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对策
2021-11-29庄桂成赵亚琪
庄桂成 赵亚琪
(1.江汉大学 武汉语言文化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56;2.江汉大学 人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自从国务院2005年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后,社会各界开始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近年来,在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指导下,武汉市非物质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和利用工作不断深化,进入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稳健发展阶段。经过多年的摸索,非遗保护的“武汉经验”逐渐得到国内同行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为实现中国梦、促进传统文化的全面复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非遗保护政策条例等得到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2月25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高票通过,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非遗保护史上的里程碑事件,从此我国的非遗保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轨道。2012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该条例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武汉市实际,制定和发布了《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章程》《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
制定《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章程》。2014年,武汉市文化局为规范和加强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论证和专业指导工作,建立健全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制度,制定了《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章程》。该章程指出,专家委员会是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机构,主要就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标准与规范的制定等事项进行咨询、论证和专业指导。专家委员会由武汉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16年4月1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统一协调解决全市非遗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全市非遗保护规划及相关政策。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武汉市非遗保护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是贯彻落实《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具体措施。确定组成成员单位和工作任务,明确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整合各部门力量,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有力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另外,武汉市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6年5月26日,经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7月28日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部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共42条,分为总则、保护与传承、利用与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五个章节。在对国家非遗法、省非遗条例继承和拓展的同时,《条例》在不少方面有了新突破、新阐释。如突出‘保护’二字,并在法规中将此主线贯穿始终,充分凸显武汉的地方立法特色。”[1]《条例》紧紧把握上位法精神,广泛吸收当今学界非遗保护最新理论研究成果,结合武汉本土非遗保护的工作实践和经验,明确各级政府是保护工作主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鼓励社会力量兴建非遗基础设施,对上位法有关原则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形成了一系列有力、明晰的操作规范。
二、非遗项目得到保护和发展
为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制定了“国家+省+市+县”4级保护体系,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了加强非遗保护工作,武汉市积极推进项目申报进入国家、省、市非遗名录体系,推荐非遗传承人进入国家、省、市等名录,推进非遗保护基地的建设。
近几年来,武汉市加强各级非遗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努力推进国家、省、市非遗项目名录体系建设。到目前为止,武汉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已达到52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5项、省级项目63项、市级138项、区级313项。2015年6月,“汉绣保护行动”“武汉木雕船模‘借力共赢’传承保护行动”被命名为“湖北省十佳非遗保护行动”。加强和推进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武汉市有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97人,其中国家级18人、省级59人、市级220人。
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非遗的传承、保护与发展,武汉市不断加强非遗保护基地的建设。武汉高龙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木雕船模)被文化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开创了湖北省非遗保护先河。武汉说唱团都市茶座小剧场被省文化厅认定为湖北地方曲艺传承展示基地。湖北省文化厅曾印发《关于命名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的通知》,武汉市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楚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黄陂区李家集街文化体育中心被认定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到目前为止,武汉有各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7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市级13个,有省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4个。
俗话说,“活鱼要在水中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类型如何,通常都是以鲜活的状态存活于民间社会中的。依照传统,将这类遗产如实地记录下来,或是将其中的一部分做成标本,放进博物馆用于展示与保存,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将这种固态保护方法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宝,并应用于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则肯定会因为爱心而使其彻底消亡”[2](P60)。因此,武汉市为了加强非遗保护工作,重点抓住非遗的活态传承,不断推进非遗进社区、进校园等工作。
成立各种非遗传承工作室。为了帮助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等活动,武汉市帮助非遗传承人成立工作室,其中包括武汉楚剧院的夏青玲工作室、武汉杂技团的武汉杂技非遗工作室等。实行收徒与培训等人才培养。为了非遗项目的传承,武汉市众多非遗传承人开展传统的收徒传承。武汉汉剧院举办了“名家传戏——当代地方戏曲名家收徒传艺”活动;武汉说唱团在都市茶座剧场举行“陆鸣先生收徒拜师仪式”,10位相声青年才俊正式拜师学艺,姜昆、刘兰芳、冯巩、奇志、大兵、周伟等国内名家视频祝贺,何祚欢、张明智等大师现场出席。2018年,江汉大学主办湖北省曲艺传承人培训班,安排何祚欢、张明智、何忠华等国家级传承人对全省50名曲艺演员进行培训。
开展非遗项目进社区活动。为了让各种非遗项目在武汉生根发芽,切实深入老百姓生活,武汉市举办了各种非遗展示活动,让非遗进社区。大力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武汉楚剧院走进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开设《楚剧赏析》课程,同时,武汉楚剧院、武汉市艺术学校开办楚剧中专班。江汉大学组织开展汉绣等专业实践培训,指导学生开展非遗社会实践调查,成立非遗保护与研究社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邀请张明智、何祚欢、付群刚、黄圣辉、王子怡、秦礼刚等非遗传承人进校开展湖北大鼓、湖北评书、汉绣、皮影戏等非遗文化传承活动。
三、非遗交流传播活动广泛开展
为了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播和发展,武汉市开展了大量的非遗展示或展演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和非遗传承人参与非遗比赛和文化交流活动,使非遗传播的影响在海内外不断扩大。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发布《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号召大家尊重传统节日。利用传统节假日或文化遗产日来宣传非遗,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为了使非遗项目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武汉市举办或组织参与了各种非遗比赛,使非遗传承人能与国内同行相互切磋和交流,使其技艺不断得到提升。武汉市汉绣代表性传承人姜成国、木雕船模代表性传承人龙勇,分别荣获第六届成都国际非遗节“新生代手艺之星”和“新生代工匠之星”称号。武汉杂技团创作演出的《技炫黄包车》节目在第十届中国杂技金菊奖全国杂技比赛中收获金菊大奖。此外,武汉市还组织非遗项目赴境外进行国际文化交流。武汉热干面亮相美国纽约时代广场,武汉杂技团参赛节目《秦俑魂——独轮车技》荣获第五届西班牙菲格拉斯国际马戏比赛金奖。2017年,武汉相声艺术家陆鸣、田克兢等亮相墨尔本,参加由国务院侨办、澳大利亚湖北同乡会和墨尔本华星艺术团主办的“文化中国·华星闪耀”春节联欢晚会。
为了促进武汉市非遗项目的开发和利用,增强非遗项目自身的造血功能,武汉市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包括推动“非遗+旅游”模式、举办非遗学术研讨会,以及利用新媒体进行非遗宣传等。
根据国家级非遗项目“伯牙子期传说”改编的大型原创歌剧《高山流水》首演。武汉市还注重对非遗项目的研究,产出了一批有分量的非遗研究成果,包括《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楚剧图文志》《新洲民间文化丛书》《汉剧史研究》《汉剧音乐集成》《胡和颜汉剧经典唱段精粹》等著作。同时,为了活跃非遗研究氛围,促进武汉本地非遗研究学者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武汉市还举办了一系列非遗研讨会或论坛。武汉市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合举办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文学”研讨会。武汉蔡甸曾举办国际知音文化暨文化产业发展高层论坛。
此外,还利用大众媒体进行非遗传播。央视《新闻联播》对武汉市新洲区株城街制秤世家“江正兴”杆秤传承事迹进行报道。《中国文化报》专版刊发《一个非遗保护的社区样本——来自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欣苑社区的实践》,《长江日报》专版刊发《汉阳高龙搅热台湾苗栗》《武汉“文化遗产周”今日开幕 尽显非遗文化独特魅力》等文章。汉剧《王昭君》选段“出塞”亮相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戏曲节目《薪火相传》。汉剧传承人、梅花奖获得者王荔完成央视春晚汉剧首秀。武汉市电视台、武汉市档案馆、武汉市文化局联合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建档电视专题《江城非遗坊》,对70岁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曲艺大师、老字号传承人进行抢救性口述视频建档,记录那些濒临失传的老手艺,弘扬工匠精神。
四、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其一,全民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非遗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是最古老、最鲜活的文化历史传统,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武汉电视台曾做过一期《非遗保护成果如何共享》的节目,在这期节目中,记者在街头随机调查“您知道武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吗”,结果好多人的回答都是三个字“不知道”。知道一点的,所给的答案也是千奇百怪:长江地下隧道、龟山、吉庆街、黄鹤楼等,很多学生甚至不知道非遗为何物。对此,建议进一步加强非遗进社区、进校园的力度,创新方法,让普通市民特别是年轻一代接触非遗、学习非遗,让非遗融入现代人的生活。建议编写《武汉非遗简明读本》,让非遗学习进中小学生课堂,让广大学生先从书本上了解什么是非遗,什么是传统文化。建议在大中专院校多开展非遗知识竞赛活动,让学生全面知晓非遗的相关知识。
其二,“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依然较为严重。非遗保护工作中的“重申报,轻保护”问题积累多年,至今仍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申报是保护工作的一部分,但也很容易成为政绩的一部分。非遗四级名录体系是国家建立的,各个区或单位之间容易形成攀比之风,看哪个地方的国家级或省级项目较多,这样,申遗就容易从手段变成目的。另外,有些申遗与经济利益之间也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于是,就有一些人打着“保护非遗”的招牌敛财,对申遗非常积极,但申报之后则束之高阁,不闻不问。有些区如黄陂的非遗保护工作做得非常好,有传承,有传播,有发展,成果显著,但有些区或者保护单位的保护项目却空有名头,找不到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找不到传承人,也没有开展活动。申遗不是目的,非遗工作重在保护。保护非遗是为了人类的可持续性发展,是为了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非遗保护不能与生活脱节,对非遗的保护应当是群众的自觉行为,而不是单纯的行政行为。在非遗保护过程中,要注意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不能让非遗保护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脱节。各级文化管理部门要加强非遗保护单位的监督,使非遗保护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其三,非遗保护的规范还需进一步确立。要保护好非遗,专业知识的积累非常重要。要想从纷纭复杂的文化事象中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必须具备非遗方面的专业知识,清楚非遗在传承主体、传承时限、传承形态、价值评估以及蕴藏范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何认定、传承、保护非遗,是每位非遗保护工作者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不然,就会将真正的非遗拒之门外,将伪遗产纳入名录,还会因为不了解非遗的传承规律与保护规律而对非遗造成“保护性”破坏。事实上,笔者去基层调研的时候,很多基层文化馆工作人员、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工作人员,甚至包括非遗传承人,对于如何做好非遗保护工作不太清楚,对于非遗保护要抓住哪些问题也不甚明白,特别是十大类别的非遗项目保护各应具有哪些规范都不知道。对此,建议进一步加强非遗管理人才的培训,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非遗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确立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民间音乐)、传统舞蹈(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和游艺与杂技(杂技与竞技)、传统美术(民间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大类别非遗的保护规范。
其四,非遗的生存环境保护有待进一步改善。在非遗保护过程中,只保护非遗自身是远远不够的。任何一种遗产,都是特定环境的产物。这种环境有时可理解为自然环境,有时可理解为人文环境。离开特定的环境,非遗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想有效地保护非遗,就必须从保护环境做起,为非遗的传承创造一个更适宜的空间。文化空间是一笔重要的传统文化资源。在这个空间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是作为一个整体被保护起来的。因此,这类遗产也就具有更多的整体性、原生性等特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只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而忽略其生存环境的做法还比较普遍。例如,湖北大鼓在武汉城区发展效果一般,但是在黄陂、罗田等地却发展得很好,这与其良好的人文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对此,建议对非遗的生存环境实施整体保护,在保护非遗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非遗本身与其周边相关文化事象的密切联系,特别是要加强文化空间的保护和开发,如加强木兰文化生态区调查评估、规划制订等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瑰宝,是人类现存文化的记忆,却面临着衰退、濒危甚至消失的危机,因此,非遗保护是当代社会的一项重要职责。“短短十几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历了由以往的单项的选择性的项目保护阶段,走上全国整体性、系统性的全面保护阶段、科学保护阶段和依法保护阶段。”[3](P1)武汉市作为湖北的省会城市,其非遗保护工作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对全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参考意义。