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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化发展引领驱动乡村振兴

2021-11-29王小兵尹国伟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1年11期
关键词:转型数字化数字

文_王小兵 尹国伟

(作者分别系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主任、研究员;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责任编辑 胡秀荣)

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没有农业农村信息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站在“四化”同步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新阶段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要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大力建设智慧农业、发展数字乡村,为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提供新动能,引领驱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一、深刻把握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内涵

(一)数据成为重要生产要素

数据如同过去农业时代的土地、工业时代的石油,已经成为当今信息时代的核心战略资源。正因如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把数据列为与土地、资本、技术、知识、管理等同等重要的生产要素,并强调要健全生产要素按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深刻影响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承载着人类活动形成的信息,构成社会空间的数字镜像,能够刻画和塑造社会形态。数据作为最新生产要素,正在改变传统生产方式,推动社会生产力加快发展。对数据的掌控能力决定国家战略竞争制高点和未来发展新空间。数据要素具有边际成本接近零、规模效应强、非排他性弱等新特点,越用越精准、越用越有价值。数据产生于人类社会的各种活动,其价值也在于服务人类社会,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二)数字化和数据化是实现数据价值的前提和基础

数字化是将信息转换成数字(通常是二进制)格式的过程。数据化是一种技术趋势,将我们生活中的许多方面转换成数据,之后又将其转化成以新的价值形式实现的信息,也就是将物理对象、过程、环境进行数字化,并将数字空间的数据按照物理空间进行组织,也就是物理空间和数字空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映射。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并行不悖的信息化发展趋势,数字化是基础,网络化是载体,智能化是目标。我们已经看到,智能装备武装的、智慧大脑指挥的无人或少人农场正在成为现实。数据化从财务、业务数据化发展到今天经济社会的全面数据化,农业农村部门、机构队伍亟待数字化转型。只有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才能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释放数字经济红利;只有加快发展数字乡村,才能让农民过上数字化生活。

(三)数字化转型是发展数字乡村的重要着力点

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发展,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短板的创新举措,也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顺势而为。数字乡村是一个大概念,其实质是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由智慧农业、乡村社会治理数字化和涉农部门数字政府建设三大板块组成,这三大板块是发展数字乡村的重要着力点。

智慧农业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智能决策系统为支撑,具有预测预警和优化配置资源两大突出功能的高级农业产业形态。数字农业强调的是数字化,智慧农业强调的是数据化;数字农业是智慧农业的基础,智慧农业是数字农业发展的高级阶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最为丰富,农民对数字技术的需求最为迫切,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潜力最为巨大。要实施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我们必须着力提高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关键是要打牢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的基本功。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持续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迈出革命性步伐,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数字化转型加速升级、数据治理扎实推进、电子商务不断创新发展、信息服务加快普及、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等。

二、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存在的短板和弱项

虽然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的起步阶段,相比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相比国内先进行业、相比智慧城市,我国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从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监测情况及评价结果看,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区域发展差距上,2020年西部地区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仅为34.1%,与东部地区相差6.9个百分点,特别是发展总体水平排在前三位的省份与排在最后三位的省份平均发展水平差距高达40.3个百分点。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排名全国前100和前500的县(市、区),东部地区分别占51.0%、41.2%,中部地区分别占35.0%、40.8%,西部地区分别占14.0%、18.0%。尤其是排在后500、后100的县(市、区)中,西部地区占比高达53.0%、48.0%。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发展总体水平还很低,按照目前的指标体系评价,2020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为37.9%,与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相差33.4个百分点。

(二)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低

监测评价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仅为22.5%,而且这一比例主要是靠相对易于推广的信息技术支撑的,如果与美国80%的大农场实现了大田生产全程数字化、平均每个农场拥有约50台连接物联网的设备相比差距就更大。从这几年的变化和效果看,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促进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快速提升,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日益增强;而农业生产信息化受自身弱质性、技术供给不足等因素影响,还停留在一般、单一技术的应用阶段,缺乏高精尖的精准技术,集成度也不高,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挖掘和释放农业数字经济潜力的作用尚不明显。即使一些简单易用的信息技术,目前在我国很多县(市、区)的应用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新阶段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要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

监测评价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县域互联网普及率为70.3%,与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相比还有8个百分点的差距。家庭宽带入户率不足50%的县(市、区)有572个,不足20%的有221个,占比分别高达21.7%、8.4%。目前5G基站建设仅延伸到大城市郊区、县城和人口比较集中的乡镇,农村严重滞后于城市。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农业生产的4G和5G网络、遥感卫星、北斗导航、物联网、农机智能装备、大数据中心、重要信息系统等信息基础设施在研发、制造、推广应用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

(四)资金投入不足

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需要财政和社会资本的高效协同。据测算,2020年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仅占国家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的1.4%。监测评价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有535个县(市、区)基本没有用于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占有效样本县(市、区)的20.2%;有668个县(市、区)财政投入不足10万元,占比25.3%;财政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县(市、区)只有490个,仅占比18.5%。从社会资本投入看,2020年全国有841个县(市、区)基本没有社会资本投入,占有效样本县(市、区)的31.8%;有906个县(市、区)社会资本投入不足10万元,占比34.3%;社会资本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县(市、区)只有740个,仅占比28.0%。此外,仍有22%的县(市、区)既没有设置承担信息化工作的行政科(股),也没有设置信息中心(信息站)等事业单位,机构队伍亟待建立健全。

三、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十四五”时期是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机遇期,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创新为动力,做好规划编制,加强政策创设,强化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着力建设智慧农业、发展数字乡村、打造农业农村部门数字政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一)以规划和标准引领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国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部署要求,参照《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提出的数字乡村建设总体架构,抓紧编制出台“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和数字乡村建设规划,加快智慧农业标准研制,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建设智慧农业、发展数字乡村的具体实施方案,以此明确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分阶段目标、重大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同时,持续做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工作,不断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机装备智能制造、农业物联网、传感器、芯片等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切实解决“卡脖子”问题。推动5G、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向田间、圈舍、鱼塘拓展延伸。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集中部署物联网、遥感等设施,试点推广智能农机装备。把直播间作为农村新基础设施纳入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大规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将益农信息社打造成为数字乡村的“样板间”。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现有项目资金渠道中,加大对智能装备购置和数字化解决方案的投入力度,以此带动国产化,促进量产,降低使用成本。

(三)进一步推进数据资源建设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和数据资源目录,构建数据模型,推进数据共享开放,保障数据安全。加快构建空天地一体化数据资源采集体系,在创新完善传统监测统计制度的同时,大力拓展物联网、互联网等在线数据采集渠道,探索把益农信息社建成采集农情、社情的“传感器”。积极谋划、加快建设部省(区、市)两级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全面提升数据传输、存储、运算、分析能力。推动形成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企业数据汇聚、共享、利用的机制,统筹建设“三农”专题数据库和农业农村大数据决策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数据获取、分析应用和安全能力建设,为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加快建设国家和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为市(地)、县(市、区、旗)应用大数据技术提供支撑。推出一批农业数字创新中心、全产业链大数据和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等重大工程项目。

(四)丰富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

立足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针对农业农村的问题和痛点,充分发挥大数据预测预警和优化投入要素结构两大核心功能,确保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防灾减灾、疫病防控、精准作业、产销对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等方面见到实效。重点参考《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中适配本地资源禀赋、信息化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应用场景内容,进一步丰富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特别是围绕农业综合生产、乡村产业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等,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围绕文明新风培育、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保护传承等,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围绕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提高乡村生态宜居水平;围绕基层党建、村民自治、乡村德治法治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智治善治格局。加强政产学研用合作,鼓励支持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全国性数字乡村产业联盟,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创新集成、转化推广。选树一批智慧农业、数字乡村示范典型和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持续开展智慧农业建设经验交流,定期发布推介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五)强化机构队伍建设,为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打好人才基础

创新的关键在人才。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要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人才队伍,要在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环境、人才评价激励等方面下功夫,整合现有人才政策、项目,做好人才的“引进来”“培养好”“沉下去”“留得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业农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加快职能转变,防止简单归并。推动教育部门在相关大学、职业院校创新设置农业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专业及课程。加强农科院、农业大学等科研、教学单位的农业数字技术创新团队建设。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字技术应用技能和农民数字化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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