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方言连读变调中的句法—音系互动关系
2021-11-29闫小斌
闫小斌
本刊核心层次论文
汉语方言连读变调中的句法—音系互动关系
闫小斌
(福建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汉语方言连读变调域的构建是在句法结构因素与韵律结构因素的交互作用中实现的。单一的直接参照理论或间接参照理论均无法对连读变调域问题提供普遍性的解释。一方面,部分方言中的连读变调对形态句法结构不敏感,涉及左向、右向或双向变调;另一方面,部分方言中的连读变调辖域是句法规则直接参与构建的。从韵律结构的角度对方言连读变调域问题进行探究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连读变调域是韵律单位,包括句法关系、句法单位、句法范畴等在内的句法因素参与韵律单位的构建。句法与韵律是双向制约的关系,连读变调是在句法力量、韵律力量与音系规则特性等各种制约因素的彼此消长中进行的,呈现出复杂的类型化态势。
连读变调域;句法—音系界面;韵律结构
句法与音系的界面研究是近年来语言学研究领域的热点,主要关注句法结构因素和音系变化规则的交互关系,研究的核心问题包括句法音系映射关系中的句法信息类型、韵律层级结构和韵律层面句法与音系的互相制约方式等。相关理论流派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直接参照理论[1]和间接参照理论[2],两者的区别在于句法表征是直接参与确定音系规则作用辖域还是通过韵律结构间接参与音系规则的应用。这两种理论各有优势,但均遇到了不同程度的挑战。一方面,新的句法与音系接口现象无法在现有理论框架内得以解释,导致了一些已有规则的持续修改。另一方面,一些既有规则因为缺乏充足的语料支撑,受到了质疑。总体而言,句法与音系的界面研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但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着很多有争议的问题,有待基于跨语言观察的深入研究。
汉语属于典型的声调语言,连读变调隐含着语音、语法和语义的固有特性,基于变调的研究有助于呈现句法与音系接口的新现象和新规律。汉语方言连读变调现象复杂多样,变调域的构建体现了韵律结构与句法特征交互作用的不同类型,反映了方言中韵律结构实现的特定形式,为考察句法—音系互动关系提供了重要的视角,有助于检验相关理论模式的理论解释力,有助于洞悉如何根据句法结构信息推断韵律变化规律以及如何根据韵律结构推断出句法特征,有助于呈现句法事实和音系事实互动的运作机制。
一、句法信息类型
根据直接参照理论,音系关系可以基于句法结构直接读取,决定音系关系的句法结构参数主要包括成分统制(C-统制)或最大投射统制(M-统制)。CHUNG和CHEN等海外学者曾基于C-统制对汉语中的一些方言点进行过分析,但均需要补充某些附加原则[3-4]。基于此,ZHANG曾指出,参与汉语方言连读变调规则应用的句法信息远不限于句法关系,还涉及包括句法单位、句法范畴等在内的其他因素[5]。
从方言连读变调的语料来看,与M-统制相比,C-统制的理论解释力和普适性更强,比如可以很好地解释以丹阳方言为代表的变调域构建问题。以四字组[[胡[萝卜]]丝]为例,首字“胡”与其后的三字均构成M-统制关系,变调域应该是整个四字组,即[[胡=[萝=卜]=]丝],但实际变调方式是[[胡=[萝=卜]#]丝]。所以丹阳方言的连读变调无法根据M-统制关系得以解释。相对比而言,C-统制关系则可以解释这一问题。“胡”C-统制“萝”和“卜”,但没有C-统制“丝”,所以变调规则在“卜”字和“丝”字间阻断。
但是,绝大多数方言中的连读变调是单一的C-统制无法解释的。首先,以芮城话[挨[[青海]省]]]为例,首字“挨”C-统制其后的三字,变调域应该是整个四字组,即[挨=[[青=海]=省]]],但实际变调方式是[挨=[[青=海]#省]]]。如需解释这一现象,还需要考虑临接条件,即限定与α构成变调域的β必须是α的右侧临接成分。随着临接条件的引入,“海”字未能与其右侧临接成分“省”字构成C-统制关系,因此变调规则在“海”字后阻断,从而生成正确的变调形式。由此可见,芮城话的连读变调在C-统制的基础上还需要对变调规则从左至右的循环运用模式进行限定。
以平遥话为例,其连读变调分为A和B两个类型,分别对论元结构和非论元结构敏感,而且变调的方向分别是从右至左和从左至右,这意味着需要考虑句法功能关系和方向性问题。以[[路道]B长]A为例,A型结构中的“长”字与“道”“路”分别为C-统制关系,因此变调规则从右至左重复使用。在平遥话中,变调规则运用的方向由功能范畴决定,变调规则运用的模式由C-统制关系决定。在论元结构中,变调规则从右至左运用;在非论元结构中,变调规则从左至右运用。如果各成分构成C-统制关系,变调规则重复运用;否则,变调规则循环运用。
在厦门话中,变调规则的应用或阻断与相关成分是否是修饰语或论元的中心语有关,起管辖作用的不再是C-统制而是M-统制,同时需要参考句法范畴的右边界。由此,类似“快快地”的动词的修饰语和“大概”的句子的修饰语变调表现不一样的情况就能够得以解释。具体而言,在“丁小姐快快地吃饭”中,修饰语“快快地”修饰中心语“吃饭”,与中心语构成M-统制关系,所以同处于一个变调域;在“丁小姐大概走了”中,修饰语“大概”是句子的修饰语而不是“走了”的修饰语,与“走了”不构成M-统制关系,所以两者不处于同一个变调域,变调规则在“大概”和“走了”之间被阻断。
福州话则更为复杂,短语层面的连读变调同时涉及C-统制及修饰语、论元和中心语等功能性关系,而且这些功能性范畴在位置上表现出不对称性,涉及相同的两个功能范畴的语音序列会因为功能范畴前后排序位置的不同,而生成完全不同的变调域。比如,在“伊笑”这一“论元+中心语”结构中,变调规则被阻断;而在“吃饭”这一“中心语+论元”结构中变调规则适用。换言之,只有论元处在中心语之后的位置时,两者才处于同一变调域;否则,变调规则被阻断。在“野贵”这一“修饰语+中心语”结构中,变调规则适用;而在“拍破”这一“中心语+修饰语”结构中,变调规则被阻断。换言之,只有修饰语处在中心语之前的位置时,两者才会处于同一个变调域;否则,变调规则被阻断。
连读变调中句法制约因素的类型和作用机制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情况,对句法—音系的接口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意义。句法结构的拼出域是否直接成为了音系规则的应用范围?韵律结构是否也在同时起作用?是什么原因使得韵律因素被暂时压制而处于非凸显的地位?句法对象究竟是以一次性的方式还是以线性递增的方式拼出为韵律对象?这些问题均有待于借助更多方言点的语料基于最简方案理论、语段理论、最小间接参照论等进行深入反思。
二、韵律层级结构
根据间接参照理论,音系规则的应用并不是直接基于句法结构,而是基于韵律结构。韵律结构受句法结构影响,但不一定与句法结构同构。NESPOR及VOGEL提出韵律结构的层级系统自下而上包括莫拉、音节、音步、韵律词、黏附组、音系短语、语调短语以及话语[6]。
在以天津方言、成都方言、博山方言、泗县客家方言、长汀方言为代表的方言点中,连读变调普遍对句法结构不敏感,变调辖域为韵律单位而不是句法单位,为韵律结构的存在提供了方言佐证。汉语方言的连读变调域涉及韵律词、黏附组、音系短语及语调短语等。韵律词是体现音系与形态交互作用的一个概念,是韵律层级中基于映射规则建构的最小的韵律单位。当音系层面的词与形态句法层面上的词不同构时,韵律词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黏附组是介于韵律词和音系短语之间的一个韵律单位,包含一个词汇词和它的粘附成分。音系短语是黏附组之上的韵律单位,包含一个或多个韵律词或黏附组。语调短语是一个信息结构单位,它的构建受到语义和语用因素影响,并不是参考句子边界确定的。
以天津方言为例,三字组连读变调呈现出明显的双向性,部分字组的变调方向为从右至左,部分字组的变调方向为从左至右,与形态句法结构无关。相同分枝结构的字组变调方向可能不同,不同分枝结构的字组变调方向可能相同。比如,[厂[党委]]和[开[飞机]]同为右分枝结构,但前者是右向变调,而后者是左向变调。[[心脏]病]为左分枝结构,但和右分枝结构[开[飞机]]均为左向变调。天津话三字组变调规则的应用辖域不是形态句法单位,而是一个韵律词。同时,方向性的选择还受到中间位置的曲折调的影响。很明显,天津话三字组变调是受韵律因素制约的。以成都方言为例,其韵律结构是左凸显模式,所以右向变调是默认的无标记模式,变调的表层形式是透明形式,即变调的音系条件在表层可见,而且符合变调条件的声调均发生了变调。左向变调是标记性变调模式,三字组的左向变调是为了保持中字的曲折调不变。成都方言的连读变调域是韵律词,它不与任何句法词同构。在一个韵律词内,其首重的韵律结构是连读变调的根本触发机制[7]。重音节倾向于保调,轻音节倾向于失调,成都方言的连读变调正是为了实现其首重的韵律结构,声调序列中的声调是否发生变化取决于其在韵律词中的位置。再以长汀方言为例,其韵律结构是右凸显模式,变调表层形式中出现了“表层非真”和“表层非显”的音系不透明现象。左向变调是默认的无标记模式,主要涵盖中字为平调的声调序列。右向变调是标记性变调模式,主要涵盖中字为曲折调的声调序列。三字组的右向变调是为了保持右调位置的忠实性。
以上方言点中涉及的方向性变调表明,句法到音系的直接映射是无法解释变调域构建过程的。对于相关方言点而言,变调域是韵律单位,而不是形态句法单位。对变调域的理解和解释不仅需要韵律层级结构这一重要的理论视角,同时也需考虑方言点中音系规则的特异性。不同方言点中,同一层级的韵律单位的构建可能会涉及与不同类型的形态句法因素的不同方式的交互作用。
围绕韵律层级结构,比较受关注的话题还包括韵律层级共性观、韵律层级类型观和韵律层级的严格分层假设等。韵律层级共性观认为韵律层级结构具有普遍共性,不因语言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是,在具有共性的韵律单位的性质和数量的问题上仍未达成共识,有待在更多语言中进行探究。韵律层级类型观则认为人类语言并不具有相同的韵律层级,音系规则和句法特征复杂的交互方式会影响语言中起凸显作用的韵律单位的性质和数量,从而呈现出类型化特征。连读变调为以上两种理论观提供了非常好的观察窗口。以共性观中较具争议的黏附组为例,它在部分汉语方言点中是一个非凸显的韵律层级,但是在以老派崇明话和上海话为代表的方言点中却是一个凸显的韵律单位,对句法范畴及分枝结构等信息敏感。以老派崇明方言为例,词汇变调和黏附组变调的规则和规则应用模式均不同。词汇变调统一采取直接映射的应用模式。黏附组的变调相对比较复杂。首先,不同句法结构的粘附组会采取不同的变调规则,类似“四顿”的“数词+量词”结构和类似“做完”的“动词+表结果的补语”结构采取A型变调规则;类似“次次”的重叠量词结构采取B型变调规则;类似“帮你”的“动词+代词”结构采取C型变调规则;类似“进去”的“动词+方向词”的结构采取D型变调规则。另外,黏附组变调有两种应用模式,类似[[看好]伊]的左分支结构采取循环应用模式,而类似[买[五磅]]的右分支结构采取直接映射的应用模式。
严格分层假设指出非终端韵律单位均由一个或多个低一层次的韵律单位组成,任何一级的韵律单位都必须完全被包含在直接统辖它的上一层韵律单位中。但是,平遥方言和老派崇明方言连读变调的语料对这一理论假设提出了挑战。在平遥方言中,韵律词可以统辖高一级的音系短语,由此违反了层级性原则,因为层级性原则规定韵律词只能统辖韵律词以下的韵律单位。同时,平遥方言中的韵律词可以包含另一个韵律词,由此违反了非递归性原则,因为非递归性原则规定韵律词不可以再统辖相同级别的韵律单位。在老派崇明方言中,也存在违反非递归性原则的情况,因为黏附组可以统辖另一个黏附组。
韵律层级单位的性质和不同韵律单位之间的结构关系是韵律音系学重要的研究内容。汉语中到底有哪些韵律层级?音步和黏附组是否是汉语中韵律音系学意义层面的韵律单位?类似这样的问题仍然具有争议性。基于方言点的连读变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有助于探究不同方言点中的韵律事实,为汉语韵律层级树的构建提供语料支持。
三、韵律和句法的交互
汉语方言连读变调是在句法特征与韵律因素的交互作用中实现的。连读变调是方言韵律结构的实现形式,参与韵律单位构建的句法因素类型丰富,韵律与句法的交互方式复杂多样。句法和韵律的相互制约程度和制约机制是单一的直接参照理论或间接参照理论均无法解释的。
首先,在受到句法显性制约的变调现象中,影响变调域构建、规则重复应用或循环应用方式等的句法因素远不限于直接参照论提出的句法统制关系,还可能涉及功能关系、分枝结构、临接条件、论元、方向性、修饰语等。至于对形态句法结构不敏感的方向性变调现象,直接参照论更是束手无策。这意味着即使是在句法表征貌似直接参与音系运作的语言中,韵律还在起着潜在的作用,韵律与句法作用力的方向一致性使得自然话语在韵律切分的过程中未与句法表征产生明显的偏移。
其次,在受到韵律显性制约的变调现象中,形态句法的制约作用有时会在四音节及以上的语音序列中再次浮现出来。再次以天津话为例,在四字组[[新春][佳节]]中,变调域的边界需与其句法结构一致而不再依据方向性变调的方式进行。但是,在[大[[保险]箱]]中,变调域构建的依据又不再是形态句法结构。单纯依靠韵律层级结构的理论模型在解释力上很明显也受到了限制。除了句法和韵律以外,以成都话和绍兴话为代表的方言点还表明变调规则本身的特性也可能影响变调域的构建。
四、结语
句法与韵律是双向制约的关系,类似连读变调的语音现象是在句法力量、韵律力量与音系规则特性等各种制约因素的彼此消长中进行的。句法到音系的映射因为制约因素交互方式的不同而呈现出复杂的态势。
句法—音系接口还有很多新现象有待发掘,韵律结构与句法因素还有很多新的互动机制有待探究。可以结合最新的理论模式,利用汉语方言中丰富的语料,为韵律结构中所蕴含的普遍规律寻求充分而详尽的阐释。继直接参照理论和间接参照理论后,基于语段的音系推导代表着句法—音系界面关系研究最新的理论取向。该理论是在乔姆斯基最简方案的基础上提出的,以语段和多层拼读域为切入点分析音系规则的应用辖域。根据强语段假设,CP和*P是语段,它们的中心语分别是C和*。中心语的补语TP和VP构成拼读域,拼读域构成连读变调规则的应用辖域。基于语段的音系推导降低了句法映射至音系层面的计算负荷,具有明显的经济性和更强的解释力,也避免了和韵律层级构拟有关的一系列争议。汉语方言连读变调域构建问题是检验语段相关理论普遍解释力的重要视角。
基于汉语方言连读变调的观察与反思既体现了汉语句法—音系互动的个性化特征,也可能体现了语言的共性特征,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从句法—音系接口的视角研究方言连读变调有助于拓展相关研究的理论视野,有助于摆脱单纯基于实验语音学路径的研究所带来的局限性,从而将研究视野扩大至普遍语法的范畴。汉语方言连读变调研究大有可为,句法—音系互动研究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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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HUNG R F. Aspects of Ke-jia Phonology[D]. Urbana- Champaign: University of Illinois,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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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NESPOR M, VOGEL I. Prosodic Phonology[M]. Dordrecht: Foris Publications, 1986: 20.
[7] 秦祖宣. 成都话的连读变调与韵律结构[J]. 汉语学报, 2015(2): 36-44.
2021-04-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BYY062)
闫小斌(1979-),男,山西侯马人,副教授,博士。
10.15916/j.issn1674-327x.2021.06.014
H11
A
1674-327X (2021)06-0057-04
(责任编辑:叶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