的小型矿山企业而言,其并未设有专门的排石场和尾矿库,导致在开采作业的进行过程中,存在着废石与尾矿长期随意堆放的情况,不仅会占据矿山区域较大的土地资源,还将诱发水土流失等灾害。
1.2 植被破坏,生态环境恶化
矿山开采作业的强度较大,长时间的开采作业还将造成区域内的植被破坏。如果植被被大量破坏,就会导致区域生态的恶化加剧。很多矿山企业在当下都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因为矿山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长时间保持才能见效,企业很难进行有效的环境治理。从我国矿山开采的情况来看,依旧有很多的小型矿山企业没有掌握矿山环境治理的相关技术,开采作业后的复垦还田程度低,比如,以南方的离子型稀土矿床为例,由于其矿区环境的特殊性,在开采作业时,大多采用的是露天采矿的方式,在这种采矿方式下,山体植被与含有植物养分的腐殖土层、红色粘土层被大量剥光,土地资源破坏严重,打破了原先的生态平衡状态。
1.3 水污染比较严重
就当下矿区环境的总体情况来看,水污染情况也是相对突出的,在整个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可能会引起局部的水源破坏与污染。主要是因为矿产资源的分布条件复杂,在开采作业中如果面临地下开采条件,需进行疏干排水工作,而此项工作的进行将导致区域内的地下水水位显著降低,致使矿区分布有大面积疏干漏斗,并使原先矿区环境中,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平衡状态无法维持,可能会引发区域性的水资源危机,如果矿区周边的村庄、厂房或者城镇采用的是井泉或者地表水,可能会发生水资源短缺的现象。随着矿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对水资源处理和保护提出的新要求,选矿厂都在努力进行选矿废水的处理和再利用,但零排放的目标很难实现,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型选矿厂而言,其技术水平偏低、设备落后,废水排放量大且污染严重。
1.4 空气污染
矿山环境污染中也包含着空气污染,以煤矿为例,由于煤矿资源的特殊性,在开采和利用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这些物质会逐步扩散到空气中引发空气污染。在很多矿产资源分布和开发区域,因为二氧化硫污染而导致的酸雨危害急剧增加,如长江以南和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在多年的矿山行业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各个矿山企业都增大了在空气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但因为空气污染存在扩散性,治理难度大的问题,治理成效并不明显。
2 矿产资源开采带来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
2.1 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
随着社会经济领域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增加,在很多矿产资源分布地区都大量实施了建设任务和开采作业,在这些活动的进行过程中,矿体表层土壤被剥除,地表植被覆盖率大大降低,再加上作业现场所产生的废石、废渣和尾矿,都加剧了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问题的发生,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担。根据有关的数据调查结果发现,我国的水土流失总面积已经达到了367×104Km2,而在其中,因为矿山建设和资源开发所导致的水土流失总面积占比较多,且每年还有新的水土流失问题产生。
2.2 侵占土地和水均衡遭受破坏
对矿山开发项目而言,因为矿产资源的分布环境相对恶劣,再加上开采深度的增加、开采力度的增大,都导致采矿作业的难度系数相对较高。对很多地区的矿山开采任务而言,往往需占用一定的区域来进行道路的修建、井架的固定,还需进行贮煤场、生活设施等的建设,这一系列的建设活动实施,都会造成矿区周边的土地占用。就我国矿山开采的现状来看,正常的条件下,煤矿矿井井口大约需占0.2km2,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占地面积更大。此外,除了在露天开采作业中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土地资源占用,在采矿过程中的矸石、废渣和尾煤的堆放,也会占用一定的土地。因此,绝大多数的矿产建设和开采项目中都会存在土地征用和森林砍伐的现象,而最终结果必将导致植被的减少、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此外,开采过程中的疏干排水,会导致矿区现场的水平衡状态被打破,水资源枯竭。
2.3 废水、废气、废渣污染
矿山开采作业时,废水、废气和废渣污染的问题突出,这一方面的污染问题是相对普遍的,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矿山周边的地表常常被用于废水、废渣的排放,由于区域生态环境的关联性,因此一个地区的生态破坏最终会诱发更大面积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很多矿山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更为重视经济效益,存在盲目扩大生产的现象,不重视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控制,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废渣,增加了环境负担,短时间内无法实现完全治理,未来如果要彻底改变这种废水、废渣和废气的污染局面,在进行矿山开采作业时,还需重视工艺技术的改进、设备的更新,以有效在开采的全过程中进行污染排放量的控制。
3 矿山环境治理存在问题
3.1 矿山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存在矛盾
部分地方政府和矿产企业过于重视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忽视对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也不太采取科学的措施开采矿产资源,导致矿产资源严重浪费。此外,小型矿山数量比较多,矿山环境治理的速度远远落后于破坏的速度,从而导致矿山环境问题的发生。也就是说,矿山环境治理效果较低,矿山环境治理的进度相对较慢,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迫在眉睫[1]。
3.2 不够完善的环境治理机制
在矿山治理的实际过程中,往往管理层和执法处位于不同的部门,部门实施的力度不够,一旦发生问题时,就会出行无人承担责任,无法明确矿山治理的方向的问题。如果环境治理无法落实到责任人,就会大大减少环境治理的投资资金,导致治理的设备、技术不够专业,无法建立一个研究矿山环境治理的专业机构。在矿山环境治理方面没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开采人员没有认识到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性,没有深刻认识到过度开采对于矿山环境的危害,没有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治理矿山[2]。此外,由于矿山的监督一般由多个执法部门交叉职责进行,会大大分散执法权,缺乏严格的法律对治理工作进行约束;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的监管无法可依,大大降低了对矿山环境执法的监督力度,并且不同的监管制度往往比较滞后,环境治理机制缺乏统一的标准。
3.3 落后的资源开采和环境治理技术
国内矿山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对于矿坑设计不够合理,或者开采矿物的方法不正确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导致矿山的环境问题愈发严峻,大大增加了矿山的治理难度。此外,由于矿山环境治理往往对于专业技术的要求较高,但企业的环境保护、治理等方面的技术没有跟上经济发展和矿山环境治理的总体要求,在实际治理过程中,还会受到前期调研、环境条件和经费等方面的影响,导致矿山治理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仅仅浮于表面,无法从根源入手对环境进行有效治理。
3.4 矿山环境不够完善
在实际开采过程中,评价工作要求有关人员需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地质环境的破坏形势,并合理评价对其科学进行分类,从而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目前,我国还没有对部分矿区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和调查,在后期矿山治理和保护的过程中,需要科学区分不同地质环境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以防进一步加剧地质环境问题。
3.5 政府部门实施力度较小
随着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速度的不断发展,政府监管制度相对滞后的问题更加突出,以及政府缺乏一定的法律规定开展监管工作,导致企业的违法行为逐渐泛滥[3]。出台保证金制度是环境治理领域的一次重大进步,需要企业同时开展开采工作和治理工作,以防企业做完开采工作后,就对开采后的矿山置之不理。而且这项制度有效保护了我国矿山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这项制度仍然有待完善。因此,必须从根源入手,做好源头防护手段,加紧对污染源的控制。有关部门需要加大对矿山企业环境的管理力度,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加大政府的执法力度。
4 实现矿山环境治理的有效对策
4.1 强化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
加强矿山环境法治与制度方面的建设,积极构建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更好地促进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根据地区矿山环境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以制定出规范性的政策,全面落实并执行到开发利用矿山资源整个过程的不同阶段,可以有力保证矿山环境和治理,促进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朝着法制化的方向发展。此外,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监督力度,并加大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特别是针对实施中的工程项目,全面落实管理制度和责任,可以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避免出现地质灾害的安全事故,切实保障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相关责任,严格根据法律法规执行监督和检查工作,实时监测矿山周围环境,及时发现破坏矿山环境的行为,在限期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完成治理工作。
4.2 调整矿山生态环境
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生态性调控,明确具体的治理对象以及治理周期,突出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尽量避免开采区占用农村耕地,针对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现状展开治理工作,一般采取适宜林草地的措施,尽量降低矿山周围环境的破坏程度。相关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改善矿山环境作为一个综合工程,其环境生态治理时间往往超过一年,彻底改善矿山环境的污染防治效果,应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关闭取缔的措施严格整治环境治理工作。在宏观调整的过程中,需要将整治露天矿山作为重点,同时兼顾开采矿山和废弃矿山,对于露天矿山的治理工作,需要事先关闭矿山,叫停非法开采矿山的作业,通过人工整平、覆盖黄土、取材回填等方式,达到有效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的目的。还要加强矿山环境治理的方案规划,周期应该超过两年到三年,要求多个单位根据矿山环境的实际情况,基于客观规律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治理,避免治理工作浮于表面。
4.3 加大矿山环境的保护力度
从根源上加大对矿山环境治理力度,实现对矿山环境的保护,才能在根本上避免对矿山环境的破坏,真正实现对矿山环境的治理。因此,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具备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必须取得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报告,从法律的角度尽量避免破坏矿山环境的行为出现。对矿山展开扩建时,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和地质环境保护同步开展的原则,尽量避免对矿山环境的破坏行为。对于开采中的矿山,制定保护和治理矿山环境的专项规划,实现生产和治理的同步性,及时治理矿山环境。当然,为了实现对矿山环境的治理,必须加大对区域绿色产业的发展支持力度。矿产资源对于工业生产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须加大对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开展绿色产业,高效率使用自然绿色能源,从根源上加大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4.4 完善矿山环境治理的监督检查制度
建设一套比较完善化、系统性的监测、监督制度支持矿山环保和治理工作的开展。政府需要加强对矿山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矿山企业执行各项环境保护规定,如有情况,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手段。从根本上保障各项体制的执行,需要建设矿山环境治理的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内容,如:落实矿山开采、环保和环境治理等计划,采用的环保设备、工艺和环境治理效果、质量是否符合原环境评价报告和环境许可证的要求。加大处理和排放酸性矿坑水和有毒物质的检查力度,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解决矿区地质灾害的情况。一旦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提出经济处罚、中止甚至关闭矿山的建议。
4.5 充分发挥政府以及人大的作用
一般由国家主导矿山环境的治理工作,在治理矿山环境的工作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合理利用国家权力强制执行矿山治理工作,尽量解决矿山的安全问题。因此,国家政府部门和人大可以根据矿山环境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积极借鉴国外的环境治理经验制定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加大对矿山环境治理的执法和立法力度,有效解决矿山环境的治理难题。在开采矿山的过程中,合理运用法律法规对施工要求进行规范,将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堆放到相应的位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理相应的固体废弃物,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效率。在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为此应该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厂,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处理,确认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排放。此外,还需要做好有关监督检查方面的工作,尽量确保矿山、土壤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地下水的开采情况进行控制,避免由于过度开采地下水而引发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为了更加全面有效地治理矿山环境,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人大的职能,坚持履行各种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矿山治理工作。
4.6 加大矿山环境的资金投入力度
治理矿山环境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为了全面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必须依靠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从而避免过度的资源开采对矿山环境造成的破坏。因此,必须逐步完善矿山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法律规章制度的作用,严格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于正开发生产、新建的矿山建立相应的治理和补偿机制,并确保矿山治理具有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此外,各个地方政府还需要根据当地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和激发相关企业对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积极主动性,加大矿山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宣传力度,加大社会对于矿山治理和保护的监督力度,并提倡社会捐助,从而扩大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两个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只有采取以上的措施,才能从根本的层面解决资金欠缺的问题,并提高矿山企业的积极性,不断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4.7 实现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信息化
相关部门一般采取现代化科技手段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和保护,这些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一般包括数据库、数据模型和相应的指标体系,通常包括勘察、检测和预警等多种功能。而且相关人员往往也比较重视事前、事中和事后阶段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管理控制,有效优化对不同类型的矿山资源开采工作。在这项工作中,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大监测力度,在矿井中设置4个~5个长期监测点,并在之外设置3个~4个监测点,每月监测一次,以便工作人员实时准确掌握采区内矿井水排放对于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理突发事故。此外,相关部门还需要在现有的设备上对信息化系统进行优化,加大远程监控力度,配备现代化的监控设备,以实现矿山开采过程中各项环境指标的实时、动态监控,一旦指标超出了正常限值,要立即发送预警,快速处理,以进一步提升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效率。
5 结语
综上所述,矿山环境治理和保护是一项耗时较长、较为繁琐的工作,需要政府和企业相互合作,共同探索稳定和改善矿山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的有效措施。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监管和控制,规范有关企业的开采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健全矿山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政府有法可依,真正有效防范和保护矿山的生态环境,促进矿山开采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